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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走资派 我就是最大的

2011年12月26日 08:41
来源:文汇读书周报 作者: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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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如果说把经济建设列为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就是走资派,那我就是最大的走资派,而且是走定了的。如果学习和借鉴工业国家的先进管理、先进经验、先进技术,扩大和搞活市场经济是搞资本主义,那我就是最大的走资派。

本文来源:《文汇读书周报》2011年12月2日第05版,作者:吴江,原题:《谈“实践的思想路线”——兼谈邓小平的理论贡献》

关于路线之争,我们都记得,从1977年下半年起,直到1979年下半年,我国经历了一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两个凡是”的争论,这是一场引入注目的思想路线斗争。邓小平指出,通过这场争论,比较明确地解决了我们的思想路线问题,重新恢复并发展了我党所倡导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共产党历来谈路线,但如此强调“思想路线”,邓小平可能是第一人。他说:政治路线能不能正确制定和贯彻实行,关键是思想路线对头不对头。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基本建设,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不解放思想,正确的政治路线就制定不出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以上均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90-191页)

这场争论过去已经三十多年了,虽然仍被人们不断提起,但许多年轻一点的人已经不大清楚了,所以我想在这里重提一下。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再从理论上简单说一下实践在思想上、认识上的重要性;其次,说一说实践的思想路线和既定的原理、原则、方针等之间的关系,具体一点,是分清思想路线和坚持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最后,要谈一谈邓小平在理论上的贡献。

确立实践的思想路线

当年“两个凡是”和“实践标准”之争,所谓“两个凡是”,就是认为凡是毛泽东提出的主张、批准的东西、说过的话都必须遵守,包括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行动及一切主张在内,这在思想上正是“左”倾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个人迷信的高峰;提出“实践标准”,就是认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和辨别是非(包括路线是非)的标准,而且是唯一的标准,这是用来推倒“左”倾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个人迷信这座高峰,解放人们的思想,从而为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路线打开通道。这场争论的意义自然不可低估。

从理论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提出实践问题,把实践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里说:离开实践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的问题,纯粹是经院哲学。

我们就应当从这里来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的认识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于无穷。人们在实践中形成了认识,形成了一定的观念,就是客体反映到主体的头脑中来,形成思想、理论、原则、方针、计划等,但这些东西的真理性究竟如何,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这时还是不知道的,因为这些还都是停留在主观范围之内,还没有和客观外界直接打交道,因而不可能和客观对象直接进行对照和比较。而只要停留在主观范围之内,不直接和客观对象沟通,那就无法判明人的认识是否包含有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内容。那么,客体、客观对象本身能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呢?也不能。因为客观对象本身同样不能和主观认识直接沟通并加以比较。那么,什么东西才能够把主观认识和客观对象沟通起来、联系起来呢?我们已经知道,主观认识反映客观对象唯一的是依靠实践,那么,主观认识一旦形成,要判明它是否和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毫无疑问唯一的也只有通过实践使主观认识和客观对象相接触。也就是说,这时只有将实践中已获得的思想、理论、原则、方针、计划等重新付诸实践,受实践的检验。在实践过程中,如果原来的思想、理论、原则、方针、计划等东西得以实现,预想的目的变成了现实,那就证明原来的认识是正确的或大体正确的,主观是和客观相符合的,就是原来的认识大体上被证实了。如果实践遭受失败,碰了钉子,那就证明原来的认识并未符合客观实际,也就是原来的认识没有被证实。

所谓以实践为标准,就是以实践造成的结果(人反作用于客观对象所造成的结果)为标准,因为我们只有拿这个东西来和原来的东西相对照,才能鉴定原来的认识是否和客观对象相符合以及符合到什么程度。就是说,只有实践的结果才是一种能够把真理和谬误区别开来的客观根据。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人们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事实总归是如此。而掌握运用实践标准的,归根到底是社会的实践,是历史的检验。某些个人可以堂而皇之地提出这样或那样的主观标准来,甚至不惜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但群众是公正的,历史是无情的,在铁的实践标准面前,被颠倒了的是非最终要颠倒过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是非问题就是一个最切近的而且有点近于极端的例子。“文化大革命”是必要的还是不必要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真理还是谬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否定的众多人物的是非究竟如何,等等,这些重大问题无一不在实践标准面前由群众、由历史根据实践造成的结果,进行比较、观察和评判,得出自己的结论。这些结论或迟或早要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文化大革命”中提出许多判别是非的主观标准(语录标准、权力标准、“最高指示”等)即使造成严重的政治声威,但这些最后还是要由实践的结果来进行选择,最后均将化成泡沫。为什么在“文革”结束之后提出讨论实践标准的问题会使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出现不可阻挡之势呢?原因就在于“文化大革命”的实践结果已经非常明显,人人有切身的体验,而且其损益触及每一个人,所以只要我们向大家指明其中的道理,就会迅速擦亮人们的眼睛,提高群众辨别是非真假的能力。

当然,要从实践的结果得出关于外界认识的相对真理性的确证,是不容易的。因为第一,认识是一个过程,实践检验认识也是一个过程。有时一个认识要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一次检验就能确定真理的事反而是很少的。第二,社会实践并不是个别人的实践,而是群众的实践、社会的实践、历史的实践。实践是一个总体,它由社会各种人各种活动构成,实践的结果要从各种不同的活动和各个方面的联系中,从事实的总和中进行考察。从科学史上我们看到,许多科学假设是经过许多人的共同的长期的实践,才一步一步地、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接近真理,最后成为被证实为相对的真理(世界上没有绝对真理)。现代科学原理的新发现及其被证实更是这样。

以上是说明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实践。下面再简单回答一个问题,就是实践标准同理论、原理、原则的指导作用是否相容?

理论、原理、原则等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检验理论、发展理论、原理、原则等是处在同一过程中。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客观的、内在的、必然的。理论、原理、原则、方针等从实践基础上产生,然后又付诸实践,即从实践中来,又到实践中去。到实践中去,就是理论、原理、原则等既用以指导实践,又受实践的检验,这两者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同步进行。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项人类的实践活动不受实践者一定的目的、意图、思想、理论的支配,这就是我们一再强调的人的自觉能动性,其他动物的求生活动无论怎样令人赞叹,也无此种能动性。因此在实践上,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说理论、原则等对实践不起指导作用。但是,我们的理论、原则、方针等不是神所颁赐的天书福音,也不是人类已经完成了的绝对真理。理论、原则等从实践中产生,又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的时候,它同时又处于接受实践审查的地位,事情不可能不是这样。许多指导实践的理论、原则等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原则等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新的实践经验又提供新的理论、原则。所以,实践检验理论并不是贬低理论、原则等,它恰恰是理论、原则等本身所要求的。

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要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是不容易的。而现在一切都重在实践。现在已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原则等在实践面前显得越来越缺乏活力,矛盾重重,它们正处于受实践检验、由实践来修正的过程之中。因此,正好像恩格斯说马克思主义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一样,我们也可以说,共产党人以及一切改革者的思想路线就是“实践的思想路线”。

从理论、原则、方针等同实践的关系,可以直接引出第二个问题来,这就是关于所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分清两条思想路线(即实践的思想路线和“凡是”的思想路线)的关系问题。

坚持基本原则和分清思想路线

这要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召开理论工作务虚会说起。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两条思想路线又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交锋,最后十一届三中全会高度肯定和评价了提出实践的思想路线的重大意义。但是这场路线斗争并没有真正结束,因此中央又决定召开理论工作务虚会来继续讨论这个问题。1979年1月18日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是中国理论界的一件大事,像这样的以实践为真理的标准为主题的大规模的理论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会议的内容涉及建国以来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的各个方面,虽然限于当时的条件,许多问题(特别在批判长期存在的“左”倾思潮的危害方面和毛泽东晚年错误方面)还只能说是开了一个头。但会议确实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它开始引导人们进入了思考,重新认识我们已走过的道路。会议不仅指名道姓地指出毛泽东在造成多年“左”倾错误中的责任以及个人迷信的危害,并且涉及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诸多不正常现象。这样,会议虽然在进一步批判和否定“凡是思想路线”方面取得了成功,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但是,也立即引起了反弹。

我已经说过,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就有人提出当时的反对“凡是”即反对“左”的错误以及提倡思想解放的潮流,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本身不可避免地要引来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马列主义特别是毛泽东思想的“三股风”,后果严重。现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议论在这些人看来当然是狂刮这“三股风”;尤有甚者,他们还把理论工作务虚会和当时已转了向的“西单民主墙”相提并论,认为这是内外呼应,向党进攻,甚至把当时由“文化大革命”的大乱引发的某些社会骚动也归咎于思想解放过了头。恰在这时,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结束时作报告,题目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在那些老“左”们看来,无异等于给了他们一把“上方宝剑”,有利于他们反击“实践派”,遏制思想解放运动,也就是遏制改革开放的步伐。

事情是不是这样的呢?当然不是。根据当时形势,邓小平之所以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很明显,第一,是为了控制“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社会动荡,使政局稳定;第二,为了防止西方势力的渗入。他是用这两条来保障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开展。这无疑是完全正确的。所谓“坚持”也分两种:一种是遵循实践的思想路线的“坚持”,一种是遵循“凡是”的思想路线的“坚持”。邓小平显然属于前者。试看邓小平对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吧。第一,关于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道路我们是否走对了,这个问题要重新认识。首先要弄清楚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就是说,要为社会主义开辟一条新路,不能再坚持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道路,不能再坚持计划经济体制等。第二,关于坚持党的领导。邓小平认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例如,不能再以党代政,必须实行党政职能分开。这些思想充分表现在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在那里,他着重指出,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必须坚决排除封建主义的影响。第三,关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邓小平原报告中提的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但在《邓小平文选》中,则已将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这两者显然是有重大差别的,这是一个重要问题,过去我们的思想不对头,跟着“一边倒”,硬把这两者扯为同一。这个问题需要另写文章说明,这里不赘。第四,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党内,邓小平是最坚决反对教条主义和烦琐哲学的,也反对拿马克思主义作为棍子打人。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改革过程中,国内总有人批评中国的改革实际上是搞羞答答的资本主义,对此,邓小平1992年6月间(那正是南方讲话以后)在接见香港一位知名人士时曾讲了以下一段话:“我叫一些人把帽子工厂快些关闭,帽子拿给我来戴。如果说把经济建设列为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就是走资派,那我就是最大的走资派,而且是走定了的。如果学习和借鉴工业国家的先进管理、先进经验、先进技术,扩大和搞活市场经济是搞资本主义,那我就是最大的走资派。其实,我是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者,是学资本主义来搞好自己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是抽象的,落后、贫穷的社会制度是不能长期生存下去的,是要垮台的,必定要垮台的。我要请教那些‘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权威’、‘经济学权威’、‘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思想的捍卫者’,你们到底读了多少马列的书?为什么不走出圈子看一看整个国家、整个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不回顾一下建国以来我们党犯了哪些极严重的错误?”(按:这次谈话1997年由香港一家杂志公布。)

以上,就是邓小平对于基本原则所采取的态度。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坚持基本原则问题上,邓小平是属于“实践派”,就是说,他的“坚持”是遵循实践的思想路线,即认为任何原则都必须经受实践的检验,要看实践的效果究竟如何,若不成功就要根据实践的结果及时加以修正,这就是他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否则就不能做到真正的“坚持”,硬要“坚持”就只能祸国殃民,自己也一定垮台。邓小平的这种态度,很大程度上是从他总结建国以来我们党所犯的那些极严重的错误中痛苦地获得的,这是一项最珍贵的历史经验。

但是在中国,偏偏有那么一些自命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思想的捍卫者”的人,硬是要把基本原则往“凡是”方面拉,向教条主义的泥坑中推,使人们的思想僵化,或陷入这样那样的迷信。不仅如此,他们还把那些奉行“凡是”路线的“坚持者”称之为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而把那些遵循实践路线的“坚持者”斥之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并掀起一浪又一浪的反自由化浪潮,使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面临一次又一次的危机(尤其是1983年和1987年),这个教训是严重的。邓小平说过这样的话:“反对和否定四项原则,有来自‘左’的,有来自右的。”(《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80页)这话值得我们深思。而他最后得出的论断是:“我们固然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

“实践标准”和“两个凡是”的争论(这个争论不可能结束,它将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形式不断出现),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路线上的分歧,至今已经历三十多年了,以此为背景在中国的意识形态领域波浪迭起,有时甚至显得莫衷一是。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探索,在这里突出显现的是邓小平为开辟中国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为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事业在理论上作出的贡献。

略谈邓小平的理论贡献

现在中国当局已正式将“邓小平理论”包括在自己的重要的指导思想之中。但是我们知道,邓小平从不以理论家自居,从领导风格来说,他不空谈理论,力避烦琐,要言不烦,思维敏捷,果断决策,柔中有刚,举重若轻。他甚至不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而只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在邓小平文集中,我们很少看到有长篇大论的理论性文章。他也不依靠理论家为自己阐述主张、撰写论文。他当然也要找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人为自己起草文件(这些人往往因此把自己看得了不起),但他只是把他们当作“一支笔”(而不是什么“家”)来使用,而且往往是合自己的意则用,不合自己的意则不用。然而以上种种,并不妨碍邓小平在中国的重要历史转折关头作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

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之交,整个世界社会主义处于颓势,中国的社会主义也因先天不足、建国后又屡犯严重错误而危机四伏。在这个时候,尤其在苏联与东欧的社会主义相继垮台的时候,邓小平根据中国国情果断地制定出重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并以实际成绩吸引了全世界人的目光,这是极不容易的。在中国历史上,邓小平是一位具有独特的思维能力和领导风格的政治家,他既能冲破各种旧框框及教条主义束缚而力创新局,又能在各种危机关头克服种种困难而使中国这个大国的政局保持稳定,以此保证改革和各项重建工作的进行。我们来看一看,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在理论观点上究竟坚持并突出了什么,当然,这里只能概括地提一下,主要是以下两条:

第一,他坚持并突出了前面说过的马克思主义以下观点,即认为实践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而方法(指思维方法)则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由此形成了邓小平的思想路线,而这也正是邓小平大力支持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因。现在可以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那场“实践标准”和“两个凡是”的争论,是在思想上开启了正视建国以来执行的路线方针的实践效果、重视从建国以来所犯的种种极严重错误中吸取教训的门户,由此使人们认识了在我们这里长期存在并被认为是绝对真理的“左”倾教条主义和“左”倾空想共产主义的严重危害性。从1978年开始到1981年才写成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是为了总结过去的实践经验、统一全党思想,以便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和为进行改革创造条件。《决议》如何写,邓小平共作了九次谈话,几乎把《决议》的内容全部交代清楚了。但在当时条件下,《决议》必须在纠正过去错误与稳定当前政局这两方面取得一种平衡,所以《决议》在总结实践经验教训方面也只能说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即使如此,《决议》的作用是巨大的。邓小平正是在正视过去的实践效果和总结过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遵循正确的思想路线,制定出重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推动改革开放事业的稳步进行。他有一句名言,就是前面说过的:如果不纠正错误的思维方法,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就制定不出正确的政治路线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诚哉斯言!第二,邓小平坚持并突出了唯物史观的最基本的观点,即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尤其以科技为羽翼的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的主要的最终的推动力;特别在像中国这样的原来处于贫穷落后状态的国家,在取得政权后要向社会主义过渡,必须坚定不移地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采取各种务实的政策。首先要承认中国的贫穷落后,而贫穷落后是不能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邓小平很重视将中国社会定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里要将国家和社会适当加以区别:我们的国家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它的任务是将我们的社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但现在还远远达不到这一点,现在我们的社会还只是处在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准备条件的过程中。这一社会定位正是当前制定各项改革政策的根据,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党的“十三大”承担了这个任务。现在有人说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了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只是空想共产主义者的自我夸张之辞,目的是为了抹杀改革的必要性。他们有时偷偷地将两者加以混淆,例如在党的“十二大”文件中。

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的改革从经济领域开始,而且首先从农村开始,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我们是一个农业大国,解放生产力首先要把农业生产力从“人民公社”这个空想共产主义怪物的捆绑中解放出来,而推倒人民公社制度几乎是农民群众自发进行的。从这里起步,我们在经济领域的改革采取了以下几项重要的政策措施:首先是确立新的经济制度,就是将原来的单一公有制改变为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份为主体、各种经济成份(包括私有制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制度,并立法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所有权;其次,将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或改头换面地称之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经过了长期激烈的斗争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而非资本主义式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除此之外,我想在这里着重说一下邓小平的经济改革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观点,在我看来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却很少为人提起。这个观点就是:要改革和振兴我们的经济,必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关系。

在人类历史上,资本主义经济可称得上是一部空前的具有创造巨大生产力的大机器,虽然它首先为剥削者所用,但它把世界经济这块蛋糕做大,直至实现经济全球化,这就同时促进了世界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它还为未来更先进的社会制度准备条件,因为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不可避免地要逐渐积累起社会主义因素。这种现象现在到处存在,因为社会总是要向高的阶段发展的。当年列宁领导俄国革命,俄国本来也算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但是列宁在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时,发现所遇到的一个重要困难是缺乏“资本主义遗产”(包括现成的生产力、管理经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等各个方面),所以列宁晚年强调必须向资本主义学习,否则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也不成其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今天中国在这方面遇到的问题要比当年的俄国更严重,因为中国比当年的俄国更为落后,更缺乏“资本主义遗产”,建国初期曾许诺要使资本主义在中国有一个大的发展,可是隔不了多久又声言要使资本主义在中国绝种,而且说到做到。到了“文化大革命”结束,经济建设和现代化时代到来,这个问题就严重暴露出来。当邓小平提出这个问题(改革开放本身就包含这个问题)并准备采取措施的时候,却到处展开了“姓社姓资”的争论,把主张用学习资本主义来搞好社会主义的人扣上“走资派”的帽子,并声称“资产阶级正在卷士重来”。看来,这些人依然坚定奉行“以阶级斗争为纲”。我在上面提到的1992年邓小平同一位香港知名人士的谈话,就是指的这些人,当时邓小平以严厉的态度和口吻批评这些随意指责别人为“走资派”的人,并严正声明自己的立场。现在应当说,在邓小平生前及其后的几届领导人,实际上已经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例如加入了世贸组织、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因此在谈论邓小平理论的时候,我们完全不应当因害怕被扣帽子而回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这个重要问题,当然在制度层面上也要有所警戒。

以上,我只是举例说明邓小平在制定改革开放政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面,不仅有令全世界人注目的实际事功,而且有切切实实的理论贡献。理论贵在“切实”,邓小平做到了这一点,他的理论特色就在于“不尚空谈”。

这就作为我这篇文章的结束语吧。

(完成于2011年11月,由一篇未发表的旧作改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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