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论破七海喜欢什么:分类管理,该走向何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22:45

说起税务部门为国聚财千变万化的征管方式和手段,可谓品种繁多,很明显,频频出招只是为了应对千差万别的纳税实体。其中分类管理办法,也说有了好几年,至于各单位具体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致因为地区上的一些差别就有了很多的不同了。

一、分类管理怎么看

从本地区税收征管措施采取的现状了解,基层单位千方百计加强税源监控方面的工作,应该是尽心尽力了。鉴于对分类管理的不同认识,客观上会有着许多不同的操作方式。有分或者部分方面分类管理的,有这样分或者那样分类的,有部分做部分说是做的,也有正在考虑或者压根什么都没考虑的。分与不分,并不存在谁说了算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管理最重要。

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从落实税收经济观的角度,实施税收的分类管理办法,应该说的确有着加快研究及其推进的必要。

一是服务经济必须抓住重点,服从经济必须突出重点。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新的历史时期,税收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并不存在任何动摇经济发展仍然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的可能。无论从服务经济发展还是服从经济实际加强税源管理的角度,没有比在科学分类基础上,抓住重点实施差别化管理来得更好(的确找不出来重点的除外)。

二是有效解决人少事多矛盾,有利提高税收管理成效。撇开开无锡国税近16万管辖对象不说,单就6万户一般纳税人,假如不能区分重点和一般对象,不实行分类基础上的管理,只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的话,执法风险可是大着呢,很难想象这一千多号税干会是怎样的手脚忙乱,又会是怎样的工作成效?除非您率领的那支队伍实在是少有的能干!

三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要求,推进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分类管理办法是科学管理的具体要求,是有效开展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前提。一般地说,基本的分类管理会符合科学和精细的特征,而没有了分类的抓一把管理应该不是科学和精细的内容要求。离开了科学的分类,没有了区分重点和一般的管理,落实税收征管专业化要求同样是不可想象的瞎做。

二、分类管理怎么分

说实在的,大家对税收征管实行分类管理并没有多大的异议,真正区分了重点和一般以后,管事的人手多不了,要管的小事少很多,当然求之不得。倒是这怎么分类的问题,着实伤了一番脑筋,随着公务员的级别多了,关于怎么分类的看法自然也就多,或者流转税管理横着分,或者所得税管理竖着切,只是难为了征管一线的同志。依我看来,就是这说不大也大、说不小也小的问题,使得基层部门在犹犹豫豫中或多或少退化了些许积极性。

突然间,脑海里出现了“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对的,怎么分类并不是特别够得上多重要,管用就好!假如分类了,能方便管理了,可以突出重点了,也科学、也规范,还很效率,应该说是我们国税系统上下各级的共同追求。谁说是一只蛋糕只可以有一种切法了?关键是效果!

既然分类管理办法需要解决的是科学、规范和效率,抓住重点监控税源、抓住要害防范风险肯定没错,可否把我们众多辖管税源户简单按重点和一般区分, 用80%的精力管理和服务占总税源60%--80%、仅占总数20%的重点部分,用20%的精力应对占总税源20%多一点、而占总量达80%的一般对象, 精力集中了,重点突出了,风险防范和服务经济的质量岂不更高?为了细化分类对象,提高分类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以把构成主要税源的重点税源户、支柱产业和特殊行业列重点户类, 一般类别对象是指重点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主要包括小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等。如果说简约、可操作的分类有利于突出重点的话,过多的分类、过细的管理会否又回到改革开放初期人少事也不多的保姆管理模式上去呢?

三、分类管理怎么管

按照加强税源监控、防范执法风险以及强化经济服务的分类管理办法,分类显然不是最终目的,正确、简约的分类只是为了更好的实施税收征管。推行科学有效的税源分类管理办法,有必要把握以下方面原则:

一是强化税源监控、防范重点风险的原则。让我们把有限的税收管理资源,注重投放在重点税源大户的管理和服务,放在本辖区支柱产业、特种行业和重大特殊政策企业方面,对一般类纳税人主要关注关键指标值的异常突出的管理,既体现抓大不完全放小,也防止小问题大影响的可能。对两类纳税人必须具体分类标准、具体划分到户,有基层单位综合部门负责定期调整划分变化情况,做到不放走一个要紧的,不费时费事无关紧要的。

二是服务和管理并举的原则。组织财政收入固然是税收的主要职能,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服务经济也正式成为当今税收的重要任务,毕竟税收受经济的最终制约,毕竟税收的快速增长更多的是来自经济发展的成果。税收的分类管理办法,不是单纯的杀鸡取蛋,不只是为了管理而管理,必须在强化税源管理的同时,视服务和发展经济为己任,必须以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在确保管理主要目标的同时,提供纳税人高效便捷的税收服务。

三是公平优先、效率兼顾的原则。税收制度本身属于公共财政范畴,公共性是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既然提供纳税人的就是一个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所以必须按照均等化要求,理所当然应该把公平放在首位。税收分类管理怎么分怎么管不要紧,但是不管什么类别都必须享有均等的管理和服务,既不只是因为重点类别得到过多额外的税收征管,也不能因为划入一般类别而丧失享受优质服务的机会,但是在于满足管理和服务优先前置的条件前提下,效率方面尤其应该突出得以体现。

四是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对于分类过程的税源掌控范围有一个大致的把握,具体对象按照各单位实际也有明确的界定,特别是在管理内容方面,针对各类别纳税人有一个具体涉税主要事项管理要求、管理标准和管理强度的明确规范,并充分借助信息技术、共享征管资信,实现税源分类管理目标。

五是全税种设计、统筹管理的原则。分类管理既然是以税源监控管理为主要目标和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兼顾各税种管理要求而统筹设计,同时注重基层单位落实执行上可操作、有针对性方面的系统整合。

[责任编辑:魏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