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cious用法:会东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巡查制度(文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0:21:52
会东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巡查制度(文件)

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9-4-24      报送单位:会东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录入人员:管理员

 

为切实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掌握最新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经研究决定,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巡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突出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两个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督促检查。

二、具体内容

(一)巡查内容

会东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试行)》,对责任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开展巡查。

(二)巡查重点

1、城区主干道、主要街路、小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切实清理卫生死角。

2、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达标工作,施工现场噪音、扬尘污染、建筑弃土污染的治理。

3、城区车行道、人行道、市政管网、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护。

4、城区内户外广告的规范、美观,道路标志、标线的日常监管。

5、城区绿化树的整洁美观、花台内垃圾清理,绿化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管。

6、城区污水横溢现象和化粪池日常监管。

7、各单位办公楼的环境卫生及美化工作。

8、区协调办、乡(镇)、村、组、户居住环境卫生、农户知晓率及投入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9、村道、沟堰的日常监管。

(三)巡查时间

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的七个工作组,务必做到每天巡查,负责人每月巡查不得少于4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到的问题及整治情况,每周一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报(电话、传真:5427759、电子邮箱:hdxhjzz@163.com、QQ:1090665980)。

三、责任追究

1、对未开展巡查制度的工作组、单位、区协调办、乡(镇)由其主要负责人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作出书面说明。

2、对县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已发出的情况通报、整改通知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治,又未向县治理办作出书面汇报,被省、州明查暗访组通报批评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城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作出书面检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将对各工作组、各单位、各区域协调办、乡(镇)开展巡查工作与通报整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巡查工作自2009年4月6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