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流产多少钱: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问题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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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问题的调查 2010-06-09 11:20:59

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积淀下来的各种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利益的调整逐渐凸现出来,因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突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成为当前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大难点。针对维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笔者以天门市为个案进行了一些调研,对纪检监察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问题形成了一些新的认识。

一、群体性上访的基本特点

综合去年元月至今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和市信访局接待群众上访情况,共受理群众来访1925批11121人次,其中到市群体上访368批7133人次,到省群体上访16批263人次。分析这些群体性上访事件,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1.群体性上访人员成分具有复杂性。群体性上访往往参与人数多,少则十几、几十人,多则几百人聚集上访。上访人员成分复杂,既有利益诉求者,也有对党和政府不满甚至仇视社会者参与其中。因此,群体性上访很容易被别有用心分子操纵,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相互交织,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2.群体性上访方式具有较强对抗性。上访者往往是情绪激动,有些合理诉求以不合理的方式进行,带有激烈的对抗性质,处理稍为不当,就会引发矛盾和冲突,而且时常伴随着违法行为,如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游行示威、砸毁公私财物、冲击和赶走企业员工、殴打公务人员等。特别是因为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处理不及时等原因引发的上访,极易形成堵门、停尸等非法访和群体性事件。

3.群体性上访内容具有相对集中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时期群体性上访的内容也不同,但具有相对集中性,基本上各种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矛盾冲突是引发群众群体性上访的直接导火索。如就天门市而言,现在社会治安类问题、征地引发的矛盾和解决民生诉求等是群体性上访的主流。

4.群体性上访诉求调处具有困难性。有的问题没有政策依据不能处理,有的受地方财力限制不能解决。如许多原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民事纠纷、刑事案件,上访者却往往希望运用行政干预的方式求得解决,认为既可以减少诉讼费,也能够缩短解决问题的时间。也有已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因不服判决而向党政部门反映。

二、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主要原因

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原因是错综复杂、多方面的,既有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的原因,又有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既有现实原因,又有历史原因。从发生的群体性上访情况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深化改革带来的震荡。目前,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企业改革改制,一些单位职工下岗分流,失去了工作岗位,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饭碗,加之破产企业职工工龄买断费偏低,社保难以到位。招商企业征地使得城郊一些有地农民变成了失地农民,生存受到威胁,同时土地补偿费在发放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群众对此难以接受,造成对社会的不满,进而引发群体性上访。

2.有些基层干部执政水平和能力低下。由于当前农村基层的社会管理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伤害群众感情;有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走样,损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怨恨。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政治敏感性不强,解决问题效率偏低。一方面,对群众反映要求解决的问题,有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及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解决,加剧了干群之间的矛盾,使小事变成大问题,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信访变成群体访、越级访。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害怕群众集体访,一旦发生集体上访就一味迁就上访群众的不合理要求,造成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导致集体上访的恶性循环。

3.部分信访群众存在攀比心理。因体制和机制的问题,目前确实存在不同群体间收入悬殊,同时国家工资收入政策的调整,造成一部分群体心里失衡。如2005年5月,根据天门市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保体系,造成乡镇卫生所退休人员这一群体相互攀比,他们认为同为基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都为农村卫生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理应一同进保,为此曾多次到市、赴省上访。 2006年底,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工资普调后,一部分乡镇集体企业买断的退休人员以及60年代下乡“老知青”要求进保,解决退休生活费,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4.极少数别有用心者的组织策划。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现,加之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相互交织,社会矛盾冲突高发频发。在此期间,极少数别有用心者为了激化矛盾达到个人目的,或组织串联集会、或集资上访、或采取非正常形式堵门堵车,写标语,拉横幅,制造声势,扩大事态给政府施压,用违法的形式来反映自己的信访诉求,由此,上访性质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

三、纪检监察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主要做法

天门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与协助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结合起来,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解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1.注重建立信访网络,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全市各乡镇、市直科局单位成立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设置了廉政监督员,形成全市纪检监察信访网络。同时,建立重大紧急事件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各地各单位纪 (工)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市纪委,确保及时掌握信息,抓住工作主动权。2008年3月,多祥镇多祥村因村党支部书记肖某违纪违法和国家粮食直补未发放到位等问题,少数村民借此组织500余人,将肖某围困在镇机关,并损毁公物,殴打镇村干部,扬言如不解决问题,将到市里省里上访。市纪委在接到镇纪委的情况反映后,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立即抽调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人员联合调查组进驻多祥镇,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委局分管领导直接赴村与准备上访的群众面对面对话,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在短短3天时间内,调查组迅速查清了肖某以权谋私、克扣截留村民粮食直补款和计划外生育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缴了肖某违纪资金5万多元,并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群众对此表示满意,成功解决了一宗准备赴市赴省上访的群体性事件。

2.认真开展排查清理,注重化解基层矛盾。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对全市矛盾纠纷和民生信访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共排查突出信访问题7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积极协调乡镇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并积极帮助上访者解决自身的困难,加强与上访者的沟通,成功化解了麻洋镇等3个乡镇村民上访的问题。针对当前农村土地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在对历年涉土信访问题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协调召开全市涉土信访问题专题清理工作会议,对涉土、涉财信访问题的查办工作进行布置部署,并将清理出来的信访问题摘转给市国土资源局和有关乡镇纪委调查处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国土部门联合办案,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行为21宗,处分党员干部16人,通过对涉土案件的查处,使因涉土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行为有所抑制。

3.积极解决涉稳问题,维护农村基层稳定。对基层存在涉及稳定的问题,委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每有出现群众越级集体到市、省、京上访的,委局领导总是在第一时间了解群众上访的具体事因。对发现存在干部腐败、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认真履行职能,及时牵头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为更好的了解情况,委领导多次深入到基层,变上访为下访,与上访者面对面接触。召开有关村民代表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并将调查进展情况及结果及时上墙公布,向上访群众反馈,增强调查透明度,取得群众信任。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给予立案处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近年来,市纪委还查清了类似6起村民多次集体越级上访反映的信访问题,化解基层矛盾。

4.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管理规范。一是建立健全廉政宣传教育机制。以“廉政文化进农村”教育等活动为着力点,建设和谐廉政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建设机制。为确保农村管理规范,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村一级,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办公会议,及时分析、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2006年来,在全市各村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双代管”工作,着力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更加和谐有序发展。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重心下移乡镇一级,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职责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各村村务按时按质公开,还群众一个明白,减少和避免群众因误解而出现群体性上访的情况。

四、纪检监察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中的对策建议

    防止和解决群众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的问题必须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民主,疏导教育,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解决矛盾。实践表明,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的重视程度,是信访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乡镇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坚持自办,少上交矛盾,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把苗头性的问题解决在基层。2008年天门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城管殴人致死的“1·7”事件,死者亲友和社会群众上千人围堵市党政机关。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市委书记牵头的“1·7”事件调查处置专班,统一指挥、统一分工、统一协调,使事件很快得到了平息。

二要注意收集信息,超前谋划防范。要建立信访举报工作信息网络。各乡镇、市直科局单位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信访工作的领导。各村要指定一名信访工作联络员,落实专人收集信访信息。要搞好预测排查,建立台帐。通过收集信息,分析动态,及时发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苗头,特别是对那些上访专业户、老上访村,对容易引发集体上访的敏感时期和主要问题,更要引起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发现苗头,及时化解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要搞好说服疏导,维护信访秩序。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坚持依法上访、依法处理信访,使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问题,同时引导好群众的上访活动,规范上访行为。要以理服人。一些群众上访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经常提出过高或无理要求,对这些情况,必须坚持讲道理、讲政策,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群众心悦诚服。要主动深入基层,变上访为下访。通过召开案情通报会,及时向群众反馈信访问题查处进展情况,稳定群众情绪。

四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处访机制。各级党委、纪委必须遵循“大信访”的要求,建立健全处访协作机制。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充分发挥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形成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合力。对于牵涉多个部门,或某一个部门难以解决复杂、疑难的信访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调各部门关系,加强督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五要树立宗旨观念,维护群众利益。既要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意愿和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给有关部门,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已达成解决协议的问题,要督促及时履行兑现;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逐步加以解决,并向上访群众作好解释;对损害群众利益和与民争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

六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从政行为。要扎实推进“三项公开”制度,推行“阳光作业”。要通过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查找原因,汲取教训,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真正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落到实处。(作者系天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