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岐 滑稽大鼓:局长与女下属有染多年算强奸,打了谁的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8:11:35
局长与女下属有染多年算强奸,打了谁的脸? 图片引自网络

  12月23日,记者从广东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虎门交通分局局长黄平因涉嫌强奸女下属在12月6日被批准逮捕。记者就此事采访东莞市交通局和虎门镇政府,双方均回答,“目前此案还在调查”。(《广州日报》2011年12月24日)

  这两年,就一些新闻热点事件写过一些评论小稿,对于一些小稿,总有人质疑成是当事单位或当事人的公关稿。其实,我与那些当事单位或当事人素不相识,公关一说根本无从谈起,只不过是借网络平台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已。因此,在写这篇小稿前,我先申明一下,我与这名局长相隔十万八千里,写这篇小稿不是想为他辩解什么,也不是想为他开脱什么,而是把心中的疑虑提出来大家讨论讨论。

  详细看了一下新闻报道,愚以为,对于这事的看法应该一分为二,对于男主角来说,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生活作风不检点,“兔子也吃窝边草”,最后身败名裂,锒铛入狱是罪有应得(按照党纪、政纪,这样的行为也是应该严肃处理的)。但在社会越来越开放的今天,在男女关系问题已不是根本性问题的当下,为此事断送自己的前程,代价的确有点大。这也值得所有男性公职人员警醒,不管社会怎么发展,请一定管好自己的“下半身”。

  在严厉谴责男主角的同时,心中也不免疑虑重生,这名局长与女下属已有染多年,以涉嫌强奸逮捕,使用法律是否适当?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性交。女主角肚里的孩子已7月有余,男主角真的强迫她了吗?这事的出现具有一定偶然性,是女方7年不孕,肚子却大了,其丈夫因与男主角赔偿价格没谈拢,在打伤男主角的情况下报警,从而让事情败露的。试问,这么多年,男女双方真的就没有留下珠丝马迹被家人发现?如果男方满足了女方丈夫的金钱赔偿要求,这事是否也安然无恙?这背后有没有男主角因做事情严肃认真得罪了很多人的阴谋陷阱?

  前两天,在网上看到一张图片,图片说现在有一种社会心态很可怕:当强者与弱者发生纠纷时,不管弱者是否有道理,所有人都偏向弱者;当公权与私权发生碰撞时,不管私权是否合理,所有人对公权都是一遍骂声,而最后的结论都是社会制度和体制有问题。这是一种可怕的思想动向,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心中坚守正义与良知底线,认清事件的本质与谁是谁非。正如这名与女下属有染的局长,其犯的错误应该受到法律与党纪政纪的严厉惩处,但男女关系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女方也应该受到党纪政纪处理,而不只是赚取舆论的同情。当然,我们也不应该因其是政府官员,就一味的把其负面影响扩大至整个公职人员队伍,这样的认识有失偏颇,对公职人员队伍中遵纪守法的那一大部分人是一种无形的伤害。

  有染多年的男女关系,还是算通奸要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