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plex.shx字体下载:如何将农村旧宅基地转变为第三产业用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7:43:11

    咨询:我村现有旧宅基地12亩,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的相关条款, 经全体村民开会讨论决定用来发展第三产业,请问如何具体办理相关手续?相关程序如何?我们村不是城区内的村,是山区的乡村,村民想用于开发旅游和建设农家宾馆。真诚急切企盼您的回复。谢谢。

    回复:你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在留足村民必需的居住用地(宅基地)前提下,其他土地可依法用于发展二、三产业,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因此,旧宅基地想用于开发旅游和建设农家宾馆,要按照规定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规划的用地,可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土地利用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