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梦乡歌曲:辽阳数名公安人员随董事长强奸幼女案落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3:12:37
辽宁省辽阳市某企业董事长吕宗大强奸、嫖宿幼女案发后,辽阳市公安局众多人员随之落马。2004年12月31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判处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富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它8名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处以相应的刑罚及罚金。
在为吕宗大(已执行死刑)强奸罪开脱的案件中,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富龙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30万元。辽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支队长赵克慕、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原副局长王志、辽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阵控大队原大队长孙万财,为吕宗大开脱收取贿赂构成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和10年。其它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处以从有期徒刑2年到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处罚。
法院另查明,富龙枉法办理一宗诈骗案,受贿10万元;在明知幼女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违背幼女意志,强行奸淫幼女2名,并造成1名幼女怀孕引产的严重后果;以玩弄女性为目的,嫖宿多名幼女。鞍山市无业女青年李晓菊帮助富龙奸淫幼女,又引诱幼女卖淫,法院以强奸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作者:杨力)(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