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心理洁癖:长春纪检监察---上海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4+3”,项目化推进专项治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4:58:21

上海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4+3”,项目化推进专项治理

    一些领域腐败案件依然易发多发,一些单位纪律不严、管理松弛,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面对这些问题,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加以解决?

    在今年1月召开的上海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指出,要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坚定决心强化从严治党,着重抓好专项治理,努力遏制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势头。

    为此,上海市在深入推进中央部署的“小金库”专项治理等4项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提出要抓好土地规划管理、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问题等3项专项治理,进而形成具有上海特点的“4+3”专项治理工作格局。在近日召开的上海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也指出,“4+3”专项治理工作是今年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中之重,必须抓紧抓实。

    全面排查整顿,狠抓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浓烟虽已散去,但须警钟长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这根弦永远不能松。“11·15”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上海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而且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治理。

    上海整治规范建筑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方针,全面加强建筑市场整顿,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监管体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按照部署,上海市将用1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等一批法规,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使各类建设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监管程序,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监理责任基本得到落实,建筑建材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建成。

    治理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坚决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加强对建筑类企业及相关人员资质的管理,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工程建设监管等。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土地规划管理

    土地的规划管理事关一个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从总体上看,上海在这方面的管理比较规范,但仍有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比如部分土地出让程序不合规,未经批准违规征用和占用农用土地,部分闲置土地未及时清理处置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降低了土地使用效率,也增加了不法寻租的空间,损害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治理工作刻不容缓。

    自2009年起,上海以贯彻实施新的城乡规划法为契机,以规范土地出让、规划变更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为重点,开展了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特别是信息化管理,上海违规变更规划、违法批地等问题明显减少,新增违法用地情况得到有效遏制,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此次开展规划和土地管理专项治理,是在近年来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采取市与区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郊区各乡镇在规划实施和土地使用方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找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违法用地、闲置土地问题和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土地管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能力,确保城乡规划的实施。专项治理的内容涉及国有土地出让项目、划拨土地项目、违法用地情况等。

    规范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些乡镇在招商引资中的财政扶持政策实施、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财政性资金管理、经济发展中的政府性融资债务管理等方面不够规范……

    近年来,对于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上海市高度重视,把开展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监管,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检查中,上海市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力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全市所有乡镇总数的40%,并督促各单位做好整改落实。

    同时,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总结推广试点乡镇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平台的经验,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扶持政策,对乡镇公共财政资金、乡镇国有土地出让资金、乡镇政府性债务等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性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明确“四条禁令”,治理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不正之风

    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下级或工作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常被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是人情往来、无须较真。但对这种违反规定、丧失原则的违纪违法现象,上海市坚决说“不”。

    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四条禁令”:

    党政机关一律不得相互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不得决定、授意、同意收受或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收受与该领导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

    上海市要求各单位对照“四条禁令”开展专项治理,坚持“正面教育、提高认识;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规范管理”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并公开举报电话12388,畅通监督渠道。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维护纪律规定的严肃性。

    目前,根据《2011年上海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3”专项治理项目化推进方案》,各项专项治理工作都已按照项目化方式推进,分层次、有步骤地展开,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不断显现成效。(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