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选词填空高频词汇:论珠江三角洲的农业生产形式—桑基鱼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6 14:00:49
桑基鱼塘是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一种独具地方特色的农业生产形式。即桑地依赖于鱼塘肥泥,养蚕依赖桑叶,而鱼塘则依赖于蚕屎、蚕沙这样互相依存的形式。珠江三角洲蚕区布满着“桑基鱼塘”,这种生产形式一直延续至今。1992年,桑基鱼塘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世间少有美景、良性循环典范”。

一、 珠江三角洲蚕桑业的兴起和发展

广东蚕桑生产有悠久的历史,产丝量历史上曾名列前茅。珠江三角洲既是广东省的粮仓,又是盛产蚕桑、塘鱼、甘蔗的重要基地。它是由东、西、北三江汇合冲积而成的肥沃大平原。地处北回归线以南,自然条件是亚热带气候环境,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时间长,终年无雪,四季常春,适宜于各种农作物生长。桑蚕的饲养一年达八至九造。区内河网密布,特别是基水地区,四面河涌纵横,桑基鱼塘交错其间,交通方便,对发展农业生产,活跃城乡经济,具备了优越的自然条件[1]。

珠江三角洲是广东省种桑养蚕的重要地区,蚕桑业是珠江三角洲的重要经济作物。南海、顺德、中山、三水等地的桑地面积约占全省桑地面积百分之七十五,产茧量占全省百分之九十左右,成为我国著名的生丝产地,和太湖平原、四川盆地并列为我国三大蚕桑区。蚕业起源于我国,有四千多年的历史,而珠江三角洲及其附近地区蚕桑业生产的发展,与中原和长江流域比较,是稍迟而且缓慢的。根据史料记载,早在汉代,在广东省南部的珠崖(今海南岛),西部的德庆,北部的连州,以及中部的广州附近等一带地区,女子已有进行“桑蚕织绩”和“采桑饲蚕”的种桑、育蚕、丝织的生产活动了[2]。汉朝建安中,交州剌史步隲到南海(今广州附近一带地区)观察地势时,见到广州附近一带“高则桑土,下则沃衍”,反映了当时广州附近已利用高地种植桑树[3]。

唐代,广州已成为我国通往外地的港口,各地的商人和外国人都相继来广州贸易,贩运绢丝,农业生产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当时珠江三角洲及其附近地区,已是“田稻再熟,桑蚕五收”。唐、宋时期,中国经济重心日渐南移。北宋末年,大批士民渡岭南来,散居于珠江三角洲,大规模兴修水利和围垦土地。北宋徽宗期间,珠江三角洲地区修筑了“桑园围”。珠江三角洲的蚕桑生产已伸展到南海县的九江、沙头和顺德县的龙江、龙山一带[4]。

明初,珠江三角洲蚕桑除相继在西、北江沿岸的南海、顺德、中山、新会、番禺等一带地区发展外,还向东江沿岸的东莞、增城,北江沿岸的清远等县扩展。顺德县的平步村已是“四月蚕成麦亦收”,“夏末粜谷春卖丝”。南海县的西樵居民,一年衣食的支出都靠种茶和蚕桑解决[5]。广州府南海等八县,有夏税畦桑共四万七百五十一株,东莞、增城、香山等县已有小黄桑种植。珠江三角洲蚕桑生产,主要蚕桑产地如南海的九江,顺德的龙山、龙江,尚未围垦利用之前,只能分布于高地,进行小面积的种植。

明中至清初,珠江三角洲蚕业生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而土地的利用也有所改进。基地和水塘布局的生产形式相继出现。随着广州成为对外贸易的中心,广东丝织品更远销海外,蚕业的商品性日益增大。广州府各县已是“男勤稼穑,女务蚕桑”的盛况[6]。顺德县的龙江这时也出产了著名的丝织品——“玉阶”和“柳叶”,并成为广东的贡品[7]。1530年,佛山的丝织业已发展到相当规模的生产,整个丝织行业划分为十八行,进行分工分业的生产[8]。

由于对丝织品的需要增加,珠江三角洲的南海、三水、东莞等县的桑地面积更为扩大,广东蚕造由唐代桑蚕一年五收发展为“广蚕岁七熟,闽则八熟”。同时,广东丝织品如线纱、牛郎绸、五丝、八丝、云缎、光缎已远销国内外,享有声誉。明末清初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写道:“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这是反映当时广东丝织品的品种、质量和对外贸易的概况写照。

鸦片战争以后,受到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刺激,生丝大量出口。桑塘地区不断扩大,桑地面积也随而增加,加速了珠江三角洲蚕桑生产的发展。南海、顺德等县部分地区,已经是有桑塘无稻田的地区了。种桑和养鱼相结合的专业化生产,已占农业生产的首位或第二位。甚至出现了“弃田筑塘,废稻树桑”的高潮,居民以“农桑养蚕为业”[9]。


二、基塘的形成与修筑桑园围


1、围“海”筑塘 围“海”筑塘是指将一些河涌堵塞或圈筑河旁来修筑成塘。早在十四世纪中期,珠江三角洲西北部地区的劳动人民已经结合修建水利来“堵河筑堰而养鱼”了。据史料载:明中,顺德县陈村等地区的“筑海为池者”,更是“辄以顷计”。围“海”筑塘的生产活动,六百多年来不断发展,三百多年前相当盛行。《广东新语》则说:这种“筑海为池”的活动,已遍布于“广州诸大县村落”。后来,由于河流逐渐变狭,围“海”筑塘潜力已不大,又跟不上桑基鱼塘发展的需要,因此,围“海”筑塘的生产活动就逐渐减少了[10]。

2、挖田筑塘 唐宋以前,珠江三角洲不少部分地区都是面临大海,地势低洼,水患严重威胁着生产和人民生活。因此,珠江三角洲人民根据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地在一些低洼的地方,把低洼的土地挖深为塘,将泥土复于四周成基。既可收到地尽其利,又可收到降低地下水位有利生产的效果,便组成基、塘的生产形式。因这些平旷低洼地势,挖塘蓄水养鱼,不但可以发展生产,又能使挖塘的余泥填高部分地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水患。这是当时劳动人民改造自然,充分利用低洼地发展生产的方法之一。清中,由于受蚕桑业商品经济的促进作用,不少洼田被改成鱼塘,洼田地区变成基塘地区,南海县的九江、顺德县的龙山、龙江等乡,不少池塘都是挖田筑成的。鸦片战争后,蚕桑生产畸形发展,原来已有基础的基塘区,更大规模的挖田筑塘,出现“人与鱼共命,鱼与谷争秋”的情景,挖田筑塘的风气,向邻乡及其附近扩展,达到历史上的高峰。可以看到,珠江三角洲的河涌密布和“地势低洼,水潦频仍”,是形成基塘区的基础。围“海”筑塘和挖田筑塘,是当地劳动人民改造洼地,利用自然的主要途径[11]。

3、修筑桑园围 珠江三角洲大规模农业开发是在唐宋以后。此时,人们为防洪水,保护农田,已开始建造堤围。据史志记载,北宋时沿江已建有堤围十余座。从堤围发展趋势看,早期的堤围多建在珠江三角洲的上中部。建于宋代的西江、北江上的堤围绝大多数在鹤山—南海一线西北。据《罗格围志》载:宋代南海县的西北部始筑堤围,最早有北江的罗格围,这段堤围长26005丈,捍卫农田400顷。其次是北江的大富南围、大富北围和西江干流左岸的桑园围,筑堤规模较大。如桑园围,分东、西围,“西围自三水飞鹅翼起至龙江河澎围尾止”,长“万二千余丈,捍田千百顷”[12]。桑园围修建于1101年至1125年,堤长14700丈,捍卫农田面积1500顷。据宣统二年(1910)《南海县志》载:“雍正五年(1727),桑园围,海舟堡属之丫基,采石修筑,桑园围修筑用石自此始”。据此记载,桑园围到清初才开始在部分基段上改用石方修筑,而始筑桑园围时极可能是用泥叠成的。桑园围是宋代位于珠江三角洲最南面的河岸堤围,堤大且长,用泥修筑;桑园围的修筑东西两基均“遵海捍筑不与水争地”,并根据当地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势和在桑园围“下流之水较上流差四、五尺”,故筑堤留口,在围东南角的倒流港和龙江滘两水口,“不设闸堵水”,让围内水及江“水从外灌入围内,互相宣泄。”即将桑园围修成开口围而不筑成闭口围。据清同治十三年(1874)《南海县志》载:“邑内江防之最巨,无过桑园围,形势与它围不同,它围形如碗,桑园围形如箕,东西两堤皆从上游建瓴之地,依山筑堤,从高而下,顺水性,送至下流而止,而下流之水较上流差四五尺,故围尽处,甘竹、龙江两口,其水从外灌入围内,互相宣泄。”[13] 筑堤后,洪水泛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控制,珠江三角洲农田受泥沙淤积的机会也因而大为减少,地势低洼的状况被固定下来。据《新建南海县桑园围石堤碑记》载:“田之未围堤也,大水浸之则泥沙加积焉,一年积二三分之泥沙,百年积高一二尺之田地,自有堤而田无水患,地亦不复加高。”堤围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加,而且不断地加高培厚,小围联成大围,土围改成石围,有些地方大围之内又建起子围。如著名的桑园围内就有东方子围、五约子围、南方子围等。
三、 果基鱼塘向桑基鱼塘发展

在农业生产的商品化过程中,珠江三角洲出现了新的生产结构方式—“果基鱼塘”、“桑基鱼塘”。基塘的利用,最先还是“凿池蓄鱼”,基面“树果木”而成为果基鱼塘。基塘地区的果基鱼塘布局出现在明初池塘养鱼兴起之后。原不很适应果木生长的低洼地区,利用堆土筑墩或挖土筑基,以填高地势,相对降低地下水位种植果树。更利用凹陷的积水池进行养鱼,以收到果鱼两利,后人称为“果基鱼塘”。明万历年间,南海县九江地区的塘基,人们将低洼积水地或易淹的农田挖深作池塘,挖出的泥土培于池塘四周以为基,池中养鱼,基上栽植荔枝、柑橘、龙眼等果树[14]。

珠江三角洲的“桑基鱼塘”布局,是明代后兴起的。因“桑基鱼塘”布局能够很好地把养鱼业和蚕桑业的生产结合起来,成为比较更合理连环性生产体系。这是“果基鱼塘”所没有的。据史料记载,明末“桑基鱼塘”兴起和发展地区,主要在珠江三角洲西北部的桑园围和古劳围内,其中以南海县的九江,顺德县的龙山、龙江,高鹤县的坡山等乡发展较快[15]。到清初,由于国际贸易对丝绸需求的扩大,种桑养蚕的获利大大超过了水果的收益。蚕桑不断发展之后,有些地方的“果基鱼塘”仍然继续保存甚至发展,而另一些地方的果基鱼塘很快衰落。史志称“民多改业桑鱼,树艺之夫,百不得一”[16]。不少地区从原来的果基鱼塘生产形式大量改为桑、塘专业性生产。如南海县九江乡一带,明嘉靖年间蚕桑还未普遍发展,妇女日常劳动是纺织,而龙眼又遍野,那时大面积自然是“果基鱼塘”了[17]。此后,果基鱼塘的生产方式,逐渐演变为“塘以养鱼,堤以树桑”的桑基鱼塘代替了原来的果基鱼塘生产,这样就较好地解决了低洼地积水内涝的问题。果基向桑基的发展,为珠江三角洲塘鱼、蚕丝出口的贸易打下了基础。《广东新语》对广州和南海等地桑基、果基与鱼塘的记载:在各县—“广州诸大县村落中,往往弃肥田以为基,以树果木。荔枝最多,茶、桑次,柑、橙次之,龙眼多树宅旁,亦树于基。基下为池以畜鱼,岁暮涸之,至春以播稻秧,大者至数十亩。其筑海为池者,辄以顷计”。珠江三角洲出现了一种新的生产模式:岭南肥美的稻田被弃,农民筑田为基,或筑海为池,基上植果、植桑、植茶,基下为池养鱼。人们已经改变了传统的耕作方式,充分地利用土地的空间与轮作的时间,以求最佳的经济效益。当时已形成了包括南海县的九江、海洲、镇涌、金瓯、缘潭、沙头、大同等乡,顺德县的龙山、龙江等乡,香山县的小榄和鹤山县的坡山、维敦等连为一片的“桑基鱼塘”专业生产区域[18]。桑基鱼塘,种桑养鱼,已经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商品生产。岭南人把种桑—养蚕—缫丝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结合为一条龙。由于桑基鱼塘带来的农业生态文明而产生的良性循环,促进了桑—蚕生产发展,并牵动了缫丝的发展。据《广东新语》载:“计一妇之力,岁可得丝40余斤”;“计一亩之地,月可得叶500斤,蚕食之得丝4斤,家有10亩之地,以桑以蚕,亦可充八口之食”。正如《广东新语》提到:果基鱼塘与桑基鱼塘这一新的生产结构所带来的直接的经济效益,便是使岭南人在商品经济之路上富裕。屈大均生动地描绘了在商品经济之路上发家致富的新型农民的形象—“左手数鱼,右手数钱”。


四、 桑基鱼塘与堤围的结合

1、建堤围后筑基塘 从基塘与堤围结合的方式看,主要是建堤围后筑基塘。据史料记载,堤围内的桑基鱼塘有:南海县九江乡五子围,“内护桑基鱼塘二十二顷”;东方子围,“通围内桑基鱼塘六十六顷”[19]。人们根据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地把低洼的土地挖深为塘,将泥土复于四周成基,既可收到地尽其利,又可收到降低地下水位有利生产的效果,便组成了基、塘的生产形式[20]。如“秀丽围,近年业蚕之家,将洼田挖深取泥覆四周为基,中凹下为塘,基六塘四,基种桑,塘蓄鱼”[21]。

2、先挖基塘后筑围 据史料载:顺德县福安围,围内基塘共四十顷余;保康围,内包烟户桑基鱼塘五千八百亩;合安围,内包桑基鱼塘一百亩;东园围,内包桑基鱼塘四百亩;北辅围,内包桑基鱼塘一千亩;乐成围,内包桑基鱼塘二千一百余亩;龙乐围,内包桑基鱼塘七百一十亩;南华围,内包桑基鱼塘四百亩;永福围,内包桑基鱼塘二千零五十亩;富安围,内包桑基鱼塘二千八百零二亩,合德围,内包桑基鱼塘二千七百四十六亩;大成围,内包桑基鱼塘二千八百六十七亩;东洲围,内包桑基鱼塘一百三十二亩五分;安定围,内包桑基鱼塘六百三十八亩;长乐围,基塘三十六顷;凌化围,基塘二十七顷余;里沙围,基塘约十顷余;永丰围,基塘三十余顷;北洲围,基塘约十余顷;沙嘴围,基塘约十顷余;康围,每乡涌口各一基塘[22]。一县之内,就有20余座堤围内包有桑基鱼塘,少者百亩,多者五千余亩,可见桑基鱼塘与堤围的结合多么普遍了。如《顺德县志》记载:“旧有大墩障,仅围南便田亩,东北无围闸拦束,每逢潦至,水从径口逆入横流堡内,田禾尽没,基塘半空……同治三年春,乡绅……倡筑大围名曰玉带……告成后,洼田尽变沃壤,租息比旧倍增”。这也说明,桑基鱼塘不能单独抵御洪潦,有必要筑堤围来保障基塘和田地的正常生产。稻田改作桑基鱼塘之后,一方面因田基培高而免除了水潦之患;另一方面因基种桑,塘养鱼,桑叶饲鱼,鱼屎肥塘,塘泥培桑,形成良性循环。在循环中,各种物质得以充分利用,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史志中也多有改田为塘后,“收入自倍”,“十倍禾稼”的记述。这样,堤围为农田提供了保障,桑基鱼塘的高收入,又为修筑堤围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来源。堤围与桑基鱼塘结合较好地解决了堤围的渍涝问题,外御洪水,内除渍涝,使基塘免遭洪水冲决。二者相得益彰,优势互补。它们因此也得到较快的发展,成功地解决了田地与水的矛盾,也为珠江三角洲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桑基鱼塘的主要特点


“桑基鱼塘”最早的文献记载于《广东新语》。“桑基鱼塘”是“基种桑,塘养鱼,桑叶饲蚕,蚕屎饲鱼,塘泥培桑”,即蚕沙(蚕粪)喂鱼,塘泥肥桑,栽桑、养蚕、养鱼三者有机结合,形成桑、蚕、鱼、泥互相依存、互相帮促进的良性循环,避免了洼地水涝之憋,收到了“十倍禾稼”的经济效益,营造了十分理想的生态环境,前一环节的废物成为后一环节的营养(如蚕屎饲鱼),减少了环境污染。

1、桑、蚕、鱼、猪的连环性生产 种桑、养蚕和养鱼三者之间的连环性生产体系,是珠江三角洲桑塘地区农业经营的主要特点之一。桑、蚕、鱼连环性生产的起始,当在桑基鱼塘兴起之后,到了清末才发展成为比较完整的体系。据《高明县志》(1894)载:“将洼地挖深,泥复四周为基,中凹下为塘,基六塘四,基种桑,塘畜鱼,桑叶饲蚕,蚕屎饲鱼,两利俱全,十倍禾稼”。又据陈启沅《蚕桑谱》中的《蚕桑总论》载:“蚕食余剩之粟,可以养鱼;蚕疴之屎,可以粪土。固可以培桑,并可以培禾蔬菜杂粮,无不适用”。利用桑叶饲蚕,蚕沙落塘作塘鱼饲料,塘泥上基作桑肥,做到“基养塘,塘养基”的循环利用,互相促进。这一方法,不仅能把种桑、养蚕和养鱼三者之间在生产上紧密地联系起来,同时,任何一方都可以促进或影响它方的发展。这是珠江三角洲“桑基鱼塘”地区生产独具的特点之一。过去在桑塘地区流行着一句“蚕壮、鱼肥、桑茂盛,塘肥、桑旺、茧结实”的谚语,充分说明桑、蚕、鱼连环性生产互相间的密切关系。另外,珠江三角洲桑塘区的农家,除了饲蚕种桑养鱼外,也有利用部分鱼塘水面放养水浮莲,作猪的饲料,结合养猪,既可利用猪屎肥桑地,又可以饲鱼。使基塘的连环性生产更臻完善,农村里的劳动力更能发挥。这是“桑基鱼塘”地区生产结合的方式[23]。

珠江三角洲的养蚕业同塘鱼养殖业密切相结合,作为一种综合的经营,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扬长补短,把桑、蚕、鱼三者有机地循环联系起来。基本上解决了桑的肥料和蚕、鱼的饲料问题,不仅养蚕和养鱼生产稳定,而且成本也大大降低。一般来说,用800斤蚕屎,再加上适量的青草饲料,便可育肥100斤鱼。通常养蚕用桑一千斤,可得蚕屎残渣500-600斤,每担蚕屎可值二元以上,从而增加了蚕桑的总收入[24]。

2、桑基和鱼塘的比例 珠江三角洲的基塘地区,最初是利用基来种植果树,故相互间是没有一定的比例。但到了明代的中后期,随着蚕丝业的发展,原来种果树的基地,逐渐改植桑树,桑基和鱼塘配合生产才有一定的比例。当时地基和鱼塘的面积比例是“三比七”或“四比六”,即大部分采取“三基七水”或“四基六水”的配合形式。清末,人们根据桑叶、蚕沙和每亩塘鱼产量所需要的饲料和塘泥的沉积量等关系,作出了更恰当的基塘比例。因长期受到雨水冲刷和年年戽泥上基的影响,以致塘面逐渐增大,基面日渐缩小,故后期的基塘有“六水四基”或“七水三基”的比例。有些因基面严重崩卸,基面成了又高又窄的所谓“瓦筒基”,造成水肥流失大,桑叶产量不高,不符合基塘的合理比例,塘鱼产量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基塘面积的大小则是因应把地势和拥有的土地面积而有差异。因此,在同一地区内,其基塘的大小亦有所不同,鱼塘面积有七至八亩的,有十多二十亩的,也有四至五亩的[25]。

现在,在珠江三角洲蚕桑区(南海、顺德、中山等地)的桑田形式一般都是桑基鱼塘的形式,这种生产形式传续至今。除了地理上的原因之外,在经营上也是合理的。据一位参观过珠江三角洲某地桑基鱼塘的外国学者说:“基塘是一个很独特的水陆资源相互作用的人工生态系统,在世界上是少有的,这种耕作制度可以容纳大量的劳动力,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世界各国同类型的低洼地区也可以这样做”,并主动提出资助经费进行研究。可见,独具珠江三角洲农业特色的桑基鱼塘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注释:
[1]、[2]、[3]、[4]、[9]、[14]、[23]、[25]《珠江三角洲农业志》,四。
[5]《南海县志》1835年版。
[6]明嘉靖 黄佐《粤会赋》。
[7]《广东通志》1713年版。
[8]《佛山纱绸行业史》。
[10]、[11]、[16]、[14]、[17]《珠江三角洲农业志》,三。
[18]《岭峤春秋》—岭南文化论集(四)下 第371页。
[12]《桑园围志》1817年版。
[13]《广东史志》2000年第3期 第33、34页。
[19]《农业历史论集》第146页。
[20]、[22] [清]陈启沅《蚕桑谱·三造宜忌篇》。
[24]《蚕桑谱专辑》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