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口尸君的微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的稽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9:11:49

    发票是社会经济活动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这是一般发票所不具备的。由此可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查是税务检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易于出现错误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易于出现的错误问题共有28项:
    (1)取得虚开专用发票;
    (2)取得伪造发票;
    (3)以专用发票复印件记入进项税额;
    (4)专用发票项目填写不全;
    (5)涂改专用发票;
    (6)专用发票中数字计算错误;
    (7)专用发票错用税率;
    (8)以外单位专用发票抵扣联记入进项税额;
    (9)专用发票项目填写有误;
    (10)全部联次非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不一致;
    (11)发票联和抵扣联未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12)票物不符;
    (13)未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
    (14)取得伪造专用发票;
    (15)开具票样与税法规定不符;
    (16)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
    (17)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未加盖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专用章;
    (18)1996年1月1日以后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填开金额未达到限额;
    (19)购入货物所支付款项单位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不一致;
    (20)接受外单位应税劳务支付款项单位与开具抵扣凭证单位不一致;
    (21)取得超面额开具的专用发票;
    (22)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以该货物免税期限外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23)接受投资未提供有关合同或证明材料,税金记入进项税额;
    (24)接受捐赠未提供有关合同或证明材料,税金记入进项税金;
    (25)购入货物用于简易办法征税项目;
    (26)购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27)购入货物用于免税项目;
    (28)用本企业专用发票为自己开进项税予以抵扣。
    (二)稽查方法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的检查,主要审查抵扣联,要逐笔逐份计算进项税额,看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金额是否一致,同时,要对每笔业务的资金流、货物流、运输流进行核对是否相符。根据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存在上述28项问题,确定是否多记了进项税额, 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