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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耀同志在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日期:2011-07-25   信息来源:党风室    阅读次数:91次   

2011年5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4月13日在芜湖召开的全省党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下一阶段工作。下面,我就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和当前主要任务讲点意见。

去年以来,县、区、开发园区、新区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推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规定建设任务提前完成。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于去年9月份完成“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全市共清理出资金资产14.5亿元、债权3.6亿元、债务8.1亿元,农户承包土地67.3万亩、水面15.5万亩、山岭3.4万亩。“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全市19个乡(镇)全部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227个村(居)全部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省纪委去年底对我市“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检查验收中,经民意调查我市群众知晓率为96.7%、满意率为98.7%,并给予高度评价。去年11月份,全市100%的村(居)推行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100%的村(居)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共选举产生750名村监会成员走上岗位,行使民主监督职能。

二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统一招投标采购相关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购置36台电子触摸屏并安装到全市19个乡镇和部分村,建立“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初步建成 “三资”业务管理、三级垂直监管、村(居)信息公开三个管理系统。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3月2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落实长期监管和建设责任。目前,各乡镇、村公开的数据录入工作已经结束,村集体“三资”实现网上电算化管理,网络即时监控工作正常开展,信息化促进村级权力公开透明、监督制约的作用正在显现。

三是“回头看”监督检查有效展开。当涂县纪委组织农委、民政等部门联合成立2个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察看现场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当涂经济开发区及其所属27个村(居)“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金家庄区纪委督促农委、民政局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对慈湖乡及所属各村,检查指导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运转情况,督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花山区和雨山区也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加强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

四是“三个平台”建设稳步有序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启动以来,特别是“淮北会议”以后,村级便民服务、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管理三个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3月25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监察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完善村为民服务代办点、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各种软硬件设施建设,当涂县所有乡镇都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姑孰镇五星村开展网上公开、网上管理和网上办事试点工作。金家庄区乡镇行政服务中心业已建成,挂牌、人员入驻等各项工作已完成。雨山区佳山乡、向山镇行政服务中心,配置了LED显示屏,方便群众查看。花山区自2008年建立村监会以来,审核村级财务收支4127笔,涉及金额3538万元;征求群众意见149条,提出合理化建议79条;化解社会矛盾63起,减少区级以上政府上访80%;参与村级重点工程项目监督34人次。《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新农村网》等十几家媒体、网络对该区的村监会建设工作进行了报道。

总体上看,通过去年以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初步建立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对于这些成效、成绩,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部分乡镇信息公开不及时,借助“三资管理系统”做账进展缓慢,基层信息网络建设仍需大力推进,“村监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特别是对照省召开的“芜湖会议”精神,我们的差距更大。

今年4月中旬,在芜湖召开的全省党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同志对当前“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强调指出:“要克服厌战和松懈情绪,继续保持强劲的工作态势和工作力度,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在抓深入、抓巩固、抓提高上下功夫。”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张东安同志具体提出了“四个着力”的要求,即:着力推进“三资”管理常态化,着力推进村级事务流程管理常态化,着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着力推进“三个常态化”的良性互动。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吃透“芜湖会议”精神,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达标准备工作。验收达标是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全面检阅。5月4日《全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验收标准》下发,市“阳光办”将省文件及时转发。省《验收标准》分为“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四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总体标准和分项标准,既有总体要求,又有具体标准。对照省《验收标准》,全面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一要把握验收步骤。按照省《验收标准》的要求,首先是县区对乡镇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向市申请验收。市对县区进行检查验收,再向省申报。二要抓好自查自纠。要对照验收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补缺补差。县区以及经济开发区、慈湖开发区、示范园区、博望新区等单位要认真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自查对象,将所辖乡镇、村(居)全部纳入自查范围,做到全覆盖。自查中要注重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省《验收标准》有开展群众走访和调查问卷的具体任务。要把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纳入自查范围,虽然不在省《验收标准》之中,但这是我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特色要求,今年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对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提出全覆盖的任务,要不折不扣加以落实。要认真对照验收标准和市里的有关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自查,确保不留死角。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要怕麻烦、怕费事,对于缺少的内容要及时补上,对于不规范的材料要重新整理,对于质量不高的工作要抓紧完善。三要做好验收申报。今年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市“阳光办”已经下发,对验收工作提出要求是:5月份组织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全面自查,6—7月份由县区组织预验收工作,8月份市开展对县区检查验收抽查工作,9月份组织向省申报验收,做好省来我市检查验收工作准备。总体上,迎接省验收各项准备工作集中在6、7、8三个月完成,市、县区“阳光办”以及经济开发区、慈湖开发区、示范园区、博望新区等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准备。四要落实工作责任。对于迎接省检查验收达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牵头抓总,抓好整体工作推进。农经部门一定要抓好“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以及阳光村务信息化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民政部门一定要抓好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检查验收工作,其他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二,加快“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实施进度。信息化建设,是我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亮点,必须抓紧抓牢。目前,我市信息化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少数干部对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有待加强,督查指导服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这些问题,必须下功夫解决。一是要健全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县区要高度重视阳光村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起来。县区、乡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加强“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成立“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抓好日常维护工作。“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工作量庞大、任务繁重。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是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及时更新内容,共同做好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乡镇要加强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查把关。三是要加强监控管理。县区必须时时跟踪督查,督促所辖各单位抓好信息报送、内容更新等工作。前不久,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出现一些乡镇、村的部分内容雷同的情况,存在抄袭现象,这是明显的搞形式主义,是不能允许的。市“阳光办”已对此作了及时纠正。各级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一定要经常查看系统,及时跟踪督查,防止出现工作马虎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四是要加强硬件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逐步实现所有村(居)的触摸屏全覆盖,所有乡镇配备LED显示屏。当涂县要按照市委书记郑为文同志的要求,积极推进姑孰镇网上公开、网上管理、网上办事试点工作,为全市在更高起点、更大范围上发挥“阳光村务工程”的作用探索经验。三个区也要选择部分重点乡镇和村,培育示范点,打造亮点和精品,通过试点示范,整体带动,提升全市“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水平。

第三,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今年4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报道《“村监会”全覆盖之后》,介绍浙江“村监会”建设的经验,建议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当前,必须着眼于长效监督、常态管理,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监会”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培训机制。近期,市“阳光办”将开办培训班,集中组织对各村“村监会”成员进行培训。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建立对“村监会”成员进行长期教育、不断培训的机制,提高“村监会”成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各乡镇纪委要把培训“村监会”成员纳入自身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村监会”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帮助建立“村监会”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村监会”干什么和怎么干。“村监会”自身要注意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在管人、管财、管事方面发挥监督作用。要管好人,把村“两委”落实国家政策、执行民主管理制度、村干部的廉洁自律作为监督重点,规范村干部的行为,有效防止腐败发生。要管好财,对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加强监督,使村里的每一笔钱不得胡支乱花,每一份资产得到合理处置,每一块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利用。要管好事,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每一个环节,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使监督更加及时、有效。三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村监会”也要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村监会”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接受村民代表评议和监督的制度。要建立健全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对“村监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的制度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对工作量大、履职尽责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监会”委员,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纪违法的“村监会”成员,经查实,要按程序罢免其职务。问题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发挥“阳光村务工程”长效作用。“阳光村务工程”不仅要重建,更主要在用。要发挥作用,就必须抓住重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积极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和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作用,着力推进“三资”监管常态化、长效化。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就是加强对“三资”的及时监控。对于公开信息接到的信访举报线索,以及“三资”异常变动情况,要及时核实,查明真相;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要通过预警、问效、问责综合措施及时加以处置,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仅要把“三资”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之中,还要有效使用“三资”,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高效和保值增值。二是全面实行“四议二公开”,着力推进村级事务流程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市、县区都已制发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文件,也制作悬挂了流程图。但是,仅仅建立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在落实制度上下功夫。要把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作为流程化管理的核心内容,贯穿于村级事务各个方面。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特别是村务公开、财务审批、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资金发放等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决策、实施。三是加快“三个平台”建设步伐,着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机制作用常态化、长效化。村级便民服务、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管理三大平台建设,涵盖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项内容,触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级层面,是我市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形成特色做法和成效亮点,也是我们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为民服务的重要载体,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加强“三个平台”建设,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真正长期发挥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使民受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