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龙角散价格人民币:永远的经典-转轮手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3:58:25



 

手枪的历史

 

早期手枪

 

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并且在公元900年唐朝时期率先使用最初的火药武器,带火药的飞箭。宋朝又发明了包括竹子制作的突火枪在内的很多火药武器。到了明朝中期,火器在军队中的装备已经很高,如果戚继光镇守北疆的部队中,火器装备已经达到近百分之五十。不过明朝装备火器还是以火铳和火绳步枪为主,最初使用于实战的手枪,还是在西方出现的。

 

手枪在西方有官方记载就有超过600年的历史。

和步枪一样,最早用于西方军队的是火门手枪。这种14世纪早期的手枪和中国同时代的手持火铳—手铳大同小异。枪体的后部有一个火门,使用时射手从铳口填入火药和金属霰弹。士兵一手拿着火枪,一手用引火物(一块火炭或者一根烧红的铁条)通过火门将枪膛内的火药点燃,将霰弹发射出去。火门手枪是一种极为原始的火器,多不是发射现代的弹丸,而是发射小颗粒霰弹,杀伤力弱,射速极慢(一小时仅能发射十发左右),重量大,还需要两个手同时持枪,根本没法准确瞄准。它相比明军大量使用的长身火铳,手铳的实战价值很低。

 

随着科技的发展,14世纪后期和15世纪初期,相对比较实用的火绳手枪面世。这种手枪已经有现代手枪的一些基本要素,比如枪管和整枪的造型结构。它的点火方式比起火门枪来先进了很多,由一根燃烧的火绳点燃火药(火绳是经过硝酸钾或其它化学药物处理的麻绳)进行发射。这样就不需要两只手了,可以用一只手举枪,也就可以进行相对精确的瞄准。它也是世界上首支可以用单手瞄准射击的手枪。

 

火绳手枪虽然在实战中有一定的作用,但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相比火绳步枪(有效射程大约60到80米)来说,短身管的火绳手枪的射击距离非常近(15到20米之内),精度很差,起到的作用很有限。加上火绳枪本身的弱点(使用火绳),除了遭遇阴雨大风等复杂气候无法使用,也需要射手长期佩戴大量火绳。当时的手枪多用于骑兵自卫使用,在骑马高速运动中,火绳很容易熄灭。加上火绳点火本身并不可靠,造成火绳手枪击发成功率低(一般在百分之五十左右),射速很慢(出色射手不过二到三分钟一发),实战中作战效率低,不实用。

 

但是,话虽如此,一把火绳手枪毕竟可以对近距离的敌人造成相当的杀伤。

 

火绳手枪的出现,颠覆了冷兵器时代的全部概念。力量,技巧,强壮的身躯都不在是格斗中的胜利保证。

 

手枪使得任何一个没有受过任何冷兵器训练的农民和普通市民,都可以轻松杀死一个受过10年以上格斗训练的精装骑士或者武士。

 

哪怕是一个非常瘦小的16岁少年火枪手,也可以一枪击倒一个2米高的俄罗斯大力士。火绳手枪使用简单,训练很容易,不需要像弓箭和投掷武器(小斧头和飞刀)那样需要长期严格的训练才可以得心应手的使用。

 

一般来说,弓箭手没有一年作用的专注训练无法有效作战。如果想成为一个出色弓箭手,至少需要2年到3年的刻苦训练。而蒙古铁骑那种骑射技术(高速骑马中射箭),就算有个4到5年的时间,也不容易练成。

 

 

所以,蒙古铁骑一度横扫亚洲和欧洲,依靠的主要就是可怕的骑射技术(从小就在生活中接受骑射训练,日复一日,他们日常生活就和作战差不多。如此16岁成年以后几乎人人都成为出色的射手)。他们使用的蒙古弓箭拉力高达100斤,有效射程高达180米,可射穿重装铠甲。而其他任何民族都根本没法达到他们的水平,面对蒙古人高速运动的骑兵射出来的一阵阵可怕箭阵,他们伤亡惨重而且无法逃走,自然不是蒙古人的对手。

 

不过像蒙古人这样一生活在马上又能集中十几万精锐大军的民族毕竟是极少的。各国训练的弓箭手如果一旦损失掉,是很难短时间补充的。

 


---------火绳枪射击并不方便,在日本战国时期火绳枪手需要相当数量的长矛手和弓箭手的保护。

 

一个火枪手,哪怕是普通的农民青年,训练个2,3个月也差不多了。一旦战争需要可以迅速编组出数量众多的火枪手,就算损失掉了,也可以大量补充上来。

 

以日本为例,火绳枪手多是农民出身的足轻,他们缺少盔甲和鞋子,军纪差,容易开溜,但是数量众多,一旦死亡就可以随时补充。武士是不屑干这个的,他们多从事需要相当专业技术的近距离搏斗。

 

除了容易训练以外,用手枪击中敌人,总比进行紧张危险的近距离格斗要安全高效的多。所以,在15世纪,火绳手枪还是在欧洲大量出现。

 

之后的一百年,火绳手枪经过几次演变,还出现了转轮发火枪和打火枪。这些枪都是通过利用机械结构带动铁片,击打燧石发出火花点燃火药。这些枪械结构相对比较复杂,价格比火绳枪要高的多,而且使用起来可靠性不高,相比火绳手枪没有绝对的优势,没有能够全面取代火绳手枪。

 

 

历史上的实用手枪

 

世界公认真正比较实用并且大量装备部队的手枪,在1605年面世。它是法国人马汉发明的燧发手枪。

 

所谓燧发手枪,就是利用燧石击打击砧发出的火花,点燃火药。燧发手枪设计非常实用,它的击锤上面有一颗优质燧石,击锤击打在击砧上,产生火花,点燃击砧下底火盘中的火药。

 

燧发手枪使用燧石击发方式,击发成功率一般超过百分之八十,实战中比起火绳枪来可靠的多。而且射速明显提高(一分钟二发),后坐力也小的多,射击精度较高,枪身短,重量也大大减轻。

 

十七世纪中期发明纸制弹药以后(一个纸制弹筒里面放着火药和一个圆形弹丸,装填时候不用分别拿火药和弹丸),普通射手可以达到一分钟二到三发的射速。

 

燧发手枪在欧洲各大战场使用超过了一百五十年,基本能够满足当时军队的需要。直到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期,雷汞和铜火帽相继发明。1812年,蒸气机的发明人瓦特发明了第一支击发手枪。

由于雷汞和铜火帽的发明,击发手枪的使用再也不受阴雨,潮湿的天气的影响。击针击发到铜火帽上,使得雷汞点燃(雷汞原是作为炸药发明,但是由于特别容易被触发爆炸,无法有效控制。最终却作为这个作用,也是误打误撞),进而点燃火药。

 

要知道,鸦片战争中的英军可以轻松攻陷广州各大炮台。但是一个连队几百人在三元里却被拿着大刀长矛的广州老百姓打的灰头土脸,为什么?就因为他们使用的还是前装滑膛燧发枪。在三元里遭遇大雨后,他们手中的步枪和手枪就没法射击了。


------------精美的燧发手枪,在欧洲很多仿造早期燧发手枪制成的工艺品用来出售,老萨在俄罗斯也看过。

 

击针击发这种击发方式成功率非常高,远远高于燧发枪,而且也导致了后部装弹枪的产生。

 

后部装弹枪除了可以大大提高射速以外,更重要的在于二点:

一,              射手不需要再从枪口装填。无论手枪还是步枪,如果从枪口装填,除了装填速度太慢以外,还需要射手装填时候必须站着或者蹲着装弹。在这种姿态下,射手极为容易被敌军射中。后部装填,可以使得射手以卧倒的姿态连续装弹和射击,这样姿势极不容易中弹,大大减少了伤亡。

 

二,              后部装弹让线膛枪的使用成为可能。要知道,我们以上说的都是滑膛枪。所谓滑膛枪也就是没有来复线的枪。这种枪由于没有膛线,子弹飞出枪膛后没有旋转,东倒西歪,上下翻转,非常不稳定,子弹很难走直线,造成滑膛枪的精度非常低。当时一般普通的滑膛步枪(非精良加工),出色射手一般可以打中100米内的人形大小目标,距离达到150米滑膛枪就很难打中了。在200米以外的距离,子弹就会乱飞,打中一头二十米高的恐龙都是极为困难的。如果打中某个敌军,那只能说明这个人的运气太差了。而传统的弓箭精确射击一般也可以达到70到80米,而且射速很快(出色弓箭手一分钟可以射箭12支)。滑膛枪除了容易训练和威力大以外,相对弓箭没有优势。

 

在著名电影《与狼共舞》中,巴登上尉因为畏惧截肢而进行自杀性的骑马冲锋,敌方数十名士兵纷纷射击都没有射中他,这并非夸大,还是相当符合历史的。当时美国南方军士兵装备的前装滑膛枪如果不是齐射,根本没法在这个距离射中平行高速运动的目标。

 

在线膛枪普及之前,各国火枪兵多用人数众多的火枪方阵,采用齐射的方式作战。很多当时欧洲电影上,比如拿破仑征服欧洲系列战役,法国大革命,各国的步兵都打着战鼓,穿着鲜艳的衣服,排成几列,满山遍野的走到离对方仅有百米左右的距离。然后,双方激烈而紧张的对射,到处都是硝烟,不断有人倒下,直到一方死伤殆尽或者主动后撤作为结束。

 

现在看来,这种作战方式极为滑稽可笑,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这主要还是滑膛枪的精度太差,只能依靠密集的排枪弹雨取胜。

 

而线膛枪因为有膛线,所以射击精度相当的高,一般可以在150到200米上准确射中敌人。

 

但是在没有发明后装弹药之前,如果从有膛线的前膛枪口装弹,是非常不容易的(有时候还需要用榔头把子弹敲入枪管,非常费时费力)。当时线膛枪最高射速只是滑膛枪的四五分之一,而且由于膛线的存在,线膛枪射程比滑膛枪短的多,造价也高出滑膛枪数倍,由于装弹和装药的问题,枪膛还很容易塞住。

 

总之,在发明后装枪以前,线膛枪还是一种不太实用的武器。它可能适合决斗暗杀或者小规模的特种作战,但是如果用在数千上万人的大规模作战,就明显无法胜任了。

 

后部装弹,使得线膛枪可以大量普及,精度高自然不说,射速也达到了每分钟3到4发,和滑膛枪相差不大了。

 

作为手枪,虽然对待射击精度没有步枪要求这么高,但是步枪毕竟是在远距离使用,如果一枪没有打中,还有打第二枪的机会。但手枪一枪没有打中,射手是没有机会打第二枪的。

加上滑膛手枪的枪管比步枪短太多,滑膛手枪的子弹的飞行更不稳定,对待线膛的要求也越迫切。

 

雷汞和铜火帽发明以后,1850年又发明了现代的金属制弹壳,使得单发手枪已经发展到了尽头。

 



----------------燧发枪也好,击发枪也好,射击一枪以后就必须花费很长时间重新装弹

 

传统手枪的缺陷

 

在转轮手枪发明之前,手枪最大的问题就是只能单发射击。

 

当时手枪只能装弹一枚,之后重新上弹要半到一分钟时间。换句话说一把枪只能单发射击一次。

 

手枪是近距离使用的武器,射击距离不超过25米。即使是复杂地形,一个战士跑过25米一般只要半分钟。一分钟的装弹时间,足够射手送掉性命。

 

所以当时的精锐火枪手,一般至少携带两把手枪。十八世纪《三个火枪手》里面的法国火枪手,一般要携带3到4把手枪,这样就可以在近距离击毙数个人。

 

小说《鲁宾孙漂流记》里面,鲁宾孙在小岛上出门巡视也要带二把手枪,二把步枪和一把战刀,防止遇到多个敌人的情况。

 

不过当时手枪的价格并不便宜,重量也不轻,除了少数军官和贵族以外,没有谁能装备数把手枪的。

 

装备单发手枪的欧洲火枪兵,相对阿拉伯骑兵,非洲土著武装,还有殖民地好斗的当地人,都没有绝对的优势。

尤其是对付灵活机动的骑兵,一旦骑兵们冲到近距离,欧洲士兵也只能使用传统的冷兵器和步兵上的刺刀对抗,伤亡惨重是必然的。

 

对于欧洲人是这样,对于他们同胞兄弟的美国人,自然也不例外。

 

美国十八世纪开始逐步向西部进军,面对西部众多英勇的印第安战士,美国人可以在步枪的远程火力上获得一定的优势。但是,一旦进入近距离,双方就相差不大。

 

印第安战士多擅长冷兵器的近距离格斗,美国人的单发手枪如果一枪射不中印第安人,多是死于他们的刀矛下。

 

实战中,印第安人很快吸取教训,改变作战方式。他们往往不用远距离的大量冲锋,而是改用伏击偷袭为主。美国白人很多时候一遇到印第安人就是在近距离,他们的步枪和手枪只能又有发射一枪的机会。

 

西部的牛仔对近距离的火力要求更高。他们放牧和押送牛群贩卖的一路上,可能遭遇各种野兽和数量众多印第安人,白人匪盗的袭击。由于费用的原因,牛仔数量一般不会很多。如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惠勒上校,他押送2400头牛从德州赶到堪萨斯州,这么远的距离,他的助手只有50个牛仔。而一路上数百个印第安部落或者匪盗,最小的部落至少也能出动一二百人。

 

简单来说,如果两个拿着长矛的印第安人骑马向一个牛仔突袭。如果牛仔身上只有一把单发手枪,即使他能一枪准确击中敌人,也只能击毙一个印第安人。之后,就只能用马刀和印第安人对抗。在近距离的格斗中,美国牛仔一般不是擅长冷兵器格斗的印第安人的对手,战死是必然的。

 

实际上,这种情况也是相当普遍的。在小说《基督山伯爵》里面,法国贵族军人波香伯爵,因为有极为出色的射击和格斗技术(欧洲贵族少年必须参加射击,击剑和斗棍三项专业训练),所以参加了法国非洲骑兵团。

 

波香伯爵的单兵素质可以说是欧洲最顶尖的,因为是贵族极端有钱,他的装备也是顶尖且奢侈的。但是在单人遭遇六个阿拉伯骑兵的时候,他也只是用两把步枪在远距离打死了二个,又用两把手枪在近距离打伤了二个。剩下的两个阿拉伯骑兵就把他抓获,用马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准备押送回营地处死。幸好有一个法国骑兵上尉营救,不然伯爵必死无疑。

 

像19世纪初,波香伯爵这样经过至少10年职业军事训练的优秀骑士,配有当时最先进的武器,不过可以对付三到四个敌人。换做普通的法国士兵,后果可想而知。装备先进火器的欧洲士兵,也无法对付数量稍多的所谓野蛮人。

 

这当然是西方军人所无法忍受的。

 

 

 

在这种威胁下,他们往往需要能在近距离对付数个敌人的能力。

 

实战对手枪提出两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提高射速,二提高精度。其中第一点自然是重中之重。

 

发明可以多发射击的手枪成为各国最迫切的需求。





-------- 一对燧发决斗手枪,注意上面的火药瓶和子弹盒,都是用来装弹用的。

 

 

转轮手枪的诞生

 

 

国际上对转轮手枪定义为:多弹膛依次转动的,单发射击的手枪。

其实,在柯尔特转轮手枪发明之前,世界上已经有过一些早期的转轮手枪,比如1718年的英国人发明的9发燧石转轮手枪。而英国人Collier还在1818年取得过转轮燧发枪的专利。但是这些手枪都不实用,与其说是枪械,不如说是工艺品。

 

 

实战中使用的多发手枪在19世纪也有一些,以胡椒瓶手枪为代表。他们主要是把枪鼓和枪管做到了一起,从而实现多发射击。

 

这种方式非常原始,射击精度极差,整枪重量也相当重,枪手无法有效射击和携带,无法满足实战的要求。

 

第一把大量用于实战的转轮手枪,是由著名的枪械大师塞缪尔.柯尔特(Samuel.Colt)在1835年发明的。

 

柯尔特是美国康涅狄格洲人,是一个机械迷。在少年的时候,他就对枪械尤其是手枪非常感兴趣。

 

他的父亲也是一个手枪迷,家中有他收集的许多各国手枪。

还是小孩子的柯尔特最感兴趣的娱乐,无非就是拆卸重装这些五花八门的手枪。一次在中学校园里面拆卸手枪和子弹的时候,还引起了火药爆炸,幸好没有伤人。当时校长将柯尔特狠狠批评了一通,还要赶他出学校。

 

当时各国枪械设计师,都在全力研究可以多发射击,又相对比较实用的手枪,还是少年的柯尔特当然也对此有近乎痴迷的兴趣。

 

 

在1830年,16岁的少年柯尔特刚完成大学预科的课程,很快就要成为一个大学生了。在入学之前,柯尔特和家人乘一艘名叫“科沃”的双桅帆船去英国旅行。横穿大西洋的航程非常漫长,年轻的柯尔特感觉很无聊。一次在甲板的散步中,柯尔特无意中走进了轮船的驾驶室(普通游客不允许进入)。船上的叼着烟斗的大副正在掌舵,由于当时大副的心情很好,看见一个孩子进来,不但没有赶他,还和少年柯尔特闲聊了几句。

 

柯尔特看见大副不断转动手中的舵轮,若有所思。突然,他大叫一声:我成功了!我成功了!随即跑出了驾驶舱,把那个在悠闲掌舵的大副吓得不知所措!

 

柯尔特跑出驾驶舱就回到自己的舱内,根据舵轮的结构,划出了世界上第一把转轮手枪的图纸,稍后有找来木块,作出了模型。不用说,这次和家人愉快的旅行,柯尔特根本没有一点兴趣。回家以后,朋友问他玩过哪些地方,柯尔特张口结舌的回答不出来。

 

老萨多说几句,翻看世界科学历史,很多这样的即兴突破。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曾经说过,很多同行的日常成就比我多,知识和造诣也比我深厚。但是,他们却没有这样重大的突破。我这么说吧,有时候人的一生只有一二次这样的机会,也可以说是灵光突现。如果你把握住了,你就可能取得哥伦布一样伟大的发现,让世界向前跃进一大步。

 

1831年开始,17岁的柯尔特开始从事新式转轮手枪的设计。但是一个这么年轻的少年,又没有接受过什么机械制造的教育,困难当然可想而知。研究工作持续了3年多时间,之间失败了无数次。

 

 

终于在1834年,柯尔特在一个朋友-巴尔的摩机械工人约翰.皮尔逊的帮助下,发明出了第一支可以使用的样枪。

 

 

-----------------------胡椒瓶手枪,它有很多枪管,携带很不方便。

 

 

柯尔特转轮手枪最大的特点是有一个带有弹巢的圆筒转轮弹仓,它装弹5发,可以绕轴旋转。射击时候,通过手枪机构,转轮可以自动转动。每个弹仓的弹巢和枪管都非常吻合,射击非常可靠。

 

这把手枪使用当时最先进的科技,包括撞击式枪机,击发火帽和线膛枪管,加上重量轻,尺寸也很小,射击精度很高。一个优秀射手只需要三四秒钟就可以射出全部五发子弹,可以对付四五个敌人。这在当时绝对是让所有人惊叹的划时代作品。

 

由此柯尔特也被称为转轮手枪之父。

 

 

 

当时世界上已经有少量转轮手枪,但是,它们都有致命的缺陷。就是他们都是非自动转动的手枪,而都是手动转动手枪。简单来说,手动转动手枪的转轮无法自己转动,必须射手靠手动旋转转轮才可以射击。这种射击方法一是射速很慢,二是需要两支手操作,非常不方便,三是一旦手动旋转弹仓不到位,就无法射击。

 

而柯尔特转轮手枪是可以转轮自动转动的手枪(不过是单动机构),射手只要先用手向后压倒击锤待击,在压动的时候,同时带动转轮旋转到位。此时柯尔特转轮手枪就完成了击发的准备,此时只要扣压板机,子弹就可以击发出去。

 

一把柯尔特转轮手枪解决了当时几大手枪技术难题,柯尔特预感他的手枪会风靡世界。

 

和诺贝尔一样,柯尔特还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他立刻向英法美等各国申请了专利,并且先后获得了英国和美国的批准。

 

柯尔特在1847年到1860年的十多年时间内,连续推出12种改进型转轮手枪,并且成立了自己的柯尔特武器制造公司。

 

柯尔特是一个伟大的枪械设计大师,但是它不是一个出色的管理者。他的柯尔特兵工厂在创办6年以后,由于经营不善倒闭。

 

不过1846年,柯尔特公司出现了转机。

 



----------当时美军骑兵士兵,很多人都有一只柯尔特转轮手枪

 

 

当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爆发了战争,美军陆军很快从数千人扩大到6万多人。一时间,美国对枪械的要求急剧增加,转轮手枪订单也像雪片一样飞来。柯尔特在美国陆军的支持下,又重建了自己的公司,并且生产出大量的M1847式柯尔特转轮手枪,全部交给美国陆军使用。

 

当时美国陆军还没有装备可以连续数发射击的武器,后来在南北战争中使用的七发连射斯宾塞弹仓步枪和多管手摇加特林机枪都没有发明出来。

 

普通士兵使用的都是单发射击的前膛装弹步枪,军官手中的转轮手枪是相当可靠的连发武器,尤其对于美国骑兵而言。

 

在美墨战争中,面对数量也有四万人的墨西哥军队。美军在火力和后勤上占有相当的优势,尤其在近距离的火力上,柯尔特转轮手枪让美国骑兵击溃了同样彪悍的墨西哥骑兵。

 

三年的美墨战争中,美军虽然伤亡了1.7万人,但只有1733人死于实战,其他都是死于墨西哥流行病或者死于美军医院的恶虐医疗条件。而墨西哥方面至少有2万5000人战死,其中大部分都是死于实战。

 

美军攻占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双方最终双方在1848年签订停战协议,美国获得原属墨西哥的加里福利亚,内华达,犹他三个整洲,还有科罗拉多,新墨西哥,怀俄明,科罗拉多洲的一部分,共2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从而建立了之后一百多年在美洲的绝对霸权。而墨西哥方面只得到了2000万美元的美国赔偿金(大约相当现在6亿美元)。

 

实战中,柯尔特手枪深受美军赞赏并且定为军队制式武器。

 

柯尔特公司侥幸起死回生,由此发展成为美国首屈一指的军火公司,直到今天。。

 

柯尔特手枪在1860年重新大量装备美军,定型号为M1860柯尔特转轮手枪。

 

稍后的1861年美国又爆发了南北战争,这个战争的规模远远大过美墨战争。科尔特转轮手枪装备量有20万多支,在战争的前两年,柯尔特手枪新装备部队的就有11万支。在当时南北士兵的眼中,柯尔特转轮手枪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人人都希望得到一支。

 

转轮手枪的意义是什么呢?

 

它使得任何一个有转轮手枪的人,可以有对付数个敌人的能力。如果是对付没有火器的对手,更是得心应手。由于转轮手枪结构简单,训练容易,哪怕是一个美国老百姓也可以轻松使用它对付数个印第安人。

 

现代科技使得转轮手枪射手有可以轻松对付数个所谓野蛮人的能力,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早期的柯尔特手枪并不是使用金属子弹,和现代的转轮手枪有相当的区别

 

 

 

现代手枪的形成-密斯维森转轮手枪

 

 

柯尔特转轮手枪,是传统的火帽击发手枪(就是一个含有雷汞的铜制火帽,通过击锤击打火帽击燃雷汞,然后从火帽上的小孔点燃发射药),并没有使用先进的金属枪弹弹药,还算不上现代手枪。

 

因为这个老式火帽这个因素,柯尔特转轮手枪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第一它无法快速装弹,第二火帽造成的火药燃气气密性差,使得子弹威力不大。

 

随着1851年,先进的金属壳子弹发明以后,新式手枪也呼之欲出。

 

但是,此时的柯尔特却没有足够的重视,还是抓着自己的老式手枪观念不放手。

 

而他的后辈美国枪械大师霍勒斯.史密斯(Horace.Smith,)和丹尼尔.贝尔德.韦森(Daniel.Baird.Wesson)发明了可以使用边缘发火式金属枪弹的史密斯韦森转轮手枪。

 

这把1856年发明的M1式史密斯韦森转轮手枪超越了它的前辈柯尔特手枪,其结构和现代转轮手枪已经非常接近,其实战性更强,而且售价非常低廉。一把史密斯维森转轮手枪仅仅12美元,再加1美元就附送100发子弹。

 

柯尔特公司由于棋差一招,他的手枪生产在之后几十年都落后于史密斯维森公司。


-----------史密斯维森公司的转轮手枪世界闻名,有很多款式。

 

 

转轮手枪的几个概念和优缺点:

 

1.  转轮和左轮:在中国,我们往往把转轮手枪叫做左轮手枪,其实这是很不准确的。

转轮手枪共有三种用转轮弹仓的装弹方式,一是外摆式,把转轮甩向左侧或者右侧。二是折中式,它的转轮和枪管连为一体,需要按住枪管从中间把手枪折开装弹。三是固定式,不能取出转轮,通过转动转轮从而一发发的填装弹药。

 

其中,固定式虽然坚固耐用,但是退弹装弹实在不方便,逐步被淘汰掉。折中式虽然有退弹快,装弹快,但由于设计的问题,无法使用大威力子弹,只能使用比较低速的弹药,威力小,杀伤力不够,在转轮手枪中处于次要地位。

 


-----折中式的英国韦伯利转轮手枪,英国人对转轮手枪有特殊的好感,军事和警察(包括香港警察)使用转轮手枪的历史都很久远。

 

最常见的就是外摆式转轮手枪,它分为左摆和右摆。但是一般人都是右撇子,很少有左手持枪的人。所以转轮手枪一般是右手持枪,左手装弹,所以转轮基本都是向左边摆出。历史上也极少有向右摆出的转轮手枪。

 

中国最初的翻译者可能就是因为这点,把它称作左轮手枪,多少还是有点道理的。

 

2.  转轮手枪主要优点:转轮手枪主要优点还是可靠性极高,安全性高,可以使用大威力子弹。

 

转轮手枪最大的优点在于其出色的可靠性,由于每颗子弹都在转轮各自弹仓里面,如果有一发子弹是臭子或者击发失败,不需要像半自动和自动手枪那样拉枪机退出弹夹才能解决问题。射手只需要多扣动一下扳机,就可以进行下一发的发射,前后一二秒钟就可以完成。这在实战中极为重要,要知道,很多自动手枪射手都是死于自己的手枪故障。实战中一旦手枪出现问题,由于紧张等因素,就算平时训练有素的射手很难迅速排除故障(用手拉套筒,再扣扳机)。这样很容易丢掉性命。如著名的魏振海案件,杀人犯魏振海被捉时曾经用老式伯朗宁手枪开枪射击民警,但是子弹卡壳没有击发出去。自动手枪一旦卡壳是无法继续射击的,失去攻击能力的魏迅速被民警生擒。

 

 

转轮手枪在任何时候都非常值得信任,永远可以保证子弹从枪膛发射出去。

 

转轮手枪第二大优点在于安全性很高,它的结构很简单,没有自动手枪那种自动退壳上膛的复杂机件,就大大减少了这些机件故障的可能性。实际中,转轮手枪很少有走火现象。如果实在觉得不放心,其实只需要在转轮手枪第一个弹仓里面少装一发子弹,就可以完全杜绝走火现象。实战中,很多飞行员,坦克手和军官只装五发子弹。因为对于手枪这种自卫武器来说,五发子弹和六发子弹也没有什么区别。一个著名的美军飞行员脱逃案例,就是他在转轮手枪中只装了五发子弹。在飞机被击落,他被两个北越民兵俘虏并且缴械以后,他突然夺过一个民兵的老式步枪将其击倒。另一个拿着他转轮手枪的民兵立即向他射击,但是由于第一发弹仓是空的,没有打响。这个措手不及的越南民兵随后也被美军飞行员击毙。最终美军飞行员侥幸逃生。

 

转轮手枪的第三大优点在于可以使用大威力子弹。由于设计的问题,转轮手枪的射程和威力都较自动手枪差一些。但是由于没有弹夹和供弹系统的限制,转轮手枪可以使用比自动手枪大的多的子弹。自从马格努姆大威力手枪弹发明以来,很多转轮手枪都可以使用这类大威力子弹。以著名的史密斯维森公司的M500转轮手枪来说,它口径高达12.7毫米,发射0.5英寸马格努姆大威力手枪弹。该枪的威力比著名的以色列沙漠之鹰要大出一倍左右,一枪可以击倒一头狂暴奔跑的犀牛,也可以击穿美国M1步兵战车的侧面装甲。他的威力只有少数大口径猎枪才可以比拟。



----------被这样的转轮手枪击中,穿着防弹衣一样会毙命

 

 

3.  转轮手枪主要缺点:它的缺点也就是来自于优点的设计结构。由于本身结构的限制,它装弹数量少,重新装弹时间长,枪管和转轮有空隙造成子弹初速低,威力小。

 

转轮手枪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再次装弹太慢,由于是六发弹仓结构,子弹必须一发发的装入弹仓。一般装入一发子弹至少需要三到四秒钟,六发装完就需要半分钟左右。而自动手枪如果有备用弹夹的话,重新装弹顶多需要五到六秒钟。在军事作战中,这么长的装弹时间是无法容忍的。近距离内,半分钟的时间足够敌人作出十次以上的攻击。

 

美军在十九世纪霍恩河战役有一支600人的骑兵部队遭遇1000印第安人的伏击,他们就是因为只携带了转轮手枪,没有携带马刀。在近距离遭遇印第安人以后,美军骑兵很快打光了转轮手枪的子弹。在他们装弹的时候,印第安人冲到他们面前。没有冷兵器的美军骑兵无力抵抗,最终死亡了近300人,幸存者也大多带伤。而印第安人仅仅死亡200人。

 

这个问题在发明了快速装弹器以后得以改善。快速装弹器使得再次装弹时间基本和自动手枪一致,但是毕竟装弹量要少了很多。

 

弹药数量少,也是无法解决的问题。转轮手枪可能装弹六发,没法更多。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待军用手枪火力要求越来越高。如现在各国比较著名的手枪,如格洛克17等,装弹已经达到15发以上。

 

至于威力小,也是固有的问题。在和自动手枪同等口径下,转轮手枪由于燃气泄漏等原因,子弹威力要小的多。美军为什么在一战开始淘汰转轮手枪,并且全部换装伯朗宁M1911半自动手枪。就是因为之前美军在殖民地菲律宾,镇压当地摩洛族武士的时候转轮手枪表现很不佳。当时摩洛族武士多拿着一些神符和吃一些麻醉神经的植物,然后喊着刀枪不入冲锋。实战中,美军的柯尔特转轮手枪往往要连续射击3到4枪才能击毙一个摩洛族人。很多美军军官士兵被摩洛族战士用大刀杀死,军方对此非常不满意。

 



-----------有了快速装弹器以后,转轮手枪的装填速度基本能和自动手枪相同。

 

 

转轮手枪的淘汰

 

转轮手枪在20世纪初期盛行一时,在一战中,各国主力手枪几乎都是转轮手枪。美国人的柯尔特转轮手枪,英国的韦伯利转轮手枪,沙俄的纳甘转轮手枪,奥匈帝国的加瑟转轮手枪,法国里福瑟转轮手枪,各国装备总数至少也有100万支之上

 

转轮手枪在一战之后频繁的军事战斗中,逐步感觉不能胜任。任何枪械作为军用武器来说,需要尽可能高效的杀死敌人,就需要更远的射程,更大的威力,更持续的火力,更准确的精度,更高的可靠性。

 

和自动手枪相比,转轮手枪的射程不够,威力较小,装弹量少,重新装弹时间太长,虽然在精度和可靠性上可以满足需要,但是毕竟仍然无法保持自己在军事领域的传统地位地位。

 

在二次世界大战中,除了英国还装备韦伯利转轮手枪以外,各大国都换装了半自动手枪和自动手枪。美国装备了伯朗宁M1911自动手枪,苏联装备了托卡列夫自动手枪,德国装备了鲁格自动手枪,连日本也装备了南部十四式自动手枪(王八盒子),中国则有数量众多的毛瑟军用手枪(盒子炮)。

 

实战中,如果以转轮手枪和中华民国普遍装备的10发,20发且可以连发射击的驳壳手枪(毛瑟军用手枪)对抗,是很难有胜机的。自动手枪确实就军事作战来说,确实远远超过转轮手枪

 

不过,转轮手枪还是有自己的独特优点,也就自然有它发挥威力的空间。

 

在军队中,转轮手枪失去了地位。但是对于警用枪械来说来说,转轮手枪还是非常值得信任的。

 

和军人不同,警察大部分的工作还是处理民事纠纷和维持社会秩序,用到武力的情况并不多。

 

很多香港,大陆和世界其他地区的警察,一生都没有开过一枪。

 



--------著名的蟒蛇,它除了大威力以外,射击也极为精确。一个漫画里面的著名人物就使用它--城市猎人。





 

即使有使用到武力的情况,面对的对象多是手持冷兵器,手枪,自制火枪的对手。根据各国警方统计,警察进行的绝大部分枪战,双方射弹总数不会超过4发,距离也不会超过30米。

 

这种强度的枪战,对火力要求不高,而是强调枪械的精度,射手的各方面素质,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枪械的可靠性。对武器威力和射程的要求,自然退而让给精度和可靠性。

 

而转轮手枪的可靠性是自动手枪绝对无法比拟的,是世界上可靠性最高的手枪,其精度也足可以满足需要。

 

即使在今天,各国警察也仍然装备数量众多的转轮手枪,其中也包括中国警察。


-----------刚装备中国警方的警用转轮手枪,这是中国警用装备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