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狗狗视频:当代青少年孝道文化的缺失与重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4:50:04
当代青少年孝道文化的缺失与重建


        [内容提要] 我国从1999年起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注定了赡养老人的责任是以家庭为主,也注定了青年人有义不容辞的养老责任,但从四川团员青年大调查的结果来看,情况却不容乐观。调查表明,青年从经济上支持老人的程度是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反而逐渐递减,青年人在思想上赞成孝敬父母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少有体现,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反省教育的缺失。今天提倡孝道,使全社会高度重视孝道文化建设,真正让孝道文化走出书斋,铭刻到青年人的心中并化为自觉的行动,将有助于民族的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 青少年;孝道文化;缺失;重建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广大团员青年基本情况和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现状,找准共青团工作和青年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从2006年9月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共青团四川省委对全省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进行大型综合性调查活动,为使调查结果更具权威性、专业性、准确性,该项活动由共青团四川省委主办,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四川省统计局协办。活动通过问卷抽样调查、网络调查、专家学者座谈和团员青年个别访谈等四种方式进行。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以及省社科院等有关方面专家参与了本次大调查。通过借助专家力量和专业调查队伍参与这一模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对新形势下青年工作开展和共青团事业发展的意见,掌握当前四川省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的基本状况。
        此次调查活动中,在网络平台开通的两个多月里,参与网络调查的青年突破60.7万人,范围涉及四川省21个市、州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专业调查队伍在四川省13个市、州随机抽样入户调查4000户。调查涉及青年的思想状况、青年看社会、社会中的青年、青年与共青团等内容,了解到青年对相关问题的认知现状、参与情况。在对青年理财观的调查显示,青年在孝敬父母方面有着相当大的缺失,而且随着文化程度越高,这种缺失越大,这不得不令人深思,予以重视。
 
        一、传统孝道文化的现实意义
 
        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自古对孝道的论述就相当丰富,孝被看作是人的一切道德的根本与起点。有所谓百善孝为先之说。
两千多年前出现的《孝经》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孝道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书中指出,孝是诸德之本。在《礼记》、《三字经》、《二十四孝》、《弟子规》等古籍中也为子孙后代的孝道作了种种规范。
        在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孝道文化仍应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这是因为:其一、老龄化社会需要孝道。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06年2月在京发布《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2004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43亿,占全球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报告说,“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头20年将成为“快速老龄化”阶段,随后的30年为“加速老龄化”阶段,其后的50年则达到“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
        我国的老年人口基数大、来势迅猛,是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迎来了人口老龄化。如何安排和解决好亿万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是我国21世纪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倡导孝道文化也就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其二,家庭结构的现状需要孝道。家庭和谐,社会才能稳定。在我国城乡有着不同的家庭结构,但同样需要孝道。在城镇,现在普遍的情况是“421”的家庭结构,6个大人爱着一个“小皇帝”,“爱幼”的问题不大,甚至有的爱过了头,成了溺爱。而养育过程往往忽视对孝道文化的灌输,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很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淡化亲情回报、缺少社会责任感和对人冷漠的性格,孝敬意识相对较差。特别是有些不肖子孙,不但不尽孝养义务,反而虐待打骂老人,抢夺老人财产,干涉老人婚姻,侵犯老人合法权益。在乡村,虽然父母不只一个子女,但按照乡村的习惯,女大出嫁,男大分家,父母无经济来源,养老仍然是个问题,多子女更出现了“踢皮球”现象,有的虽然做到了生活上的赡养,但没有注意精神慰藉。因而应当以孝道为切入点,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让他们从小就懂得孝敬父母的道理,做个有道德良心的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社会稳定。而孝,正是调节家庭关系的一剂良药。一个孝敬父母、品德高尚的人,必是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效忠国家的人。古往今来,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国之忠臣多是孝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就要弘扬孝道。
 
        二、孝道文化在青少年中的缺失
 
        1.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与青少年中普遍缺乏孝道行为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正需要尽孝的时代,青少年中的孝道行为却在不断弱化,相关消息时有所闻,并不断见诸报端。
        《成都商报》今年3月26日在一篇专题分析《30年后我们拿什么养老》中就提到养儿防老指望不上,文章写到:30年后谁养你?养儿防老也许是一个备选答案,但我们五六十岁的父母都已经在摇头了,怎能指望今天的“独苗苗”,30年后养几位老人?这种观点折射出社会上对青少年尽孝前景普遍不看好。
        仅隔8天以后,《成都商报》又以《3岁男童机场撒野两记耳光扇长辈》为题报道了在泰国曼谷机场上演的惊人一幕:在一架飞往北京的航班登机前,中国旅游团中一名约3岁半的男童在候机厅踢足球遭工作人员制止后,竟拿陪其玩耍的长辈出气,扇了长辈两耳光。但令记者惊讶的是,整个事件现场,不仅没有一名乘客上前制止,甚至连男孩的母亲都不闻不问,而那名被打的成年男子接下来也没有教育男孩。记者后来了解到,这名男孩属于一个从北京来的旅游团。据团员称,被打的男子是男孩家的邻居。当记者询问团员为何不制止团内的小孩踢球时,许多中国游客发出了冷笑,一些人说:“导游都没管,我们管他干嘛?”还有的人说:“踢球怎么了?又没犯法”。甚至有的中国游客扬言:“咱中国人可不能让别人欺负!”该报最后指出,“耳光事件”影响恶劣,已经使中国游客的形象大打折扣。笔者以为,“耳光事件”可怕之处不在小孩,而在于长辈的不教及整团成年人的麻木。在这种不讲公德、不讲孝道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成长起来的小孩只能走入极端自私自利的行列。而这种人学历越高,对社会的破坏程度也会越大。
        孝道的缺失同样也反映在一些调查数据之中,2005年10月至12月黑龙江省人大代表翟玉和个人出资10万元,率7人普查组自费普查全国农村孝道现状。调查组拟定了老有所养现状调查问卷,涉及10大项55小项。通过对10401人的调查,统计表显示:孝18%,一般52%,不孝30%。被调查者人均收入650元,自养者78%,儿女供养22%。调查组总结“吃得最差的是老人,穿得最破的是老人,住房最小的是老人。空巢老人大多没精神,眼神茫然空洞,脑筋迟钝,面无表情。家里清风冷灶。有电不使,有电视不开,不烧煤……”这些得不到物质赡养的老人,更难得到精神赡养。对不孝子女,调查组调查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预状况,结论是监管不力。干部们直言不便插手的苦衷“清官难断家务事”。不便插手导致不孝恶行膨胀。如果说村官不便插手,那么乡风文明也可成遏制恶行法器。如口诛笔伐、黑板报、标语等,然而调查组没听见没看见。反而,一些村民对不孝见怪不怪,不笑话不谴责。行政束缚的失效,小气候的放任,以致不肖子孙在不孝路上越走越远。
        2.出现了文化程度越高孝敬老人越少的反常现象
        按照常规,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们的文明素质也相应提高,经济条件也相对要好,对孝道的认识和尽孝的能力也应相对提高,翟玉和调查组也听到不少子女这样承诺:“我现在没能力,等我有能力了一定好好孝敬父母”。这也是一般人对青年人的普遍认识,即受教育多的青年人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对父母的反馈也相应要多,但四川团员青年大调查的结果却出人意料,在调查青年理财观时显示: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青年手中多余的钱,用于孝敬父母的比例却在不断减少,初中以下有27.14%的人会用于孝敬父母,这个数据是初中有26.45%,中专、高中、职高有25.68%,大专、高职有20.37%,本科有20.00%,硕士及以上仅有17.86%。这组数据的确令人震惊,值得反思,我们的教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父母含辛茹苦、社会动用了大量资源培养出的高层次人才在孝敬父母上有如此大的反差?在调查青年幸福观时显示:在10种选项中选择建立美满和谐家庭的青年高居榜首占34.50%,远远超过位列选项第二的为社会做贡献(16.37%)和第三的事业成功(15.28%)。从文化程度来看,又是硕士及以上人群远远高于其他人群,硕士及以上选择建立美满和谐家庭的高达50%,比初中以下高出22.86,比本科高出19.77%。这说明文化程度越高的青年人越在意建立自己的小家庭,对父母的反馈如何就不难判断。
        3.出现了思想观念与实际行为的严重错失
        当代青年或多或少还是了解传统孝道,在思想观念上还是知道应当尽孝,据四川团员青年大调查显示,在问到当代青年有了多余钱的用途时,有23.95%的青年选择了会用于孝敬父母,高居该问题7个选项之首。
        中华孝道文化研究课题组于2005年所作的《四川城乡居民孝道观念的调查与分析》显示:听说过孝道这个词的人占调查总数的96.78%,说明孝道的知晓度还是比较高;在对孝的理解的首要选择中,孝就是善于奉养父母的选项,占第一位,达71.63%,说明绝大多数被调查者把物质上对父母的奉养,看成是最重要的孝行。
        以上数据说明,当代青年不是不懂得孝敬父母。但在实际生活中,大众耳闻目睹的青少年却是另一种形象,父母在“爱幼”上可以说是做得周到细致,但很少听说青年人如何在经济上、在精神上关心孝敬父母,孝道仅仅停留在青年口头上。求学期间自然是父母供养,成家前后多有“啃老族”出现,成家立业后更多的是只关心自己的小家庭,而且文化程度越高的青年人关心更甚。据专题调查,中国人的孝道行为差强人意。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科学系的课题《老、中、青三代在北京、南京、上海、广州、厦门、西安、香港的孝道实践研究》,在孝道实践方面,调查涉及了晚辈对长辈行为的六个层面,包括:照顾长者,经济上援助长者,尊敬长者,服从长者,关注长者的爱恶,不时慰问长者。结果显示青年人行为最差的一项是在经济上援助长者。这些都印证了当代青年人在孝道行为上的言行不一。
 
        三、孝道文化的重建
 
        1.赋予孝道文化新的时代精神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孝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观念,其功能和作用具有二重性,对传统孝道必须要予以“扬弃”,保留其养老、尊老的核心价值,摒弃其愚孝愚忠之糟粕。否则,全盘接受和全盘否定都不利于传统孝道的继承,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的潮流。
        中国孝文化起源于古代宗法社会,兴于周代,制度化于汉代。其主要内涵可概括为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等内容。它的主体部分仍不失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宝贵历史遗产。但将这种孝道绝对化、极端化,就会出现“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论调,继而产生如《二十四孝》中一些愚忠愚孝的事,这些都需予以抛弃。孝敬父母是人的一种天性美德,孝不应该被抛弃,应该摈弃的是那些孝文化中的糟粕和迷信成分。
        根据时代特点与文化需求,使孝文化重新回归家庭伦理范畴中去。建立新的孝文化,要注意吸收其他文化的精华,包括学习世界各国尊老爱幼的正确理念和合理措施以丰富自己,应该采用开放式的方法去建设。当然,在此过程中仍然需要保持我们的尊老传统,强化我们的家庭伦理观念。新的孝文化的建设首先应坚持孝道文化的核心——敬老养老。作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优良传统,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赡养老人,使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今天重视孝道文化建设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使敬老养老观念由家庭推广到社会,并通过社会教育,有效地营造了一种尊老敬老养老的社会风尚,鼓励人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孝敬父母、爱护子女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尊敬、爱护和关心天下所有的老人和儿童,以推动家庭和谐与社会进步。同时,对一些歪曲孝道的行为予以批判。现在有些人,父母生前不孝敬,等到老人死后却大办丧事,以显示其能“光宗耀祖”。这决不是什么孝道,而是借着父母的牌位显示自己的“荣耀”。这种现象是对传统孝道文化的歪曲和亵渎!而通过对这种“孝道”的批判,也正显示弘扬孝道文化的重要性和社会意义。
        2.将孝道文化教育纳入学校、学生的评价体系之中
        孝道教育应贯穿于人的一生,尤其重要的是要在世界观尚未形成的少年儿童时期、青年时期加强教育。独生子女的一代在青少年时期得不到较系统的孝道教育,就会一味索取而淡泊孝心。有道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对生养自己的父母都尚不知尽孝,又怎能期待他为国家民族尽忠呢?爱祖国、爱人民岂不成为一句空话。
孝道教育必须进入教育评价体系。就学校而言,示范校评比、各级重点校的申报都应有孝道教育的考核内容。就学生而言,从小到大都没有系统学习过孝道文化,怎么可能成人后突然变得孝顺起来。如今在学校评价一个学生的惟一标准是学习的好坏、分数的高低。至于孝道,则很少有人问津。因此,要想将传统孝道文化传承下去,就必须将孝道文化列为必修课,进入中考、高考的试卷中,使青少年有行孝的思想基础。否则,孝道只能在少数专家学者和青少年工作者中议来议去,很难落实。
        3.孝道文化要运用在实践活动之中
        理论教育对青少年来说是抽象的,孝道文化在理论上学得再好,在实际生活中也可能得不到落实,只有把认识付诸行动,才能内化为品质,才能成为每一个人终身的自觉行为,才能在整个社会形成行孝的风尚。因此,孝道教育离不开实践活动。从小学到大学都应根据年龄,让学生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敬老爱老项目并进入考核成绩。中、小学可作为家庭实践作业让学生完成,目的在于让学生心中有父母、长辈,使孝敬成责任,孝敬成自然。大学则可与志愿者活动相结合,规定为老人服务的时间,进入必修学分。同时,要在全社会形成以敬老、爱老、助老为荣的风尚,为老人出行、看病、参观、娱乐等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让孝敬父母,尊长敬老的观念真正入脑入心,让孝敬父母、尊长敬老在社会上蔚然成风。
        4.把孝道文化建设融于师德建设和家长教育之中
        身教重于言传,要想教育好下一代,为人师长者自身就必须有良好的孝道修养。教师形象对学生有着巨大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应首先做到。在学校营造孝敬文化、实施孝敬教育中,教师的品德修养水平对孝敬教育的效果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在各类师范学院和教师进修学院的课程设置中应加强孝道文化的教育,认真研究、设置各种行孝活动方案。各校在招聘教师时也应将孝道文化列入考核内容。
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对孩子习惯的养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是塑造孩子心灵最重要的场所,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孩子的自私自利、目无尊长往往都是家长溺爱的结果,也是一些家长重智力轻德育的结果。因此,很有必要让家长积极参与有关孝道文化的教育。让家长了解孝道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让孩子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中受到熏陶;让孩子感受孝敬父母时的幸福感等等,同时,改变家长思想上一好(子女学习成绩好)遮百丑的偏颇意识,使学校的教育活动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尽孝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对老年人来说,一个是家庭养老、一个是社会养老。根据我国国情和社会风俗习惯,还是家庭养老居多,养老的责任还必须由子女来承担,虽然城乡子女尽孝的方式和内容有所不同,如农村子女更侧重经济上的赡养,而城镇子女更侧重精神上的关怀,但都需要子女对老人有一颗尽孝尽责的孝心。就当前一些子女行为表现来看,只靠教育和道德层面,很难约束其行为,因此,必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用法律来规范子女的尽孝行为。这不仅仅是“家务事”,而是关系到民族未来健康发展的大事,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大事。一些有识之士已经看到这一点,呼吁为孝立法。早在2004年,成都市一位名叫李宗发的律师,就慎重地向省人大提交了一份《四川省父母子女家庭关系规定》即《孝法》的立法草案建议稿。据他调查,对于如何尽“孝”,我国仅有婚姻法略有涉及。因而希望能为“孝”立法,让子女尽“社会主义亲情、孝敬、奉养”义务,要求国家、社会继续弘扬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维护父母不受子女不敬、暴力行为的侵犯。
        无独有偶,针对社会上时有发生的虐待、遗弃老人,不尊重老人的隐私权、婚姻权、财产权等现象,南京市老龄委蔡主任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不孝罪”的条款,让不孝敬老人的逆子受到严惩。
一个四川,一个南京,发出同样的呼声,提出同样的见解,目的就是让“孝”走上法制化轨道,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用法律手段保护传统美德,惩治不孝之徒、忤逆子女,这也说明了为“孝”立法已为公众所盼。
        1996年我国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对敬老养老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规范。2001年9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提出了基本道德规范,把尊老爱幼作为每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但现有法律法规在道德层面要求较多,而对不孝子女无刚性的处罚、量刑条文,如规定赡养人应有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这只是一个倡议性的条文,因该法并无对不履行赡养人义务的人进行处罚的条文,因此,处罚不孝子女于法无据。这也是法律颁布后全社会的孝道行为无普遍改观的原因所在。事实证明,法律的威力不是来自于原则,而是罚则。也就是说,法律必须从人性恶的角度,提前设置违法者所要付出的代价,否则仅靠原则性的倡议,难以保证法律得到实施和遵守。再者,不孝者不违法,社会多数人都把不孝看成“家务事”,很难提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来。因此,要想在全社会形成养老、敬老的风尚,还应完善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代际和谐与家庭和谐,而这两个和谐的立足点就是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当今的家庭,爱幼是说得多,做得多;而尊老是说得多,做得少,因此,更应该大力弘扬孝道文化,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文化水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并提出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这说明思想道德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社会和谐需要道德规范加以保障。重建孝道文化,将孝道从“家务事”中解脱出来,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者:曾礼(四川省团校副校长)
 
        (该文为第三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2007>“和谐社会建设与青少年工作创新”征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