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学霸女神金面佛:(二)商君书全文(文白对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09:51:58
  • 共有57篇贴子
  • 首页上一页12
只看楼主 看直播、看小说,只看楼主满足你~

商君书全文(文白对照)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33楼

     赏刑第十七


         原文:


         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固知愚、贵贱、勇怯、贤不肖,皆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也;天下豪杰贤良从之如流水;是故兵无敌而今行于天下。万乘之国不敢苏其兵中原;千乘之国不敢捍城。万乘之国,若有苏其兵中原者,战将覆其军;千乘之国,若有捍城者,攻将凌其城。战必覆人之军,攻必凌人之城,尽城而有之,尽宾而致之,虽厚庆赏何费匮之有矣?昔汤封于赞茅,文王封于岐周,方百里。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武王与纣战于牧野之中,大破九军,卒裂土封诸侯,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车休息不乘,纵马华山之阳,纵牛于农泽,纵之老而不收。此汤、武之赏也。故曰:赞茅、岐周之粟,以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钱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钱。故曰:百里之君而封侯其臣,大其旧;自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赏之所加,宽于牛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货,以赏天下之人。故曰:明赏不费。汤、武既破桀、纣,海内无害,天下大定,筑五库,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载干戈,笏,作为乐,以申其德,当此时也赏禄不行,而民整齐。故曰: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
         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周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故曰: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夫先王之禁,刺杀,断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伤民也,以禁奸止过也。故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晋文公将欲明刑以亲百姓,于是合诸卿大夫于侍千宫,颠颉后至,吏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断颠颉之脊以殉。晋国之土,稽焉皆惧,曰:“颠颉之有宠也,断以殉,况于我乎!”举兵伐曹、五鹿,及反郑之埤,东征之亩,胜荆人于城濮。三军之士,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三军之士,无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轻于颠颉之脊,而晋国治。昔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众皆曰:“亲昆弟有过,不违,而况疏远乎!”故天下知用刀锯于周庭,而海内治,故曰: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
         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被,锐者挫。虽曰圣知、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贵之门,要存战而已矣。彼能战者践富贵之门。强梗焉,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识、婚姻、合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夫故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此臣之所谓壹教也。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而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此臣之所谓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此臣所谓参教也。圣人非能通,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举要以致万物,故寡教而多功。圣人治国也,易知而难行也。是故圣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废;杀人不为暴,赏人不为仁者,国法明也。圣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贤者不忧;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


    • 2010-07-09 22:07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34楼



            题记:即奖赏与刑罚。商鞅主张“壹赏,壹刑、壹教”,“刑无等级”。


            译文:

       
             圣人治理国家的办法,统一奖赏,统一刑罚,统丄一教化。实施统一奖赏,那么军队就会无敌于天下;实行统一的刑罚,那么君主的命令就能实行;实行了统丄一教化,那么民众就会听从君主的役使。公正高明的奖赏并不浪费财物,严明的刑罚不杀人,修明教育不改变风俗,而民众却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国家也没有特殊的风俗。公正高明的奖赏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奖赏,严明的刑法到一定时候就可以不用刑罚,修明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教化。
             所说的统一奖赏,就是指利益、俸禄、官职、爵位都专一根据在战争中的功绩赐给,没有其它不同的恩惠。因此聪慧、愚昧、富贵、低贱、勇敢、胆怯、贤德、不贤德的,都全部用尽自己的智慧、竭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出生入死而替君主卖命。天下的英雄豪杰像流水一样追随君主,所以军队就天下无敌而政令得以在天下贯彻实行。有一万辆兵车的国家没有谁敢在野外同他的军队对抗,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不敢守卫城镇。拥有一万辆兵车的国家如果有在原野中同它对抗的军队,只要战争打起来就会让他全军覆没;拥有一千辆兵车的小国如果防守城池,只要他一进攻就会登上他的城池。打仗就一定消灭别人的军队,进攻就一定占领别人的城池,那么所有的城池便都能占领它,天下所有的诸侯都能来朝贡,即使对立功的军队多加奖赏,财务怎么会浪费不足呢?从前商汤在赞茅建立国家,周文王在岐山下的周原建立国家,方圆也只有百里。商汤与夏桀在鸣条的原野上开战,周武王与商纣王在牧野地区交战,他们都大败夏桀和商纣王的强大军队,最后商汤和周武王都划分土地,分封诸侯,凡是坚守阵地的士兵,回到家乡后都按社里登记入册的人口拥有土地,战车放在那里不再乘坐,将马放到华山的南坡,将牛放到弘农一带的地里,一直到老死也不收回来。这就是商汤和周武王的奖赏啊。因此说:赞茅、岐周的粮食,如果用来奖赏天下的人,每个人还得不到一升;如果用赞茅、岐周的钱奖赏天下的人,每个人还不能得到一文钱。所以说:本来只拥有方圆百里土地的君主,却封自己的大臣为诸侯,这些诸侯的封地也比他们原来的国土大;对临阵的士兵,回到家乡后都拥有里社按书册登记人口分得的土地;他们的奖赏所涉及的对象,甚至放宽到了牛和马,为什么呢?是因为他们善于使用天下的财物,用来奖赏天下的民众。所以说:公正高明的奖赏并不浪费财物。商汤、周武王已经攻破了夏桀、商纣王,国内没有什么祸害,天下十分安定。他们修建了五种仓库,收藏起来各种兵器,停止了征战之事,实行文化品德教育。将兵器倒着放好,不再征伐打仗,大臣们都穿着朝服,将朝笏插在腰间,创制了音乐,用来彰明自己的功德。正当这个时候,奖赏和利禄都不实行,可是民众却很有规矩。所以说:公正明确的奖赏达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奖赏了。
             所说的统一刑罚是指使用刑罚没有等级,从卿相、将军、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不听从君主命令的,违反国家法令的。违反国家禁令,破坏君主制定的法律的,可以处以死罪,不赦免。从前立过战功,但后来有触犯刑罚的事发生,也不因此而减轻刑罚。从前做过好事,又在后来犯过错误,也不因此而破坏法令。就是那些忠臣、孝子犯了罪也一定根据他们罪过的大小来判断。执行法令的官吏,担任现职的官吏有不实行君主法令的,也犯了死罪,决不赦免。而且刑罚株及到了他们的父、母、妻子的身上。官吏四周的人,知道他们的罪过,并能向君主揭发检举他们罪行的人,自己不仅能免受刑罚的处分,而且不分富贵贫穷,都能继承那位官吏的官爵、土地和俸禄。所以说:加重刑罚,株连他们的父、母、妻子,那么民众就不敢以身试法,也就等于没有刑罚了。古代帝王制定的法令,有将人处死的,有砍断犯人的脚的,有在犯人脸上刺字再涂上墨的,这不是追求伤害民众,而是要用来禁止奸邪阻止犯罪。因此禁止奸邪阻止犯罪,没有什么办法能比得上使用重刑。刑罚重就一定能捕获犯人,那么民众就不敢以身试法了,所以国家就等于没有受刑罚处治的民众。国家没有受刑罚处治的民众,因此说严明的刑罚不是为了杀人。晋文公想要严明刑罚使百姓亲近服从他,于是招集所有的卿相、大夫一块待千宫、颠颉来晚了,执法官请示晋文公定他的罪,晋文公说:“对他用刑吧。”执法官于是砍断了颠颉的脊梁骨来示众。晋国的将士、民众议论起这件事都很惧怕,相互说:“颠颉是国君宠爱的大臣,触犯了刑律都腰斩来示众,何况对于我们了。”后来,晋文公发兵进攻曹国及卫国的五鹿,回军时又推翻了郑国的矮墙,命令卫国的田垄一律改东西方向,用来方便自己国家的兵车通过。晋国一位三军将领和士兵,如下令停止前进,他们就像被砍断了肢一样站立,命令他们进攻,走路像流水一样迅速。三军的将领和士兵没有谁敢于违反禁令。


      • 2010-07-09 22:07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35楼

      因此晋文公一借用颠颉犯轻罪而处以重刑腰斩的办法,晋国就得到了治理。过去周公旦杀了管叔,流放了霍叔,说:“他们是犯了法令的人。”天下的人都说:“亲兄弟犯了罪过都执行法律,更何况我们这些疏远的人了?”从此天下人都知道周公将刑罚用在了朝廷内,国境内的秩序得到治理。因此说:“公正严明的刑罚用到一定程度,等于没有刑罚。”
               所说的统丄一教化,是指那些见闻广博,聪慧而富有辩才的人,所谓的诚实廉洁、精通礼制音乐、有道德修养、结成朋党、保举信誉、颠倒黑白的人,不能因为这个而富贵,不能因这个本事而评论法令刑罚,不能因为这个独自创立私人的学说,并用私人学说向君主陈述自己的思想。对那些顽固不化的要摧垮他,对那些锋芒毕露的要挫败他。即使所谓的圣明睿智、花言巧语、阿谀奉承、忠厚纯朴的人,也不能凭借不是在战场上立功而欺骗君主得到好处。如果这样,那些富贵的家族门第,也只能在战场上立功受赏罢了。只有那些能打仗的人,才能踏进富贵的大门。那些骄横跋扈的人,就会受到一定刑法的惩处而不能得到赦免。这样,那些父亲伯叔、兄弟、相知相识的朋友、男女亲家,志同道合的人,都说:“我们务必要加倍努力的地方不过在战场上罢了。”因此,那些正当年富力强的人都一定努力作战,年老体弱的人努力从事防守,那些死在战场的人不后悔,活着的人互相鼓励,这就是我说的统丄一教化。民众中想要得到富贵的,都是到死后盖上棺材才停止,可富贵的门一定都是面向当兵的,所以民众听说要打仗便互相庆贺。民众起居饮食时所唱的歌谣,全是打仗的事。这就是臣所说的严明教育到一定程度等于没有教化。
               这些就是我所说的奖赏、刑罚、教化三件事。圣明的人不能通晓一切,而是明白万事万物的要领。因此他统治国家,抓住要领而达到通晓一切,所以只实行这三种教育就能取得很多功绩。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容易明白却很难实行。所以圣人不用称赞,平凡的君主不一定要废掉;杀人不算残暴,奖赏人不算仁爱,这是因为国家法律严明公正。圣明的人凭功绩授官职赐给爵位,因此贤德的人不用担忧,圣人不宽恕别人的错误,不赦免罪犯的刑罚,因此那些邪恶的事无法发生。可见,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只是考虑统一奖赏、统一刑罚,统丄一教化而已。


        • 2010-07-09 22:07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36楼

             画策第十八

             原文:

               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黄帝之世,不麛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椁。事不同,皆王者,时异也。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农,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故时变也。由此观之,神农非高于黄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适于时也。故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本不坚,则民如飞鸟禽兽,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
                名尊地广,以至王者,何故?名卑地削,以至于亡者,何故?战罢者也。
                不胜而王、不败而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也。民勇者战胜,民不勇者战败。
                能壹民于战者,民勇;不能壹民于战者,民不勇。圣王见王之致于兵也,故举国而责之于兵。入其国,观其治,兵用者强。奚以知民之见用者也?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凡战者,民之所恶也。能使民乐战者王。
               强国之民,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无返!”又曰:“失法离令,若死,我死。乡治之。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严本“入”字重,据范钦本删)。”行间之治,连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拙无所处,罢无所生。是以三军之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
               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为奸邪、盗贼者死刑,而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必得而尚有奸邪、盗贼者,刑轻也。
                刑轻者,不得诛也;必得者,刑者众也。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赏善之不可也,犹赏不盗。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乎?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国或重治,或重乱。明主在上,所举必贤,则法可在贤。法可在贤,则法在下,不肖不敢为非,是谓重治。不明主在上,所举必不肖,国无明法,不肖者敢为非,是谓重乱。兵或重强,或重弱。民固欲战,又不得不战,是谓重强。民固不欲战,又得无战,是谓重弱。
               明主不滥富贵其臣。所谓富者,非粟米珠玉也?所谓贵者,非爵位官职也?废法作私,爵禄之,富贵。凡人主德行非出人也,知非出人也,勇力非过人也。然民虽有圣知,弗敢我谋;勇力,弗敢我杀;虽众,不敢胜其主。
               虽民至亿万之数,县重赏而民不敢争,行罚而民不敢怨者,法也。国乱者,民多私义;兵弱者,民多私勇。则削国之所以取爵禄者多途。亡国之欲,贱爵轻禄,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无禄而富,无官而长,此之谓奸民。所谓“治主无忠臣,慈父无孝子”,欲无善言,皆以法相司也,命相正也。不能独为非,而莫与人为非。所谓富者,入多而出寡。衣服有制,饮食有节,则出寡矣。女事尽于内,男事尽于外,则入多矣。


          • 2010-07-09 22:10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37楼

                 所谓明者,无所不见,则群臣不敢为奸,百姓不敢为非。是以人主处匡床之上,听丝竹之声,而天下治。所谓明者,使众不得不为。所谓强者,天下胜。天下胜,是故合力。是以勇强不敢为暴,圣知不敢为诈,而虚用。兼天下之众,莫敢不为其所好,而辟其所恶。所谓强者,使勇力不得不为己用。
                 其志足,天下益之;不足,天下说之。恃天下者,天下去之;自恃者,得天下。得天下者,先自得者也。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者也。
                 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无敌,令行而天下服从。黄鹄之飞,一举千里,有必飞之备也。丽丽巨巨,日走千里,有必走之势也。虎豹熊罴,鸷而无敌,有必胜之理也。圣人见本然之政,知必然之理,故其制民也,如以高下制水,如以燥湿制火。故曰: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圣人有必信之性,又有使天下不得不信之法。所谓义者:为人臣忠;为人子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非其义也,饿不苟食,死不苟生。此乃有法之常也。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

                题记:画策即谋划策略。商鞅认为推动历史前进的途径是统一天下的兼并战争,否则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天下无宁日。他指出要“制天下”一定要“先制其民”,要治理国家的民众就要实行法治。

               译文:

                 过去昊英氏统治的时代,让民众砍树捕杀野兽,那是因为当时民众少而树、野兽多。黄帝治理天下时不让人们捕杀幼小的野兽,不让人们吃鸟蛋,官吏没有供自己使唤的奴仆,死了不能用棺材埋葬。昊英、黄帝做的事不一样,却都称王于天下,这是因为时代不同了。神农治理天下时,男人耕种而使人有饭吃,女人织布让我们有衣裳穿;不使用刑法和政令而天下安定,不用军队就能称王天下。神农死了,人们开始以强凌弱,靠人多势重欺压人数少的氏族,因此黄帝制定了关于君臣和上下级之间的道德准则,父、子,兄弟间的礼仪,夫妻之间的婚配原则,对内使用刑罚,对外用军队征伐,同样是因为时代变了。由此看来神农并不是比黄帝高明,可是他的名声却很高,这是因为他顺应了时代变化。因此用战争消灭战争,虽然进行战争也是可以的;用杀人消除杀人,虽然杀了人也是可以的;用刑罚消灭刑罚,虽然加重刑事罚也是可以的。
                   过去能控制天下的人一定是首先制服他的民众的人。能够战胜强敌的人也一定是首先制服他的民众的人。因此制服民众的根本在于控制民众,就像冶炼工人对黄金冶炼的控制,制陶工人对泥土的使用一样,这个根本不坚固那民众就像飞鸟和野兽,有谁能控制他们呢?治理民众的根本方式是实行法治。因此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就是用法律来遏制民众,而名声和土地就都增加了。
                  君主的名声尊贵,拥有广阔的土地,最后达到称王天下,什么缘故呢?名望低微,土地面积减少,甚至最后灭亡,又是什么原因呢?是因战败了。没有打胜仗而不称王天下,没有打败仗而不灭亡的国家,这是古今也未曾有过的事。民众作战勇敢,打仗就会获胜,反之则会失败。能让民众专心作战的君主,民众打仗就勇敢;不能使民众专心作战的君主,民众打仗就不勇敢。圣明的君主看见称王天下的功业只能在战功中获得,所以要求全国的民众当兵。走进一个国家,观察这个国家的治理方法,军队被充分运用国家就强大。凭什么知道民众被君主使用了呢?那就是民众看见打仗,就像饥饿的狼看见了肉一样,那么民众就被使用了。


            • 2010-07-09 22:10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38楼

                    一般来说,战争是民众讨厌的东西,能让民众喜欢去打仗的君主就称王天下。强大国家的民众,父亲送他的儿子去当兵,哥哥送他的弟弟去当兵,妻子送她的丈夫去当兵,他们都说:‘不能得到敌人的首级不要回来!’又说:‘不遵守法律,违抗了命令,你死,我也得死,乡里会治我们的罪,军队中又没有地方逃,就是跑回家,我们要搬迁也没有地方可去。’军队的管理办法是将五个人编成一伍,实行连坐,用标记来区分他们,用军令来束缚他们。逃走了也没有地方居住,失败了没有办法生存。所以三军的将士听众军令就像流水一样,就是战死也不掉转脚跟向后退。”
                    国家治理混乱,不是因为它的法度混乱,也不是因为法度被废弃不用。国家都有法律,但却没有让法律一定实行的办法。国家虽有禁止邪恶犯罪,对盗贼处以刑法的法令,但却没有使邪恶、盗贼一定能捕获的办法。作邪恶之事、偷盗的人要处死刑,可是犯奸、偷盗的现象却不断发生,这是由于做了坏事不一定能被抓住。就是一定能抓住却仍有邪恶、偷盗的事发生,这是因为刑法轻的原因。刑法轻,不能成功地处治犯罪;假如能捕获,受刑罚处治的人就多。所以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只处罚不守法的人,不奖赏善良而守法的民众,因此,不用刑罚民众也善良守法。是因为刑罚重了。刑罚重,民众不敢触犯刑法,因此也就没有刑罚;民众没有谁敢做不该做的事,这时全国的民众都守法。因此,不奖赏守法的良善人而民众都善良。不可以奖赏善良的人,就像不能奖赏盗贼一样。因此,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能使像跖一样的人变得诚实可信,而何况像伯夷这样的人了?不会治理国家的人,即使是像伯夷一样的高洁之士也可疑,更何况跖了?假如形势使人不能做坏事,即使是跖一样的人也可以信赖;假如形势能让人做坏事,即使是伯夷一样的高洁的人也可疑。
                    国家或者是治理的更好,或者是治理的更乱。英明的君主处在国君的地位上,它所选用的人一定有贤德的才能,那么法令便掌握在贤德的人手中。法令掌握在贤德的人手中,那么法度就能在下面实行,不贤德的人就不敢做坏事,这就叫治上加治。不英明的君主处在国君的位置上,它所选用的一定都是不贤德的人,国家就不会有严明的法令,不贤德的人就敢做坏事,这就叫乱上加乱。军队或者是强上加强,或者是弱上加弱,民众本来想要打仗,又不能不去打仗,这就叫弱上加弱,即更弱。
                    英明的国君不能毫无节制地使他的臣子们富贵。所说的富,不是指的粮食珠玉吗?所说的贵,不是指的爵位官职吗?废弃法律变成个人做主,赐给臣子爵位和俸禄,那么臣子们便富贵了。一般说来,君主的品德行为不是高于所有的人,智慧也不是都能超出所有的人,勇敢、力量也不是超出所有的人。可是,民众即使有不寻常的智慧,也不敢谋求君主的地位;有勇敢和力量,也不敢弑杀君主;即使民众人数多,也不敢凌驾在他的君主之上;即使民众的人数达到亿万人的数目,可是,只要君主摆出优厚的奖赏而民众也不敢争抢,实行刑罚而民众也不敢怨恨,这是因为有了法度。国家混乱,是由于民众多考虑个人之间的情义;军队的力量弱,是因为民众多追求个人间的斗勇。那么在实力削弱的国家获取爵位、俸禄的途径就有许多;使国家灭亡的风气,是因为民众看不起爵位,轻视俸禄。不劳动有饭吃,不打仗有荣誉,没有爵位照样尊贵,没有俸禄照样富有,没有官职照样有威风,这就叫做奸民。所说的“善于治国的君主身边没有忠臣,慈爱的父亲身边没有孝顺的儿子”,这是因为英明的君主不想听好听的恭维话,都使用法律使大臣互相监督,用命令让大臣互相纠正。这样的话,臣民们就不能单独做坏事,也不能同别人一块做坏事。所说的富有,是进的多处地少。穿衣有限制,吃的喝的都有节制,那么支出的就少。妇女在家中尽量做自己该做的事,男人在外面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收入就多。
                    所说的英明君主,是指君主没有什么地方看不到,那么大臣就不敢做不该做的事,民众就不敢为非作歹。所以,君主坐在安适的床上,听着弦乐器和管乐器奏出的乐曲,而天下便治理好了。所说的英明君主,它能使民众不能不按法令去做事。所说的强大君主,使治天下人都被他制服了。因此才能聚合天下人的力量。所以强悍的人不敢暴乱,圣明聪慧的人不敢做欺诈的事,并凭借空洞的说教被君主选用;拥有全天下的人,没有谁敢不做君主所喜欢的事,而回避君主所讨厌的。所说强大的君主,使指他能使有勇力的人不得不为自己所用。他统一天下的理想能实现,天下的人都愿意辅佐他;他的理想如不能实现,天下的人也喜欢他。依靠天下的人,天下的人就会抛弃他;自己依靠自己的人,才能得到天下。得到天下的君主,首先是要自己得到自己的人;能战胜强大的敌人,首先自己能战胜自己。
                   圣明的人懂得社会一定会那样发展的道理,一定要顺应时代发展的形势,因此制定一定能把国家治理好的法令,使用战必胜的民众,下达民众一定能听从的命令。所以军队出发打仗便会无敌于天下,君主的命令一下达天下便会服从。黄鹄飞翔,一飞便是上千里,这是因为它具备一定能飞行千里的翅膀。丽丽、巨巨这样的良马能一天跑一千里远,这是因为它们具备一天能奔跑一千里的本领。虎、豹、熊、罴,生性凶残而无敌于天下,是因为它们有一定能战胜其他野兽的能力。圣人能发现社会本当如此发展的政治准则,明白社会一定那样发展的规律,所以他统治民众,就像利用高低的地势控制水流一样,又像用易燃物品的干湿来控制火一样。因此,懂得仁慈、道义的人才能治理天下。圣人有一定让天下人信任的品德,又具有让天下人不能不信任的办法。这里所说的道义,是说作为臣子定要有忠心,做儿子一定有孝心,长幼之间有礼节,男女之间要有别。如果不合乎道义,就是饿死也不能苟且吃饭,死了也不能苟且偷生。这些不过是有法律国家的平常之事。因此,圣明的帝王不重视道义而重视法律,而且法律必定要平明,君主的命令一定要贯彻执行,那就可以了。


              • 2010-07-09 22:10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39楼

                      境内第十九

                     原文: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着,死者削。
                     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军。
                     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出公;爵自二级已上至不更,命曰卒。其战也五人来簿为伍,一人羽而轻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夫劳爵,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爵,能。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五百主,短兵五十人;二五百主,将之主,短兵百。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国封尉,短兵千人。将,短兵四千人。战及死吏,而轻短兵,能一首则优。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故爵上造,就为簪袅;就为不更;故爵为大夫。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加五千六百。爵大夫而为国治,就为大夫;故爵大夫,就为公大夫;就为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故爵五大夫;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税三百家。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大将、御、参皆赐爵三级。故客卿相,论盈,就正卿。就为大庶长;故大庶长就为左更;故四更也,就为大良造。
                     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其县四尉,訾由丞尉。
                    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
                      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其城之广厚之数。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为期,曰:“先已者当为最启,后已者訾为最殿。再訾则废。”内通则积薪,积薪则燔柱。陷队之士,面十八人。陷队之士,知疾斗,不得,斩首;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不能死之,千人环,规谏,黥鼼于城下。国尉分地,以中卒随之。将军为木壹,与国正监、与王御史参望之。其先入者,举为最启;其后入者,举为最殿。其陷队也,尽其几者;几者不足,乃以欲级益之。

                      题记:本篇零星记录了秦的一些制度,包括户籍制度,仆役分配制度、军队建制、对有爵位的人的犯罪处治办法,不同爵位的人死后坟墓上树木的数量等等。


                    译文:

                     国家四境内的男女都在官府登记上了名字,新生的人就注上,死了的就注销。
              有爵位的人乞要无爵位的人做他的“庶子(仆人——录者注)”,第一级可以申请一个。没有军役的时候,庶子每月为其大夫服役六天。有军役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役使庶子。
                    军中爵位,从一级以下到小夫叫校徒、操士。朝中爵位,从二级开始到不更,叫卒。在战争中,五人编为一个名册,为一伍,若一人逃跑,就加刑于另四个人,如果谁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免除刑罚。每五人设有“屯长”,一百人设有一“将”。百将、屯长在作战时如果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三十三颗首级以上,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五百人的将领有卫兵五十人,统率两个五百主的主将和享受一千石俸禄的县令都可以有卫兵一百人。享八百石俸禄的县令,有卫兵八十人;享七百石俸禄的县令,有卫兵七十人;享六百石俸禄的县令,有卫兵六十人。国尉有卫兵一千人,大将有卫兵四千人。如果将官战死,卫兵要受刑罚;如果卫兵中有人能够得到敌人一颗首级,就可免除刑罚。


                • 2010-07-09 22:12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40楼

                        军队围攻敌国的城邑,能够斩敌人首级八千颗以上的,或在野战中能够斩敌人首级两千颗以上的,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所有各级将吏都可得到赏赐,都可以升爵一级。军官旧爵是公士的就升为上造;旧爵是上造的,就升为簪袅;旧爵是簪袅,就升为不更;旧爵为不更,就升为大夫。旧爵为小吏的,就升为县尉,赏赐奴隶六人,五千六百钱。旧爵为大夫,而为国家掌握一样行政职务的,升为官大夫。旧爵为官大夫的,升为分大夫;旧爵为公大夫的,就升为公乘;旧爵为公乘的,升为五大夫,并赏给他三百户的地税。旧爵是五大夫,升为庶长;旧爵为庶长,升为左更;旧爵为三更的升为大良造。庶长、三更及大良造都赏赐三百户的封邑,另赏赐三百户的地税。有了六百户的地税和封邑就可以养客。将军、车夫、骖乘都赏赐爵位三级。原来客卿辅佐军政的,满了朝廷的规定就升为正卿。
                          停战之后,把所获敌人首级示众三天并加以核实。经过三天,将军认为无误,就按功赏给战士和大夫爵位,赏赐的爵位,县里过了三天还没有落实就撤去该尉的职位,由该县的丞、尉进行量刑。
                能够斩获敌人甲士首级一颗就赐给爵位一级,赏给田地一顷,宅地九亩,还一律赐庶子一名,就可以担任军队或行政部门的官员。
                         刑狱的法律,由爵位高的人审判爵位低的人,爵位高的人被罢免后,不再给他有爵位的人才享用的奴仆。三级爵位发上的人犯了罪,就降低他的爵位;一级以下的人犯罪,就取消他的爵位。
                       小夫死后,以上直到大夫,爵位每高一级,他的坟上就多种一颗树。
                        在围攻敌国城邑的时候,“国司空”测量那个城面积的大小和城墙的厚度,国尉划分各队攻打的地点,定出攻下的期限。并命令说:“最先完成的立头功,最后完成的斥为末等,两次被斥为末等就不要他了。”打穿了洞穴,就塞上杂柴,烧起木柱。城的每一个方向分布十八个冲锋陷阵的士兵。一个队如能斩得敌人五颗首级,这个队的每个士兵就获得爵位一级;如果怕死退避,就在千人围观之下,在城下遭受黥刑或劓刑的刑罚。国尉划分地段,中军的士兵听从分派。将军搭起木台,和国家的正监、王的御使一同观望。士兵先进城的,评为先进,后进城的,评为落后。攻打隧道的士兵,使用自己申请的人,自己申请不够,就用希望晋级的人补足。


                  • 2010-07-09 22:12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41楼

                         弱民第二十
                        
                          原文: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民,善之则亲,利之用则和;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故奸多。
                         民贫则力富,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贫治,重强。
                        兵,易弱难强。民,乐生安佚,死难难正,易之则强。事有羞,多奸;寡赏,无失。多奸疑,敌失必,利。兵至强,威;事无羞,利。用兵久处利势,必王。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强;事兴敌之所羞为,利。
                       法有,民安其次;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操权,利。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出十孔则国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乱。治则强,乱则弱。强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去物者弱。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余食,则薄燕于岁;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成俗,兵必大败。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兵弱。法明治省,任力言息。治省国治,言息兵强。故治大,国小;治小,国大。
                        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弱,重强。王。以强政强,弱,弱存;以弱政弱,强,强去。强存则弱,强去则王。故以强政弱,削;以弱政强,王也。
                         明主之使其臣也,用必加于功,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信此如日月,则无敌矣。今离娄见秋豪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圣贤在体性也,不能以相易也。今当世之用事者,皆欲为上圣,举法之谓也。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楫也。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战。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瓢风;宛钜铁釶,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江、汉以为池,汝、颍以为限;隐以邓林,缘以方城。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涉,庄謟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民非不众也,甲兵财用非不多也;战不胜,守不固,此无法之所生也,释权衡而操轻重者。
                  题记:本篇围绕民弱与国强的关系进行阐述。


                         译文:

                         人民不敢抗拒法律,国家就强,人民敢于触犯法律,国家力量就弱,所以治理得法的国家一定要使人民不敢抗拒法令。人民朴质,就不敢触犯法律;民众放纵就敢于恣意妄为。不敢触犯法律就会守法。人民守法,就听众役使;任意而行就不受控制。所以说采取强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众国家力量就弱;采用弱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众,国家力量就强。
                          民众,国家优待他们,他们就与国家亲近;国家合理地役使他们,他们就与国家同心。国家起用他们,他们就全力以赴。他们与国家同心,国家就不贫乏;他们全力工作,国家的政令就会取得好的效果。如果国君抛弃法度,放任人民为所欲为,那奸邪就多了,人民贫穷就会努力致富,致富就会放纵,放纵就会产生如虱虮一样的弊端。因而人民富裕了就不易役使,那就让他们以粮谷顶替外出服役,使他们每人都出力,那样农民就不怠惰。农民不怠惰,六种弊端就不会产生。所以国家富强,人民守法就是强而又强。


                    • 2010-07-09 22:14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42楼

                           国家兵力衰弱,强大困难。人们都爱惜生命,贪图安逸,拼死赴国难是以难做到的。若拼死赴国难是不难之事,兵力就是强大的。人民若有羞耻之心,那奸邪就会减少。国家赏罚没有差错,奸邪就会止息。敌方在这方面有差错,就会对我们有利。兵力强大,就会产生声威,作战不以任何手段为羞耻就利于用兵。长时间处于有利形势,一定能称王。所以用兵做到敌人所不敢做的,兵力就强大;做敌人认为可耻的事,国家就有利。法度有常,人民才能各字其位;君主随机应变,才能万事成功。国这家有常法国君操纵大权,就有利。所以国君以机变之能为贵,国家以稳定为贵。
                           朝廷的利禄出于一个渠道国家的物资就多,出于十个渠道国家的物资就少。坚守用一个渠道,国家就治理严整;坚守十个渠道的,国家就混乱。国家治理严整就强大,乱就弱。强就会出现物资聚集;弱物资就会流散。所以国家使物资聚集就强,使物资流散就弱。
                           人民地位卑弱就会崇尚爵位,怯弱就会尊敬官吏;贫穷就重视赏赐。朝廷用刑法统治人民,人民就乐为的用;用赏赐来奖励战争,人民就会轻视死亡。因此临战严整、士兵全力以赴,就叫强。民众有自以为荣的尺度就轻视官爵,鄙视官吏;人民富裕就看不起赏赐。治理民众,以刑法使他们知道何为真正的羞耻,战争时他们才会出战。民众贪生怕死,政治纷乱,而去与别国交战,兵众与农民都会怠惰,国家力量就弱。
                          农民、商人、官吏,这三种人是国家有经常职业的人。农民耕恳土地,商人贩卖货物,官吏治理人民。这三种职业会产生六种虱子:第一是“岁”虱;第二是“食”虱;第三是“美”虱;第四是“好”虱;第五是“志”虱;第六是“行”虱。这六种虱子生了根,国家必定削弱。农民有了剩余的粮食,于是成年安逸享乐。商人获致了大的利润,贩卖华丽、玩好的物品,于是对于日用必需物品发生了不良的影响。官吏虽然设置了,而不肯为国家出力,思想行为成为国家和人民的病害。六种虱子形成风俗,军队出征,必定是大败的。法度邪曲,统治就要错乱。任用贤良,谈论就要盛行。治道纷繁,国家就乱。谈论盛行,兵力就弱。法度明确,治道就会省简。任用力量,谈论就会停止。治道省简,国家就治。谈论停止,兵力就强。所以治道扩大,国土就缩小了;治道缩小,国土就扩大了。政策建立人民所憎恶的东西,人民就弱;政策建立人民所喜欢的东西,人民就强。人民弱,国家就强;人民强,国家就弱。人民所喜欢的是人民强;如果人民强了,而政策又使他们更强,结果,兵力就弱而又弱了。人民所喜欢的是人民强;如果人民强了,而政策又使他们转弱,结果,兵力就强而又强了。所以实行强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弱而又弱,国家就削;实行弱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强而又强,就能成就王业。用强民的政策攻治强民和弱民,强民是仍然存在;用弱民的政策攻治弱民和强民,强民就会消灭。强民存在,国家就弱;强民消灭,就能成就王业。可见,用强民政策统治强民,国家就会削弱;用弱民政策统治强民,就能成就王业。
                           明君任用他们的臣下,任命一定要充分体现他的功绩,奖赏一定要及于他的所有功劳。国君使臣民相信这一点就像相信日月运行有规律一样,那样就无敌于天下了。离娄能看到秋毫之末而不能将他的明目给旁人;乌获能举起千钧的重量却不能把他的神力给予旁人。圣贤在才能方面也不能给予旁人。当今掌握政权的人都想成为圣人,那就要实行法治了。舍弃法度治理国家好比负得远行而没有牛马,又如想渡过大河而没有船。一个国家人口多,兵力强是成就帝王之业的大资本,但如不严明法令巩固它,就接近危亡了。明君修明法度,使民众没有淫邪的念头,游客处士都自动参加战争,万民都努力于农作和战争。国君明白其中的道理。楚国的民众行动迅速而统一,行军快如旋风。手持宛如钢铁制成的矛,如蜂蝎的刺一样锋利,身披鲛鱼、犀牛皮制的铠甲像金石一样坚固。又有长江、汉水作护城河,有汝河,颖水作凭借,有邓林作屏障,有方城作要塞。可是秦兵到来,攻下鄢郢如同摧枯拉朽。唐蔑在垂涉战死,庄蹻在国内起义,楚国就一分为五。楚国土地不是不广阔,人民不是人众多,兵甲财物不是不充足,而作战却不能取胜,防守不能坚固,这就是不修明法度的结果,如同舍弃权衡的工具而去量轻重一样。


                      • 2010-07-09 22:14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43楼

                              外内第二十二
                               
                                原文:

                                民之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法?其赏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谓也。奚谓淫道?为辩知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三者不塞,则民不战而事失矣。故其赏少,则听者无利也;威薄,则犯者无害也。故开淫道以诱之,而以轻法战之,是谓设鼠而饵以狸也,亦不几乎!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威则必严,淫道必塞,为辩知者不贵,游宦者不任,文学私名不显。赏多威严,民见战赏之多则忘死,见不战之辱则苦生。赏使之忘死,而威使之苦生,而淫道又塞,以此遇敌,是以百石之弩射瓢叶也,何不陷之有哉?
                             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故轻治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治?其农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钱重,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故曰: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则民不得无田,无田不得不易其食。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食贵,籴食不利,而又加重征,则民不得无去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矣。故民之力尽在于地利矣。
                            故为国者,边利尽归于兵,市利尽归于农。边利归于兵者强,市利归于农者富。故出战而强、入休而富者,王也。

                            题记:作者阐述了对外重战,对内重农的思想。


                             译文:

                             人民的境外之事,没有比战争更危险的了。所以朝廷用轻法就不能驱使他们去作战。什么叫轻法呢?即奖赏不多、刑罚不重,淫逸的路没有堵住。什么淫逸的道路呢?即是能言善道之人得到尊贵,不守本业、游散求官的人得到任用,各种思想得到显扬。这三种途径若是不堵住,那么人民不肯出战,国家的战事就会失败。因为朝廷赏赐少,听从法令的人得不到好处;刑罚轻,违反法令的人没有什么妨害。所以开淫逸之途来引诱百姓,用轻法驱使百姓去参战,是同诱捕老鼠而用狸猫作饵一样,是很危险的。因此要想让人民出战,必须用重法。赏赐必须多,刑法必须严,淫逸的道路必须堵住。让能言善道之人得不到尊贵,游走求官之人得不到任用,各种思想不得显扬。赏赐多而刑罚严,人民见到战争的赏赐多就忘了死的危险;见到不参加战争受到的侮辱就害怕那样地活着。重赏使他们忘记死的危险,严刑使他们害怕被人侮辱的活着,淫逸之路又被阻塞,用这样的政策对待敌人,好比用百石的强弩射飘摇的树叶,还有射不透的吗?
                               人民的境内之事,没有比农事更苦的了。所以轻治不能役使他们。什么叫轻治?即农民穷而商人富。所以粮食贱而钱就值钱;粮食贱农民就穷,钱值钱商人就富。不约束商业和手工业,那么手工业者获利,而游荡求食的人也增多。因此,农民用力最为辛苦,而获利最少,不如商业和手工业者。如果能使商人和手工业者不那么多,而国家想要不富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想发展农业来富国,国内的粮价必贵,而不从事农业生产的赋敛必须增多,贸易的利税必须加重。那么,百姓不得不去种田,不种田就不得不买粮,粮价高农民就获利。种田获利,从事此业的人就会多。粮食贵,买粮就不合适,而又加重赋敛,那么,百姓就不得不放弃经商、手工业,而赚取田利。所以百姓的力量都集中到农业上了。
                            所以,治国的人要把守卫边境的好处都给士兵,贸易的好处都给农民。边境的好处给士兵,就强大;贸易的好处给农民,就富庶。所以在外征战兵力强、在内国家富的,就成就王业了


                        • 2010-07-09 22:16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44楼

                              君臣第二十三

                             原文: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
                               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足以养二亲,治军事。故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
                               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知,背功而以誉,故军士不战而农民流徙。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上与之也。瞋目扼腕而语勇者得,垂衣裳而谈说者得,迟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尊向三者,无功而皆可以得,民去农战而为之,或谈议而索之,或事便辟而请之,或以勇争之。故农战之民日寡,而游食者愈众,则国乱而地削,兵弱而主卑。此其所以然者,释法制而任名誉也。
                              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辩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此治之至也。人君者不可不察也。

                             题记:本篇引古证今,说明法律的重要性。

                             译文:

                              古时没有君臣上下的时候,人民纷乱无序。所以圣人划分贵贱,制定爵位,建立名号来区别君臣上下的等级关系。由于国土广阔,人民众多,物产丰富,所以分设五官来管理。人民中多就会产生奸邪之事,所以创立法制作为行为标准来限止奸邪产生。所以有君臣上下的等级关系,五官的分职、法律的限制,(行事)不能不慎重。处在君位而命令行不通,那就危险了;五官已经分职,却没有常规,那就乱套了;法度已经建立,而私惠风行,那么人民就不惧怕刑罚了。只有国君尊严,法令才能行通;官吏清明,政事才有常规;法度分明,人民才惧怕刑罚。法度不明,而要求人民服从法令,那是不可能的。民众不服从法令而希望国君的尊严,即使国君有尧舜那样的智慧,也不能统治。明君治理天下,遵照法度来处理政事,按照功劳行赏。凡是人民奋勇作战,不畏死亡的,是为了求得爵禄,明君治理国家,战士有斩得敌首、捉得俘虏的功劳,一定让他的爵位足以荣耀,俸禄足够食用。农民不离开乡村,足够奉养双亲、供给军需。因此士兵才肯殊死战斗,农民才不惰怠。
                               今天的国君却不是这样,他们抛开法度而以个人的智慧治国,舍弃功劳而以其人的声誉封赐。所以军士不肯作战而农民外迁。我听说疏导百姓的关键在于国君的倡导。农民,可以使他们务农作战,也可以使他们游走求官,还可以使他们致力学问。这些都在国君的赏赐(因何而行)。国君依照战功行赏,人民就奋勇作战;国君依照人民所读《诗》、《书》赐予爵禄,人民就致力学问。人民趋利而行,好比水向低处流一样,是没有选择的。人民可以获利而乐于作的事,取决于君主的赐予。凭瞪眼睛、撸胳膊而表现勇武的人获利,垂拱无为而只知高谈阔论的人得利,成年累月依附权贵的人得利。尊崇以上三种人,他们没有功劳而得到好处,那么,人民就要放弃农战而搞这些事情了,或者用空谈去求得爵禄,或者依附权贵而祈求好处,或者用悍勇去争得利益。所以从事农战的人民日益减少,而游荡吃闲饭的人越来越多。那样,就会国家混乱,国土割削,兵力弱而国君地位卑微。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国君抛开法度,而相信虚名。
                                所以,明主重视法度,不合法度的言论不听,不合法度的行为不推崇,不合法度的事情不做。言论合乎法制,就听从;行为合乎法度,就推崇;事情合乎法度,就做。所以国家政治清明,国土扩大,兵力强大,国君地位提高。这就是政治清明的最高境界。做国君的不能不加以明辨呀。


                          • 2010-07-09 22:18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45楼

                               禁使第二十四

                               原文:

                               人主之所以禁使者,赏罚也。赏随功,罚随罪。故论功察罪不可不审也。夫赏高罚下,而上无必知其道也,与无道同也。
                                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今,夫飞蓬遇瓢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县绳之数也。故托其势者,虽远必至;守其数者,虽深必得。今夫幽夜,山陵之大,而离娄不见;清朝日撽,则上别飞鸟,下察秋豪。故目之见也,托日之势也。得势之至,不参官而洁,陈数而物当。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通数者不然也。别其势,难其道,故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故先王贵势。


                               题记:本篇讲述君主权力和行使权力的方法,即君臣相互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相互制约,是君主行使权力时应加以利用的主要方面。

                                译文:

                                国君役使和限制臣下的东西是赏赐和刑罚。赏赐依据功劳,刑罚根据罪行。所以论定功劳,调查罪行不能不审慎。赏功罚罪,但国君不确知其中的道理,那同没有法度是一样的。凡是懂得法度的都懂依仗权势统治的方法。所以古代帝王不仗恃他的强悍而是仗恃他的权力;不仗恃他的忠信而是他的统治方法。如今飞蓬遇旋风而行程千里,是凭借风势啊;测量深潭的人能够知道八千尺的深度是运用了悬绳测量法。所以凭借外部力量即使道路遥远也一定能到达。掌握了测量方法即使非常深也一定能测出来。就像离娄在黑夜中连高大的山也看不见,而清晨的阳光明亮,他能够辨别天上的飞鸟,地上秋天的毫毛。所以眼睛能看见东西是靠太阳的光明。善于掌握权势的君主不需多设官吏而有廉洁的效果,运用合适的方法处理事物。现在治国的人,依靠官多吏众,官吏下又设辅佐和监察人员。设立辅佐和监察人员是为了禁止官员们谋私利。但辅佐和监察人员也想谋私利,那么怎么去禁止呢?因此依靠辅佐和监察人员治理国家的是暂时的。通晓治国方法的国君不会这样。分开他们的权势,使谋私之道有障碍,所以他的势力难以隐瞒私利之时,即使像盗跖那样凶恶也不敢做坏事。所以古代帝王重视权力的运用。
                                  有人说:“君主持虚心、稳重的态度对待一切就能使事物得到相应的查验,经过查验就能发现奸邪。”我认为不是这样。官吏在远离国君千里之外的地方决断政务,十二月按时将决断的事登在簿书上。一年一计,而君主听一次,即使有所怀疑也不能断定,因为物证不足。但是东西出现在眼皮底下眼睛就不能看不到,声音在耳边响起就不能听不见。所以东西在眼前就能辩别;言论响起就能论定。所以治理清明的国家的法制,人民不能隐藏他们的罪恶,就像眼睛不能使见到的一切逃出心的审视一般。政治昏乱的国家不是这样,只凭官吏众多。官吏虽众,利益一致。利益一致不可能互相监督。而且利害不同,才是古代君主用以互相保证的。所以好的政治,夫妻、朋友都不能互相包庇罪恶,这不是不顾念亲情,而是人民不容他们隐瞒。君主与官吏,事务相关而利益不同。让马夫和马夫互相监督就不行,因为他们事务相关而利益一致。假如马会说话,马夫的罪恶就无未能隐藏了,因为马和马夫的利益是相矛盾的。利益一致,罪恶相同的人,父亲不能追究儿子,君主不能追究臣下。官吏与官吏就是利益相同而罪恶也相同。只有事务相关而利益不同的人们,才是帝王建立互相保证的根据。人民蒙蔽君主而无妨碍,这个制度,贤者不能增加,不贤的人不能减少。所以,治国可以不要贤人,不要智者,是由于运用了正确的统治方法。


                            • 2010-07-09 22:19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46楼

                                    慎法第二十五
                                    原文:
                                    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治,故小治而小乱,大治而大乱,人主莫能世治其民,世无不乱之国。奚谓以其所以乱者治?夫举贤能,世之所治也,而治之所以乱。世之所谓贤者,言正也;所以为善正也,党也。听其言也,则以为能;问其党,以为然。故贵之不待其有功,诛之不待其有罪也。此其势正使污吏有资而成其奸险,小人有资而施其巧诈。初假吏民奸诈之本,而求端悫其末,禹不能以使十人之众,庸主安能以御一国之民?
                                  彼而党与人者,不待我而有成事者也。上举一与民,民倍主位而向私交。民倍主位而向私交,则君弱而臣强。君人者不察也,非侵于诸侯必劫于百姓。彼言说之势,愚智同学之,士学于言说之人,则民释实事而诵虚词。民释实事而诵虚词,则力少而非多。君人者不察也,以战必损其将,以守必卖其城。
                                   故有明主忠臣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破胜党任,节去言谈,任法而治矣。使吏非法无以守,则虽巧不得为奸;使民非战无以效其能,则虽险不得为诈。夫以法相治,以数相举者,不能相益;訾言者,不能相损。民见相誉无益,相管附恶;见訾言无损,习相憎不相害也。夫爱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爱恶各以其正,治之至也。臣故曰:法任而国治矣。
                                  千乘能以守者,自存也;万乘能以战者,自完也;虽桀为主,不肯诎半辞以下其敌。外不能战,内不能守,虽尧为主,不能以不臣谐所谓不若之国。自此观之,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于此二者力本,而世主莫能致力者,何也?使民之所苦者无耕,危者无战。二者,孝子难以为其亲,忠臣难以为其君。今欲驱其众民,与之孝子忠臣之所难,臣以为,非劫以刑而驱以赏莫可。而今,夫世俗治者,莫不释法度而任辩慧,后功力而进仁义,民故不务耕战。彼民不归其力于耕,即食屈于内;不归其节于战,则兵弱于外。入而食屈于内,出而兵弱于外,虽有地万里、带甲百万,与独立平原一贯也。
                                  且先王能令其民——蹈白刃,被矢石,其民之欲为之?非!如学之,所以避害,故吾教令: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境内之民莫不先务耕战,而后得其所乐。故地少粟多,民少兵强。能行二者于境内,则霸王之道毕矣。
                            题记:即严格遵守法令


                                译文:
                                 现代的国君没有不用乱国的方法去治国,所以他们小小地搞,国家就小乱;大大地搞,国家就大乱。因此,国君没有能够世代统治人民,而世界上没有不乱的国家。什么叫做用乱国的方法去治国呢?例如任用贤人,就是现代国君们采用的治国方法。然而,这样治国,正是乱国。因为人们所谓贤是良善、正直,但良善正直的名声出于他们的党羽。国君听他的言论,认为他是贤能;问他的党羽,都称赞他是贤能,因而不等待他立功,就给予官爵;不等待人有罪,就加以刑罚。这种情况,正是使贪官污吏有所凭借而成就他们的奸险;使小人有所凭借而施展他们的巧诈。既然树立了官吏和人民进行欺诈的根本,而希望他们长出端正和诚实的枝叶,即使是大禹也不能支配十人之多;而况平庸的国君怎能统治一国的臣民?那些结成党羽的人们不等待国君,而就能搞成自私的勾当,国君从臣民中间,提拔这样一个人,臣民就背叛国君而倾向私交。臣民背叛国君而倾向私交,国家就弱了,大臣就强了。国君认识不到这一点,不是受外国的侵犯,就要被百姓所推翻。那些人谈说的技术,愚昧和智慧的人一齐学习,学士向谈说的人学习,因而人们都放弃实际工作,去诵读空虚的言论。人们都放弃实际工作,去诵读空虚的言论因而国家也就实力少、而诽谤多了。国君认识不到这一点,用这样的臣民去战争,必定损兵折将;用这样的臣民去守卫,必定出卖城邑。
                                  因此,现在有明主忠臣出现能够统治他们的国家,不能片刻忘掉法度。打破战胜党羽的奸巧,制裁并取消虚妄之言,是依照法度统治。使官吏除了法度之外没有凭借的东西,那么,即使再奸巧也做不了坏事。使百姓除了战争没有施展他们能力的地方,那即使再奸诈也不能做出坏事。用法度来统治,在关系密切相互赞誉的,不会对他人有什么好处,相互诋毁的,不会对他人有什么损害。百姓见相互称誉没有什么好处就相互监督抨击坏人,见诋毁没有给他人带来什么损害就习惯于相互监督但不去损害他人了。喜爱某人,而不对其偏私;憎恶某人而不去贬损他。喜爱和憎恶都有正确之途是统治的至高境界。所以我说运用法度国家就治了。
                                    有一千辆兵车用来守卫国家,可以独立存在;有一万辆兵车用来征战的国家,可以十分巩固。即使桀为君主,也不肯向敌人说半句软话。对外不能征战,对内不能防守,即使尧为君主,也不能不向不如自己的国家讲和称臣。由此可见,国家受到他国的重视,国君受到尊重,就在于自己的力量。力量是提高国家和君主地位的根本,而国君没有全力追求这些,为什么呢?国君役使百姓,劳苦的事就是耕田,危险的事就是战争。这两件事,孝子为了他的父亲、忠臣为了他的国君,都难以做到。现在想役使百姓,交给他们孝子忠臣都难以做到的事,我以为除非以刑罚来迫使他们,以奖赏来驱使它们不可。但现在的君主,没有不放弃法度而任用巧言与智慧的人,把功劳和力量置于后面,把仁义摆在前面。百姓因此不致力于耕战。人民不把力量集中在耕田上,国内的粮食就缺乏了,不把节义放在战争中,对外兵力就弱了。在内缺乏粮食,对外兵力薄弱,即使有国土万里,带甲将士百万人,同独自站在平原上一样。古代帝王能让他的臣民上刀山,冒飞箭和飞石。他的百姓想这样做,不如教他们这样,从而免于刑罚。所以我们教令:百姓想追求利益,不耕田,就得不到;想避免刑罚,不去作战,就不能免除。国内的人民没有不先致力于耕沾然后才得到他们的安乐的。所以田地少而粮食多,人民少而兵力强。能在国内做到这两点,那么就成就王道霸业了。


                              • 2010-07-09 22:21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47楼

                                   定分第二十六

                                    原文:
                                  
                                  公问于公孙鞅曰:“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
                                     公孙鞅曰:为法令,置官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则奏天子。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谓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辄使学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序,使日数而知法令之所谓;不中程,为法令以罪之。有敢   定法令、损益一字以上,罪死不赦。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也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各为尺六寸之符,明书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而法令之所谓也,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即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从事。
                                    法令皆副,置一副天子之殿中,为法令为禁室,有铤钥,为禁而以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   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一岁受法令以禁令。
                                   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此秦一法官。郡、县、诸侯一受宝来之法令,学问并所谓。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如此,天下之吏民,虽有贤良辩慧不能开一言以枉法;虽有千金,不能以用一铢。故知诈贤能者皆作而为善,皆务自治奉公。民愚则易治也,此所生于法明白易知而必行。
                                   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而西行也,其不几亦明矣。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也道也。今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诈贞信,巨盗愿悫,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夫势乱而治之,愈乱;势治而治之,则治。故圣王治治,不治乱。
                                    夫微妙意志之言,上知之所难也。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知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知;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非不刑杀也,行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终治之,故天下大治也。

                                    题记:本篇论述了“为法置官吏”的制度和意义,以及法官法吏的职责。法令明,名分定,人民自治,亦天下大治。


                                • 2010-07-09 22:23
                                • 回复
                                • 灞河烟柳
                                • 2位粉丝

                                48楼


                                     译文:

                                      秦孝公问公孙鞅说:“今天制定的法令,明天清晨就想让全国的官吏和百姓都明确了解并奉行,一致而没有奸私,应怎么办?”
                                       公孙鞅说:制定法令,设置朴实厚重以使百姓知道法令的具体内容的人作官吏,把他作为主管法令的官吏。推荐给天子,天子应允,就命令他们主管法令。都诏令受命上任。各自主管各地的法令,百姓胆敢忘记遵守他主管的法令的名目,就用他所忘记的法令的名目惩罚他。主管法令的官吏,若有变更或死去,立刻就命人学习阅读理解法令的内容,为他指出准则,让他几日内便通晓法令内容,不能合乎法令准则的就用法令惩罚他。若有胆敢刊定法令而增减一个字以上的,就是死罪而不会得到赦免。众官吏和百姓若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询问法令的具体内容,主管法令的官吏必须根据他们的问题明确答复他们。而且要制一个长一尺六寸的符券,符券上写明年、月、日、时间、所问法令的内容。主管法令的官吏不告诉,等到他们犯了罪,正是他们所询问的那一条,那就按他们所询问的那条罪状来惩罚主管法令的官吏。在询问时,就要把符券的左片给询问法令的人,主管法令的官吏则小心将右片装入木匣,藏在一个屋子中,用法令长官的印封上,即使以后当事人死了,也依照符券办事。
                                      法令复制一份放在天子的殿中,殿中给法令建一个禁室,有锁钥,用封条把它封起来,把法令的副本藏入其中,用禁印封上。有擅自启开禁室的印封,和进入禁室偷看禁室的法令以及删改禁室法令一个字以上的,都是不可赦免的死罪。每年一次,将禁室所藏法令颁发给主管法令的官吏。
                                        天子设置三个法官,宫殿中设置一个,御史设置一个,丞相设置一个。诸侯和郡县也为他们各设置一个法官和法吏,全都比照秦都的法官。诸侯郡县一旦接受禁室的法令,就如同学习询问法令的内容。官吏和百姓想知晓法令的,都询问法官,所以天下百姓、官吏没有不知晓法令的人。官吏明知百姓知道法令,所以官吏不敢以非法手段对待百姓,百姓了不敢犯法来触犯法官。对待百姓不遵守法令,人民就可以向法官询问,法官就将法令所规定的罪名告诉他们,百姓就将法官的话警告官吏。官吏知道事情这样,就不敢用非法手段对待人民,人民也不敢犯法。像这样,国内官吏和百姓即使有贤良、善辩和狡猾的人,也不可说一句违法的话,即使有千金之一富,也不能使用一铢违法的钱。于是巧诈贤能的人都改变去作好事,都努力自治,服从国家的法令。人民敦厚就统治,这是由于法令明白易懂而一定要遵从。
                                      法令就是人民的生命,治国的根本,是用来防备人民的。为治国而抛弃法令,好比希望不挨饿而抛弃粮食,希望不受冻而抛弃衣服,希望到东方而向西走一样,其相去甚远是很明显的。一只兔子跑了,一百个人乱哄哄蜂拥而上,要逮住他,并不是因为捉到兔子后每个人都能分到兔子的百分之一,而是因为兔子的所有权没有确定。而市场上有好多兔子在卖,盗贼都不敢去偷,这是因为市场上兔子的所有权是明确的。所以,当事物的名分没有确定以前,尧、舜、禹、汤也像奔马似地追逐,而名分确定后,贪婪的盗贼也不敢夺取。如法令不明确,其条目不确定,天下百姓都会评议,其评议因人而异没有定说。人君在上制定法令,百姓在下议论纷纷,这是法令不定,以下代上,这就是所说的名分不定。名分不定尧、舜尚且都会违法,何况普通百姓。这样就使奸恶大兴,人君失掉权威,这是国家灭亡的根本。好比古代圣人着书,流传于后世,必须由教师教授,才能知道其具体内容,如不同教师传授,人人都以自己的想法来评议,到死时也不能知道书文字的它的具体意义。所以,圣人一定给法令设置法官。设置法官做天下人的老师,就是为了定名分。名分确定了,奸诈之人可以变得正直诚实,人民都谨慎忠诚,而且都能自治。所以确定名分是势所必治的办法,不确定名分是势所必乱的办法。势所必治就不会乱;势所必乱就不会治。势所必乱再加治理,就会更乱;势所必治再加治理,才会更治。圣王在势所必治的情况下来治国,不是在势所必乱的情况下来治国。
                                         微妙深奥的言论上等才智的人也不易理解,不需要法令作准则而行为都是正确的,在千万人中只有一个。圣人是针对千万人来治理天下,所以只有智者才理解的东西不能用来作为法令,因为百姓不是人人都是智者。只有贤能的人能理解的东西,不能用来作法令,因为百姓不是人人都贤能。所以圣人制定法令一定使它明白易懂,愚人智者都能懂得。为百姓设置法官,设置法吏,作为百姓的老师,使万民不致陷入危险的境地。所以圣人掌握政权,天下没有受刑被杀的人,并不是他不用刑,不杀人,而是圣人推行的法令更明白易懂,又给人民法官、法吏,作他们的老师,教他们懂得法令。从而万民都知道应躲避什么、亲近什么。怎样躲开祸患,接近幸福,而且都能自治。明君在人民自治的基础上来从事国家的治理,天下就大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