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苏走过光:济南铁路局电话订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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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铁路局电话订票须知 [济南铁路局  2011-12-20]
      
      自2011年12月21日起,济南铁路局在山东省境内开通自助语音电话订票新业务,具体说明如下:
        1.订票电话。山东省境内拨打95105105,通信运营商收取普通市话费。(注:台前地区拨打95105105时,需加拨区号0531,德州地区属北京铁路局,系统将自动接入北京铁路局自助语音电话订票系统)。
        2.订票时间。每日6:00-23:00。
       3.订票期限。电话订票不办理3日(含当日)及以内车票的预订。订票期限调整时,以电话订票系统语音提示为准。
        4.订票证件。居民身份证(推荐使用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5.订票数量。未实行实名制的列车,可订同日期、同车次、同席别的车票不超过3张;实行实名制的列车,同日期、同车次仅限订1张。当日订票不超过语音提示的规定次数。
      6.订票范围。仅限济南铁路局所属车站发售的票额。
      7.取票规定。旅客凭订单号及订票时所使用的证件原件(购学生票、伤残军人票时还应提供相应证件)到铁路局所属车站或指定的火车票代售点取票,伤残军人票仅限在车站取票。代取车票时,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订票人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售票员确认登记后方可办理。
      旅客取票时,一个订单号内的车票必须一次性取出,严禁部分或分批取票。
      8.取票期限。成功订票后,12点前预订的订单,系统将保留至当日22点前,12点后预定的订单,系统将保留至次日12点前。超过保留期限,订单自动取消。
      9.取票计费。车站取票只对异地票收取5元异地费。在代售点取票时,只收取每张5元的客票销售服务费。此外在票价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订票流程
      1.拨打95105105。请仔细听取语音提示。
      2.输入信息。根据语音提示输入相关信息。
      3.记录信息。订票成功后,电话语音会播放订票单号,请准确记录订单号,作为取票时重要的信息凭证。
      4.取票期限。成功订票后,12点前预订的订单,系统将保留至当日22点前;12点后预定的订单,系统将保留至次日12点前。超过保留期限,订单自动取消。
      5.取票方式。所订车票到车站或火车票代售点办理(残疾军人仅限在车站办理)。
      温馨提示
      1.12月21日-12月31日电话订票试运行期间预售期限与现行预售期相同,自2012年1月1日起,电话订票预售期为12天(含当天),如遇调整,请以车站公告为准。
      2.电话订票前请准备好纸和笔、乘车站和到达站所在城市的电话区号以及规定的身份证件。
      3.电话订票输入身份证号码遇字母“X”时,请按“*”键代替。
      4.电话订票推荐使用二代身份证。
      5.电话订票成功后,请携带规定证件到就近火车站或代售点办理取票。
      

详情以车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