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高手聊天:中国建设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22:11:35
 

  争论的缘起:

    11月2日,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称,在制止不了违法现场时,城管人员要学会“跑”。这项“管城经”已成为城管队员培训内容之一,“跑”是为避免与流动摊贩发生正面冲突,其目的为“亲民城管”。广州城管局长称,城管队员及时跑走,不仅能避免被伤害,还有助于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文明执法,并称城管学会跑之后伤亡数锐减7成。

  广州城管这条“跑”字诀,日前一经媒体曝光,立即引起热议。现把各主要媒体的言论观点辑录如下。

  观点一:让城管“学会跑”,深意在于保持克制

  城管与摊贩的矛盾,当前在很多城市都经常出现。“亲民城管”在这种氛围内提出来,工作思路至少是值得肯定的。《信息时报》的评论就认为,这番发言中隐含的意思与过去那种强制性的城管执法已经有了些许差别。这个差别就是城管自身的定位,已经从管理者转型为服务者。城管服务的内容与事项,更多的是一种城市管理服务,而不是用暴力手段做其他的事情。就如我们小区的物业一样,管理之责,更多的是服务之力。

  城管执法需要秉持文明的底线,确保不发生冲突,不激化矛盾,是城管执法的前提。因此,《西安晚报》的评论文章也主张,避免与流动摊贩发生正面冲突,这看似回避问题的做法,却未尝不是城管执法理念与境界的提升。

  管与被管,本身就是哲学意义上的一对矛盾。不过,城管部门似乎更应该反思下自己以往的执法方式。《新京报》评论认为,城管与摊贩的矛盾纵然和摊贩流动性强、不易管理有关,何尝又不与常有不当执法现象发生有关?前一阵,上海发生的城管“钓鱼”执法事件,便是一个例子。《新快报》也认为,城管之所以“名声不好”,就是因为过于重视工作的强制功能,而疏忽了调解功能。城管找上摊贩,本来应该是纠正摊贩的违规行为的,而不是去打架的,不与摊贩发生正面冲突,本应是城管的执法前提。但在粗暴和简单执法的惯性思维影响下,城管每次执法时似乎都是要去战斗一般。如此怎么会不引起冲突?

  观点二:也别“妖魔化”小贩

  不过,主动撤离有困难的“执法现场”就算是“亲民”了吗?《中国青年报》的评论文章指出,现实执法中,纵然有城管被小商小贩伤害的事实,那毕竟也是极其个别的现象,远远没有普遍到抵抗城管执法的地步。而这项“管城经”似乎在向公众传达一种潜意识:小商小贩猛于虎,管不了总可以躲得起吧!因此,这番言论不仅不亲民,反而有以“自我矮化”的形式“妖魔化”小商小贩的嫌疑。而且,亲民者,是应该与民接近、甚或就在民众中间,呈现出来的是与民休戚相关的精神。

  事情不妙,“哗”地全跑,《东方早报》分析说,这种执法方式是不是“亲民”还得再斟酌。《北京晚报》也提出,广州既然是要打造“亲民城管”,那更是要鱼水一家亲才上道。城管队员们都跑了,还怎么亲民呢?这里面的相悖之处,不知该做何解。《燕赵都市报》的评论批评说,如果确如城管所说存在“违法现场”,那么作为城市管理执法者的城管人员,一跑了之,任由违法继续,则就不仅仅有损执法者和政府部门形象与威严,更关乎懈怠渎职与不作为的问题。

  因此,消除二者矛盾,一个关键就在于城管部门应该积极转变执法思路,而不是消极应对,用一个“跑”来解决。

  观点三:会跑的城管未必亲民

  细看看就知道,“跑”是有条件的。“在对流动摊贩执法时,遇到对方人数较多,违法场面难以控制,多方教育无效时,城管人员应学会‘跑’,即先行离开,保持克制,不与摊贩发生正面冲突”。

  很清楚了:是对方人数较多,违法场面难以控制时,城管才会跑。反之,如果城管人数较多,完全可以控制场面,我们就不需要跑了,而应该一举夺取全胜。这像不像很经典的游击战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或许后边还有“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呢。

  其实说了多少遍了,城管和小贩不应该是“猫鼠关系”。要求文明执法,也不是说城管就该去当“老鼠”。有段日子全国都在流行城管邀请小贩或者是其他局外人来“体验执法艰辛”,可是也大多没了下文,也没解决问题。“服务”这个意识上的底子打不好,一切都白搭。

  观点四:“打”和“跑”都是城管进退失据的表征

  “跑”依然是一种临时性的回避措施,并不能真正让城管摆脱困境。设计者更多考量的是某种技术层面、战术性的选择,以为只要先避其锋芒,不要被“暴怒的摊贩”殴打,然后再集中优势人力各个击破,就可以实现所谓的“亲民城管”,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联想到此前媒体报道的某市作为城管教材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什么“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什么“整个活动过程要做到心态平稳,意无杂念,不可慌乱,不要考虑自己是不是相对人的对手、会不会把相对人弄伤了、这样的对抗多长时间才能结束等”云云。一“打”、一“跑”,一“进”、一“退”,一“主动”、一“被动”,看上去头头是道的具体操作措施背后,并无真正亲民的理念、服务的宗旨作为支撑,其所折射出来的,依旧是城管角色的游移和城管执法的进退失据。

  首先,学会“跑”,只是一种极为表面化的延后处置办法。城市到底要保持一个什么样的市容,在底层民生问题与景观城市之间,在洁净得只有花和树与杂乱的市声喧嚣之间,城市应该如何选择合适的度,总得有一个思路才成。城市应该以最大的善意对待生活在其间的民众,城市管理者所有的管理创新都不应该偏离这一点。回避这些大的选择,仅仅拘泥于执法细节的修修补补,并无益于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其次,学会“跑”,与城管是否“亲民”根本就是不搭界的行为。亲民者,是应该与民接近、甚或就在民众中间,呈现出来的是与民休戚相关的精神。如果一看事情不妙,城管们“哗”地全跑光了,如此表达的城管局长是不是潜意识里还是把自己和自己的队员们当成了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主宰,只要临事不打人而是主动退避三舍,就算是高姿态的“亲民”了呢?

  最后,学会“跑”,不过是执法行为上的临时性变化,并不一定意味着城管执法思路发生了多大的转变。然而,城管形象非一日始,而是一天天的日子、一件件的事件在公众心目中慢慢堆积起来的。若想改变,同样需要从一天天的日子、一件件的事情做起,也就不必苦练短跑了。北冥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