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动全城蛋装图片:“IPO分红新政”仅是个开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0:41:12

“IPO分红新政”仅是个开始!

  • 2011-12-12   来源: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邵好

      郭树清就任证监会主席超过40天,其“三把火”也已经在资本市场初现光芒。

      作为其履新后第一次媒体通气会上提及的重要内容,“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已经真切落实到了拟IPO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从11月初开始,绝大部分拟IPO公司已经将“分红政策”作为“重要提示”放在招股说明书的显要位置。但是,包括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共达电声”)在内的两家过会公司,却没有明确“分红比例”。

    对此,齐鲁证券分析师刘保民11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需要一个逐步系统化的过程,之前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的讲话仅是一个开始,下一步将根据各地、各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分红政策“轻描淡写”

      11月9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解答四大市场热点问题时表示,下一步就加强上市公司回报,拟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当前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须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而这也被市场称为“IPO分红新政”。

      但是,在“新政”推出后过会的IPO公司中,导报记者发现,由国信证券保荐承销的共达电声和平安证券保荐承销的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荣科科技”),均在没有披露未来现金分红比例承诺的情形下,堂而皇之地顺利过会。其中,共达电声IPO获准通过的日期为11月11日,荣科科技IPO获得通过的日期为11月8日。

      “目前,证监会仅是提出了要求,相关细则和奖惩措施还未出台,所以,部分公司在没有明确分红比例的情况下,也能顺利过会。”刘保民解释说,但是,不排除监管层要求其“补充材料”。

      公告显示,共达电声对上市后分红政策的提示仅轻描淡写地称,“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一般政策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而荣科科技披露的分红政策为,“计划上市后的第一个盈利年度派发股利,预计采用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派发方式,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承诺分红比例过低

      截至12月11日,证监会IPO公司现金分红强化新政实施以来,共有46家IPO公司披露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等待发审过会表决的8家,未通过发审审核的11家,发行审核过会获准通过的27家。

      导报记者盘点发现,除了共达电声和荣科科技,部分IPO公司给出的现金分红承诺也难言慷慨。统计显示,在IPO分红新政实施以来,多达19家IPO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仅为10%,占27家获准通过公司的约70%。只有6家上市公司承诺的现金分红比例在20%以上,最高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30%。

      对此,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认为,多数承诺10%分红比重的公司,实际意义并不大。根据天相投顾的研究,过去10多年来A股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占可分配利润一般都能占到30%左右。因此,只有承诺到更高的分红水平,至少25%-30%的比例,才算具有承诺价值。

      不仅如此,与上市之后“锱铢必较”相比,不少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对现金分红往往非常慷慨,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的净利润往往在30%以上,更高的甚至超过了50%。

      对此,刘保民表示,对于上市公司IPO之前的分红做法,目前监管层还没有明确的约束,但是不排除下一步通过市场手段等办法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期待细则出台

      “强制IPO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这种做法非常有益于改善目前国内市场‘重融资轻回报’的现状,思路也非常先进。”刘保民说。

      导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证监会将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每个行业的情况都不一样,主板和创业板的情况也不一样,如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肯定不符合资本市场的规律,也不利于公司发展,而这就需要相关细则的出台。”刘保民说。

      事实上,在相关分红制度细节出来之前,当前监管层提出的完善分红制度的要求还不能算是“强制分红”,更多地是代表了监管层鼓励和引导分红的政策导向。“所以,现在监管层仅要求IPO公司将‘分红’作为重大事项予以提示。”刘保民说。

      在采访过程中,导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要求,之前已过会但还未获得发行批文的拟IPO公司统一提交补充资料,其内容为上市后的详细分红计划和分红承诺。而据相关人士透露,“需要补充材料的公司达4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