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坠子陈元打擂全集:谈如何与大企业共同防控税务风险(直属三分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6:48:30
谈如何与大企业共同防控税务风险(直属三分局) 发布日期:2009-09-01    来源:唐山地税局办公室 【字体: .h1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 } .h2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h3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DIV.union { FONT-SIZE: 10.5pt;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normal } DIV.union TD { FONT-SIZE: 10.5pt;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normal }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事前税收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指引”的公布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那么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应如何转变税收征管观念,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税务管理和控制体系,与大企业共同防范控制税务风险?现结合我市税收工作实际,谈几点看法:

    一、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的重要性

    大企业组织结构庞大,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涉及的税种多,纳税数额大且在全部税收收入中占有较高比重,左右着税务机关的收入指标的完成。

    (一)事前谋划不足造成税收风险。大企业经营业务的多样性决定着涉及方方面面的相关政策。虽然财务人员精通财务会计知识,但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全面、不深入,经常出现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涉税事项应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及时、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等应享受而未享受的税收政策的情况,不仅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也造成了税收风险。

    (二)事中内部控制的缺失造成税收风险。相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大企业组织结构庞大,一般财务核算及时、准确、规范,且有固定的财务审计等中介公司定期审计把关,纳税行为通常很规范。但由于企业内部管理观念和方式不尽相同,加之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和滞后,实际纳税遵从度时有差异,出现应纳税而未纳税或少纳税等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现象,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等处罚,导致税务风险。

    (三)事后治理中沟通协调缺位带来税收风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负责人一般倾心宏观谋划,重点关注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对财务管理中涉税内容缺乏深入的分析指导,缺乏与税务机关特别是主管税务人员的接触沟通。而一些细致的、具体的涉税业务恰恰主要是由一线征管人员进行调查、审核、评估的,沟通协调的欠缺势必会出现因少缴、未缴税款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四)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税务风险。大企业经营形式多种多样,现行财会制度尚未完全统一,一些行业部门过时的老规定仍在运行。而税法的透明度不够,税收政策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高且不可能一概而全地完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税务机关可以行使税收法规的行政解释权,在具体的处理问题中还有自由裁量权等等,极易造成企业对税法的适用有自己的看法,而税务机关却做出不同的解释,纳税差异的存在不可避免。

    基于上述原因,大企业出现税务风险概率很高,控制税务风险很有必要。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防控现存问题 

    (一)企业内部缺乏相应的税务管理部门和岗位 

    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是有效规避“税务门”事件发生的举措之一,而长久以来税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作为大企业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直被忽视。据了解,我市的大企业中仅有开滦集团内设税价科、三友集团内设税管部、唐钢集团设有专门的办税人员一位,其他大企业均未设立相应的、专门的涉税管理机构。

    (二)企业缺乏实行动态管理的评估机构 

    企业应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以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而现有的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基本上是由企业聘请具有较高信誉、一定资质且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进行,属于事后评估。因此,很难及时发现和规避税务风险,而且极易因中介机构对企业经营情况了解不深造成新的税收风险。

    (三)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个别企业在经营中很少主动的去规避税务风险,只是被动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当违法行为被揭露时,主要是依靠人脉关系去沟通以尽量减少罚款;而税务部门往往碍于情面,对大企业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相对较小,给予的法律制裁相对较轻,没有对其声誉造成损害。因此,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普遍较淡薄。

    三、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助力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的途径

    (一)提前介入,加强宣传辅导 

    一是充分利用大企业的纳税遵从愿望和内控要求,将管理重心适当前移,注重宣传辅导,提高税法透明度,提前介入,变事后管理为事前辅导和事中监督,尽早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及时汇编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

    (二)配合社会中介组织评价企业税务风险 

    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性、公正性,不受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影响;且专业性强、有从业规则和行业约束力,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能力高,但起行业准则和操作规范尚不完善。因此,税务机关应配合中介组织做好大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价,及时发现和完善相关风险的预警及应对机制。

    (三)定期指导企业内部机构进行评估

    税务机关一定要注重评估与检查的有机结合,通过测评企业涉税内控机制,分析企业不遵从税收风险的几率和分布情况,并利用评估机制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检查,既可提高工作效率,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机制。应积极引导企业把税务风险作为企业内控的重要目标,并与企业、社会、执法等多方面对风险控制的要求紧密结合,合理设计税务管理流程和风险控制方法,以有效提高税收遵从度,实现服务与管理的统一。

    总之,税务机关应着力引导企业重视税务风险控制,加强涉税管理,提高风险应对技巧,正确处理好涉税关系,从而切实有效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

谈如何与大企业共同防控税务风险(直属三分局) 发布日期:2009-09-01    来源:唐山地税局办公室 【字体: .h1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 } .h2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h3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DIV.union { FONT-SIZE: 10.5pt;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normal } DIV.union TD { FONT-SIZE: 10.5pt;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normal }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事前税收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指引”的公布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那么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应如何转变税收征管观念,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税务管理和控制体系,与大企业共同防范控制税务风险?现结合我市税收工作实际,谈几点看法:

    一、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的重要性

    大企业组织结构庞大,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涉及的税种多,纳税数额大且在全部税收收入中占有较高比重,左右着税务机关的收入指标的完成。

    (一)事前谋划不足造成税收风险。大企业经营业务的多样性决定着涉及方方面面的相关政策。虽然财务人员精通财务会计知识,但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全面、不深入,经常出现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涉税事项应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及时、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等应享受而未享受的税收政策的情况,不仅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也造成了税收风险。

    (二)事中内部控制的缺失造成税收风险。相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大企业组织结构庞大,一般财务核算及时、准确、规范,且有固定的财务审计等中介公司定期审计把关,纳税行为通常很规范。但由于企业内部管理观念和方式不尽相同,加之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和滞后,实际纳税遵从度时有差异,出现应纳税而未纳税或少纳税等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现象,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等处罚,导致税务风险。

    (三)事后治理中沟通协调缺位带来税收风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负责人一般倾心宏观谋划,重点关注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对财务管理中涉税内容缺乏深入的分析指导,缺乏与税务机关特别是主管税务人员的接触沟通。而一些细致的、具体的涉税业务恰恰主要是由一线征管人员进行调查、审核、评估的,沟通协调的欠缺势必会出现因少缴、未缴税款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四)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税务风险。大企业经营形式多种多样,现行财会制度尚未完全统一,一些行业部门过时的老规定仍在运行。而税法的透明度不够,税收政策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高且不可能一概而全地完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税务机关可以行使税收法规的行政解释权,在具体的处理问题中还有自由裁量权等等,极易造成企业对税法的适用有自己的看法,而税务机关却做出不同的解释,纳税差异的存在不可避免。

    基于上述原因,大企业出现税务风险概率很高,控制税务风险很有必要。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防控现存问题 

    (一)企业内部缺乏相应的税务管理部门和岗位 

    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是有效规避“税务门”事件发生的举措之一,而长久以来税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作为大企业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直被忽视。据了解,我市的大企业中仅有开滦集团内设税价科、三友集团内设税管部、唐钢集团设有专门的办税人员一位,其他大企业均未设立相应的、专门的涉税管理机构。

    (二)企业缺乏实行动态管理的评估机构 

    企业应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以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而现有的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基本上是由企业聘请具有较高信誉、一定资质且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进行,属于事后评估。因此,很难及时发现和规避税务风险,而且极易因中介机构对企业经营情况了解不深造成新的税收风险。

    (三)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个别企业在经营中很少主动的去规避税务风险,只是被动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当违法行为被揭露时,主要是依靠人脉关系去沟通以尽量减少罚款;而税务部门往往碍于情面,对大企业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相对较小,给予的法律制裁相对较轻,没有对其声誉造成损害。因此,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普遍较淡薄。

    三、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助力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的途径

    (一)提前介入,加强宣传辅导 

    一是充分利用大企业的纳税遵从愿望和内控要求,将管理重心适当前移,注重宣传辅导,提高税法透明度,提前介入,变事后管理为事前辅导和事中监督,尽早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及时汇编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

    (二)配合社会中介组织评价企业税务风险 

    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性、公正性,不受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影响;且专业性强、有从业规则和行业约束力,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能力高,但起行业准则和操作规范尚不完善。因此,税务机关应配合中介组织做好大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价,及时发现和完善相关风险的预警及应对机制。

    (三)定期指导企业内部机构进行评估

    税务机关一定要注重评估与检查的有机结合,通过测评企业涉税内控机制,分析企业不遵从税收风险的几率和分布情况,并利用评估机制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检查,既可提高工作效率,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机制。应积极引导企业把税务风险作为企业内控的重要目标,并与企业、社会、执法等多方面对风险控制的要求紧密结合,合理设计税务管理流程和风险控制方法,以有效提高税收遵从度,实现服务与管理的统一。

    总之,税务机关应着力引导企业重视税务风险控制,加强涉税管理,提高风险应对技巧,正确处理好涉税关系,从而切实有效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