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十大杰出企业家:党史资料: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两次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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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资料:

 

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两次重要会议

 

全国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1954年12月5-1955年1月8日)

 

  全国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于1954年12月5日至1955年1月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原拟讨论:1955年与1955年到1957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计划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组织领导方案,并交换扩展公私合营工作的经验。但会议一开始,各地代表(主要是上海、天津、沈阳等地的代表)反映:私营工业中若干行业的生产,困难相当严重,如不加以解决,对扩展合营的计划,难以制定。鉴于这一问题的迫急与重要,随即将讨论转向研究私营工业生产的安排问题。经过党内反复讨论,并同时征求了党外人士的意见。12月31日,由陈云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在会上作了《解决私营工业生产中的困难》的讲话。对于私营工业生产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调整方案,提请第二次全国省、市计划会议研究决定。陈云指出:“应该采取什么方针来调整私营工业生产呢?就是要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工业,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业,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在保证社会主义成分不断稳步增长的条件下,对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私营工业实行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方针,进行合理安排。要反对资本主义的盲目性,克服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要把上述四种工业都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陈云在讲话中,分析了工业生产中的矛盾和解决的办法。他指出:一、公私之间的矛盾。国营能让出一部分原料和生产任务给私营,就让出一部分。这样可以造成更便利、更快、更大量的搞公私合营的条件,使私营工业逐步顺利地转到社会主义方面来;二、先进与落后之间的矛盾。应该是奖励先进,照顾落后,淘汰有害;三、地区之间的矛盾。解决的办法是,维护上海、天津,照顾各地。针对上述矛盾和方法,陈云在报告中还提出了具体措施:第一,通过逐行逐业分配原料、分配生产任务、计算设备能力、安排生产计划等办法,来进行逐行逐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二,要利用原有工业设备,控制新建和扩建,控制国家基本建设的投资。第三,私营工业的生产,要提倡提高技术、淘汰落后。第四,用各种形式来安排私营工业的生产。第五,减少盲目加工订货。第六,对手工业合作社生产的发展,要加以管理和控制。第七,要扩大私营工业的出口品种,提高出品的质量。第八,要加强国家对私营工业的领导。第九,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只顾国营,不管私营的倾向;另一种是私营工业自己不想办法,坐待国家给办法的倾向。

  陈云的重要讲话,使会议对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的研究,得以顺利进行。经过研究会议提出:1955年扩展合营的计划数字是:产值17亿元(按1953年计算,以下同);户数2.508户;职工约20万人;1955年到1957年扩展合营的计划数字是:产值54.53亿元;户数1.5万户;职工约60余万人。为贯彻统筹兼顾的政策,会议提出,在扩展合营方式上,应采取个别合营与按业改造相结合的办法。

  在此期间,12月30日至1955年1月5日,由陈毅主持召开了由政协工商界委员63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共进行了4次座谈,共有150余人参加,政协工商界委员发言的有25人,集中反映了当前私营工商业的困难和资产阶级的意见和要求。最后由陈云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告国家在社会主义改造中调整工商业、公私关系的方针政策,由曾山、吴波、许涤新分别就加工订货、税收及公私合营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进行解答。从而安定了工商界代表人物的情绪,缓和了党和政府同资产阶级间比较紧张的关系。

  1955年3月3日,中共中央批转地方工业部党组关于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对私营工业生产安排问题报告的批示:中央批准地方工业部党组关于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对私营工业生产安排问题的报告。报告对目前私营工业情况的分析及其生产安排的方针和各项指示的意见是正确的。并原则同意报告中另成立一个掌管地方工业部门的建议,并由有关部门据此原则提出具体方案,报中央批准,各地亦应根据需要并精简原则设立或加强相应的管理机构。

  1955年3月17日,中共中央批转陈毅关于全国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和关于召开私营工商业问题座谈会的报告。并将这两个报告转发各地,即希望认真研究组织贯彻。

 

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1955年11月16-24日)

 

  为推动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10月29日,毛泽东邀请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毛泽东、周恩来在座谈会上讲了话,希望他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1月初,全国工商联举行执委会议,学习了毛泽东的讲话,听取了陈云、陈毅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告全国工商界书》,号召全国工商业者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955年11月16日至24日在北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代表出席会议。

  会上,刘少奇讲了话,陈云作了《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报告。

  会议认真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

  《决议草案》指出:“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充分有利的条件和完全必要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原来在私营企业中实行的由为国家加工订货,为国家经销代销到个别实行公私合营的阶段,推进到在一切重要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区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的阶段”。

  《决议草案》还指出:“准备由原来的按企业所得利润的一定比例分配给资本家的办法,逐步过渡到有分别地按资本定息的办法。”“这种定息的办法,实际上是将企业交给国家的专业公司直接管理,而生产关系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从而决定了把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是由资本主义私有制向完全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

  《决议草案》强调,“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第一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地,逐步地而不是突然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第二是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予他们以必要的工作安排;第三是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且对于他们中间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而在这个改造事业中有所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以恰当的政治安排”。

  在党的正确方针指导下,1956年初,全国出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年底,全国7万户私营工业、200万私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至此,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领导权和管理权完全掌握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手中,胜利完成了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