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迪拉背头:见到了偶像吴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6:57:49
见到了偶像吴思

一直很喜欢看吴思的书,但是直到昨天才见到真人。一群律师邀请吴思作“博闻论坛”,要搞成民间的百家讲坛,我凑热闹过去,见到了传说中的吴思先生。吴思个子很高,骨架也大,但是文质彬彬,言谈平和,学者气息很浓。

讲座的名字很怪《官家本位与中国社会》,他先解释了一下“官家”的内涵:传统上中国不是封建社会(西周有短暂时期封建),也不是皇权专制(政令不出紫禁城的事情很多),而是官家社会(皇帝与吏治天下)。

他讲的大道理我记不太清楚了,但是他讲的故事我大致还记得:

话说解放前四川通往陕西的要道上,有很多土匪,杀人越货无所不为。结果后来没有人敢走这条路,土匪们营业额极度下降。面对生存压力各派土匪联合起来改变运营模式,不在对过往客商进行无节制掠夺,而是划分势力范围,规范收费标准,同时保护商人在该路段的安全。新政策实行过后,过往的客商慢慢多的起来,土匪们有了稳定的收入。

交通部门新的经营模式令土匪们思路扩展到农业,当时四川连年战争使得农民流离失所,大片田地荒芜。土匪们在农业领域展开招商引资活动:凡是来耕种的农民只要交5%的营业税,土匪们就可以保证他们的安全生产。在该政策的影响下,该地区的农业也发展起来。

吴思提出一个问题:土匪的超额利润应该叫什么?因为土匪毕竟不是现代政府,理想的政府收税之后全部投入到公共财政,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收支是平衡的,没有超额利润。土匪则不然,他们把收入支出到提供公共产品之后,还有大量剩余。吴思给它起个名字叫“血酬”,大意就是卖命钱,过路客商交的额外支出则是买命钱。

皇帝、政府和官吏共同瓜分这份老百姓的买命钱(也叫合法伤害权),不过各个时代瓜分比例不同,而且主要瓜分的对象不同。朝代初期靠小农,后期靠地主乡绅,后来还有资本家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