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十八娘 嫁给谁:阅读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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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八、阅读王朔

序言
  
王朔的小说已成为经典的一部分,被写入文学史的某个章节。他当初或许根本就瞧不上青史留名,或许对知识分子和知识分子写成的著作抱有天生的歧视。当他从一个反叛者升格到当朝忝列,不知作何感想。
王朔小说的特点远非“痞子文学”所能概括。如今比他痞、比他酷、比他深沉的小说已浩如烟海。但回哞望去,却依稀可见在那个时代,王朔特立独行的那股子狠劲儿就像一只乘风破浪的快艇,在世人眼中倏攸而过。


(一)《橡皮人》

  在本文中,“我”进行着原始的金钱积累,而王朔也似乎在积累写作经验,因为在这篇小说里有很多不成熟和明显的编撰痕迹。

  比如:在“我”与李白玲的一次对话中(见《王朔文集》[华艺出版社版]“挚情卷”第17页),当“我”对街上的本地姑娘赞不绝口时,李白玲劝我娶一个,“我”说:“可据说,你们这儿流行……”李白玲说:“找港客?”“我”说:“不,性病。”李白玲说:“你的幽默感已经叫人讨厌了。”我读到这里时觉得这个幽默很不幽默,因为它不自然,而是王朔硬编的,没什么味儿。“可据说,你们这儿流行……”这里的“……”很做作。当然,这是一个小问题。

  又如:“我”正在宾馆的房间里睡觉,而且在做梦。(见《王朔文集》[华艺出版社版]“挚情卷”第26页)“我”刚才碰见的那个陪着港客的妓女(也是“我”的熟人)杨金丽突然闯进“我”的房间。很奇怪,为什么“我”在睡觉却不插门呢?这让我想起了电影中很多类似的镜头,为了剧情发展需要就不顾艺术的真实性了,比如买东西不用找钱好象商品价格都是以百圆为单位的,人都跑了还非得呼唤一两声却站着不去追,还有就是房不闭户了就像我们已经进入了共产主义似的道德水平极其高尚了似的。王朔在这里也犯了类似的毛病,至少依我的经验,外地出差住宾馆还睡着觉门是一定要关的。

  而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本文的故弄玄虚了。这不过是个倒买倒卖的故事,骗子骗钱的故事,是那时候很普遍的。文中所经常提到的“橡皮人”,很有点怪。我的意思是:王朔本想通过这个能反应点儿人性的故事来说明“我”的与众不同和李白玲的与我心有戚戚焉——“我”和李白玲同属于那种既不流于庸俗(却能混得很开很滋润)又不是伪君子道貌岸然般(却是心中很孤傲和冷漠),这就是所谓“橡皮人”吧。但王朔在表现这一个主题时并未具备足够的(他后来所具有的)功力和手段,从而是本文没能产生王朔所期望的那种语言的震撼力。

  小说倒是很生动地写出了那个时代人们浮躁与拜金的心态和市景生活的侧面,对李白玲的刻画很鲜明,而张璐则显简单浅白。在我看来,小说对当时的生活描写已经不能引起什么共鸣了,因为它实在是选择了一个太过平常简单的典型故事,这个故事在今天看是那么的苍老、那么的褪了色、那么的平淡。


(二)《刘慧芳》

  刘慧芳在夏顺开眼里,是个做人做得很累的尴尬的“圣人”,这位“圣人”除了会打字以外只剩下一无所能而导致的正派。夏顺开好象王朔的右眼似的,王朔在用左眼在文本上俯视勾勒刘慧芳的同时也通过其“右眼”以平行视野的角度观察刺激帮助打动着刘慧芳。

  可以看出,电视剧《渴望》和小说《刘慧芳》里,除了刘慧芳这个主人公的形象性格技能基本未变外(我认为这种人物比较好演),已面目全非扩大再经营了。

  刘慧芳很显然又是一个被时代耽误的人。她可以说是一无所有,除了一颗真诚善良的心。而在夏顺开看来,刘慧芳需要经过挨骂受到刺激后才会翻然觉悟知道自己是谁该干什么该往何处去。

  在刘“圣人”面前,夏则如一位自命不凡的背负了改造“圣人”理想的使者。但夏“使者”在刘“圣人”面前失败了,其中的原因并非如夏小雨所言时机场合掌握得不好,而实在是出于黔驴技穷。当以力服人的努力又告破产之后,王朔除了将之打发到科威特献身之外其出路何在呢。

  刘慧芳也终于讨厌起“圣人”来了,她在夏顺开的照片前骂了句“你他妈才是圣人呢!”(见《王朔文集》[华艺出版社版]“矫情卷”第163页)这是全文最叫座的一笔。

  在文末,刘又试图想做回“圣人”,她要许身给那个浑身缠着白纱布纱布里已是焦皮烂肉的夏顺开了。这是纯粹而典型的圣女(--文中说是“圣母”)行为。夏在其皮肉完好活蹦乱跳时没能引起刘的青睐,反而于此弥留人世之时得到了芳心一片,这是本文悲剧性所在。而王朔并没有给刘慧芳一个“显圣”的机会,也不想让夏做什么“圣人”了,在此二律背反(与刘结婚则刘为圣人,拒绝刘则夏为圣人)之际,夏顺开,一个多么富有劳动人民血气志向的人,只有选择死去。


(三)《许爷》

  如果说王朔在《动物凶猛》里运用“一事多写”(我这里特指:由于记不清或传闻太难统一而把一件过去的事情写成多个故事并放在同一个小说文本中)是一种意识流式的回忆,在《玩的就是心跳》中的“一事多写”是为了配合倒叙手法,那么在本文里的“一事多写”就显得没有什么意思了。无非是写了几个类似于“上海人在日本”或者“北京人在纽约”的故事,而且没有什么文采,也没有体现独到匠心的细节。在这几个故事里,人物的性格特征也没什么鲜明的表现,行文既无幽默又不沉重,只表达出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气氛而已。

  但我觉得文本前半段中对那个“许爷”的前身许立宇的描写还是挺到位的。一个小时候因家庭地位低而受尽屈辱的人在当了当时很吃香的出租车司机后依旧有很深的自卑心理,所以即使“我”和吴建新无论怎样遭贱许立宇的金钱和他本人,许立宇都无动于衷而还是友好如初待若上宾,真可谓忍辱负重,越是想靠吃喝玩乐赢得朋友的尊重就越是被朋友引为可欺负的对象并任意挤兑。最终,吴建新和许立宇闹翻了,“我”也不再和他们一起玩儿了。

  我辞去公职,开始了写作生涯。一次打车时,“我”意外地碰到了还做出租车司机的许立宇。“我”已功成名就,而许立宇依然如故。他还是那么自卑,自卑到不想问一问“我”的成就、“我”的作品。“我”也就顺其自然,给许立宇留了电话但并不想继续发展什么友谊。

  到这儿,文本写得不错。接下来,在那个半老徐娘邢肃宁的餐馆里,在一阵铺陈之后那个为众多太太们名流们所欢迎的“许爷”终于粉墨登场了。他带给人们的是一个开始还有点兴味盎然但越来越没有趣最后以一个很俗的包袱匆匆结了尾。这就是写了有三千字左右的“爱情故事”。我知道,这并非许爷没劲,而是王朔没劲,写不出彩儿来还非得写还非得写得那么冗长就像在抻越来越细的面条。

  纵观全篇,前半部有声有色,因为有生活经验在那儿摆着呢。后半部(从第十节起)就显得在那儿强努,没生活基础只能道听途说最后还来个“小说梗概转载”,而且又没有所谓“假做真来真亦假”的曹雪芹功夫,也就只好令我读之淡如水了。


(四)《一点正经没有》

王朔必须要阐释一下自己的文学观了。他先降低自己的身份,不待他嘲先行自嘲。

  王朔的基本文学观就是“玩”。

  这一点没错儿,越是玩就越没精神负担,就越能有真知灼见于斯,不是为了什么意识形态,不是为了什么物质财富。如果这不叫玩儿,这叫什么呀?

  但王朔的“玩”似乎与此不同。方言等人是在实在没能耐玩儿什么别的技术专业的背景下,被迫玩儿起文学的,动机就不纯。玩儿吗,就好好玩儿,还非得等到孩子嗷嗷待哺老婆旁敲侧击才硬着头皮拿起笔,这样能玩儿好吗?能玩儿痛快吗?能玩儿精彩吗?

  所以,王朔的文学观就没真正建立起来,可以通过方言对安佳说的话来看出来。方言说:“文学,什么文学?野生的还是人工栽培的?多少钱一斤?”“我是要当作家,当作家和文学有什么相干?你真该好好学习了。”(见《王朔文集》[华艺出版社版]“谐谑卷”第71页)学李白是不可能了,李商隐也没戏,诗已经是“尸体”的“尸”了。哲学也尽外国的,中国人就有个毛病,到处寻找圣人,这回好——彻底“哲”到外国去了,“圣”到西方去了。没了,就剩小说了,还有那些小说的私生子们。王朔暂别文坛那段儿,冯小刚亦步亦趋,各种王朔派的编剧导演们风起云涌,影视歌多媒体齐上阵成犄角呼应之势。这都是小说给闹的。王朔通过小说看文学,通过小说的儿子们给人民些娱乐,所以就称之为“小说化的文学观”吧。

  在文本中,调侃成了主流,对话成了主线。王朔要干什么呢?表面看来是骂遍天下作家,那些假正经的作家,那些自作聪明自视不凡的作家。其实,他是在为天下作家指出了光明大道。什么光明大道呢?痞化。别把小说神圣了?也别把小说弄成痛苦了?“玩儿几篇小说,哄人民笑笑”完了。什么是“痞”呢?连词典里都解释不清。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869页,“痞”的第一个意思是“痞块”,指身体的一种疾病;另一个意思是“恶棍”。

  我理解,王朔的“痞”的意思是病态的否定。

  这世界太正常了,正常得都有点儿不正常了,人民不爱看了,来点儿病态吧,可千万别正常死。航班晚点已经正常化了,天气反常也习以为常了,世界也吸毒嫖娼卖淫虐恋同性恋局部战争了,克林顿也情场官场两头分论了,再正常没道理了,再正常就不正常了。

  虽然我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可我难道连自己不是谁都不知道吗?那也太悲惨点儿了吧。如果是正常的否定,那这人就是文学批评家,人性批判家,社会评论家,报刊评论员,专栏作家。要是病态的否定呢?那就是流氓,流氓无产者,疯子,天才的疯人。但道理要两面说,正常的说多了,说饱了,说够了,说坏了,说吐了,不妨也病着说说,痞着说说,这有市场啊,这不是市场经济吗?所以又可称王朔的文学观为“痞化的小说化的文学观”。

  痞了,就痞到底吧?终于,在古德白那,没能痞好,没痞成,痞不下去了。于是方言只好自慰:“小流氓栽老流氓手里不丢份儿。”(见《王朔文集》[华艺出版社版]“谐谑卷”第127页)真不丢份儿吗?丢大了。怎么办?找法院吧。没成想,法官也是个痞子。这方言可算名正言顺了,痞成了,痞的目的达到了,也不不必再痞了。可惜,法院那场戏编得不好,本来是想显示显示一下笔采文才,可没玩儿好,造句和对联都很糟,没一点儿灵气可言。这就好比披羊皮的时候挺利落的,到了该脱的时候不会了,摸不着道儿了--可见做痞是假装,等招安是真心。当宝康臊眉儿搭眼地想和方言和好,并说:“不是,哥儿们,我也是流氓。……咱流氓对流氓就别太计较。”方言叱道:“呔!谁是流氓?……我们现在是文人了。”(见《王朔文集》[华艺出版社版]“谐谑卷”第153页)能扶正还是赶紧正了吧。老痞着也没啥劲。拿起笔杆子是为了放下笔杆子,痞是为了不痞。所以王朔的文学观只能是“假装的痞化的小说化的文学观”。

  假装的痞化的小说化的文学观,就是暂时条件下的假装文学观,市场主义的痞化文学观,多媒体轰动效应下的小说文学观。


(五)《空中小姐》

  一九八四年,王朔发表了《空中小姐》。这篇小说没什么商业气,情节既欠生动又不曲折,比起《给我顶住》和《过把瘾就死》差远了,后来制作的电影《永失我爱》是小说《空中小姐》和《永失我爱》拼凑的。

  在《空中小姐》这篇小说里,王朔的风格初见端倪。他的语言很平实,略带并不成熟的调侃味儿。这是个爱情童话:男主人公当年是白马王子般的海军军人,被十三岁的女主人公崇拜着。这种崇拜情结是他们相爱的基础。女主人公后来成了当时倍儿受羡慕的空中小姐,那时候还没有空嫂一说,飞机上一水儿的漂亮女孩儿。男主人公呢,脱了军装,退伍之日也就是落伍之时。于是男主人公开始游山玩水,消遣解闷。

  《空中小姐》里的男主人公从海军基地归来,就像从圣坛走下来才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一无是处。但女主人公还葆藏着对他的“丑小鸭”之情,而在男主人公心里,她简直就是“白雪公主”。

  男主人公的自卑之心可想而知,男主人公的矜持之情可想而知。

  他们的爱情故事很短,也不惊心动魄,但足以写个小中篇。王朔将女主人公的生命结束于一次飞机事故后,一位空姐女英雄诞生了,冰清玉洁的。没能耐但很自尊的男主人公还没心没肺地活着。自此以后,在王朔的主要小说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此崇高、善良、完美的女子了,各种现实主义的人生主题开始填补进来。

  《空中小姐》混合了王朔内心的矛盾,这也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矛盾。女主人公代表了传统,一成不变的善良,既美好又乏味。男主人公是在新生活开始时与女主人公相爱的,他其实并非无能,而是在经历转轨的剧痛。这种剧痛也存在于王朔本人身上,那是一种“没有英雄”的感觉。

  就文学发展史而言,王朔的小说还属于伤痕文学的最后一代,因为他“躲避崇高”。上帝死了,英雄去了,该如何生活,该如何依照生活经验写作?


(六)我对小说中用词的商榷

  (1)《矫情卷》(华艺出版社)中《修改后发表》第521页“刘书友傲然倨座,……”其中“倨”似应为“踞”。

  (2)《矫情卷》(华艺出版社)中《我是你爸爸》第283页“马锐没精打采地扛着两副球拍往家走”,其中“两”似应为“一”。

  (3)《矫情卷》(华艺出版社)中《刘慧芳》第119页“我不是搬到你价别住了么”,其中“价别”意思是比附近还近的地方,似可加个“儿”成为“价别儿(JieBier)”。

  (4)《矫情卷》(华艺出版社)中《刘慧芳》第119页“一句话把刘大妈沤笑了”,其中“沤”意思是戗着说话把人逗笑,似应为“呕”。

  (5)《谐谑卷》(华艺出版社)中《千万别把我当人》第311页“爹,您就擎好吧。”其中“擎”似应为“[贝青]”。

  (6)《谐谑卷》(华艺出版社)中《千万别把我当人》第387页“把钢笔拔出来,……”。其中“钢笔”似应为“铅笔”。

  (7)《谐谑卷》(华艺出版社)中《千万别把我当人》第392页“见着松人压不住火,……”。其中“松”似应为“[尸从]”。


(七)《我是你爸爸》

  王朔善写小人物,和老舍一样。其实小人物比大人物更值得一写,也更有市场。写小说一般都是为了给别人看的——如“四大名著”,给作者想给的一群人看的。小人物也比大人物好写,一切“高大全”的人物不知从何时起都变得灰头土脸虚伪可笑了,只有写小人物才能流盼传神灵犀点通。每个人都希望在小说中看到自己和周围人。

  小马给老马介绍了个对象——齐怀远(我认为王朔这一命名很是传神),齐怀远是马描写锐的哥们儿铁军他妈。王朔这一段堪称全文的手筋。一切一切老马对齐怀远的感觉都能从一个情节中体现出来:那天齐怀远在家坐东请马氏父子,老马被齐女士半引诱半自招地带进了内室。齐女士佯装醉态一个猛子就扎进了老马的胸前股上,老马冷不丁的接了过来,这时文中写到:马林生……也就是一袋面粉的重量,可怎么就跟托着个……

  这是最动人心弦的一笔。它写出了在马林生潜意识里齐怀远的形象。那是一种什么形象呢?

  此人对马林生很实惠如面一吃就顶饱,与之结合又容易得很似面袋子一扛就走。

  王朔对马林生的描写已近完美无缺,其心理活动昭然若揭。唉唉叹叹顾影自怜之态如在眼前,假模假式装腔作势之情萦绕字间,摆谱作态可怜巴巴夸夸其谈好高骛远这些小人物常见常新的动态勾画也惟妙惟肖。

  相比之下,文中把马锐写得像个老气横秋的大人,已经泯灭了幼稚纯情,也毫无小孩儿的天真烂漫。他一说话,就和成人同一水平,虽说如今科技发达、小孩开始掌握越来越大的话语全、各种新闻媒体娱乐消遣也丰富多彩,可小孩终究是小孩整天在那儿跟大人似的走路行动说话思考,很让我觉得看了难以接受,觉得马锐活得比其父还累还不自然。


(八)《玩儿的就是心跳》

  于是,在王朔的一些小说里,内容就是主题的演绎,最明显的莫过于他的第一个长篇《玩儿的就是心跳》。真的,我是硬着头皮读的,以致到开写本文时还没读完,只好边写边读边读边卖。我一点儿没有心跳过速,当然肯定是心跳了--正常的那种。

  这部小说自方言说了那句“青春的岁月像条河,流着流着就成浑汤了”就开始浑浊,线索越来越模糊。那些单摆浮搁谁也不挨谁的一段段回忆,像是王朔为凑个长篇胡乱摘录的,人们日常的娱乐生活又何尝不是为了给人生凑个整儿呢?

  小说的一个特点就是先把人物写得可能如何如何假设如何如何,然后突然没有任何过渡和原由就将刚刚建立起来的可能性完全否定掉,再转入另一番假设与遐想之中。比如文中的“我”寻找早期女友以证明自己在杀人问题上的无辜这件事,“我”被人阴差阳错地误认着,“我”也阴错阳差地误认着别人误导着记忆总之是毫无关系地讲着一件件并不精彩的片段。

  曾经沧海,几度春秋,辉煌一时,对这些人生“政绩”不回顾回顾岂不白活一世?但是那些回忆冗长无味,这点儿心跳的人生零头被长篇故事抻得一点儿也不能令我激动了。方言、高晋、高洋、汪若海一伙人个个都咋咋乎乎的,没什么能耐,就好个嘴皮子痛快——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中的矮子。这些故事编造得平淡无奇,对话也事事雷同,某些词汇的“上镜率”太高,令人不厌其烦。

  李江云是唤起方言回忆“英雄故事”的“线人”。在最初方言的一帮哥们儿和李江云的调侃中,李江云并没表现出什么机智幽默,而只是一个被取笑的傀儡。王朔猛往她身上包袱,借以显示自己娱乐人民。确实得过了点儿,而且还不让李江云有表现机会,使得李江云黯然失色,不像个主角了。这令我想起了时下的贺岁片,和这一样或勿宁说是继承,男主人公像逗哏的,女主人公连个捧哏的都混不上,就像个包袱靶子。这就是男人写的以男人和他们的玩笑为中心的男性小说。

  小说还使用了倒叙写法,但写得很失败,失败之处就在于味同嚼蜡、如流水帐,如果能写得如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倒叙破案那样抓人尽读也行,可惜王朔还无此技术。不过若以此比喻一下人生,还算有点儿意思。


(九)《痴人》

  痴人将永远存在。

  在我们的社会里,那些如“司徒聪”的人除了故弄玄虚之外便只会作茧自缚而成为精神病医院的又一个囚禁对象。所以我不认为此文本的戏剧性很强,而实际上我很容易就猜到了其将要发生的事情。而此文本最可评论的是另一些关于人的精神状态的事情。

  一切正常人,或如朱秀芬做个饶舌妇或如阮玲步司徒聪的后尘。这又说明了庸碌也是一种精神病态。

  阮玲之所以从对司徒聪的世俗化同情到对之的气功的相信并身体力行之,就是因为她觉察到相对于司徒聪而言,朱秀芬等正常人更接近于精神病状态——如朱秀芬敏感、易怒、小心眼、无聊、甚至有洁癖。所以,阮玲唯练气功以自解了。

  “我”也如此。“我”的女友是那么正常地被“我”的言辞所勾引,和“我”成了恋人。但这份情感是那么的脆弱,在一次双方各怀鬼胎的交谈中发现了对方的无聊。“我”终于做了司徒聪的后继者(阮玲)的后继者。这样一来,文本揭示了一个主题:对精神病人施行专治的人不过是另一类精神病人而已。

  在司徒聪、阮玲和“我”看来,“飞”是最能体现功力的方式了,它也是区别于俗众的最好证明。“飞”还意味着脱离这个死气沉沉的单位和单位里那些碌碌无为的人们,脱离这个世界的羁绊和束缚,达到自由之境。

  从小说整体看,读来比较压抑沉闷,在那个做着无聊事体的单位里的这群人,只能靠想入非非来自我表现和自我陶醉,只能要么低眉顺眼要么精神异常。

王朔并不是对气功情深意笃,而是借此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如何活得又有趣又健康。


(十)《无人喝彩》

    《无人喝彩》写尽了小人物的苦中寻乐和强作欢颜。

  李缅宁从一个导弹专家跌落到看宫门,使他只能通过玩电子游戏靠和那些程序编造的假象战斗并连连获胜来寻找些许自信,而且这自信还是虚假的自欺欺人的毫无现实意义的。

  肖科平在其音乐事业上并无发展,她平庸地吹着长笛,完全是按照谋生用的曲谱来吹的。她对缅宁的感情也是阴差阳错一时脑袋发热(文中并无深刻交代)。

  钱康有钱但精神空虚。当他遇见肖科平时就如猫终于发现了一只久已钟情却才有能力捕捉之的老鼠。钱康并未采用什么欲擒故纵的手段来赢得肖,这说明他还是很老实真诚的也反映了一个凡人在恋爱时的智商情商水平。

  韩丽婷看来没什么姿色而且老大不小了,所以她对各种手艺女工格外用心以便博得男人们的赏识。丽婷在与缅宁谈恋爱时很没经验,文中对其温柔无一丝描写,倒好象她是个猛张飞在文末,韩又和一个男人开始新的恋爱时她终于明白了女人最有魅力的地方就是“弱不禁风”的软骨柔肠。

  无疑,这是一篇等待拍成电影的小说,简直就是电影脚本,里面的人物个性可说是社会的典型分布。

  李缅宁才大志疏,昏昏噩噩,属于那种打算在机关一直混下去的类型——“混混儿”。肖科平是个薄命美人儿,又摆不正自己的社会位置,也不时赚些外快。看来,肖的经济地位比李高,肖很难在看得上李了,但肖的艺术气质这时起了作用,她因为缠绵于往事情怀而对李藕断丝连,这就导致了钱康的失败。

  钱康在社会上混得如鱼得水任意驰骋,是个暴发户。胜利冲昏了他的头脑,以致看上了已徐娘半老的儿时单恋对象肖科平。钱所做的之中最大的败笔就是给肖办了个毫无历史价值的个人独奏音乐会,这是他虚弱本质的集中表现。

  韩丽婷作为知青,是被历史耽误的一代。是这四人中思想最复杂的人,她好象王朔打入并埋伏在敌人内部的间谍——在开始她被王朔打扮得温良俭让恭,引起众多的同情,而在最后却露出狰狞,以犀利如刀的语言彻底揭露了李、肖、钱的丑陋与可笑,毫不客气一针见血,把她自打在公园小树林结识李以来所受的屈辱全回报给了这三个社会各界代表。


(十一)《动物凶猛》

  王朔在这篇小说里写出了少年时代的乐趣(而非童趣),那是一种当人还沉醉于动物心态中、还没有被文明完整修理时的感受,所谓“追忆似水年华”。

  文本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如一只穿行在文革“灌木丛”的小豹子,只对新鲜的事情嗅上几鼻子并发表一番见解,充满“动物的眼睛看世界”的味道。

  从“我”的眼睛来看,正如文革创造了一种特别的领导体制一样,“我”的世界里也同样有秩序有等级:高氏兄弟是山大王,汪若海是贰臣,于北蓓是狐狸精,米兰是交际花。大人是虚伪的正经,学校是无聊透顶,打群架是难忘的战斗,溜门撬锁是心路的历程。

  我相信,王朔在写作此篇发挥想象时必定充满了快乐,一方面是对少年那无穷无尽的趣事加以裁减拼合,另一方面也对米兰这个人物怀着无边无际的缠绵。这确实是一种写作时能很快活的题材,从而王朔也能于其中加入新的叙事方式和新的活泼语言了。

  我觉得到了最后,王朔开始因难以清楚回忆而放出了意识流。我所说的“意识流”,就是不再分辨哪个是真实的或唯一的过去,而将可能发生的过去全部招呼上,反而是小说更接近真实了,因为无论是谁都不会完整地回忆起少年往事而只能是片段。

  在文本结束前主人公在游泳池中遭众人围攻的情形说明了记忆已无法如浮出水面离水上岸般进一步延续小说的情节了,王朔只好就此搁笔。


(十二)《浮出海面》

  《浮出海面》是王朔爱情生活的真实写照。在别的爱情故事里,女方或殉职或堕落,男方要么得了不治之症要么就和对方分手,只有《浮出海面》里男女主人公都执意要延续下去,最后男主人公石岜一瘸一拐地从椅子爬上桌子(也不知道怎么上去的),是想浮上去换口气吧。

  王朔在这篇小说里使用了分叙手法,上半部的“我”是男主人公石岜,下半部的“我”是女主人公于晶,男女平等对待,谁想说什么都能一吐为快一言而尽。

  纵观全篇,事情的来龙去脉既简单又无新意。石岜落魄后在公园湖畔一直睡到天亮,一早碰到了于晶,这个情节很像是硬接上去的。文本简直就是回忆录,纯情纯了半天只有靠“婊子”刘华玲来衬托才勉强支撑着。

  王朔对刘华玲的描写是此篇中唯一写得出色的人物。这个为了金钱而嫁了个外国佬的富婆在那个年代还是很有典型性的。一切人物都是应运而生,都是历史的道具,都是时代的作品。


(十三)《给我顶住》

  在本文里,我终于读到了一个王朔精心策划编造的故事,它很短但有很精致。虽然王朔还是延用了第一人称的“我”,虽然看起来文本更像是第三人称的叙事结构,但我并不把这点作为小说的一个瑕疵。

  “我”对营苟庸碌生活是那么地厌倦,而周瑾对“我”又是那么地依恋,看不出为什么她会看上了老关,也许她是觉得生活比老关更加平淡,赵蕾与“我”的计谋是那么的怪诞,又想摆脱羁绊又不愿有道德负担,最后还是“我”的天算战胜了赵蕾的人算,却不知“我”出走又为哪般,到处难道不都是庸常生活的猪圈牛栏?

  我认为王朔在最后写出了他心里的所思所想(见《王朔文集》[华艺出版社版]“挚情卷”第500-501页)。当周瑾最后得知这原来是个阴谋时并未生气,而是很幸福地依偎在关山平的怀里,说:“他们想害咱们,没想到却成全了咱们。”

  是啊,谁跟谁都一样过,因为“幸福是相似的”。我想,这也是男主人公“我”出走也必将走回来的原因--幸福是一堵墙,像回音壁那样哪个方向都一样回荡着相似的声音。对于出走的“我”而言,这就是最大的不幸。


(十四)《过把瘾就死》

  我对于《过把瘾就死》印象较深。这不仅因为有了电视剧《过把瘾》,还在于其笔法已经成熟了。

  王朔在这部小说里终于说明白了男主人公的真实心理,描述得很细致精彩。男主人公与上司之间的那番口角活脱出作为一个小职员的个性。其后一段富有诗意的内心读白又陡然将他升华为无比的善良和无辜。

  男主人公是凡世普普通通的一个,所以连个名字都没分到。也许是为生活所迫,也许是老大不小了,也许是除了结婚别无出路,也许是父母老在耳边唠叨,反正小说没有交代清楚他为什么结婚,为什么选择了杜梅。不过这也为后来的一系列矛盾造成了可乘之机。

  没有白马王子,也没有人愿意跟学雷锋装孙子似的做什么白马王子了。没有梁山伯祝英台的奇遇,也就将就着点儿吧。做一个普通人尚费尽心机呢。不过男主人公倒是个满不在乎的人。对待如此爱他的杜梅,并没有什么伟大的感情可言,就像我们对于大自然一样——大自然对我们的无私给予恰恰成为我们肆意索取的条件。

  他的朋友有潘佑军和肖超英。潘佑军为他做了个婚姻的榜样,还对婚姻做了比喻:男人能给的感情质次价高,还是一次性的产品--女人需要的是耐用实在;男人追求女人皆因一口上瘾再也戒不掉了。他的亲密战友肖超英则是个纯粹的配角,男主人公试图通过他回忆一些往旧的军旅岁月恢复点儿自信和勇气。可是越聊越是些懊丧事。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人生不也如此吗?

  杜梅是这篇小说以至王朔的言情小说里最光彩照人鲜活夺目的人物了。杜梅有自己的哲学,那就是“爱死你”。杜梅看来没什么亲戚朋友,只有个姨和那个“二房”贾玲。这是作者故意编排的,而且还让杜梅尽接触死人什么的,所以杜梅除了嫁人没有出路。这也是杜梅所以那么投入的一个原因——除了爱情没有出路。

杜梅的事情肯定能引起众多共鸣,不然在电视剧《过把瘾》里饰演杜梅的江珊也就不会走红了。人们不仅需要歌星王菲那样的辉煌耀眼,还需要普普通通的“杜梅”。

  杜梅在施尽所有女人的手段而仍然无效的情况下,悍然以暴力胁迫男主人公说爱她。这就为两人的离婚提供了充足理由,任何一个读者都会批准的。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那个“娜拉出走以后会怎样”的问题又提了出来。杜梅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杜梅在这个社会里只有两条路,守活寡或者再结婚,一般来说是后者。当她骑着自行车疯狂地经过男主人公身边时,对于读者真是个意外,但最终还是没逃脱怀孕的厄运。在小说的最后,“我”终于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激情,“巨大澎湃,无可比拟,难以形容”,一种“过去我从来不相信会发生在人类之间的激情”。杜梅的爱的魔力终于把“我”感动了。小说给了读者一个满意的答案,爱情是存在的。

  审视一下他们的感情,正如文本所说,“看着一切都吻合,想想从第一天起裂痕就存在。”裂痕早就存在,不仅在领结婚证那天他们吵了一架;而且杜梅原本是男主人公的战友吴林栋的女友,只因吴先于他们在一个黑夜从十米高台跳进干涸的水池壮烈牺牲才成全了他们。

  这就是他们之间最初的情感阴影,既晦气又无聊,再被男主人公绘声绘色不厌其烦地逢人便描述,就更显可笑和可怜,好比人在垃圾山边绘制超现实主义的油画一样。所以根本没什么地方“吻合”,凑合罢了。

  这就是普通爱情。当然我并非说普通爱情里没有荡气回肠的,而王朔只是选择了另一种比较朴素的普通爱情。

  荡气回肠的普通爱情已经在各种英模报告会上反复强调过了,而能把一般的普通爱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的却不多。

  当经过一番锅碗瓢盆式的争吵之后,两人和好如初,甚至相敬如宾,尽量让对方满意,进出成双,夫唱妇随。杜梅一下子从母夜叉变成个俯首贴耳的丫环了。男主人公则显得那么善解人意、体贴入微。其实他们俩各怀着“鬼胎”。这与其说是伪善,不如说是为了最后过把瘾。

  小说写到:“(我们)就像童话中两个贪心的人挖地下的财宝,结果挖出一个人的骸骨,虽然迅速埋上了,甚至在上面种了树,栽了花,但两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底下埋的是什么。看见树,看见花,想的却是底下的那具骸骨。”(见《王朔文集》[华艺出版社版]“纯情卷”第371页)王朔在这里写出了普通爱情的尴尬与没路。是啊,如果不是为了要过把瘾,我们又为什么要活着找乐?如果不是想当回主角,又为什么要结婚成家呢?

  给点儿理想吧!理想没有,给点儿追求也行。小说在最后终于说出了一切:爱情还有,不多了,非得穷情竭精不然是找不到了--趁着年轻过把瘾算了。


(十五)《无知者无畏》

在出完各种版本文集之后,王朔对商业操作已谙熟无比。他决定要开骂了。
他精心选择了四个对象:
一个是金庸,俗文化的典型代表;
一个是老舍,中国文学泰山(原本是要说鲁迅的,后来换了);
一个是港台文化,被中国艺术家最瞧不上的玩意儿;
一个是他自己。

他和金庸其实都是俗文化的典型代表。不过一个是后起之秀,一个是老来张狂。所以他们之间的你争我夺只能算人民内部矛盾。他对金庸指责得再犀利,还是不能掩盖他们在本质上的近似。

倒是《我看大众文化港台文化及其他》写得有声有色,一看便知是弄潮儿所作。我以为港台文化至少坑害了大陆两代人的审美情操。而王朔搞的文化公司其实是在步港台文化的后尘,幸亏没成,不然必然减退其痞子光辉。王朔已经是半个知识分子了,决不能在加上半个商人,那样的话王朔就真的完了。

王朔自我嘲讽的那一篇(《我看王朔》)显然是针对学院派评论家和文史家的。他可以说是很聪明地把自己先期盖棺定论,读起来颇有墓志铭之风。王朔算是伤痕文学的最后一代。他终结了自己。
王朔可以说是一个解构能手。但他还不是解构天才。因为他没有建构的能力和作为,不是按照建构的目标去解构的。他解构了很多,而且解得很漂亮。但在建构上毫无建树。
  可如今是建构的时代了。
建构不是承担教化民众的责任,也不是要给出社会发展的方向。
  建构是说,作家的头脑当中有一个思想结构,这个思想结构对应着小说的整体。这个思想结构能够生成很多的小说,使得作家不自我重复,也不会风格突变。这个思想结构就是作家的风格,也是他灵感和生命力的根本。

冯小刚只继承了王朔的皮毛衣钵,这皮毛衣钵也就是王朔小说的影视价值。


                        (十六)《看上去很美》

    《看上去很美》是一部看下去很难的长篇。此前王朔有两个小长篇,《我是你爸爸》和《玩的就是心跳》,其实也只是中篇的结构。如今,当他真的要写一部真正的长篇时(他不是说鲁迅没有长篇吗),他的功力却已经达不到二三十万字那么远的地方了。

这部长篇写的是方枪枪一到六岁的经历,也是王朔要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以编年史的体例分批分段卖出去的开始。可是这个开始并没有开好,节奏缓慢,情节拖沓,这仿佛是一般电视剧之类的通病。

而这部小说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让人大失所望。
先是前期商业炒作让人们翘首以盼王朔力作的横空,可当发行之后却不见了王朔的影子。
说他风格突变,也变得太快了些。说他锐意创新,也新得太没了滋味。

    可以从中发现的是,王朔始终在努力完成一部真正的长篇时,他的才华在无谓的想象中蒸发了。他所构建的那个儿童世界其实也是成人世界,儿童的心理并不能被他真正把握。他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路,把自己逼进了一个死角。
他在努力,或者说,在努,在挤。
可是,时代已经等不及了。
于是他那第二部七到十二岁的长篇只好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