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宝时光一去永不回: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侨办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02:08:42
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侨办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国家人事部和国家信访局决定在2007年初召开的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表彰一批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近年来,全国各级侨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努力奋斗,无私奉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为侨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侨务信访工作者做好新时期的侨务信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人事部和国家信访局的工作部署,国务院侨办决定在全国侨办系统开展侨务信访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在明年召开的全国侨务信访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侨办将推选适当名额报人事部、国家信访局,参加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省以下各级政府侨务工作部门,社区及华侨农场。省侨办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其业务处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各级政府侨务部门专兼职从事侨务信访工作的人员,重点是基层侨务信访工作一线的同志,省级侨办的领导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信访条例》和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方针政策,在畅通信访渠道,保护归侨侨眷和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维护侨界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成绩突出。

  2、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能够充分发挥侨务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开创侨务信访工作新局面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在研究侨情民意、探索侨务信访工作规律,破解侨务信访难题,处理侨务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成绩显著。

  3、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为侨服务,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勤政廉政,能够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工作机构健全,有专兼职人员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队伍素质好,工作制度完善,在各种创建活动中取得明显成绩。

  4、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文明和谐,干部职工精神状态良好,各项工作得到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的肯定,有较好的社会公认度。

  5、近5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政策水平高,处理侨务信访问题能力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热爱侨务信访事业,对侨感情深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侨界公认。

  4、谦虚谨慎,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敢于同侵害侨益的行为做斗争。

  5、能够识大体、顾大局,善于团结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三)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应是县处及以下职务的侨务信访工作人员。

  四、评选名额及时间要求

  全国侨务信访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先进工作者100名。各省(区、市)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名额见附表。

  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填写《全国侨办系统侨务信访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和《全国侨办系统侨务信访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一式5份、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一式5份及电子版,于2006年12月18日前报我办。

  五、关于颁发荣誉证书问题

  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向从事信访工作二十五年以上的信访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国信发[2006]19号)精神,对2007年2月以前(包括已经离退休人员)在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或信访工作岗位上工作25年以上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侨办系统有相当一批老同志在侨务信访工作岗位工作25年以上,对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所在单位填写《从事信访工作25年以上的信访工作者审核表》,按规定审查核实,于12月18日前报经国务院侨办审核汇总后,报国家信访局核准。

  此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省级侨办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全国侨务信访工作会议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全国侨办系统侨务信访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2、《全国侨办系统侨务信访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3、《从事信访工作25年以上的信访工作者审核表》

  联系人: 周永良 张 凌

  联系电话010-68320128,88387992 传真010-6832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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