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打160个耳光:男子用手机拍试卷被控非法获取国家机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9:46:01

男子用手机拍试卷被控非法获取国家机密

2011年12月27日 14:05
来源:东南网 作者:韩影 李仲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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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都闽南版12月27日讯 (记者 韩影 通讯员 李仲兴)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平均合格率不到20%。而低通过率,让一些人看到“商机”。今年9月,国家司法考试泉州考区,陈某炎组织同伙窃取试题,在网上找高手解答,再用无线电将答案传输给考生,下午考试时被查获。

陈某炎被起诉的罪名是,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他也是我省司法考试中以该罪起诉的第一人。目前,鲤城法院已受理该案。涉案的4名作弊考生,分别被处当年禁考到终生禁考不等。

【事件】 司考进行中 无线电异常

今年9月17日上午10时许,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开始近1小时,泉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无管委”)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现无线电信号异常:范围从泉州七中分校(司法考试的泉州考点)至市区温陵南路。不过,该信号持续时间很短,工作人员没能发现蛛丝马迹。

当天下午3点多,再次出现异常信号。无管委工作人员沿着信号传播途径搜索,发现信号发射源位于泉州中医院主楼楼顶。在这里,工作人员发现两名年轻男子,正利用对讲机为参加司考的几名考生传输答案。工作人员当场报警。

其中一名男子徐某川趁工作人员不备逃脱,目前仍在逃。陈某炎落网。警方当场查获3台电脑、1部对讲机及无线电设备若干。

【作案】 手机拍试卷 扔出内存卡

31岁的南安人陈某炎,曾做过无线电生意,对无线电深有研究。

今年4月,国家司法考试启动报名,陈某炎找朋友史某林、徐某川商量,想通过帮考生作弊赚钱。陈某炎出资购买、调试用于作弊的无线电通讯设备;史某林假装报考,进入考场后将试卷传出考场;徐某川则负责上网联系“行内高手”,解答泄露出的试题;再通过对讲机,将答案传输给买题的考生。

陈某炎还印制“司考保过培训班”名片分发,承诺“6万元保过”。多名考生与其达成协议,苏某还预付2万元订金。

开考当天上午,史某林未能将试题传出,陈某炎向网上的“内行高手”索取近30道免费答案,通过无线电发给买题考生。下午,史某林用手机拍下试卷,将内存卡放在空矿泉水瓶扔出窗外,徐某川接应后赶至泉州中医院主楼顶,将试卷传给“高手”作答。

【说法】 打小抄违纪 漏题是犯罪

检方指控,陈某炎伙同他人,通过秘密拍摄等手段获取国家司法考试内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经办人员介绍,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获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量刑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经办人员介绍,注册会计师、医师资格证、英语四六级和高考等全国性考试,试卷一旦经相关部门认定,内容即为国家机密;如在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就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他说,其他考试,试卷未认定为国家机密的,泄题不构成犯罪;而如打小抄、夹带材料等,未泄露试题,也只是违纪,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