科拓停车场系统接线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21:17:27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情况调查

根据市委深入开展科发展观学教活动的要求,我办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进行了重点调查,全市有农产品加工企业758家,共完成销售收入17.6亿元,安置职工人数8173人,完成利税1.04亿,基地面积21.03万亩,带动农户16.6万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家,规模以下企业730家,粮食加工企业93家; 食用油企业24家;棉麻企业4家; 茶叶加工企业10家; 禽畜企业135家; 水产企业9家; 水果加工企业2家; 蔬菜加工企业5家; 中药材企业2家; 竹木业加工企业462家;其他企业12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入岳阳市级龙头企业的17家,其中进入省级4家。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龙头企业情况。至2008年底,我市已认证的岳阳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17家(2004年以前没有认证的龙头企业),比2007年增加4家。17家岳阳市级龙头企业中省级1家、准省级3家。没有1家国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市现有的17家岳阳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均是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起来的,全属生产加工型,没有市场营销型企业。按主要原料类别分:茶叶加工业3家、蔬菜加工业3

家、竹制品加工业2家、棉麻加工业2家、粮食加工业5家、水产肉制品加工业1家、粮食副产品加工业1家。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08年全市17家龙头企业(正常运转的15家,有2家因资金和市场原因停产)共完成销售收入59008万元,比2007年(13家)的69811万元减少15.5%;利润2419万元,比2007年的3016万元减少19.8%。重点调查的8家企业都正常运转,具有可比性。这8家企业总资产154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990万元;2008年共完成销售收入46687万元,比2007年的40370万元增长15.7%;利润1703万元,比2007年的1496万元增长13.8%;上交税金557万元,比2007年略有增长;有基地面积34.36万亩,带动农户71500户,基地农户人均增收230元。8家企业中,销售收入减少的1家,利润减少的2家;其中,沈君炭仙(产品出口)销售收入由2007年的3871万元下降到2008年的2279万元,减少了41.1%,利润由174万元下降到100万元,减少42.5%。

运作模式。重点调查的8家产业化龙头企业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公司+农户”模式,如晨星竹业、永巨茶业、明伦茶业等。其特点是龙头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和农户的联系较为松散,企业收购农户产品主要通过市场交易,价格随行就市,农户独立组织生产,承担着生产和市场的双重风险。这种模式有利于企业和农户双向选择,自主经营,但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二是“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如鲁湘酒精、十三村食品等。其特点是龙头企业和农户共同建立生产基地,企业为农户提供种苗和技术服务,农户分散生产,产品由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双方结成半紧密型利益共同体。

品牌建设。我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技术含量不高,主要以初级产品、粗加工产品为主,缺乏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品。全市仅有“洞庭牌紧压茶”、“十三村食品”2个湖南名牌产品,没有一个中国名牌产品。有专利权(外观专利、适用性新模型具专利、标贴专利)的企业仅有永巨茶业一家。 

 出口创汇。全市17 家龙头企业中,有出口权的企业只有永巨茶业1家。2008年产品出口企业3家,创汇216万美元,比上年增加61万美元,增长42.1% ;创汇比上年增加的企业1家,减少的2家。 

融资情况。龙头企业的融资主要是民间借贷。调查的8家龙头企业完全从民间融资的有6家,既有银行贷款又有民间借贷的2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看,还存在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的问题。

1、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

一是龙头企业规模不够。我市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仅有1家,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也只有一家,而且普遍存在“三多三少”:资源多、开发少,样品多、商品少,品种多、精品少。龙头企业机制不活,各自为阵,未能形成合力,导致自然资源和品牌资源的浪费。如:晨星竹业所在的羊楼司镇就有竹制品加工企业176家,这些企业相互抢占资源和市场,产品质量和价格得不到保障,没有形成合力闯市场,缺乏竟争力。紧压茶行业也如此,前几年我市有紧压茶加工企业18家,2008年仍有5家,龙头企业仅永巨茶业1家,未能整合资源,共闯市场。

二是没有在精深加工上求突破,产品附加值不高,大部分只是进行了简单的一次性粗加工,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的状态,工艺水平、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难以上档次,缺乏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

2、基地建设滞后,不能满足龙头企业发展需要

我市龙头企业的运作模式以公司+农户为主,真正意义上的“订单农业”尚不普遍,大多数仍是买卖关系,与基地农户之间没有完全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关系;联结程度还不强,辐射、带动、促进、服务的作用难以发挥。政府和企业对基地农户的扶持十分有限,基地建设滞后,不能满足龙头企业发展需要,有的龙头企业的生产原料只有50%来自于生产基地。如:永巨茶业50%以上的原料靠从浙江、福建等地采购;晨星竹业也有30%原料来自江西、湖北以及我省的怀化等地。

3、精品品牌建设步伐不快

我市传统产业竹制品加工、茶叶加工、优质稻开发等虽然起步早,但至今有品种无品牌,有生产无规模,精品品牌建设步伐不快。目前,仅有2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产品评为省名牌产品,仅有“十三村”、“洞庭”两个商标评为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品牌产品还是空白。

4、市场环境不优

农产品加工涉及到多行业,多部门,管理单位多,乱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收费的部门多。据我们在永巨茶业公司调查,上门收费的部门有10多家,这些部门包括技监、环保、卫生、人防、工商、劳动社保、发改等;有的部门还有多个科室收费。二是税费负担不尽合理。据晨星竹业介绍,他们的原料购进时已交纳了育林基金,但产品销售时还要交纳部分育林基金。三是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尚未真正形成,交通、运管等部门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

5、企业融资困难

农业产业化投入大,周期长,回报率比较低,风险大,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难涌入农业产业化的领域。龙头企业愿以资产抵押向金融部门办理贷款,但手续烦、费用高、办理难。而且贷款发放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忽视农产品产供销不同需求特点等问题,造成农业产业化发展各环节遇到资金困难,尤其是生产环节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有的企业由于长期资金困难,影响其扩大再生产,规模效益难以形成,削弱了市场竞争力。

6、政策扶持仍有盲点
     一是在财政资金支持上,近几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都拿出资金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但是资金量不大,资金分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二是龙头企业之间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不平衡。如我市招商引资企业可以享受一费制服务,而本土企业则没有这样的优惠。三是有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在执行中都有不同程度的缺失。

三、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建议

1、鼓励企业发展重组,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提升市场竟争能力。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与实施名牌战略相结合,引导同类企业采取联合、加盟、组建股份制公司等方式,打造知名品牌,实施连锁经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如:我市楠竹加工企业众多,但规模企业少,龙头企业更少,可以引导这些企业重组壮大,共闯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市场营销体系,着力培育一批有出口能力、带动力强、市场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如:永巨茶业)。根据农产品加工发展需要,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等各类中介组织,适时适地兴建有形市场,整合产品进入省内外市场的途径,增强市场对生产要素的配置作用,有效拉动生产和消费。

2、完善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一是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要把同一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视同工业的生产车间,实行企业化运作、一体化经营,并将产业链向着市场拉长、向着农民拉近。二是推行契约化管理。通过各方签订合同、契约等形式,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定向投入、保护价收购、合同定购、利润返还、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多种形式保护农民和企业的利益。三是强化诚信意识。引导企业和农民诚实守信,建立稳定、可靠、长期的合作关系。

3、加大对原料基地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基地建设与发展。如:把发展茶叶生产象发展楠竹生产一样纳入退耕还林的范畴,用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发展茶叶生产,壮大我市茶叶产业。坚持土地资源与农业生产方式的对接,推进土地经营规模化。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采取委托经营、租赁入股等方式,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引导土地向规模集中。积极发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依托市场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稳定的原料来源,促进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着力构建“多乡多村一品”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4、加强财税扶持,破解融资难题。各级财政应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增加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预算,专项用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科技开发、基地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的贷款贴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探索投资参股经营、以奖代补等新的扶持形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各级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严格依照政策界限予以减免税收;各类金融机构应把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对具备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简化办理流程,执行优惠利率;解决企业所需的季节性农副产品收购资金。

5、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转变职能,简化程序,健全公开、便民、高效的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导向作用,定期发布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投资重点、市场需求动态和经济运行等信息,为龙头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和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的考核奖励机制,真正把发展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促使龙头企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龙头”应有的辐射带动作用。

李 想 英

200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