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好郎君:公款接待制度的弊端与解决的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1:29:15

公款接待制度的弊端与解决的办法

 (2008-02-29)

  弊端:

  一、公款接待制度与党的优良传统不符。我党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公款接待一说,即使是被人们提起来就义愤填膺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也不允许公款接待,当时即使是出席国家级的会议,从中央领导人到普通工作人员,都要自己交伙食费。因为公私分明是衡量一个人思想品质好坏的起码标记。

  二、公款接待制度与国际惯例不符。可以说,没有一个国家象我们这样搞公款接待的。我们天天喊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在这个问题上也应该与国际惯例接轨。

  三、公款接待制度本身就是腐败。有谁能有资格享受公款接待?只有公职人员。又是谁能够有权力决定公款接待,依然只有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拿着国家发给的工资、享受着国家规定的出差补贴后,到了一个地方,还要享受公款接待,或者用公款接待私人的客人。这是明目张胆地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特权或者说是私利。这不是腐败又是什么?

  四、公款接待制度还衍生出了许许多多的腐败:

  (一) 使奢侈浪费越来越厉害

  公款接待,也就是走到哪里,就吃到那里,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源于“文化大革命”的红卫兵的大串联。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写成文件,规定可以用工作餐来接待国内客人是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后期。赤裸裸的作为财务制度是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初(财政部1990年出台的会计制度正式出现了接待费的会计核算科目)。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及2007年3月18日的《中国法制报》的报道,全国公款吃喝开支数1989年为370亿元,1990年达到400亿元,1992年超过80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达到2000亿元,2004年为3700亿元,2005年为6000亿元。

  6000亿元是个什么样的数字呢?可以用来建立三个三峡,相当于国家财政2007年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总开支。6000亿元如果按人分摊,13亿人人平459元,16岁以上、65岁以下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约8亿人)分摊,人平750元,按全国5000万吃财政拨款的人数计算,人平12000元。

  应该指出的是,这个数字并不准确。因为据笔者所知,统计部门没有专门安排人对接待费进行过统计,显然,这个数字来自财政部门。而财政部门的数字来自于各个地方的会计报表。而会计报表关于接待费的数字是缩小了的。笔者对一个县级局的会计报表审核。该报表反映全年的接待费只有42万元,但实际有265万元。这个单位的帐目还是由财政局的会计核算中心做的。

  (二)使社会风气越来越变坏

  中国人讲究礼貌待客,但中国人更加讲究君子之交淡如水。然而,公

  款吃喝撕开了罩在人们面前的温文尔雅的面纱,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纯粹的赤裸裸的利害关系。所谓“兵马未动,酒肉先行。个个灌醉,路路打通。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酒足饭停,不行也行。饭饱酒醉,不对也对。嘴上抹油,原则全丢。滋溜一响,有话好讲。小吃小办,大吃大办,好吃好办,不吃不办”,就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写照。

  不仅如此,还使官本位也越来越厉害。查阅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直到村民委员会自行制定的接待费制度,都有一个按照级别、对等、对口接待的规定。这一套,应该说不是共产党人应该遵循的。否则,周总理下去视察,不会吃饭自已掏腰包。朱总理参加一个会议,不屑摆满美酒佳肴的酒宴大厅,径直走到宴会大厅的一个小角落里,要设宴人就在此只为他和他的秘书另设一小桌,吃一顿简单的工作餐。温总理就不会对“吃”提出了“三条标准”。第一,不让任何人陪吃,自已默默地进食;第二,要求饭菜够吃即可,不得剩下;第三,关于饭菜质量有十二字经:“清清淡淡,汤汤水水,热热乎乎”。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出台的接待费制度改革,依旧遵循的是官本位这一套。实行的是“分档定标、指标到人、节约有奖、超支自负”的原则。不难看出,和车改补贴一样,公务接待费节约归己也遵循的是一个赎买式的改革逻辑:以承认官员相当部分公款吃喝的合理性并向他们支付一定费用为代价,来换取他们少点公款吃喝——显然,这种改革逻辑在现实层面具有某种合理性,但在本质上与我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原则是不能吻合的。说白了,依旧是官本位思想的作祟。

  (三)使腐败更加恶劣

  如果认为,接待费仅仅只是吃喝款,或者仅仅是超过了规定,存在损失浪费的问题,那未免就太天真了。其实,老百姓是最聪明的,早就总结了这样的顺口溜:“接待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

  首先,从接待的内容看,胡吃海喝之后,轻微的,仅仅唱唱歌、洗洗脚,按摩按摩,中等的,先洗洗澡,轻松轻松,然后找几个人把牌艺“切磋切磋”。高档的,除上述外,还要找小姐舒服快乐。“切磋”牌艺输了的,由公家出,赢了的,归个人拿。至于找小姐等的费用,一律由公家埋单。这还不算,有的人吃了、喝了、玩了,还要拿。所以,接待费就不光是吃喝款,还有赌款、嫖妓款和贪污或者多占的赃款。

  其次,从接待费的实际情况看,也存在许多腐败行为。从手法上总结,有这样几种:

  一是虚报。如,本来只用200元的接待,开发票时开成400元,或者上千元,然后要么私分,要么独占。

  二是侵占。不属于单位接待的对象,一律由单位接待。或者不是接待,而是个人的家庭赈酒。赈酒收的人情款归了个人,而赈酒用的酒宴款却由单位埋单。这主要是有一定权力的领导。普通干部是难做到的。

  三是掠夺。这也是只有一定权力的人才能做得到。就是拿一大把属于个人的开支开成接待费的单据,拿到属下单位或者自己的权力可以影响的单位报销。

  四是造假。一些领导要跑官买官,如拜年拜节,找些理由给领导送礼,也有的确实要争上项目、跑资金,都必须用钱开路。这个钱,绝对不是拿的个人的工资,而是公款或者贪污款、受贿款。属于公款的,跑回来后,要找财务报销。用了大笔钱,说是用于购置了固定资产或者购置其他物品,审计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审计、检查,一验证就要漏兜,只有接待费不好查,要查,也无非是接待费超额。于是,就开接待费的单据报帐。

  五是洗钱。目前许多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管理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法规实行,有一定权力的人都可以随便拨付财政资金。有的人通过关系,得到了财政资金。先是拨到某单位(大多都不拨付到本单位),然后,用接待费单据全部领走。并美其名曰,我的包干接待费做不到,找某某地方要的钱。于是,财政资金就变成了他个人或者拨付给他的人员共同的个人资金。

  总之,接待费中存在着许多腐败行为,接待费不光是吃喝款,赌款、嫖妓款和贪污或者多占的赃款,还有行贿款。可以不夸张的说,接待费制度为腐败分子、败家子不仅是打开了而且是大开了方便之门。公款接待制度不废除,损失浪费和腐败现象等坏的风气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制止。废除公款接待制度就是具体的反腐行为,不废除公款接待制度也就不能真正的反腐!同时要废除公款接待制度必须全国统一行动。仅一个地方做,是很难奏效的。

  解决办法:

  一、废除财政部及国家其他部委发布的可以用公款接(招)待国内客人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国内任何人(含中央领导人)到外地出差、视察、考察、检查,都不得接受任何单位的公款接待,其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任何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帐面一律不允许列支国内客人(含中央领导人)的接待费。

  二、国内任何人(含中央领导人)到外地出差、视察、考察、检查,享受出差补助或者实行外勤经费包干制。享受出差补助或者实行外勤经费包干制的,只能据实结算,不得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鉴于物价指数的上涨,应该修改或者提高现行的出差补助。实行外勤经费包干制的,其包干经费不得高于当地出台的出差补助和住宿标准。

  三、确需接待外宾的,可以公款接待。财政部和监察部另行制定外宾接待办法和标准。

  四、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将公款接待费转移到其他费用中。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严肃查处!还我中华的廉政清风。

  李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