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尔选秀球探报告:我们从美国的司法制度当中能学到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1 05:00:54
  记得在2007年8月27日晚,美国司法部长阿尔伯托?冈萨雷斯在司法部宣读了一份简短声明,表示已离职。其辞职的导火索是“检察官门”:2006年底,司法部在一个月内先后解聘了8名联邦检察官,却并未给出明确的理由。此举被指责将司法部变为白宫的政治工具,利用忠诚度决定检察官去留。
  
  
   在举国指责以及巨大的政治、舆论压力之下,美国司法部长选择主动辞职,其中逻辑似乎理所当然,辞职被该如此。其实,这当中的政治与司法的博弈,乃至司法独立性的最后胜利,都值得我们细细探究和回味。尤其对于我国司法独立性虽呼吁已久仍效果不佳的状况来说,美国司法部长的辞职便有许多宝贵的启示。
  
  
     其一,在于一种政治耻辱感。司法的独立性是其确保公正性的必要条件,离开了独立性,公正性就失去了保障,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又不是一个普通的部门,它可以决定一个企业、一个公民的命运以及财产的归属,权力之大,使得其总是受到各种政治势力的觊觎和诱惑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维护司法的独立性固然来自于自身理念的坚守与重申,其实也来自于试图损害司法独立性的政治本身的耻辱感。比如本次美国司法部长辞职事件中,布什政府“很不情愿地”予以接受,且没有报道显示,布什政府有任何开脱之词。美国众、参两院有关人士,虽政治倾向有所不同,但在“国家不能有一位公平性和判断能力都遭到严重质疑的司法部长”上,却达成了一致共识。更何况,美司法部长主动辞职本身,也未尝没有表明他对损害司法独立性的耻辱感。
  
  
     司法不是政治的附庸,更不是一种可以被操控的特殊权力。中国古代就有“陈力就列,不能者止”的说法,只是这种传统在当今被有意无意的遗忘或漠视了。此前发生的诸如“彭水诗案”等一系列事件中,虽专家学者、公众舆论口诛笔伐不断,涉事的行政机关或官员却并没有对以权力影响司法表现出多少耻辱感。此外,法官被派到街头捡烟头类似的荒唐事情屡次发生,我们同样没有看到有任何部门和官员对此感到羞愧和不妥。
  
  
     其二,媒体监督的力量不容轻视。“检察官门”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美媒体的怀疑和批判不留情面、直击要害,根本没有什么正面引导、辩证分析之类的似是而非。《纽约时报》就发表社论,措词严厉地说,“这桩丑闻对公众和国会来说都重要得不能轻易放过。除非司法部长阿尔伯托?冈萨雷斯走人,司法部遭受的严重损害得到修复,否则这件事就不应了结。”
  
  
     实际上,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在各国都是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和长期的议程设置。媒体监督自然有其边界,不能侵害司法独立,但是加强新闻媒体对司法的监督是社会共识,也是国际惯例。对司法实行舆论监督势在必行,而要保证监督的效果,很重要的就是赋予新闻媒体以充分的报道权利,对舆论监督持宽容态度,不能动辄得咎、获罪。更进一步说,媒体报道既是对司法的监督,也是司法独立的坚定捍卫者。
  
  
     其三,则在于司法独立被破坏后的及时矫正机制。此次发生在美国的事件或许表明,即使在最民主的国家,司法的专业性和中立传统也有可能被损害。而保障司法独立,除了政治耻辱感和舆论监督之外,一种体制内的矫正机制也不可或缺——比如,“检察官门”发生后,美国国会立即召开听证,追根溯源、追问原因;再比如,司法部长本人的主动辞职,或可理解为引咎辞职,而这些,在我国还很少见到,并没有成为国家政治生活和司法运作的常态。
  
  
     虽然中美两国的国情和政治架构都有很多不同,但即使在现有的框架之下,增加损害司法独立的政治耻辱感,鼓励与宽容媒体舆论监督以及在制度上建立矫正机制,都并非不可为之。保障司法独立性,是法治精神的真正内涵,同时也能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