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加图皮油休闲鞋:委员会体制漫谈——关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6:52:17

委员会体制漫谈——关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复制链接]

乌托邦, 共产主义, 委员会, 社会主义, 苏维埃, 乌托邦, 共产主义, 委员会, 社会主义, 苏维埃, 乌托邦, 共产主义, 委员会, 社会主义, 苏维埃.pcb{margin-right:0}我觉得“书记”这个最高职务的起源很有讲一讲的价值。

相信很多人都注意到,委员会制在共产国家被运用得最彻底,列宁说苏联的一切权力归于苏维埃,这个“苏维埃”就是一个委员会,直到1989年,苏联的最高权力机关理论上都是“最高苏维埃”而不是某个领袖。在共运史上,“委员会制度”是特别突出的传统,几乎是所有共产主义组织的机构设计和运作原则。

从思想渊源上讲,共产主义是在反对专制的思想背景下产生的,最强调的价值就是“人人平等”。你看它的起源: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无政府社会、巴黎公社,无不强调社会组织中的每个成员享有相等权力。共产主义思想本身,其实是极力反对将权力人格化,反对个人专断独行,这就是共产国家为什么一定会以委员会制度作为核心制度。

出乎很多生活在非共产国家的人士的预料,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十分强调集体领导制,中共的党章就写着:“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以中国大陆政权为例,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我们知道是中央,这个中央是什么呢,就是中共中央委员会,注意这里:最高的权力并不属于某个人,而是一个委员会,这在下面的论述中是要点。

中央委员会全体的成员有数百多人并且分散于全国,在具体运作时不可能每次都召集全国的中央委员们一起开会讨论,实际上这种全体会议一年才召开一次,那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便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行使。而中央政治局常委各自都有要职,日常琐碎的事务便由它的常驻办事机构中央书记处负责,这个中央书记处的总书记,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最高领导人。但是要注意,中央书记处只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下属的一个办事机构而已,实际的国家最高权力是由九个现任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分担,总书记也只是九个常委之一,在地位上并不比其他八个常委高,他们九个人的权力是完全相等的,这是委员会决策制度所决定的。

简化起来是这样的:中央委员会之中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会之中选举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之中再选举中央书记处总书记,总书记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托的一个办事机构负责人,他没有反过来约束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权力,只具有跟其他政治局常委相同性质的最高权力,也就是说,最高权力被分割成相同性质的几份,相互并不制约而是平等,这也是委员会制度的特色。

这个最高权力制度跟西方国家制度不同在哪里呢?西方国家最高权力分成三份:政府、议会、法院,三个机构各自有最高负责人,但他们是互相制约的,也就是说:最高权力被分成不同性质的几份,相互制约。总统、议长、最高法官他们在各自的领域中都负最高的责任,没人的职权是相互重叠的。

看明白区别了吗:在委员会制度下,委员的职权是重叠的,完全相等的,由其它委员去制约——他们执行权力的时候一定会“打架”!为什么呢,试想象西方国家有两个总统或两个议长,职权完全一样,他们各自行使职务会怎么样?最高权力分成相同性质的几份,结果一定会是这样,即使委员都是民主选举出来的也一样。

任何组织都存在权力制衡,委员会制度下权力制衡由委员之间的斗争达成,因为委员之间在理论上是平等的。再以中国政权来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这么规定的:“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的委员会中平等的一员。”党的章程规定有事投票表决,不管书记、主任、普通委员、常务委员都是一票,这就是“集体领导制”。

但是这样就有个严重的问题产生了,最后责任谁来负?能平均负吗?不可能!因为委员会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概念,所谓的“集体负责制”基本上就等于“没人负责制”,有的时候也能变成“谁也不敢负责制”。

这样行么?这样能干事么?显然是不能的!

于是,委员会中必然默认由某一个人负起最终的责任,但这不是经过正规手续,而是靠大家的承认或默认,通俗的说其实并不复杂,就是靠说服能力。某个委员通过他的资历,他的口才、他的理论、他的激情……等等等等来说服其它委员,把这个事交给他做,那么最后责任就由这个委员去负责。

但是注意,这个权力是规则外的权力,是非正式的,大家仅仅是“默认”,睁只眼闭只眼而已,默认随时可以变成不默认,在法律上,章程上,没有人把自己的权力“交”给某人,合法性有疑问。

以毛泽东为例,我们说毛在世的时候权力很大,个人专断,但是他也只是一个中央常委,你听说过毛主席在常委会投票的时候一票顶一万票么?他是在幕后,用他的个人魅力去控制,他要提拔王洪文进中央,也无法直接提拔,要说服其它委员在投票时投王洪文一票。为什么以他的权力还不能直接提拔一个人?因为党章里面就不允许这个,党章规定集体领导,不承认个人拥有最高权力,毛靠个人的人望实际上是最高领袖,但是在法统上他的最高领导权力不成立,不存在这一条:哪个委员拥有最高权力。其它委员再崇拜你也没用,除非修改党章,修改掉党的集体领导原则,而这是不可能的,其它中央委员再傻也不会同意。

这就是为什么共产党内一定会存在个人崇拜,存在时不时的党内斗争和思想专制,因为最高领袖其实并没有最高权力,他的权力靠其它常委的“默认”得来,一旦有一个人“不承认”,他的权力就可能消失,只要几个委员串联起来反对就可以抵消你的最高权力,你会乐意这样吗?所以实际的领导人不可能容忍政敌的存在,哪怕反对的言论也不行,连思想都要统一起来,把“默认”变成常态,把“不承认”扼杀于萌芽。分享0 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yaoh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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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7-4 19:44:0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经世济民


    再向你推荐,好好考察下瑞士的政治体制,所谓委员会制,在政治体制中,瑞士是采用的,当然瑞士也有议会,只负责狭义一般立法,全民公决是瑞士

  立法的最高程序。

  而国家最高权力,包括元首权和行政权,是掌握在委员会中的,主席轮流坐庄,他们既决策又执行,之间也是平等的,更没有谁负责之分

  也像归口一样,一个人负责一个部门

  那么你说瑞士到底是不是负责任体制呢?!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同样是议会制,法国第三第四共和国闹的不可开交,国家几近崩溃,这才改了半总统制,但到了英国就相对好一些,

  到了日本就政局动荡,同样是总统制,美国就还勉强能凑合下去,到了菲律宾就全完,拉美就政变不断。

  什么原因?!原因很多,很复杂,但根本一条,就是制度是不适合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政治文化,关键在于运行制度的人怎么样。

  不要以为制度一边,万事大吉,世界上没有那么一个先例,什么事情也不要总赖到体制和制度上,许多具体的规则,许多社会经济发展、文化的问题

  是具体的或根本的制约因素,人只能不断的调整,慢慢的修正,不要懒惰,想着成功与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