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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耀同志在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日期:2011-07-25 信息来源:党风室 阅读次数: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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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
去年以来,县、区、开发园区、新区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推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规定建设任务提前完成。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于去年9月份完成“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全市共清理出资金资产14.5亿元、债权3.6亿元、债务8.1亿元,农户承包土地67.3万亩、水面15.5万亩、山岭3.4万亩。“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全市19个乡(镇)全部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227个村(居)全部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省纪委去年底对我市“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检查验收中,经民意调查我市群众知晓率为96.7%、满意率为98.7%,并给予高度评价。去年11月份,全市100%的村(居)推行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100%的村(居)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共选举产生750名村监会成员走上岗位,行使民主监督职能。
二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统一招投标采购相关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购置36台电子触摸屏并安装到全市19个乡镇和部分村,建立“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初步建成 “三资”业务管理、三级垂直监管、村(居)信息公开三个管理系统。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是“回头看”监督检查有效展开。当涂县纪委组织农委、民政等部门联合成立2个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察看现场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当涂经济开发区及其所属27个村(居)“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金家庄区纪委督促农委、民政局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对慈湖乡及所属各村,检查指导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运转情况,督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花山区和雨山区也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加强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
四是“三个平台”建设稳步有序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启动以来,特别是“淮北会议”以后,村级便民服务、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管理三个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总体上看,通过去年以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初步建立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对于这些成效、成绩,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部分乡镇信息公开不及时,借助“三资管理系统”做账进展缓慢,基层信息网络建设仍需大力推进,“村监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特别是对照省召开的“芜湖会议”精神,我们的差距更大。
今年4月中旬,在芜湖召开的全省党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同志对当前“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强调指出:“要克服厌战和松懈情绪,继续保持强劲的工作态势和工作力度,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在抓深入、抓巩固、抓提高上下功夫。”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张东安同志具体提出了“四个着力”的要求,即:着力推进“三资”管理常态化,着力推进村级事务流程管理常态化,着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着力推进“三个常态化”的良性互动。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吃透“芜湖会议”精神,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达标准备工作。验收达标是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全面检阅。
第二,加快“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实施进度。信息化建设,是我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亮点,必须抓紧抓牢。目前,我市信息化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少数干部对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有待加强,督查指导服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这些问题,必须下功夫解决。一是要健全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县区要高度重视阳光村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起来。县区、乡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加强“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成立“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抓好日常维护工作。“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工作量庞大、任务繁重。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是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及时更新内容,共同做好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乡镇要加强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查把关。三是要加强监控管理。县区必须时时跟踪督查,督促所辖各单位抓好信息报送、内容更新等工作。前不久,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出现一些乡镇、村的部分内容雷同的情况,存在抄袭现象,这是明显的搞形式主义,是不能允许的。市“阳光办”已对此作了及时纠正。各级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一定要经常查看系统,及时跟踪督查,防止出现工作马虎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四是要加强硬件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逐步实现所有村(居)的触摸屏全覆盖,所有乡镇配备LED显示屏。当涂县要按照市委书记郑为文同志的要求,积极推进姑孰镇网上公开、网上管理、网上办事试点工作,为全市在更高起点、更大范围上发挥“阳光村务工程”的作用探索经验。三个区也要选择部分重点乡镇和村,培育示范点,打造亮点和精品,通过试点示范,整体带动,提升全市“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水平。
第三,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今年4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报道《“村监会”全覆盖之后》,介绍浙江“村监会”建设的经验,建议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当前,必须着眼于长效监督、常态管理,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监会”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培训机制。近期,市“阳光办”将开办培训班,集中组织对各村“村监会”成员进行培训。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建立对“村监会”成员进行长期教育、不断培训的机制,提高“村监会”成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各乡镇纪委要把培训“村监会”成员纳入自身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村监会”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帮助建立“村监会”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村监会”干什么和怎么干。“村监会”自身要注意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在管人、管财、管事方面发挥监督作用。要管好人,把村“两委”落实国家政策、执行民主管理制度、村干部的廉洁自律作为监督重点,规范村干部的行为,有效防止腐败发生。要管好财,对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加强监督,使村里的每一笔钱不得胡支乱花,每一份资产得到合理处置,每一块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利用。要管好事,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每一个环节,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使监督更加及时、有效。三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村监会”也要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村监会”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接受村民代表评议和监督的制度。要建立健全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对“村监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的制度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对工作量大、履职尽责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监会”委员,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纪违法的“村监会”成员,经查实,要按程序罢免其职务。问题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发挥“阳光村务工程”长效作用。“阳光村务工程”不仅要重建,更主要在用。要发挥作用,就必须抓住重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积极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和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作用,着力推进“三资”监管常态化、长效化。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就是加强对“三资”的及时监控。对于公开信息接到的信访举报线索,以及“三资”异常变动情况,要及时核实,查明真相;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要通过预警、问效、问责综合措施及时加以处置,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仅要把“三资”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之中,还要有效使用“三资”,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高效和保值增值。二是全面实行“四议二公开”,着力推进村级事务流程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市、县区都已制发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文件,也制作悬挂了流程图。但是,仅仅建立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在落实制度上下功夫。要把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作为流程化管理的核心内容,贯穿于村级事务各个方面。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特别是村务公开、财务审批、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资金发放等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决策、实施。三是加快“三个平台”建设步伐,着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机制作用常态化、长效化。村级便民服务、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管理三大平台建设,涵盖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项内容,触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级层面,是我市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形成特色做法和成效亮点,也是我们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为民服务的重要载体,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加强“三个平台”建设,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真正长期发挥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使民受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