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盖纳誓约攻略: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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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0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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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办〔2009〕270号各省辖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调动全省环保系统广大信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做好信访工作,经研究,我厅将表彰一批2008年度环境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目的  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提高我省环境信访工作队伍素质,在全省环保系统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安排    先进单位在省辖市环保局中产生;先进个人重点向县(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每个省辖市推荐2至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能联系实际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信访工作的规定要求,清正勤政风气好,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2.工作思路清晰。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领导有力,环境信访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善于总结提高,具有较强的协调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的能力。   3.工作实绩突出。按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做好辖区内的环境信访工作,在推动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成绩突出,2007年度赴京到省上访量同比有所下降,或环境信访总量、重复和越级信访量有所下降。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勤政廉政,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团结协作。    2.业务能力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业务精湛。    3.工作业绩好。能积极主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初信初访化解率高,年度内出勤率、矛盾纠纷化解率在本单位名列前茅。    4.截至2008年底,在环境信访工作岗位上工作不少于2年。    四、有关事项   先进单位:各省辖市环保局对照评选条件和苏环信〔2007〕36号《江苏省环境保护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自评,概要陈述2008年度环境信访工作的主要业绩(2000字以上)。     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确认后,由省辖市环保局统一汇总上报。先进单位填写《2008年度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先进个人填写《2008年度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审批表一式4份,用A4纸打印(含电子版),于7月16日前报省环保厅信访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