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集团旗下品牌:2011:反腐“三利剑”砍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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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反腐“三利剑”砍向何方?

原创于: 2011-12-21 08:28:02

标签: 反腐,利剑

腐败,早已是人们最痛恨的东西,反腐败,早已成为人民最期盼的要事。腐败不除,国无宁日,腐败猖獗,亡党亡国!

2011年,反腐败继续向纵深发展,无论涉腐的官员级别多高,都不能逃脱反腐的利剑!2011年的反腐,三把利剑高举,让腐败分子胆颤心惊。

第一把剑:民意之剑

胡锦涛总书记从反腐败的战略高度敏锐地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坚决反腐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威信,以严惩腐败分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这是我们反腐败的基本要求。

今年反腐,有三个腐败分子被判极刑,人们无不高喊大顺民意——是的,在中国大地上,哪些为非作恶、有恃无恐、疯狂腐败的腐败分子,无不让人痛恨。身为平民百姓,没有人不以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

今年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是原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姜人杰,从名字上看,是“人中之杰”,其实,他是一个典型的“贪中之杰”,一个单笔受贿8000万元的巨额贪官,自发案起,就远远超过了他的“前贪官”们,这笔巨额受贿,是让所有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但是,姜人杰敢想,而且居然敢拿,这样的贪官不判死刑,天理不容!

今年第二个被判极刑的,是“三多”贪官许迈永。这个原杭州市的副市长,贪腐金额居然高达贪污受贿1.98亿余元、总涉案金额近3亿元,这两个数字,刷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官员贪腐的新纪录,有“许三多”之称的许迈永,就此问鼎“新中国第一贪”,远远超出了姜人杰创造的1.0867亿元的纪录。面对这样疯狂的贪腐行为,许迈永也会反思,他在悔过书中说:“由于自己思想受外界的干扰,我逐步认同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观点,把私利和金钱看重了。”“在我长达十多年的违纪违法过程中,群众不时有举报,组织上也给我敲过警钟,但我没有清醒,不是去改正,而是去掩盖,继续去犯错误。我总以为朋友靠得住,并心存侥幸地认为,自己所做的这些事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问题,即使出了事,组织上查,也会有人替我挡一下。”面对死刑判决,许迈永的悔过书能为他挽回生命吗?如果没有被查获,许迈永还会有这样的“认识”吗?去了一个许迈永,会有第二个“许迈永”吗?

第三个被处极刑的腐败分子就是“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辽宁“三最”贪官罗亚平!有人总结,这个女人,之所以能够疯狂发迹,无非是靠着三张通行证:第一张通行证是“赖”,她可以为了自己,在两个局里闹得天翻地覆,鸡飞狗跳。第二张通行证是“黑”,什么时候都可以黑下脸来,撒泼耍赖。第三张通行证是“色”,她竟然可以把上级和下级都发展成她的“情人”!罗亚平,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却能贪污6000多万元,令人无可理解。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多组证人证言,来证明罗亚平犯罪的事实。但罗亚平针对每一个证据逐一反驳。罗亚平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全部持有异议。她在法庭上猖狂地对法官说:“他们(证人)为了和我脱离关系,怕自己被卷进来,都没说实话,都是编造的,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如此狂妄的辩白能够证明什么?只能证明贪官的无耻!

第二把利剑:正义之剑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年初纪委全会上强调: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这是总书记为反腐败吹响的冲锋号。

原深圳市“三不”市长许宗衡,一个既贪腐又狂妄的贪官,就任市长时,他曾经作出“三不”承诺:“不飘浮、不作秀、不忽悠”,而结果却成为贪官。许宗衡曾一路风顺,官运亨通。他能从衡阳市委常委的位置上陡然转身,当了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的科长,而且仅一年时间就提升为副局级,很快,两年后提升为正局级,担任组织部副部长后仅四个月,提升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如此顺利的官途,应当让许宗衡谨言慎事,但此人谋官的意识太强,太擅长作秀,表面一套,暗里一套。在初任市长时,许宗衡许下“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的承诺。而在市长任上,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疯狂贪污,插手深圳几乎所有重大项目,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许宗衡贪污案影响极为丑恶,他在被“双规”期间,居然以企图自杀了结一生,但在严正的法律面前,他最终被判死缓。

许宗衡案件给我们什么样的教训?有人总结,要做到见权心不动,见钱手不痒,见色脑不昏。是的,如果是领导干部,掌握自己最后的防线十分重要,这个防线一旦突破,后果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还有一位贪官也足够让我们警醒,这就是“三狂”“吸毒州长”杨红卫。这个原云南楚雄州的州长落网时被“冠”以吸毒的罪名,这个案例并不多见,也算是开了高官落马的先河,他是目前所知落马厅级以上官员中涉嫌吸毒的第一人。与许迈永的“三多”、罗亚平的“三最”不同,杨红卫是典型的“三狂”贪官:一是狂热,不顾实际招商引资上项目,狂热追求政绩工程;二是狂妄,视纪律、法律为“儿戏”,甚至威胁要给纪检监察部门“断炊”;三是狂欢,极尽寻欢作乐之能事,吸食毒品,与数十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五年来,杨红卫先后收受贿赂1000多万元,他成为楚雄腐败的典型。

第三把剑:制魔之剑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体育成绩金牌总数雄居世界之冠,中国经济发展使中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经济大国,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足球观众,这样的态势能不发展好中国足球吗?但是,中国足坛近年来腐败成堆,一批腐败分子将中国足球拖下了水。很显然,足坛反堵已经成为中国官场反腐的一部分。中国足球腐败横行时,进国家队靠腐败,拿好名次靠腐败,中国球迷多次在竞赛场地打出“打击腐败”的巨幅横幅,但足坛反腐进入了盲区。幸好的是,纪检、公安部门的强力介入,将足坛腐败连窝端!回顾这段极不光彩的历史,让人深思的地方太多——当年的一批足球名将现在已经沦为足球腐败的罪人!有这么一帮人在捣乱,中国足球能够振兴吗?那简直是天方夜谈!当年在腐败阴影笼罩下的中国足球,国字号足球队一溃千里,国内联赛妖孽横行,青少年足球无人关注!人民网在报道此案时,用了足坛“恶魔”一词,把足坛腐败分子的形象生动地勾画了出来。

曾担任女子部主任和裁判委员会主任、掌握生死大权的张建强第一个受审,他的涉案金额是273万;黄俊杰被控受贿148万;周伟新被控受贿74万;杨一民受贿200万;吕锋涉案140万;南勇曾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这样说:“我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够把以往过去存在的问题清理干净。”而在南勇刑拘后在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节目中则供述他在沈阳队向吉林队买球案中受贿20万元;谢亚龙供述在山东夺冠案中,受贿20万元;李冬生供述在青岛保级战中受贿15万元;蔚少辉供述曾接受阎峰贿金10万元……还有当年的“金牌裁判”陆俊,等等。足坛腐败案件将陆续开庭,中国足球曾经的特大腐败群案将在案发两年后审出最后结果。而这件群体性腐败案给中国足球已经造成的巨大损失,是球迷和所有观众们所不能容忍的!被指为足坛“恶魔”的王珀,更是猖狂,他在赌球圈内曾被称为“金牌做球人”,在中国足坛恶名昭著。前陕西国力主教练卡洛斯曾说,因为拒绝踢假球,自己一家人遭到王珀的威胁迫害,最终被逼离开中国。“他就像一双无形的黑手,无处不在。”正是这个王珀,引发了中国足球腐败群案!

2011年的反腐败,值得认真总结,这应当是中国反腐的又一个转折点,任何腐败分子必将接受人民和法律的审判,必将得到严惩,这是2011年反腐败的最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