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风琴娘同人:[杂文]洪战辉与中国式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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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洪战辉与中国式感动
作者:小南居士 提交日期:2006-2-20 11:17:00 最近电视里在重播《还珠格格》。这个电视剧几年前很火,隔了几年拿出来看,觉得恶心得不行。里面的男主角一张嘴:“皇阿玛,这一切都是从你是风儿我是沙开始的……”电视剧里的人老是用念诗的口吻说话,还热衷于“感动”。老是一脸纯情地说道:“我的心里充满了感动和震撼……”这就有点让人受不了了。照我的想法,感动是自发的,如果一个电视剧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存了心要让你感动,又把这种用心表现得太露,我认为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关于中国热衷于感动,或许可以归结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真实生活充满了冷漠麻木,于是需要一些调味剂来刺激人心召唤人性。不但电视剧用力煽情,我们还有专门的感动中国人物的评选。这档评选每年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一轮又一轮的感动。
  
  “感动中国”的人物,入选者除了一些因为官方原因必须入选的,其余都是在道德上堪称楷模的人物,是无私奉献的好人。比如徐本禹,比如洪战辉,自己吃了很多苦,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这种境界确实令人感动,当然比煽情的电视剧来得真实伟大。入选者都怀着一种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今天刚看了洪战辉的访谈,说到责任,他说一是要对自己负责,二是要对家庭负责,再就是要对社会负责。
  
  这使我对这档评选的社会意义产生了某些怀疑。比如责任,徐本禹放下自己的学业,去贫困山区教书,按人生的正常轨道来说,这件事本不属于他的责任,这责任该是有关教育部门的。洪战辉一边上学一边受苦,拼命养大捡来的妹妹,这责任也不全是他的,应该也有政府福利机构的份。但是教育部门没有解决好贫困山区的教育问题(且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福利机构也没有向洪战辉提供多少帮助,总的来说,就是社会对个人的责任没有尽到,于是某些个人就不得不背负上了更多的责任。对个人来说,这自然是很伟大,很感人的。但对社会呢?如果说社会的某些部门未能尽责,个人就应该牺牲他自己,这恐怕不是一种符合人道主义的想法。对于这种想法早就有现成的句子来阐述:“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点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点什么。”
  
  中国人所推崇的道德观里,有鼓励个人牺牲的成分。先人后己,杀身成仁,舍己救人。单从道德上来说,提倡压制私人的欲,成全社会的义,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其核心是要每个人都做好人,都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当利无人争,社会自然太平。现实社会的问题是,道德至上人人良善的理想永远不可能实现。道德对于社会的制衡作用便受到限制。在这个前提下,鼓吹个人牺牲,意义终归有限,对那牺牲的个人,也就不那么公平。
  
  最近打开电视常常见到洪战辉,从主流媒体对他的褒奖推崇,我感觉到一种道德上的别扭。普通老百姓看了他的故事都很感动,有人说他以及他们(这个评选中的所有人)是中国的骄傲,中国的脊梁,中国的魂中国的魄,之类溢美之词数不胜数。可我觉得,要是常常出现洪战辉式的人物,那可是一件耻辱的事情,当然不是说他做出的事情是耻辱,而是说,要是我们的社会制度不完善,无力(或者是无心)来帮助弱势人群,而常常要迫使个人来受苦受难承担责任的话,那绝对不是什么光荣,相反是一种可耻。但是铺天盖地的是对个人牺牲的褒奖,却看不到对社会的批判和反思。如果你不认同,只要这么一想就行了,我们有脸到国际上宣传这种感动吗?话说回来了,我们也不是没有宣传过。
  
  洪战辉是个很老实的人,他说:“苦难不是个好东西,苦难是财富那是骗人的。”这话必然有人不爱听,有人更想听到的是“苦难是一种难得的财富啊,我很感激这些年吃苦的日子”之类符合主题精神的话语。换言之,作为一个道德楷模,你不但要受苦,还必须是一副甘之如饴回味无穷的样子。我们社会的主题是舍小我为大家,在这个主题的笼罩下,个人牺牲是一种伟大的光荣,所以洪战辉还不够伟大,不够感人,和“感动中国”的核心思想有点出离。
  
  我通篇都在批评“感动”,其实我看了洪战辉的访谈也很感动。这里有一个矛盾,一方面,社会的文明建设并不靠个人牺牲,所以此类宣传的泛滥让我感到忧心;另一方面,社会风气不如以前了,确实需要这样的正面人物来鼓舞人心,召唤正义,适时地给民众一些感动。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是,我们感动完了,最好顺带思考一下社会对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