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天房四季业主:音乐社会学学科认识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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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 曾遂今
论文关键词 ,论文来源 中国音乐学5,论文单位 京,点击次数 459,论文页数 5-16页1997年1997月论文免费下载 http://paper.dic123.com/paper_116843041/


  音乐社会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什么样的客体范围构成音乐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这是我们进入音乐社会学大门之前首先所关注的问题。
  音乐社会学,从词意上理解,强调了音乐,也涉及了社会,则首先标志出音乐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内涵。但是,音乐与社会相互关系是多层次、多结构的关系,在这些关系中,有不断运动的关系,也有相对静止的关系,更有介于运动和静止二者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说来,只要人们把观察的焦点集中在这种关系的某层面上,那就产生了相关的学问和理论中的音乐与社会问题。比如音乐美学理论,文艺学理论、民族音乐学理论或音乐社会学理论中的音乐与社会问题等等。因此,为了判定音乐社会学处于音乐与社会关系的何种层面上,我们则先从笔者对音乐美学中的音乐与社会问题的理解谈起。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较为准确地把握音乐与社会关系在音乐社会学中的选择。
   一、音乐美学思想中的音乐与社会
  在中国古代各时期音乐思想中,均内含音乐社会观——即音乐与社会相联系的思想观念。从很多文献里我们也基本能洞察到中国古人们在音乐认识主题中关于音乐从何而来,又向何而去的一个本质问题。孔子的“兴观群怨”观、庄子的“奏之以人,征之以天”、《吕氏春秋》中的“世浊则礼繁而乐淫”、董钟舒的“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虚作乐”、阮籍对“淫声”社会根源的论述、李开先的“风出谣口,真诗只在民间”等等观点,表现出历代人们已经注意到音乐的社会来源问题、音乐对社会风俗的反映问题;而孔子的“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之题论、墨子的“为乐非也”观、庄子的“乐也者,始于惧……愚故道”、荀子的“奸声、正声”感人论、贾谊的“教子以乐,以疏其秽而填其浮气”、司马迁的“夫治国家而弭人民者,无若乎五音者”、阮籍的“乐法不修,淫声遂起”、汪xuǎn@①的“声与政通,一感一应,祸福应之”等等观点,又表现出历代人们在注意音乐的社会来源、音乐的社会风俗反映问题的同时,又在观察音乐和社会联系的另一个侧面——音乐的社会作用、音乐的社会功能问题。人们在对音乐和社会关系的认识中,均以音乐和社会这两方面的相关联系为主。
  在西方,从古希腊罗马时期起,从有关文献中我们也同样基本能洞察到,西方人在音乐认识主题中,对音乐从何而来,又向何而去的本质问题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音乐来自于社会和社会中人的情感,音乐又作用于社会,作用于社会人的情感。这就构成了他们的音乐社会观的两个方面。在这一点上,西方与中国古代的音乐社会观是相似的。与中国不同的是,西方的观点较为集中、明确、直率,能直接就音乐与社会问题发论。而更多的音乐专门家,是在自己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自己的音乐社会观,并以此观念进一步地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在中国,由于特殊的、漫长的封建社会性质所制约,很多人是站在统治阶级、剥削阶级立场,从维护本阶级利益出发来包装自己的认识观念,大量的认识与科学规律背道而弛,有一部分观点隐晦、荒谬、怪诞、玄妙,并将音乐的社会作用夸张到直接与“治国”、“亡国”现象相联的不恰当的程度,由此而形成某些音乐社会观念神秘的、不现实的色彩。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这些我们所谓的音乐社会观,均是人们音乐思想的组成部分之一。更具体些说,这是人们音乐美学思想的组成部分之一。
  音乐社会观所表达的是音乐的本质内容之一。音乐的本质,是音乐事物的内部联系、内部特殊性,它决定着音乐现象的发展和运动。音乐的本质有多方面的内容。如音乐的感性材料、音乐的形式、音乐的内容、音乐的社会功能等等。
  音乐的本质,是音乐该事物内部相对稳定、深刻的内在成分,我们可以用“静态”来加以比喻。即音乐本质的内容,相对于“音乐本质的实现”来说,是“静态”的而不是运动的。在马克思主义音乐美学中,人们为了寻求音乐的各种相对稳定、深刻的本质,总是按照“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毛泽东语)的科学抽象过程,曾取得一项又一项的认识成果。
  音乐美学的研究,从根本上来讲,是对音乐本质的研究,是对音乐所具有的相对稳定的、深刻的、“静态”的成份、内容(这些均是音乐社会运动的基础)的研究。由此,音乐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不会重复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
   二、音乐社会学中的音乐与社会
  在对音乐的本质认识——音乐社会观中,其中音乐与社会的正向联系一面,含有一种运动的外部现象。这种运动的外部现象是由音乐的本质——音乐所具有的社会功能所决定的。音乐要实现其社会功能,音乐就必须参与社会运动,音乐就必须从作曲家的写字台上、从作曲家的钢琴健盘上进入社会。音乐作品不进入社会,不参与传播,尽管它具有某项社会功能的可能性,但它没有现实性。音乐永远是一张乐谱或作曲家观念中的音符群。只有作品进入社会参与各种运动过程,音乐才能作用于社会。
  为此,音乐在其本质——音乐与社会联系特点的“作用方向”一面,即音乐与社会正向联系的一面,将可能会向我们展示出一个广阔的、新的认识空间。这个空间是充满运动活力、生气勃勃的音乐现象空间。它包括着从事音乐、占有音乐的人的行为活动、社会效果,音乐的流动方式、流动规律以及音乐运动载体的本质与现象等等多方面的内容。而这个空间却是过去人们感觉到而未正视到,或人们正视到而未重视到的空间。而当随着音乐的传播技术的进化、发展到现当代的革命性飞跃,这个空间才开始被人们所重视——因为,由音乐作用于社会而引发出的一系列音乐社会问题单靠对音乐的本质、音乐美的本质的研究认识是不可能解决的。要深刻地认识音乐与社会的关系,还必须深入地在音乐与社会正向联系的具体过程中了解音乐运动的全部过程。
  音乐社会学,就是一门研究、认识、了解音乐的社会运动全部过程的学科。音乐社会学已超越了“静态”的音乐社会观念而对“动态”的音乐现象——音乐向社会的交织、音乐与社会的“结合部”、音乐向社会的作用过程进行认识与清理。
  “音乐社会学”与“音乐社会观”两个词组仅一字之差,表现出了两种不同的概念内涵。前者是一门学科,在这门具有相应结构体系的学科中,研究相关的音乐运动过程;后者是一种观念,这种观念表达了一种音乐的本质。而对音乐本质的探寻,是音乐美学的学科职能。
  在中国和西方古代人们对音乐本质的认识中,在已经形成的音乐社会观里,出现了一些音乐社会学的萌芽和端倪,如音乐的听众问题、流行问题、流行的激发与抑制问题等等。但这些思想与庞大的音乐社会观思想体系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往往得不到重视与充分地展开。
  在我国当代的音乐美学理论中对音乐和社会的关系作了本质而全面的论述。比如,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和音乐的社会属性问题,有的学者们认为,音乐社会功能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听众对社会现实和艺术家本人的认识作用;其二,对社会听众的情感道德伦理方面的教育作用;其三,对社会听众在身心愉悦、性情陶冶、审美能力和审美趣味提高方面的社会审美作用。关于音乐的社会属性,有的学者集中归纳为民族性、阶级性、人民性、党性和时代性五大特征[①]。其中对音乐社会功能的正视,是为了完美地说明音乐的特殊性,是对音乐要素和要素组合因特定性质、组合方式而产生的能力和发挥出的可以满足社会一定需要的作用与结果的正视。对音乐社会功能的归纳,这本身就是在强调音乐所具有的这种性质。在音乐美学中,人们谈音乐的社会功能,目的是指出音乐所具有的这种“可能性”,而有关功能的“现实性”,如音乐怎样在社会中施展其三大功能,发挥这三大功能时各个具体的音乐传播、流动环节怎样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等等,这一切将是音乐社会学的任务。
  音乐社会学,也不等于社会学家去研究社会中的音乐现象。正因为音乐社会学是音乐学科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音乐社会学要显示出鲜明的音乐学专业色彩,它将充分利用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等相关的研究成果和科学研究中所普遍采用的科学思维逻辑来进行学科的建设与开展。
   三、关于中国音乐社会学的学科认识
  一般认为,音乐社会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在国外成形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在中国,把音乐社会学作为独立的学科进行思考则起步于八十年代中期。为此,中国音乐社会学应当具备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科学的学科对象、学科构架、学科职能和研究方法。
  国外音乐社会学研究对象观的“成因论”,本质是研究音乐形成的社会原因。基于对这种社会原因的探索动机,出现两种流派:其一是所谓“音乐学流派”[②]。这种“音乐学流派”的音乐社会学,是弥补一定历史时期音乐史论研究中的缺陷与不足。这就是如布劳考普夫所说的“如果音乐学从各方面都能胜任这一任务,那就根本不需要一门独立的音乐社会学了”[③]。其二是所谓“美学流派”。这个流派以阿多诺为代表。阿多诺的整体思想基于他的艺术哲学观即“社会是艺术的本源”,而表现出音乐艺术的一切均是社会向音乐方向曲折的形成。因此,大到对音乐现象的概貌性社会理解,小到一个和弦和音调,都要作出社会的回答。然而,他的研究目的,不是去弥补音乐学中的不足,也不是社会学家对音乐现象作社会学的研究,而是力图建立起“音乐反映社会”的学问——音乐社会学。前苏联音乐学家索霍尔认为,阿多诺的音乐社会学思想又融入他的音乐美学研究之中[④]。
  然而,我们仍然认为,当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音乐史论研究已充分发展的今天,音乐社会学没有必要再去重复音乐史论中应当涉及的社会问题。
  国外音乐社会学研究对象观中的“作用论”,其本质是研究音乐对社会的作用过程。也是曾出现有两种学术流派。其一是所谓“经验主义流派”(纯社会学流派)。这是从社会学家的角度来考察音乐文化现象。其二是以索霍尔为代表的音乐社会学研究者的“交叉学科流派”。所谓“交叉学科流派”,按索霍尔的话来说,是这样的:“音乐社会学,从名称上已经表示出,是在两门学科——社会学与音乐学的结合点上形成的学科。所以它部分地包括在社会学之中作为艺术社会学或文化社会学一个分支学科。”[⑤]为此,索霍尔基于“交叉学科”的理解,认为音乐社会学具有两大研究课题:社会学中的音乐课题与音乐学中的社会课题。由此可见,“交叉学科流派”,本质上是对“经验社会学流派”和“音乐学流派”有机的综合。
  六十年代音乐社会学对象观出现的这种综合,固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时代性和进步性。但是,当我们在今天音乐传播、音乐物质基础和社会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的历史时代里,社会音乐生活的方式、音乐的社会运动规律出现了新的、有时是人们料想不到的变化。此刻,传统的“作用论”、传统的音乐社会学研习方式很难清晰地研究音乐中的社会问题和社会中的音乐问题。
  为此,改换一种音乐社会学对象观的思维方式,不去罗列和穷尽前人在“作用论”对象中所涉及或未涉及、涉及得深与浅的一切,而是把音乐作为在社会中运动的实体。为此,考察音乐的全部社会运动过程,可能会使我们的音乐社会学研究,进入一个崭新的空间。笔者就是试图以音乐的宏观社会运动观点,拟定出中国音乐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观。
   1、中国音乐社会学研究对象
  我们可以这样来认识音乐。在音乐的内部组织中,表现为一个运动过程。音乐单个音符或音符组合的“接力运动”,呈示出了音乐作品。这就如同人的内部循环系统充满着血液循环流动一样。另一方面,充满着内部组织运动的音乐,还要参与同社会相结合的运动:音乐音响形态的社会产生、音响形态的社会传播、音响形态的社会接收……。与此同时,音响形态还有一个随物质技术基础变化的历史发展过程。因此,运动着的音乐的内部结构本身就在运动。这也如同人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一样,人永远在社会中运动。而且,健康的人从幼年到老年,表现出人的生理、心理的发展、成长、成熟、衰退过程。这个过程,也是运动。
  基于这种运动的观念和形象的比喻,我们可以首先了解音乐在社会中的全部运动过程,为此,我们的音乐社会学研究对象观就十分清楚了。
  我们把音乐在社会中的运动称为音乐的社会运动。
  音乐社会运动过程概览
  音乐社会运动是由三方面的运动组成。这三方面的运动我们形象地称之为音乐的社会纵向运动、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和音乐的社会综合运动。三方面的音乐社会运动均是处于音乐进入社会的一面(即音乐与社会的正向联系)。因为,只有音乐进入社会或音乐在进入社会的过程中,音乐才参与运动。而音乐参与社会运动的动力是人的观念与人的行为。
  音乐的社会纵向运动 所谓音乐的社会纵向运动,是指音乐顺着时间长河流动的运动,它是相对于音乐在同一时间或同一时间区间的横向运动而言的运动。音乐的体裁、风格、流派、民间音乐的乐种、表演唱奏方式、物质技术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消逝了,有的滋生发展了。而有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展衍变,成为了新的型态。这一切都不是在短时期内表现出来的,而是音乐长期发展运动的结果。这种长期的发展运动,也包含着无数次短期横向运动的积累。
  音乐的社会纵向运动不是孤立的音乐形式的运动。它是在社会动力作用的条件下形成的历史现象。
  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 音乐在纵向运动的时间轨迹中任何一段时区内所经历的运动过程,就是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在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中,音乐从历史中走来,并进入这个时区的社会群体中去(民间音乐现象);或者,音乐人作曲家的观念中产生,并通过乐谱媒介、表演活动、传播媒介让社会听众接受。音乐的这种社会运动过程,是在时间长河的一个横切面上进行的。
  音乐在时间长河的横切面上进行的社会横向运动,是一个复杂的、变化万千的运动。首先,这个运动有一个各功能环节完备的运动程序。作曲家有感于社会的创作冲动,形成了他的音乐构思和写作,歌唱家或演奏家音响化地艺术再现作曲家拟是创造的音乐语言。此后,广播电台、电视台或音乐唱片制作公司向音乐听众传播这些音乐语言。这是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的运动程序和轨迹。在人类的原始时代,这个轨迹非常短促而简洁,而在当代,这个轨迹则变得冗长而复杂。
  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表现出的现象是多方面的。除运动程序外,还有运动激发、运动的主体、运动的形式、运动的载体、运动的方向、运动的控制等多种层面的构成因素。比如,以运动的载体为例。什么是音乐的运动载体?音乐的运动载体就是说,在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中,音乐作品是通过什么手段进入社会听众的耳朵。在今天,这个手段就是音乐商品。而在昨天,音乐商品手段才开始萌芽。如再往前看,而在人类的原始时代,就根本不存在音乐商品了。我们从音乐商品这个运动载体中,能发现很多有趣的或严肃的问题;我们如果从音乐商品的流动现象出发,更会使我们的思考空间从曾经百思不得其解的茫然困惑中变得豁然明亮。音乐商品伴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悄然出现了二千多年,而今天音乐商品更是强制性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占领了音乐载体的支配地位。我们会看到,是音乐商品,促进了音乐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也会看到,也是音乐商品,带来了社会音乐的浮泛和社会审美素质的下降。音乐商品这个音乐运动载体内含的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这就是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表现出来的现象之一。
  在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过程中,充分体现出音乐对社会的作用。音乐除了对社会听众产生作用与影响外,横向运动链条上每一个环节的人还对音乐产生作用。正因为是这种作用的动力,才使得运动持续下去。
  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在一定历史时期中,在运动的结构上,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运动。在原始社会中,横向运动的结构十分简单但却很稳定,这是与原始时期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音乐传播条件相一致的。今天,横向运动的结构十分复杂但仍然显得稳定。因为在社会中占主流的音乐运动状态绝不会退回到过去的水平线上。
  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性。这也就是说,在音乐的社会运动中,除了运动主体——音乐家和音乐听众——参与促进音乐的流动外,为音乐家与音乐听众服务的其他人们也参与这种促进音乐流动的活动。如以今天的社会音乐生活为例,则我们会看到,媒体、商家、工厂等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都投入到促进音乐运动的活动中来。
  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是音乐本质之一——音乐对社会功能作用的现象表现。但由于这种现象的复杂、丰富、多变,当我们来重新认识各种音乐运动现象的本质时,将会使我们的认识进入一个新的深度。
  音乐的社会综合运动 音乐在社会中作横向运动的同时,也在缓慢地、潜移默化地进行社会纵向运动,为此而形成如同对角线式的综合运动。这种综合运动也是一种音乐的社会运动。它表现为音乐的内容、形式、风格等多方面音乐型态在横向运动的量的积累中产生的质的变化。它也表现出音乐横向运动中构成的因果关系。在今天的时区横切面上的横向运动是因,而在明天的时区横切面上的横向运动则是果。
  所谓音乐的综合运动,是在对音乐社会横向运动认识基础上对音乐社会纵向运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音乐社会学研究音乐的横向运动与综合运动
  以上根据我们对音乐社会运动分类与过程的大致观察,可知我们的音乐社会学研究范围,应当集中在对音乐的横向运动和综合运动两个方面。因为对音乐纵向运动的研究,其实已经在大量的音乐史论研究中充分得到展开。人们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出发,把整个音乐历史和音乐理论,放在发展、变化的社会背景之中,以此来观察音乐的历史事实和音乐的美学、技术特点。因此,音乐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排除音乐社会运动的纵向(历史)运动方面。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在对现实的研究中将要排除历史的方法。在以后我们将进行的音乐社会学理论思考中,为了说明各种音乐现象和社会运动问题的本质,我们将从历史的角度对现象大量地进行跟踪观察,从而达到对现实现象的深刻认识。但这是方法问题而不是对象问题。
  音乐社会学根据音乐美学对音乐本质的认识结论之一——音乐的社会功能论用在音乐社会功能发挥的范围、在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范围内确立音乐社会学研究对象。其中包含研究对象的三个层面:
  音乐社会横向运动的规律性研究 根据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多方面的现象表现,我们首先要对音乐的横向运动程度即社会音乐生产程序进行系统考察。在此基础上进行社会音乐生产内部环节的多层次分析,以此认识相关各环节(音乐创作生产、音乐唱奏生产、音乐传播生产和音乐科研评论生产)的相互制约性和动力作用规律,并揭示音乐的社会良性运转、非良性运转规律。
  在横向运动规律性研究中,对音乐的社会运动形式认识更是十分重要。其中包括了音乐的社会流行形式,即音乐的社会流动现象和音乐的传播形式,即音乐的技术的流动现象。在音乐的社会流动中,寻求流行的本质、流行的人为性特点和流行的量化方法;在音乐的技术流动中,跟踪音乐传播技术的发展历程、剖析传播现象的本质特点、观察传播——商品——情感透明度三者之间关系。
  对音乐的横向运动载体——音乐商品的研究,也加深了我们对横向运动规律性的认识。在音乐商品的全面考察中,中国的音乐社会学将力图系统地明晰如下问题:音乐与音乐商品的区别与联系;音乐商品的历史进化与发展流程;音乐商品的分类;音乐商品的社会参与。在这其中,我们要重点了解与研究当代的音乐商品价值膨胀的表现形式与特点,以及什么是正向音乐商品生产、什么是负向音乐商品生产和音乐传播透明度的衰减规律。
  在横向运动规律性研究中,还将系统地考察运动激发环节——音乐创作与音乐表演活动和运动控制环节——音乐评论与音乐研究活动。在这些研究中,音乐社会学将从新的角度和方位来支架起本学科的考察镜头。
  在以上的各层面中,如音乐的社会运动程序、社会运动形式、社会运动载体、社会运动激发与社会运动控制等等方面,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与影响的。音乐社会学要揭示出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关系。
  对音乐社会横向运动的参与者研究 对横向运动参与者研究则是从另一个侧面来强化对音乐社会横向运动的规律性研究。在运动参与者中,由于横向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性特质,其中一部分人员的本质揭示可以放在传播、流行、商品研究中综合进行。而对音乐运动的主体人员环节如音乐从职人员、音乐听众将可能单列专题研究。
  音乐从职人员的职业归宿,是历史的产物,更是音乐从职人员谋生和艺术追求的手段。对音乐职业的基本认识,可以为音乐从职人员的社会功能揭示打下基础。前者,音乐社会学要跟踪中国和西方的音乐职业历史进程、当代中国音乐家的职业特点和社会活动特点;后者,中国音乐社会学要明析中国音乐从职人员(团体型的音乐从职人员和个体型音乐从职人员)的社会功能、社会功能表现的规律性(成名现象、实力成名、假象成名)以及音乐从职人员的职业道德。
  对音乐从职人员及其职业的研究,在音乐社会学研究和现实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音乐从职人员在当代社会音乐生活和音乐历史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支配地位。他们是音乐现象的激发者。对他们的音乐职业及其行为活动的考察,有助于我们及他们对自身的科学认识并把自己放到促进社会进步、团结与文明的科学机制上。
  音乐听众是欧洲很多国家音乐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但是很多的研究者并没有将音乐听众提高到促进音乐社会横向运动的高度上来认识。也许是由于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对音乐听众的研究,缺乏宏观的整体观察,也缺乏具体的个案剖析。在音乐听众分类的研究中,只从现象出发下结论而丢掉了本质的科学探寻。最明显的例子是阿多诺的音乐听众分类。正如日本学者们所批评的,“关于音乐现象,即使进行了分类和整理,也象见于听众类型化(“专家”、“优秀听众”、“有教养的消费者”、“带情绪的听众”、“复仇者型听众”、“爵士乐专家与爵士乐迷”……)的场合那样,带着很强的直观特点,因此,其他研究者进行发展、验证都是困难的。”[⑥]学者的批评无疑是正确的。阿多诺在音乐听众问题上的研究缺乏起码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另外,欧洲国家的一些学者在音乐听众研究上也沿着非科学方法人云亦云,鹦鹉学舌。如前苏联学者祖格尔曼、达维道夫、匈牙利学者玛罗蒂、维法鲁西等人[⑦]。
  音乐社会学对音乐听众的研究,首先是将听众提到音乐社会运动的参与者的高度来认识。既要对音乐听众作整体的宏观观察,也要看到当代音乐传媒条件下出现的特殊音乐听众群体。与此同时,要对音乐听众进行科学的、客观的、本质的分类。音乐听众的分类思想和科学依据有三:其一,音乐听众所处的地域特点;其二,音乐听众所具备的年龄特点;其三,音乐听众所具备的主体条件。
  音乐社会综合运动的预测研究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音乐在社会中作横向运动的同时,也在缓慢地、潜移默化地进行社会纵向运动,为此而形成一种如同矩形对角线式的综合运动。这种综合运动表现为音乐的内容、形式、体裁、风格等多方面音乐型态在横向运动的量的积累中产生的质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能出现的后果可以促进我们的预测思维,从而建立起一种科学的音乐未来观。
  预测性思维和科学的音乐未来观,为音乐社会提出了新的任务。音乐社会学将研究一些人们感兴趣的问题。如在音乐语言问题上,二十一世纪以后人类的音乐语言是一种什么样的音乐语言?二十一世纪以后音乐的继承和创新关系是否还遵循着同样的规律?二十一世纪以后计算机音乐的进一步发展与普及对社会音乐生活将有什么样的影响?二十一世纪以后社会的音乐审美观念是否就等于今天音乐厅中极少数中所具备的所谓“超前审美观”?另外,随着信息传递的强化与发展,二十一世纪以后世界性的文化“趋同现象”是否最终要“抹平”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风格、音乐特色,民族民间音乐是否会在未来爆炸性膨胀的物质文明中丧失殆尽?
  今天的音乐横向运动,叠加入走向明天的纵向运动,就是音乐在社会一定历史时期历史中的综合运动。今天的因就是明天的果。音乐社会学要分析这种因果关系,科学地推断出可能出现的音乐后果。
  综上所述,中国的音乐社会学从音乐的社会运动观念出发,其研究对象在三个层面上展开:1.对音乐社会横向运动的规律性研究;2.对音乐横向运动参与者的研究;3.对音乐社会综合运动的预测研究。三方面的研究方向,构成了音乐社会学在音乐社会功能发挥的范围、在音乐的社会横向运动和综合运动范围内的研究对象。
   2、音乐社会学的学科结构
  结构(Structure)用语来自于工程技术。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现已普遍应用结构概念。其意义包含两方面:其一,任何一个作为独立对象看待并具有完整意义的事物,都是由一定的因素或成分组合而成的。因此这些成分可以分解和分析;其二,组成这些事物的因素或成分并非杂乱无章地组合,而是按一定的方式、原则有机地组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发挥其相关的功能。
  音乐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它也应当具备一个完整的结构,其结构内部是由相关的层次、研究对象或子学科组合起来。
  音乐社会学的学科结构具有两方面的理解和应用。第一种是学科的内部结构,我们称之为音乐社会学学科结构;第二种是音乐社会学的学科族系结构。它是音乐社会学在研究实践中的深化与发展,表现出音乐社会学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深刻的内涵。
  音乐社会学学科内部结构 作为音乐社会学学科,它由三个学术层面与以支撑,从而形成完整的、结构牢固的构架。这三个学术层面是理论层面、实践层面和工具层面。
  所谓理论层面,即研究音乐社会学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它将宏观、整体地来解剖这个学科、分析这个学科,并用严密的理论思维体系来规范这个学科,用科学的方法论来武装这个学科。在音乐社会学的理论层面中,它还要阐述论证音乐社会学学科在社会中和在社会科学及音乐学领域中合理性和必要性。为此,音乐社会学学科的理论层面至少包括了如下的研究内容:
  音乐社会学的历史发展;
  音乐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音乐社会学的学科职能;
  音乐社会学的学科结构;
  音乐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音乐社会学的学科特征等等。在学科特征中,应包括音乐社会学与音乐美学的区别与联系;音乐社会学与社会学的区别与联系;音乐社会学与音乐学的区别与联系。
  所谓实践层面,即是指音乐社会学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具体对音乐在社会中的各种运动进行研究的范围:究其现象的本质,寻求规律,使我们理性也正视各种现实问题。这其中包括了对音乐生产的研究、对音乐流行的研究、对音乐传播的研究、对音乐商品的研究、对音乐听众的研究、对音乐职业的研究、对音乐教育、科研与评论活动的研究、对音乐创作表演的研究、音乐的预测研究等等。这些问题,均是从音乐社会学的角度,对社会音乐生产结构各环节的性质、功能、运动形式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
  中国的音乐社会学,只有在实践层面完整而全面地展开,只有在实践层面上研究、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才能体现出该学科所具有的中国特色和跨世纪的时代特点。音乐社会学绝不是纯理论的学科,它是面向实践、面向应用的学科。
  所谓工具层面,则表现出音乐社会学在研究方法上的特色。尽管音乐社会学不等于社会学,但它仍然要借用社会学的一些经验研究的方法。在面向社会的观察、资料收集和整理的过程中,将要借助于某些手段。这就是所谓工具层面的含义。
  借用的研究手段,常常是为社会学研究服务的统计学中内容。其中包括:
  1、描述的单变量统计。(1)集中趋势。集中趋势是统计总体中各单位统计值趋向中心位置的特性。它表现为所有的个体值都可以用一个中心值作为它们的代表。集中趋势用来反映调查总体或样本总体最一般的情况。常用平均数、众数和中位数来表示。(2)离散趋势。在统计总体中,各个别值是有差异的,因而反映集中趋势的各数学值代表性也是有强有弱。反映其代表性的强弱就是离散趋势。离散趋势用标准差(方差)、四分位差和异众比来表示。(3)频数分布。所谓频数分布,对于定类变量和定序变量来说,说是各类别样本频数所占总体的百分比。
  2、双变量统计。(1)交互分类表。(2)相关数计算。(3)线性回归方程。
  音乐社会学的学科内部结构可以用下页的图简示之。
  (附图
  音乐社会学的学科族系结构 音乐社会学随着学科的深入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可以进一步发展为一个较大的学科族系。如音乐创作社会学、音乐表演社会学、音乐教育社会学、音乐传播社会学、音乐流行社会学、音乐生产社会学、音乐经济社会学、民间音乐社会学、职业音乐社会学、业余音乐社会学……。
  当音乐社会学科族系形成之时,我们对音乐的社会运动规律,已到了全面而完整掌握的程度。
  中国音乐社会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相结合的学科。这种“理论与实践紧密相结合”,并非是强调指所谓的“实证”方法,而是指学科的社会作用。音乐社会学所研究的有关音乐社会问题和社会音乐问题,对当代从事音乐理论、教育、创作、表演、广播电视以及文化、文艺理论研究和音乐行政管理、群众文化工作管理、音乐品生产、文化市场、文化税收管理工作等,将带来业务启发、认识和应用作用。
  中国音乐社会学理论大厦呼唤更多的有志之士来参与对它的创造与组建。
   1996年4月30日 北京
  ① 叶纯之、蒋一民:《音乐美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4、207、211页及212页。
  ② (苏)A.H.索霍尔:《社会学和音乐文化》,自《社会学和音乐美学问题》,列宁格勒1980年俄文版,第16、17页。
  ③ 转引自金经言:《外国音乐社会学历史发展述略》,自《音乐学文集》,山东友谊出版社1994年版。
  ④ 同②第18页。
  ⑤ 同②第19页。
  ⑥ (日)德丸吉彦:《音乐社会学》,秦序译,张前校,自《音乐社会学·音乐词典词条汇辑》,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年版。
  ⑦ (苏)ю.达维道夫:《作为社会学现象的艺术》,转引自②第109、110页。
   [编辑部收到本文日期:1996年5月16日]
  作者简况:曾遂今,男,四川乐山人,1949年生。现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艺术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音乐学术信息》副主编、中艺院企业文化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中国轻音乐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并为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国际大众音乐研究会(IASPM)会员和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会员。自幼受家庭音乐影响,“文革”期间高中毕业并失学,于磨难中步入音乐之旅。六十年代研习作曲,七十年代师从姚以让教授并任专业表演表演团体作曲与演奏。1982年考入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音乐学系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民族音乐并继续学习作曲理论、创作技法与文艺美学,先后师从于郭乃安研究员、陆梅林研究员及屠冶九教授、樊祖荫教授、秋里教授。1985年春研究生毕业并以《凉山彝族口弦》获文学硕士学位。1991年以前已发表论、译、文、评和音乐作品若干。自1992—1996年期间的主要文论、音乐作品为:《现代通俗歌曲观念与技法》(书著)、《中国乐器志·气鸣卷》(书著)、《音乐社会学概论》(书著)、《论音乐批评的科学性》(论文)、《社会音乐生产本质结构引论》(论文)、《音乐传播新探》(论文)、《中国笛文化》(论文)、《从中国音乐的社会学问题看传统》(论文)、《流行音乐中的微观理论话题》(文论)、《通俗歌曲的四种社会审美效果》(文论)以及《呼唤明星》、《说明星》、《“发烧友”的社会责任》、《振兴合唱,就是振奋民族精神》等评论多篇。主要独唱、合唱、器乐音响作品为《太阳金牌》、《老百姓的话》、《魔笛》、《归来的梦》、《思念的心律》、《苗风》、《山民》、《迷途的羔羊》、《惠安女》、《佛光》、《中华儿女一条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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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字火加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