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桑德拉.欧拉芙林: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 ………………………………………市经贸委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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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 ………………………………………市经贸委纪检委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5-11-5    阅读次数: 4120

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
·乌苏市经贸委纪检委·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5日 13时01分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地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体现了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反腐倡廉的客观规律和发展方向。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着力于思想道德防线,解决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的问题,是制度和监督的前提;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致力于党纪国法防线,解决领导干部“不能”腐败的问题,是教育和监督的依据;监督是关键,侧重于督查,致力于制约和惩治,解决领导干部“不敢”腐败的问题,是落实教育和制度的措施。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统一于反腐倡廉全过程,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中。
当前,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通几年来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现阶段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当前反腐败的工作体系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在基层教育的内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联系不紧密。在基层制度建设中,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变化,有的看似很严格,但很难落到实处。在监督方面也有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地方,造成监督不到位,甚至无法监督。
二是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存在相互脱节的问题,表现在为,就教育抓教育,教育没有用制度进行规范,也没有很好地运用监督的成果来抓教育;就制度抓制度,制度订得多,用制度进行抓教育少,没有很好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就监督抓监督,监督完了即了事,没有用监督的成果来开展教育,也没有将监督中发现的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用制度加以规范。
三是教育、制度、监督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之中,统一于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使我们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按照建立健全这一体系的要求,围绕降低腐败机会和腐败利益,增大腐败分子被查获和被惩罚的可能性这样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两大基本要素。从根本来说,要从建立健预防机制、强化监督职能、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扩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途径几方面入手,才能保障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
一、从健全机制入手,防止腐败
(一)要建立健全一个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
从近几年来的事实表明,我国社会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不仅仅是个别人的道德行为,归根结底,还要以经济基础的变化中寻找原因,要针对腐败现象的易发部位和多发环节进行体制创新,建立有效的防治腐败、控制腐败的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惩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纠。从而有利于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使腐败行为不容易产生。
(二)要建立健全一个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
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为权力具有强制性,权力与利益紧密相关性,权力具有可交换性,权力具有扩张性,权力具有的这四种特性,就会使有人格缺陷的人产生强烈的占有欲,这种人一旦获得权力,就会改变权力设置的本能,就会利用公共权力为他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搞腐败。因此为了使权力沿着国家、社会和群众的整体意志和利益的正确轨道运行,就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要达到上述目的,就必须建立健全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当前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权力的运行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督制约,形成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约束机制。
(三)要建立健全一个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
反腐倡廉工作实现具有强大约束力的事前防范机制与具有强大威慑力的事后惩治机制的有机结合, 是建立科学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目标。围绕这一目标要建立健全一个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的基本方向是建立严而不厉,疏而不漏的严密法网,使抱有侥幸心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望而生畏,不敢腐败。建立健全这个惩治机制要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要建立健全对腐败分子的严厉打击惩处机制,从而严格按《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乃至刑法的规定严惩,足以让腐败分子在政治上身败名裂,付出巨大代价,在经济上得不到任何好处,甚至倾家荡产,让涉足腐败者在巨大的经济风险面前望而止步。同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大案要案联办、协办、协查机制,从而切断腐败分子对抗调查,转移脏款、脏物甚至策划出逃的渠道。二是要建立健全对不正之风的综合治理机制。要针对某些地区领导利用职权搞公款吃喝玩乐、乱收费、收受礼金、买官卖官、刁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深入研究,提出治理对策,抑制其蔓延势头。同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责任机制,积极探索专项清理与源头治理的有效结合形式。
(四)要建立健全一个不必要腐败的保障机制
现阶段,随着我国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改革在不断深入,越来越触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有不少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感到担忧。由此原因,长时间的心态失衡会导致物质上的追求,而物质追求一旦超出现实和超过道德的约束力就会产生腐败。合理的利益机制能减少奢望要求,有利于防止腐败。因此,必须有效地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通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福利待遇,为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还要调查研究和统筹解决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一些职务消费中存在的不合理问题;探索建立国家公务员廉政基金制度;建立适合基本国情的公务员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从而尽量解除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可能产生的各种后顾之忧。使公务员、领导干部没有必要冒险通过贪污、贿赂、收受礼品等搞腐败来弥补收入的不足。
(五)要建立健全一个不愿腐败的道德自律机制
一要围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其自觉地视腐败为耻辱、不道德行为,从心灵深处不愿腐败。二是要以关口前移为重点,建立健全不廉洁行为的纠错机制,有步骤地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认真对照检查,自觉纠正奢侈浪费等不廉洁行为和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履行职务的行为。三是要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坚持、完善党和政府内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组织监督机制,经常督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从政行为。四是要以责任制考核为保证,坚持和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而形成一套防治腐败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操作机制。
二、强化教育监督职能,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一)治标和治本,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把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抑制下去,才能为反腐败治本创造前提条件。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已经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是我们反腐倡廉的一项长期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需要着力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降低监督成本,由于监督的人和被监督的对象对民主监督的态度不一,鼓励、支持、保护监督的措施还不能起到完全的效果,还取决于被监督者的风格、态度,监督一个人,还要看领导的脸色,监督一件事,还要看在不在允许监督的范围之内。部分领导同志嘴里是讲着民主监督,手里却提着大棒,轻则在工作上为难,给人穿小鞋,重则动用非法手段打击报复。有时一次有效果的监督需要冲破重重的阻拦,用上几年的时间,花废大量的心血。监督成本太高,很多人不愿意拿自己的工作、前途、人生安全当作监督的成本。
二是保证监督效果。很多腐败分子、腐败行为不是没有人举报,也不是没有人监督,但就单凭举报和监督解决不了问题。很多腐败分子一方面是拒绝监督,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另一方面是监督也不怕,只要不引起上级的注意和重视,还是相安无事。就算是引起上级重视了,也还有关系为其开脱,监督权和处理权在事实上没有统一起来。
如果这两个问题得不到解决,再好的监督形式都只能停留在表面上,在文章里,无任何意义。整个反腐败斗争都要受到影响。
(二)要真正做好监督,须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要抓落实,务实和务虚相结合的状态是比较理想的,但在现实中,我们往往对腐败现象和产生的原因是不乏思考不吝纸墨的,对于腐败的对策也在不停的研究和探索。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方法,我们可以毫不怀疑我们对待腐败的态度和决心,也不否认我们反腐倡廉取得的巨大成果,但有一点是说不过去的,腐败现象还十分突出,老百姓对我们的反腐败工作还有很大的意见、还不满意,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原因就是不落实,纸上谈兵,甚至有的单位和部门不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抓落实上,而是把精力放在汇报材料的组合上,欺上瞒下。如果不把工作落到实处,那么即使我们天天研究腐败,天天探索方法,在理论上取得再大的成果,也没任何实际作用。
二是要从自己做起,立足本职,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每一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职责和要求,只要我们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按原则办事,我们的社会将是一个有序、公平、认真、健康的社会。
三是要有信心,我们的党和政府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以及反腐的成果极大的鼓舞了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监督、参与打击腐败的信心,完善的法制体系和有效的监督将让腐败分子无机可趁。随着“三个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生产力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社会资源的争夺相对缓和,不必通过违法违纪的行为得到。中华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人们越来越理智,逐渐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人们从心里上对通过腐败得来的东西不屑一顾,对腐败深恶痛绝,腐败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腐败行为将寸步难行,不病自死。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问题的监督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监督意识。要通过“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一把手素质工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气氛。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
(四)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纪委、组织部等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既要把住“事前控制机制”在选人用人上的重要“关口”,又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为监督主体的“事中约束机制”,要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还要加强“事后惩戒机制”,这既涉及到党内,同时,也涉及到人大、行政和司法部门,因此,党内监督还要与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多沟通情况,多通报信息,使干部监督机制整体上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并且各部门分别各司其责,不留盲区和死角。
(五)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
(六)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十分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等监督渠道的重要作用。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违法违纪,说到底是党性不强、觉悟不高的表现。要解决这些问题,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加强思想教育、党性锻炼,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将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在抓好自律措施落实的同时,充分发挥诫勉、处分、刑事制裁等法律措施的作用。
(七)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认真考察党员干部工作圈以外的情况。一是生活圈。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生活作风是否正派,生活爱好是否高雅,是否沉醉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是否沾染黄赌毒等。二是社交圈。包括以现任职务为基础的非工作时间的工作联系圈,以个人经历为基础的同学、战友、朋友圈,以及与上述情况有一定联系的人员为主构成的社交外延圈。要通过“望”“闻”“问”看党员干部在社交活动中是否恪守伦理道德,看其社会形象如何。三是家庭圈。看其家庭关系如何处理,是否对爱人的无理要求言听计从。对子女是否严加管教,是否对子女的违法违纪包庇纵容。对父母是否尽孝。看其家庭环境、家风是否文明向上,邻里关系是否和睦友爱,对亲戚是否无原则地百般照顾、有求必应。看其家庭经济状况是否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是否有高消费情况,支出是否明显大于收入等。
四、扩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途径
(一)在信访举报方面,要严格规范受理和处理的程序、纪律,大力推行网络举报、密码举报等,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反腐败中的作用。
(二)在组织活动方面,要在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基础上,严格组织活动的操作程序和纪律,如实行听证和质询、网上行风评议等制度,扩大群众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制定的监督。
(三)在媒体参与的方面,要坚持正确舆论的前提下,畅通群众参与热线,开辟更多的反腐败专题栏目,为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舆论阵地。
(四)在专家参与方面,要广泛招纳各类专业人才加入反腐队伍,针对腐败的各个行业和领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彻底的、连续的、综合性的研究,以对反腐败斗争进行科学的理论指导。
(五)参与调查方面,要实行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的调查,要严格各类群众代表产生的程序和办法,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使群众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群众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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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地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体现了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反腐倡廉的客观规律和发展方向。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着力于思想道德防线,解决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的问题,是制度和监督的前提;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致力于党纪国法防线,解决领导干部“不能”腐败的问题,是教育和监督的依据;监督是关键,侧重于督查,致力于制约和惩治,解决领导干部“不敢”腐败的问题,是落实教育和制度的措施。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统一于反腐倡廉全过程,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中。
当前,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通几年来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现阶段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当前反腐败的工作体系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在基层教育的内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联系不紧密。在基层制度建设中,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变化,有的看似很严格,但很难落到实处。在监督方面也有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地方,造成监督不到位,甚至无法监督。
二是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存在相互脱节的问题,表现在为,就教育抓教育,教育没有用制度进行规范,也没有很好地运用监督的成果来抓教育;就制度抓制度,制度订得多,用制度进行抓教育少,没有很好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就监督抓监督,监督完了即了事,没有用监督的成果来开展教育,也没有将监督中发现的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用制度加以规范。
三是教育、制度、监督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之中,统一于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使我们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按照建立健全这一体系的要求,围绕降低腐败机会和腐败利益,增大腐败分子被查获和被惩罚的可能性这样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两大基本要素。从根本来说,要从建立健预防机制、强化监督职能、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扩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途径几方面入手,才能保障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
一、从健全机制入手,防止腐败
(一)要建立健全一个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
从近几年来的事实表明,我国社会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不仅仅是个别人的道德行为,归根结底,还要以经济基础的变化中寻找原因,要针对腐败现象的易发部位和多发环节进行体制创新,建立有效的防治腐败、控制腐败的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惩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纠。从而有利于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使腐败行为不容易产生。
(二)要建立健全一个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
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为权力具有强制性,权力与利益紧密相关性,权力具有可交换性,权力具有扩张性,权力具有的这四种特性,就会使有人格缺陷的人产生强烈的占有欲,这种人一旦获得权力,就会改变权力设置的本能,就会利用公共权力为他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搞腐败。因此为了使权力沿着国家、社会和群众的整体意志和利益的正确轨道运行,就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要达到上述目的,就必须建立健全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当前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权力的运行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督制约,形成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约束机制。
(三)要建立健全一个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
反腐倡廉工作实现具有强大约束力的事前防范机制与具有强大威慑力的事后惩治机制的有机结合, 是建立科学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目标。围绕这一目标要建立健全一个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的基本方向是建立严而不厉,疏而不漏的严密法网,使抱有侥幸心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望而生畏,不敢腐败。建立健全这个惩治机制要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要建立健全对腐败分子的严厉打击惩处机制,从而严格按《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乃至刑法的规定严惩,足以让腐败分子在政治上身败名裂,付出巨大代价,在经济上得不到任何好处,甚至倾家荡产,让涉足腐败者在巨大的经济风险面前望而止步。同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大案要案联办、协办、协查机制,从而切断腐败分子对抗调查,转移脏款、脏物甚至策划出逃的渠道。二是要建立健全对不正之风的综合治理机制。要针对某些地区领导利用职权搞公款吃喝玩乐、乱收费、收受礼金、买官卖官、刁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深入研究,提出治理对策,抑制其蔓延势头。同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责任机制,积极探索专项清理与源头治理的有效结合形式。
(四)要建立健全一个不必要腐败的保障机制
现阶段,随着我国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改革在不断深入,越来越触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有不少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感到担忧。由此原因,长时间的心态失衡会导致物质上的追求,而物质追求一旦超出现实和超过道德的约束力就会产生腐败。合理的利益机制能减少奢望要求,有利于防止腐败。因此,必须有效地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通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福利待遇,为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还要调查研究和统筹解决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一些职务消费中存在的不合理问题;探索建立国家公务员廉政基金制度;建立适合基本国情的公务员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从而尽量解除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可能产生的各种后顾之忧。使公务员、领导干部没有必要冒险通过贪污、贿赂、收受礼品等搞腐败来弥补收入的不足。
(五)要建立健全一个不愿腐败的道德自律机制
一要围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其自觉地视腐败为耻辱、不道德行为,从心灵深处不愿腐败。二是要以关口前移为重点,建立健全不廉洁行为的纠错机制,有步骤地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认真对照检查,自觉纠正奢侈浪费等不廉洁行为和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履行职务的行为。三是要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坚持、完善党和政府内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组织监督机制,经常督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从政行为。四是要以责任制考核为保证,坚持和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而形成一套防治腐败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操作机制。
二、强化教育监督职能,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一)治标和治本,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把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抑制下去,才能为反腐败治本创造前提条件。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已经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是我们反腐倡廉的一项长期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需要着力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降低监督成本,由于监督的人和被监督的对象对民主监督的态度不一,鼓励、支持、保护监督的措施还不能起到完全的效果,还取决于被监督者的风格、态度,监督一个人,还要看领导的脸色,监督一件事,还要看在不在允许监督的范围之内。部分领导同志嘴里是讲着民主监督,手里却提着大棒,轻则在工作上为难,给人穿小鞋,重则动用非法手段打击报复。有时一次有效果的监督需要冲破重重的阻拦,用上几年的时间,花废大量的心血。监督成本太高,很多人不愿意拿自己的工作、前途、人生安全当作监督的成本。
二是保证监督效果。很多腐败分子、腐败行为不是没有人举报,也不是没有人监督,但就单凭举报和监督解决不了问题。很多腐败分子一方面是拒绝监督,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另一方面是监督也不怕,只要不引起上级的注意和重视,还是相安无事。就算是引起上级重视了,也还有关系为其开脱,监督权和处理权在事实上没有统一起来。
如果这两个问题得不到解决,再好的监督形式都只能停留在表面上,在文章里,无任何意义。整个反腐败斗争都要受到影响。
(二)要真正做好监督,须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要抓落实,务实和务虚相结合的状态是比较理想的,但在现实中,我们往往对腐败现象和产生的原因是不乏思考不吝纸墨的,对于腐败的对策也在不停的研究和探索。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方法,我们可以毫不怀疑我们对待腐败的态度和决心,也不否认我们反腐倡廉取得的巨大成果,但有一点是说不过去的,腐败现象还十分突出,老百姓对我们的反腐败工作还有很大的意见、还不满意,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原因就是不落实,纸上谈兵,甚至有的单位和部门不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抓落实上,而是把精力放在汇报材料的组合上,欺上瞒下。如果不把工作落到实处,那么即使我们天天研究腐败,天天探索方法,在理论上取得再大的成果,也没任何实际作用。
二是要从自己做起,立足本职,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每一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职责和要求,只要我们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按原则办事,我们的社会将是一个有序、公平、认真、健康的社会。
三是要有信心,我们的党和政府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以及反腐的成果极大的鼓舞了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监督、参与打击腐败的信心,完善的法制体系和有效的监督将让腐败分子无机可趁。随着“三个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生产力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社会资源的争夺相对缓和,不必通过违法违纪的行为得到。中华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人们越来越理智,逐渐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人们从心里上对通过腐败得来的东西不屑一顾,对腐败深恶痛绝,腐败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腐败行为将寸步难行,不病自死。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问题的监督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监督意识。要通过“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一把手素质工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气氛。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
(四)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纪委、组织部等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既要把住“事前控制机制”在选人用人上的重要“关口”,又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为监督主体的“事中约束机制”,要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还要加强“事后惩戒机制”,这既涉及到党内,同时,也涉及到人大、行政和司法部门,因此,党内监督还要与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多沟通情况,多通报信息,使干部监督机制整体上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并且各部门分别各司其责,不留盲区和死角。
(五)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
(六)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十分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等监督渠道的重要作用。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违法违纪,说到底是党性不强、觉悟不高的表现。要解决这些问题,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加强思想教育、党性锻炼,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将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在抓好自律措施落实的同时,充分发挥诫勉、处分、刑事制裁等法律措施的作用。
(七)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认真考察党员干部工作圈以外的情况。一是生活圈。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生活作风是否正派,生活爱好是否高雅,是否沉醉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是否沾染黄赌毒等。二是社交圈。包括以现任职务为基础的非工作时间的工作联系圈,以个人经历为基础的同学、战友、朋友圈,以及与上述情况有一定联系的人员为主构成的社交外延圈。要通过“望”“闻”“问”看党员干部在社交活动中是否恪守伦理道德,看其社会形象如何。三是家庭圈。看其家庭关系如何处理,是否对爱人的无理要求言听计从。对子女是否严加管教,是否对子女的违法违纪包庇纵容。对父母是否尽孝。看其家庭环境、家风是否文明向上,邻里关系是否和睦友爱,对亲戚是否无原则地百般照顾、有求必应。看其家庭经济状况是否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是否有高消费情况,支出是否明显大于收入等。
四、扩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途径
(一)在信访举报方面,要严格规范受理和处理的程序、纪律,大力推行网络举报、密码举报等,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反腐败中的作用。
(二)在组织活动方面,要在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基础上,严格组织活动的操作程序和纪律,如实行听证和质询、网上行风评议等制度,扩大群众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制定的监督。
(三)在媒体参与的方面,要坚持正确舆论的前提下,畅通群众参与热线,开辟更多的反腐败专题栏目,为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舆论阵地。
(四)在专家参与方面,要广泛招纳各类专业人才加入反腐队伍,针对腐败的各个行业和领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彻底的、连续的、综合性的研究,以对反腐败斗争进行科学的理论指导。
(五)参与调查方面,要实行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的调查,要严格各类群众代表产生的程序和办法,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使群众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群众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