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美惠新视频:国泰人寿启用新生命表 费率市场化谨慎开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2:19:28
国泰人寿启用新生命表 费率市场化谨慎开局


 
  
  保监会规定,新生命表的使用原则是“用于评估准备金,但是不强制用于定价”。
    
  2006年元旦,国泰人寿推出了两款以新生命表定价的寿险产品,保费价格比老产品下降了3%-7%。
  国泰人寿精算师齐美祝称,根据新的生命表,纯保障型险种,即承保死亡的险种,例如定期寿险,因为死亡率的下降而可能降价;而年金型产品,即每年领取保险金的产品,因为寿命的延长而可能涨价;第三类为混和产品,例如银行保险产品,分红保险等,由于综合上述两种因素,价格的变化取决于其中两种因素的比例,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
  国泰降价的产品全部为纯保障产品。降价的两款产品分别为“顺意101终身寿险”和“顺意100定期寿险”,均为纯保障型产品,只对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提供赔偿。根据新生命表,非养老金业务表男、女性平均寿命分别从原来的73.6岁和77.8岁,提高到了76.7岁和80.9岁。死亡率下降,因此相应险种的价格也下跌。
  实际上,和涨价传言相对,精算师们的担心恰恰相反,寿险费率的变化很可能“只降不升”。
  一位保监会的人士称,多年来的经验表明,保险公司的风险更多的不是涨价对消费者的侵害,而是恶性降价带来的经营危机。
  不过,齐美祝认为,应该不会出现类似车险的价格战。因为目前的保险公司比1999年前改进很多,特别三家保险巨头上市之后,保险市场经营总体日趋理性。
  另外,“寿险定价考虑的三个因素死亡率、利率和费用率中,死亡率对于定价的影响相对最小”,齐美祝说。
  
  生命表三种选择
  保监会规定,新生命表的使用原则是“用于评估准备金,但是不强制用于定价。”
  言下之意是,保险公司定价,既可以选择新生命表,也可以参考旧生命表,甚至还可以依据保险公司自己的参考经验生命表。
  齐美祝告诉记者,国际上对于生命表的使用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评估准备金和定价均强制使用,旧生命表就是如此,既用于计算准备金,又用于定价;第二种是定价放开,而生命表只用于评估责任准备金;第三种是将两者全部放开,这种模式多为发达保险市场采用。
  对新生命表的使用该选择哪一种呢?
  几乎所有参与新表制定的精算师都认为,中国市场还没有达到第三种情况的发达程度。
  但是,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各有利弊。
  如果新生命表和旧生命表一样,既用于定价,又用于评估。看似简单,难题在于目前所有的寿险产品都需要重新定价,工程量极大。特别是对于三家大型保险公司而言,更是不堪重负。另外,如果定价改变,如何协调新老保户的利益也成为难题。
  如果选择第二种,定价难题不复存在,但是新问题又出现。不用于定价,现行的费率管制制度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费率市场化成为必然之选。
  费率市场化和生命表,两个原本可以分开的故事,却因为生命表的使用而交汇。“这是一个意料之外的巧合。”齐美祝说。
  最后,经过精算专家小组激烈的讨论,明确生命表只用于评估,不强制用于定价。
  齐美祝预计,生命表部分放开后将加快寿险产品的创新。
  他举例,如果保险公司专门针对生活相对优越的白领人群进行定价,可以采用比原来更低的死亡率,那么保费价格就会下降;反之,如果对风险更高的矿井工人定价,保费价格可能上涨。
  除了区分人群,齐美祝认为,保险公司还可以根据地域等不同的因素定价。
  定价放开将会促使保险公司向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因为如果价格过高,可能无法获得客户;如果价格过低,保险公司可能亏损。优胜劣汰之后,只有研究市场,细分市场,设计更合理产品的公司才能生存。
  
  率先放开死亡率
  对新生命表的使用选择路径的另外一端是寿险费率市场化。
  保监会的某人士认为,从监管的角度,费率市场化面临四大风险:一是不能切实进行偿付能力监管;二是价格战和佣金战;三是如何处理偿付能力已经不足的公司;四是如何应对新公司带来的风险。
  齐美祝认为:费率市场化改革成功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保险公司有正确的经营理念,完善的内控机制,以及良好的自我约束能力。第二,消费者也成熟起来,理性购买保险产品,而不是简单价格比较。
  不过,齐美祝认为,寿险费率市场不会一步到位,而是可能按照“死亡率—费用率—利率”的渐进顺序,分步走。因为这三个要素中,影响定价最大的因素是利率,其次是费用率和死亡率。
  而国泰人寿副总经理龚志荣称,台湾市场的费率市场正是沿着这一路径展开。
  实际上,分步走已经成为中国费率市场化的共识。
  而率先放开的是影响最小的死亡率。
  龚志荣称,即使费率市场化之后,如果一家公司的预定利率超过市场的30%,仍然需要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解释其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