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地毯礼服:河北两灭门案嫌犯无罪释放 10年内两度被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03:58:49
 

杀人案审了十年仍是糊涂案

分别发生于1995年和2000年的两起满门灭绝案,被认定为雇凶杀人案,包括雇凶者在内的6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此后,这起死刑案就进入了“马拉松”式的审判怪圈,二审法院两次发回重审,雇凶者也被宣告无罪,而杀人案竟然还能够成立

法治周末记者 郭绪 河北霸州报道

陈瑞武手里拿着烟,与记者讲述十年里的遭遇,时断时续,几度落泪。

这位43岁普通的东北农民,在看守所里,度过了3699天,刚刚在11月4日被判无罪释放,十年里,他两度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在,恢复自由身的他,一脸茫然,不敢回忆10年里的屈辱经历。

11月4日,与陈瑞武同时宣告无罪的,还有尚志红和杨洪义。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原伟东和汤凤武被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终审判决宣判后,发生在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1995年和2000年的两起灭门案历经十年的审理画上了句号。但是法学界的一些专家认为,审判结果并不能让业界信服,原因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疑点重重。

11月27日,一场小型法律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京津冀的11名律师表示,愿意为原伟东和汤凤武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法律专家、受害人及其家属一致认为,此案是一起冤案,并联合签名吁请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指定再审此案。

两起满门灭绝案

李杰和丈夫原伟东结婚后一直住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敖木村。1993年,为了能有更好的生活,原伟东举家搬到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以经营小吃部谋生。

李杰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00年12月24日晚,家里突然闯进来几个警察,进屋就问'你丈夫呢?'我说他回老家了。并告诉他们是20日早上和朋友陈瑞武一起走的。”

陈瑞武是原伟东的好朋友。李杰称,丈夫当时回老家为的是交农业税。李杰把自己在哈尔滨呼兰区的详细地址、丈夫的衣着长相、手机号码甚至连穿多大号的鞋都告知了警察。

李杰隐约感觉,警察的造访可能是怀疑她丈夫参与了一起灭门杀人案。

就在不久前的2000年12月22日,霸州市胜芳镇税务稽查队长刘德成、妻子王俊玲和仅六岁的儿子被杀,该案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在当地影响极大。

李杰和丈夫开的小吃部就在刘家的对面。但李杰并不担心,因为她在12月22日10点和12点多的时候,用公用电话给远在黑龙江的原伟东打过两个电话。后来警察也调取了当时的通话记录。

霸州警方委托黑龙江呼兰县公安机关协查,结果证明:原伟东、陈瑞武案发时正在老家缴纳农业税,无作案时间,因为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农业税收据显示缴纳日期为2000年12月22日。

就这样,原伟东一家人平静地生活到2001年6月。由于小吃部生意不好,原伟东和妻子出兑了小吃部,带着4岁的儿子从胜芳镇回到了东北老家。

ldquo;2001年9月22日半夜11点多,一家三口正在睡觉,闯进来一伙人,直接扑向了炕上的原伟东。睡得迷迷糊糊的李杰看到丈夫光着上身被强行带走。”李杰回忆。

当天被抓走的还有同村的陈瑞武。

后来,李杰多方打听,才从呼兰县石人镇派出所处得知,是河北霸州的警察将原伟东和陈瑞武带走的,理由是两人是2000年刘德成案的嫌疑人。

2001年10月12日中午,李杰被带到了霸州市公安局胜芳分局刑警队。“你丈夫原伟东杀人了,你知不知道?”在回答不知道后,李杰被戴上手铐。

李杰向《法治周末》记者展示她手上留下的至今清晰可见的伤疤说,那段日子,警察把她从看守所提到刑警队,用电话线缠到手指上,然后通上电,电击刺破了她的手指,伤口流脓,留下了伤疤。“警察给我看原伟东承认杀人的录像、笔录等。我说真的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杀了人。我没说谎,但说这些根本没用。他们没有就此住手……”

经过18天的审讯,李杰被送回了看守所。

在原伟东和陈瑞武被刑事拘留不久,黑龙江省依兰县农民汤凤武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怀疑他与原伟东是1995年发生在霸州胜芳镇的一起凶人案的凶手。

廊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显示:1995年11月29日19时左右,胜芳镇东风街村民张金萍从街上回家,见家门口放着一辆自行车,张金平进门后被人拉住头发说:“让你把狗打死你不打,今天我们连狗带人一起杀。”话音刚落,张被打昏,张醒后发现丈夫杨长林和两个儿子均已死亡。现场勘查提取洋镐一个、菜刀一把、捆尸体的绿色尼龙绳一根、石英表一块、塑料袋和拍照提取残缺掌纹一枚。

霸州市公安局胜芳分局初步侦查认定这是一起雇凶杀人案。当地人姚俊来被认定为雇凶者。姚俊来承认曾花两万元雇了原伟东和汤凤武杀了杨长林和两个儿子,原因是姚曾在街上与杨长林发生过争吵。

2002年1月24日,姚俊来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后来陆续被捕的还有霸州本地人王晓敏、尚志红、杨洪义,警方怀疑王晓敏雇佣尚志红、杨洪义,杀害了刘德诚一家三口。李杰则因为涉嫌包庇罪被捕。

二审法官当庭验伤

2002年12月24日和2003年1月1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上述两起杀人案。2003年6月27日,廊坊市中院认定被告人原伟东、汤凤武、陈瑞武、尚志红、王晓敏、杨洪义6人犯故意杀人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李杰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认定原伟东和汤凤武共同制造了1995年的灭门惨案,却对是否因姚俊来雇凶杀人只字未提。

判决书还说:王晓敏怀疑其丈夫与刘德成妻子王俊玲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对其心生怨恨,2000年8月,王晓敏遇到以前的恋人尚志红,要求尚雇人杀死王俊玲,尚找到连襟原伟东,让原找人,原找到同乡陈瑞武后又纠集当地人杨洪义进行预谋后,实施杀人。此后,王晓敏分两次付佣金10万元。

一审判决后,6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一直为此案部分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吕宝祥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07年6月第5次开庭前,我曾对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进行过统计。卷内讯问笔录共有94份,其中有提讯证形成的笔录18份,占19.15%;无提讯证形成的笔录76份,占80.85%;卷内有证对嫌疑人提审49次,其中仅有18次有笔录,占36.73%;提审无笔录31次,占63.27%。上述统计表明,绝大多数口供是被告人在长期被非法拘禁和多次秘密脱离驻所检察室的监管下形成的。”

2003年12月4日,河北高院下达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原伟东等犯故意杀人罪,“有的事实尚不清楚”,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廊坊市中院重审。

2004年6月2日,廊坊市中院重审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原伟东、汤凤武、陈瑞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尚志红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杨洪义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晓敏和李杰因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

“一审判决认定王晓敏是刘德诚一家三口被害案的雇凶者,是主犯,而上诉后发回重审认定王晓敏无罪,原来侦查形成的证据链已经不存在,但依然判处4人死刑,1人无期徒刑,是非常荒唐的。”吕宝祥律师称。

5名被告人仍然对判决结果不服,再次上诉至河北高院。2006年12月11日,河北高院第二次裁定发回廊坊中院重审,理由依然是“有些事实尚不清楚”。

(责任编辑:黄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