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花与老外男友:威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地区迁移操作规程》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59:38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地区迁移操作规程》的通知字体:【大 中 小】【发文单位】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威国税发 [2010] 99号【发文日期】 2010-08-16 【是否有效】 有效

各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区迁移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防伪税控系统相关操作,提高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市局制定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地区迁移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地区迁移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区迁移工作的管理,规范税务机关防伪税控系统操作,保证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地区迁移是指纳税人经营地址变更造成税务行政管理权变更,税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地区迁移的方式,实现税收管理的优化配置,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

  第三条  地区迁移分为跨区迁移和区内迁移,其中跨区迁移包括变更税号迁移和不变更税号迁移。

  第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地区迁移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规程操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部门协调,加强重点监控,确保金税工程运行质量。

  第五条  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在接到迁移企业名单后,应及时将相关要求通知纳税人,做好纳税人宣传、培训、辅导,争取纳税人理解和支持,尽量减少迁移工作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知内容应包括:迁移时间、迁移步骤、发票开具、认证、报税及注意事项等。

  第六条地区迁移原则上在月末开展,具体迁移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为保证金税工程质量,迁移工作应避免跨月操作。

  第七条  跨区迁移操作流程。包括事前准备,发票报税、缴销,审核确认,系统注销以及初始发行五个步骤。

  第八条事前准备。税务机关应及时将迁移信息通知纳税人,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调节发票用量,最大限度减少空白作废发票数量;对需变更税号的跨区迁移,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将已取得专用发票全部认证完毕,否则将法对原税号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对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具完毕,税号变更后将无法对原税号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及时将税号变更信息通知供货企业,调整防伪税控开票信息,避免因迁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指定迁移时间,在防伪税控开具子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携带防伪税控IC卡、当月已开具专用发票、空白已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到税务机关办理迁移手续。

  第九条发票报税、缴销。迁出地报税人员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通过报税方式采集到防伪税控系统。其中:当月已进行报税的,税务机关可直接进行注销报税,对当月未进行报税操作的,应先进行正常报税,将上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导入系统,再执行注销报税,将本月开具的发票导入系统。

  迁出地发售人员为纳税人办理纸质发票缴销手续,在CTAIS中做发票验旧操作。

  第十条审核确认。迁出地报税人员对相关操作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标准:一是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报税子系统--查询统计--增值税发票存根联发票查询--按企业查询”模块中,查询纳税人报税所属期为跨区县迁移当月的发票信息与实际的发票信息是否一致;二是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报税子系统--查询统计--企业开票机报税情况查询”模块中,查询纳税人跨区县迁移当月的 “报税方式”是否为“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报税”的报税记录。

  第十一条  注销发行。迁出地县级税务机关分别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发行子系统中做防伪税控设备的注销发行,在系统管理模块做纳税人档案注销操作。但不得删除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避免影响稽核比对。

  第十二条  初始发行。迁入地县级税政部门重新维护防伪税控纳税人档案信息,并通知纳税人携带专用设备到县级信息中心办理防伪税控设备的初始发行业务。防伪税控服务单位负责专用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纳税人开票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区县内部迁移

  (一)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做“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报税”。

(二)县级税政科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变更报税机关。

  (三)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正常办理发售、报税、认证、纳税申报等业务。

  第十四条迁移结束后,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继续加强对迁移企业发票开具、认证、报税及纳税申报的监控,开展纳税辅导,确保金税工程运行质量。

  第十五条本规程自2010年8月1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