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4虐四个故事关联:健全领导体制 强化工作机制 狠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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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领导体制 强化工作机制 狠抓责任落实——南昌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综述 发布日期: 2007-04-28 22:59     编辑: 江西廉政网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以来,南昌市按照中纪委、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宣传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的要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南昌新跨越的高度,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力度,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局面,突出表现为“四个到位”和“五个明显”。“四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建章立制到位、严肃查处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五个明显”即: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三是工作制度明显健全;四是工作措施明显完善;五是工作成效明显提高。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从组织上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几年来,尤其是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到任后,市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突出抓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三个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下了扎实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沿着法制轨道健康有序进行的有力措施,是我们党在实践中积累的加强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市委感到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利于党委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有利于整合各方面反腐败的力量;有利于增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有利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提高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效果。基于这种认识,市委、市政府班子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和部署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余欣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不仅挂帅,而且出征,经常督促检查和过问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并指导开展工作。工作中,要钱给钱、要物给物,要人给人,为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同时,他还逢会必讲,对全市党员干部提出了“经济要一路高歌、干部要一路走好”的要求;对全市各级领导提出了“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抓好责任制工作,不抓就是失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工作要求,从思想和作风建设上,要求市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市委还始终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每年至少要召开二次以上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从总体上把握,从全局上考虑,从落实上着力,有力地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抓总工程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今年,市委余书记还在市纪委二次全会上,与全市9个县区、5 个开发区和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主要领导签定了党风廉政责任书。这一做法,从目前的情况看,效果很好,大家反映强烈,进一步促进了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在落实责任制工作中,我市还始终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做到“两个始终坚持”,即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融入到做好建设一个基地,做好“两篇文章”、打造“三个中心”、建设“四个南昌”和经济增长目标实现“两个高出”、“两个翻番”的发展战略中去;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同全市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抓住“三个环节”,即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部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总体状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二是健全领导机构。健全完善领导机构,是落实责任制的组织保证。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文件颁布后,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原已成立“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及时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廉政办办公。并针对换届和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小组组成人员,在组织保障机制上得到了健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按照市委的要求,都建立健全了落实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其中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组长,都由县(区)委书记、市直单位“一把手”担任,从组织上明确了各地、各单位“一把手”就是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委、市政府负责。通过层层建立责任制,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领导机制,为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还通过文件的形式,明确了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市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具体是: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由市党风廉政办公室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配合;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和责任追究中的组织处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人事局配合;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和责任追究中的纪律处分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由于职责明确,使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并且从组织上切实加强了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改变了以往纪委“唱独脚戏”的现象。

二、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机制,以有效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南昌市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以责任制为载体,以任务分工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不断强化工作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概括起来,就是突出搞好“七抓”:

一是明确目标抓分工。自2001年以来,南昌市每年都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个大项,本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对每一个大项都明确了工作任务、负责领导、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通过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使反腐败任务分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体系,也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虚”到“实”、由“弱”到“强”,各级班子成员人人胸中有数、肩上有担、心中有责。任务分工下发以来,市委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更加重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放松抓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样坚持年年有任务,年年有分工,使“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并在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管线、牵头部门抓块、职能部门包项”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任务抓“牵头”。反腐败任务分工下发后,能否落到实处,牵头单位是关键。为掌握牵头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市委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牵头单位及时研究部署,抓好牵头工作的落实。市委还明确要求,对落实任务分工的情况实行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要将本单位实施任务分工的情况分阶段作出书面报告。做到“月月有工作反映、季季有工作分析、半年和年终有工作总结”。去年年底,市纪委为掌握牵头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督促抓好落实,结合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专门召开了落实责任制分工牵头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会,全市各个牵头单位按市里要求汇报了落实责任制分工牵头开展工作的情况,市纪委根据会前深入调查摸清的情况,对几个重点的窗口单位(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汇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点评,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提出了建议。会后,各单位及时拿出了整改方案。为督促搞好整改方案的落实,市纪委又明确相关室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促动了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之后,各牵头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反腐败工作寓于贯彻党和国家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中,适应了反腐败工作从侧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需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组织协调的职能,不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是规范动作抓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南昌市在抓责任制落实工作中,十分注重制度建设,通过细化、延伸,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如在工作协调制度方面,我们建立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反腐败工作协调制度、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制度等等;在责任制分工、检查、考核方面,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工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还出台了《南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细则等。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今年又制定下发了《南昌市党风廉政巡查实施办法(试行)》,使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同时,还结合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责任制工作向农村诞伸,制定了《南昌市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对乡镇、村、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项工作反响较好。这些制度的制定实施,从各个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深化了制度建设,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同时,我市在加强制度建设过程中,把抓好制度的落实摆在了突出的位置。例如,我们针对各单位“一把手”难以监督、权力运作中易“失控”的问题,不仅及时出台了《关于建立市纪委负责人同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还不失时机地抓好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几年来,全市落实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共432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共500多人次,开展诫勉谈话共70多人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牢固筑起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形成了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的高压态势,同时也使他们的从政行为得到规范,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

四是突出重点抓述廉。为了开展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和了解掌握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的情况,每年都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的时机,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通过述职述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进一步掌握了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同时又增强了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在此基础上,2006年我们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如何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述职述廉工作按照“述(即公开述廉)、评(即组织群众评议,填写测评表)、查(即征求参评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不足)、改(即对述廉对象及其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访(即对述廉对象及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五个步骤,做到层层推进,步步深入,使“述廉-评廉-查廉-促廉”环环相扣。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积极行动,按照市委述职述廉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本级领导班了和下属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一些县(区)和单位还在第一责任人述廉后,当场进行民意测评,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评定,使述职述廉效果明显,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触动较大。据统计,2006年全市共开展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共1130多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100多人次。

五是督促检查抓考核。根据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南昌市每年都要组织对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对照《考核细则》的要求。按照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被检单位逐一进行考核评分。从考核的结果看,各县区、各单位对落实责任制工作一年比一年规范,一年比一年科学,成效一年比一年更要好。同时,还将考核结果,按考核办法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存入班子及其成员廉政档案,作为对班子评价和对班子成员考核、提拔、任用的依据。

六是强化责任抓追究。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如果责任追究兑现不了,落实责任制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近几年来,南昌市积极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效办法,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确保责任制《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在实施责任追究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责任追究的对象上不“抓大放小”,在纪律处分的档次上不避重就轻,在组织处理的方式上不轻描淡写,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据统计,从1999年实行责任制以来,全市先后追究责任人共12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100人,进一步严肃了党纪政纪。由此同时,南昌市还把责任追究向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延伸,采用责任制追究的办法,做到每效能告诫或者处理一个机关干部,就责任追究一名单位主管领导。几年来,我们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采取明查暗访的办法,立案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54件,责任追究了66个领导干部,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效能告诫108人,诫勉教育129人,组织处理77人。有力地促进了投资发展环境的优化和机关作风效能的建设。

七是全面推进抓指导。在抓好市本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南昌市重视加强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落实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从而促进了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各县(区)普遍构建了落实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西湖区在前几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制、检查考核制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青云谱区在抓好任务分工的同时,率先在全市制订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责任制明确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落到了实处。市直单位落实责任制工作的力度也不断加大,特别是在我市实行了第一责任人向市委主官鉴定责任书和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度、牵头责任单位汇报落实反腐败任务分工制度以来,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把落实责任制工作摆在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进一步增强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许多单位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一些单位还把鉴定责任书的做法向下诞伸,主要领导与本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张很大的责任制网络,并坚持教育与惩处“双管齐下”,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不断落实。

三、纠建并举,惩防并重,扎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党风廉政建设由“软指标”变为“硬任务”,由“一家抓”变为“大家抓”,由“一手抓”变为“两手抓”,由“要我抓”变成“我要抓”,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由于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工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表现为六个“新”:

第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了新加强。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运作”并举,预防与惩治并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仅今年1至4月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出新招,好戏连台,推出了几个很有影响的重头戏。一是我们前面谈到了的全市各县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与市委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全市各级对此反响较好,群众也比较满意。二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全市实行了廉政巡查制度,改变了由原来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做到关口前移,效果明显。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车号牌专项清理工作,为规范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防止公车私用和其它问题的发生迈出了坚实的步法。四是有序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新建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党风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南昌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五是推出了廉洁自律“五个一”活动,即:1、下发了一个通知。就领导干部加强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专门下发了通知;2、作出了一个规定。及时下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收受、使用市场购物卡(券)的通知》,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使用市场购物卡(券);3、寄出了一张廉政贺卡,给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寄上了一张廉政贺卡;4、编发了廉政短信,元旦、春节期间坚持每周给领导干部发一条廉政短信;5、进行了一次检查,指导县区、市直单位就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当前,我们又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又开展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总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第二,查办案件工作有了新进展。各办案室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完成信访调查或初核件60件,立案5件,责成立案3件。尤其是成功查办了市中院副院长廖治中受贿、市公安局车管所3名干警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继续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市治贿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全市9个县区、5个开发区(新区)、27个市直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4件,结案9件,涉案金额282.04万元,给予刑事处分6人。严格按照规定审理各类案件。共受理案件4件,已审结3件;结案5件,其中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人。为加强信访工作,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下访”工作的意见》,委局领导带头开展下访活动。今年以来,开展大型“下访”活动两次,现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100余人次,受理的44件群众反映问题,都已得到解决。

第三,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有了新突破。立足于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并建立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共查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357项,提出合并项目5项、撤销项目311项、保留项目41项的初步意见,报省纠风办审批。二是扎实开展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纠风办牵头,会同11部门,组成4个小组,深入四县境内国道和市区主要干道,对公路乱检查、乱设卡、乱罚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投诉举报。共受理投诉举报62件,办结 45件。四是认真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据统计,春节前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68起,为446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88.2万元。

第四,源头治腐工作有了新成效。一是强化对招投标统一市场的监督。今年以来,共组织对统一市场的抽查10次,发现问题13个,提出监察建议16条;二是推进了统一市场的规范运行,南昌招投标统一市场共开展了307个项目的交易,交易总量为33.17亿元,产生财政性资金效益2.11亿元;三是对重点重大工程全面推行廉政预警制,及时总结洪都大桥廉政预警工作的经验,并在其他重点工程廉政建设中予以推广。四是严格土地公开出让制度,按照“五查五看”的方法,加强对经营性土地出让方案的审核,参与了对15宗土地出让的监督,通过对出让方案的审阅、实地察看宗地现状、深入有关部门了解出让的有关情况,提出了对每宗土地的监督报告,发现问题14个,提出监督建议25条;五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制度。今年以来,产权交易中心共开展交易项目17宗,成交金额5717.53万元,增资800.38万元,增资率14%;六是建立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出台了《南昌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办法》、《关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实行预警谈话的办法》等制度。

第五,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有了新动作。一是启动了全市整治“五风”工作,办公室设在我委,除承担了总牵头工作外,还负责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文明行风热线”节目的开播工作,共播出33期,组织了26个单位参加上线,受理投诉、咨询231件,其中投诉72件,咨询159件,对每月受理投诉进行梳理汇总。三是受理各类投诉、咨询66件,已办结65件,办结率98.5%。转办投诉件22件,对每件进行督办后,均已回复。

第六,宣教工作有了新载体。围绕增强各级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做好我市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南昌日报》先后配发了三篇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评论员文章;对全市开展“整顿‘五风’,提高能力,促进发展”系列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大规模报道。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1月8日,在江西豫章监狱举行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组织了第一批县处级领导到该基地参观,得到了中纪委和省委孟书记的充分肯定。三是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春节前夕,率先在全省举办了以廉政为主题的“洪城清风”迎春文艺晚会,受到了干部群众好评。4月10日,成功举办了南昌市“洪城正气歌”优秀廉政歌曲演唱会。同时,正在与市妇联共同开展了全市“廉洁家庭”创评活动。

总体来讲,今年工作开局良好,势头不错,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尽管如此,我们也清醒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责任制的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相关措施还不够配套、不够完善,有时还存在检查考核难、责任追究难的问题;少数基层单位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力度不大,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市委、市政府对此将予以足够的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改正。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在“三个进一步”上下功夫,见实效:

一是在进一步深化对责任制的学习教育上下功夫,见实效。市委、市政府班子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相关要求,同时部署并抓好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责任制的再学习、再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够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责任制体系上下功夫、见实效。在总结工作经验,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按照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的要求,制订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配套措施、办法,解决责任制操作难、落实难的问题。

三是在进一步加大责任制落实力度上下功夫,见成效。针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不够平衡的情况,市委、市政府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研究分析问题,拿出得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党政“一把手”执行责任制情况的督查;要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把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任用挂钩;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防止和纠正应究未究,或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使责任追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