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平刺绣艺术回顾展:“立志”侵吞国资的“大盗”是如何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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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志”侵吞国资的“大盗”是如何炼成的
2011-12-24 02: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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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志”侵吞国资的“大盗”是如何炼成的
“多成立几家公司,用公款在里面玩,赚了归自己,亏损由国家承担。”——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观超10年前写在笔记本上的一句话,令人震惊。据新华社报道,王观超近日因贪污公款2629万余元、挪用公款400万元,被重庆高院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为什么王观超十年前就“立志”侵吞国有资产,并一步步贪污、挪用公款3000多万元之后,才东窗事发?这是公众看到此消息后的第一反应。王观超案再次表明,有些国企的管理体系存在着严重的制约缺位,堵塞监管漏洞刻不容缓。
据报道,王观超除了公开担任三九公司法人代表外,还实际控制了七家企业,不断把三九的资金及业务注入,实际上相当于把国资转给了自己。那么是什么使得王观超在三九公司有如此通天的能力?
王观超能把自己侵吞的公款“变现”,暴露了国企改制中的漏洞——国企改革,一直强调厂长经理负责制,给予充分的经营决策自主权,却在监督体制的建设上滞后。
这在王观超案中体现为,一方面,他拉企业内部多人下水,一起贪腐,如副总经理张翼鹏、财务总监王赟章等人,形成了互相牵制、互相要挟的关系,谁都不真正捅破;另一方面,撤换掉不是“自己人”的会计,有意让内部职能部门“兵不识将,将不识兵”,造成管理混乱,第三方审计评估不能发挥作用,以致于固定资产中多出一台奥迪车都无人说得清楚。 连办案人员也感叹,这些“关系网”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王观超案给国企改革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一方面,亟待加强对国企高管的权力制约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另一方面,第三方审计监督也应承担相应的失职之责。
社科院前日发表《反腐蓝皮书》指出,腐败主体从个体向集团化蔓延;腐败手段从显性向隐性扩展;非法所得从短期向长期演变。这些都在王观超案中集中体现了,足见问题之严重。因此,改革国企监管体制,遏制腐败,显得关键而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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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相关评论  添加评论 fenghanshidai [2011-12-24 11:58:34 AM] 你是个好人,但不是个理性之人。所谓制约缺位、监管漏洞不是人家看不见,而是权贵们“改革”的制度安排。bosinc [2011-12-24 12:30:30 PM] 3000多万元算“大盗”?你也太侮辱权贵们的能力了吧?会笑的蛇 [2011-12-24 01:01:30 PM] 贪污犯是与减少死刑,人道执法与西方收留阻绕引度相关联的...如果只要不逃出地球都全球追捕,审判处死,那侵吞己毫无意义....,台湾的黄芳彦掌管着扁家巨额贪款,但台湾司法管不了美国公民,就看他在美国吃香喝辣玩女人,一点办法也沒有.....美国各州刑率也不同,所以有罪犯,犯了死罪就逃到沒有死刑的州府去了一一司法漏洞鼓励了犯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