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十大家:不敢管学生的老师 既违背师德又误人子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6 23:08:56

不敢管学生的老师 既违背师德又误人子弟

(2009-09-08)

        9月1日这天,孩子们兴高采烈地背上新书包,开始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新征程。

  然而,日前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老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特别作出了“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等“六指儿挠痒---多一道”的“专利权”,使许多老师或家长心中都布满了阴影。“管”,有违“规定”,“不管”,既违师德,又误人子弟,“师”还能称为“师”吗?

  近年出现关于老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主要是老师和学生、学校和家长曾发生过不愉快地冲突,纯属“个案”。但经媒体报道后,给许多老师造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从近年发生老师打学生事件中不难发现,作为教师,打学生的确有违师德。但是当老师不打学生后,打老师的学生却越来越多了。

  但是,教师出现“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现象,叫不叫误人子弟?误人子弟难道仅怪老师吗?教育真的是万能的吗?单一的说教是教育的根本吗?面对学生上课不听课、违反课堂纪律,老师出于传道授业地去说一说、管一管,却招来学生的谩骂,甚至动手打老师,面对老师多次苦口婆心、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的依然故我,作为老师该如何做呢?

  笔者认为,教师队伍中确实不乏有素质低下、道德沦丧、“一只老鼠坏锅汤”之辈。但是,现在一个不正常的现象是社会对于教师们近乎残忍的苛求。无论事情起因如何,只要出现了老师打学生的事件,这个老师注定就此完蛋。轻者赔礼道歉,取消晋级、评优,重者还有被开除公职的危险。现在经常看见批评老师的报道,在此类事上,无论媒体舆论报道还是法律条规,全部都是“一边倒”,似乎教师之罪已到闻者惊、观者恨,到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地不可饶恕的地步! 

  对于家长,现在的孩子可成了掌上明珠、宝中宝,身为人父的笔者也真切的感到了这一点。但是,作为家长不能因为家庭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就“视为龙、看作凤”,不让他(她)受到一点点委屈或挫折,听不到一点点对孩子的批评语言。于是,当宝贝受到老师善意的批评和遭受老师责罚的时,少数家长就不分青红皂白,便有了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决心。其结果,只是维护了一时的所谓“人权与尊严”,能否可以维护孩子未来的“人权与尊严”?能否永远让孩子一生八面威风?

  常言说得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现如今,一些老师在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背后的许多潜台词下,或在不迷真相的家长溺爱下,学生和老师是平等的,可以拥有甚至比老师还要多的权利,可以空前地在师长面前扬眉吐气:我犯错怎么地,我不学习怎么地,我考试不及格怎么地,因为我是学生,我有人权,我有法律保护;你是老师,你可以教育我!但是不能批评我。这还要看我给不给面子听你说话,我要是听,说话可得更要小心了,别挫伤我自尊心。你不能罚我站着,不能让我到办公室去,更别说你敢动我一指头了.....总之别让我下不来台,别惹我不高兴,我要是一不高兴,轻者,我到校长那里去告你,稍重点到教育局或媒体去告你侮辱学生!再重了,我就自杀去,让你一辈子翻不了身,让学校记我几辈子。

  因此,在教育部这个规定的背后,教师们出现了“不敢管学生”现今,面对学生的错误,只能是:教育、教育、再教育。学生听不听、改不改就另当别论了。

  这难道是老师的不负责任吗?老师愿意这样做吗?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过必改,善莫大焉。当外科医生不敢再摸手术刀,当驾驶员不敢再摸方向盘,当老师不敢再管学生......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已经苍白得只剩下一张只会进行“正面教育”的“嘴皮子”!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特别是那一支支红蜡烛只有背地里偷偷流眼泪!(作者:朱波)

  朱波 安徽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