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捕2北京发布会:驱逐劣币——浅议杜克中国学生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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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劣币——浅议杜克中国学生弊案

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公共政策学院 田方萌

  今年四五月之交,《商业周刊》、《纽约时报》等多家英文媒体相继报道了发生在杜克大学一起严重作弊事件。据称,34名MBA学生在一门回家完成的期末考试中集体作弊,使用了同样的数学模型。受美国隐私保护法规所限,杜克大学没有公布这些学生的名单和种族背景,只说他们“来自多个大洲和国家”。很可能该校有人报料,不过一两天,中文网上传出作弊学生大都来自中国的惊人消息。“新语丝”网站上一份流传甚广的贴子甚至开出了涉案的中国人名单:在22名受调查的中国学生中,至少有19人受到从重修到开除不同程度的处罚。笔者为此专门打电话向杜克大学的朋友作了核实,正在哈佛大学读书的名记闾丘露薇也在她的博客上谈到此事。最近,受罚学生的律师向媒体透露,有8名中国学生遭到开除。

  听说这种不光彩的事情,大家的第一反应是觉得丢人。笔者刚开始也有同感——留美学生乃我中华之青年才俊,居然将作弊文化带到了美国。不过,仔细阅读英文媒体的报道,却发现这人丢得还不算太大。首先,22名中国学生之外,还有十一二个美国人和其他留学生一同参与了作弊。这件案子也称得上“跨国组织犯罪”,不能全算到中国人头上。其次,美国学生好作弊的癖性,并不输于国人。好几份主流英文媒体在报道此案的同时,都引用了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麦克肯比(Donald McCabe)教授去年公布的一项关于美国大学生作弊行为的调查报告。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56%的美国MBA学生承认曾经在2005年作弊,其他科系的研究生作弊比例略低,但也好不到哪去。作弊在美国本科生中更是盛行,其违规率高达七成之多。注意,这还是学生自己回忆过去一年的作弊情况。因为有些人不愿承认,实际数字很可能比这还要高出一截。如果按历年累积算,恐怕九成的美

国学生都有作弊前科或是漏网之鱼。

  作弊大概是孩子们的天性,他们在这方面往往无师自通,富有创意。坦诚地讲,笔者在成长过程中就曾经多次作弊,虽然在重要考试中从来没有做过弊。记得最后一次考试作弊是在高中期间,上大学后我虽然没有作过弊,可曾经帮助别人作弊,也算是同谋。笔者后来不再作弊,一是内心有负罪感,二是害怕惩罚,三是平常还算用功,考前没有太大压力。据笔者观察,我这种缺乏“大案要案”的作弊历史在同龄人中根本不值一提,那些瞒天过海而逍遥法外例子多了去了。在作弊动机和行为这一点上中美学生没有本质性的区别,我们不必上纲上线,硬扯到丑陋的国民性上去。

  然而,中美学生对于杜克大学的处罚结果却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各大网站转贴的报道上说,“对于所有的中国学生来说,这样的结果却是大大的出乎意料。……十几个受处分的学生跑到院长办公厅门口去静坐示威。有一位受处分的中国学生在宣布会还散发了这样的传单:停学?开除?我们花钱要的是教育,而不是惩罚!学生们还积极寻找校友、舆论和律师来给学校施加压力,以期能得到轻点的处罚。”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大多数美国和国际学生都觉得学校给予的处分太轻。……中国学生诸如此类的不理智行为引起了校园社区的巨大反感。除了律师为赚取佣金答应帮忙以外,舆论导向对中国颇为不利。”笔者在搜索相关信息时读到一位网友的博客,他从杜克商学院一位同学那里听说,受罚的中国学生并没有静坐示威或是散发传单,只是给系主任写了很封长信,解释情由,希望领导能通融通融。

  不管哪种说法,我们可以肯定,杜克中国学生对学校的惩罚措施很不满意。想想看,经历千辛万苦,跨越千山万水,飞赴美利坚,只是因为在一门期末考试中和别人共享了一个数学模型,就落得个扫地出门的下场,老天爷也太不公道了吧?有些MBA学生可能还花了重金借债来美读书,这下文凭无望,连老本都泡了汤,换了小弟恐怕能一头扎到大西洋里去。但是这么重的惩罚,同样爱作弊的美国学生(还不是老师)居然觉得处分太轻,老美是不是爱找刺激?在笔者看来,如此截然不同的反应源于中美两国的作弊文化环境。一种不良社会行为可能存在于多个社会中,然而每个社会对这种行为惩罚的力度和广度却千差万别。举例来说,通奸在中国和美国都不算犯罪,在伊斯兰国家可能被处以极刑。我相信中国学生和美国学生都不会认为作弊有理,属于学生的合法权益。问题在于,作弊该算是小过失,大错误,还是死罪一条?

  我们先看看大道理。在真善美三种人类高尚的追求中,学术属于求真的事业,最强调踏实诚恳的从业态度。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属于对学术事业的背叛。为了保证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学术界必须严厉打击一切作假行为。大学生的作业或是考试虽然不算学术成果,但是严惩作弊对于培养学生起码的学术操守却至关重要。很难想像一个作弊成性的学生以会后一板一眼地钻研学问。同样重要的是,大学必须保证只有合格的学生才能毕业,否则滥竽充数者将稀释大学文凭的含金量。“花钱受教育”的买卖关系是存在的,但学生花钱并不只是旁听,他还需要学校开出文凭证明他的确吸收了那些知识。

  杜克大学这次当然可以大事化小,掩住此事不报,以免影响学校声誉。然而该校严惩不贷的做法说明美国的大学管理者是富有远见的。商学院的同学一定都知道“劣币驱逐良币”这一市场机制——如果市场上出现了成色不足的金属货币,久而久之大家就会使用这种劣币,而把成色足的良币放在家里保值。为了保证劳动力市场的有效运转,大学唯有以行政手段“驱逐劣币”,赶跑那些害群之马,才能保证合格的毕业生在招聘会上不受歧视。杜克大学在短期内虽然会为此蒙羞,甚至影响其申请率,但在长期内雇主企业会对这种措施严厉的学校会更加信赖,希求蒙混过关者也会被吓跑。退一步讲,即使作弊的学生和其他人一样优秀,他们如此不守诚信,怎么可以让雇主放心用人?如果我是老板,宁肯用笨一点的老实人,也不

愿用聪明取巧的家伙。

  所以考试作弊不仅应当惩罚,而且应当狠狠惩罚,不如此不能保持教育机构的威信和功能。美国的大学的确也是这么做的,很多学校都颁布了“荣誉守则”(Honor Code),新生一入学即三令五申,反复强调作弊剽窃的严重后果。除了外部的规约,美国大学也很重视内心道德感的培养。笔者以前在香港科技大学读书时,一位美国毕业的老师曾经在发放的讲义中告诫学生:“作弊剽窃比你在香港地铁中当众撒尿还要可耻。”后来笔者一有违反学术守则的冲动,每念及此话就克制住了。如果说本科生作弊还可以稍微宽容一些,研究生作弊则要严格罚治,因为他们已经不是孩子。

  这些道理原本并不复杂,可惜中国的大学并没有身体力行地灌输这些价值,以至于某些学生太不把作弊当回事儿,即使被罚只当是作弊技术还不过关,不会因此感到羞耻。笔者在人民大学上学时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某学院一位同学在毕业前窜改了他在教务部门电脑资料中的历年考试成绩,以获得较高的班内排名。此事被发现后风传一时,最后院领导害怕负面影响太大,只给个处分了事。如此严重的欺骗行为都能一笔带过,平常的考试作弊又算什么?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上梁不正下梁歪。不少中国高校教师带着学生剽窃,泄露给学生考题,或者拿学生的论文当自己的学术成果。面对如此前辈,你让后生们怎么进行道德自律?两年前笔者听说,哈佛大学一位教授仅仅因为在专著中抄袭了别人的一小段文字,就被该校开除教职。相比之下,像王铭铭那样整本大抄特抄的学者居然还能呆在北京大学,可见中国学术界对作假行为多么宽容。美国学生作弊虽然普遍,从本科生到研究生的违规率毕竟下降了20%。倘若在中国做类似的调查,我很怀疑两者之间是否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原因很简单,中国研究生受不良学风感染的可能性更大。

  美国学术界成员之间的总体信任度较高,特别是对研究生,老师一般不会像中学考试那样机械地检验,所以才会出现MBA学生带着试卷回家做题的情景。这次杜克中国学生作弊,其实是滥用了教授对于学生的信任。他们遭到相关条例的惩罚,可以说是自取其辱。作弊的中国学生现在仍在请律师助阵,打算对薄公堂,我恐怕他们会再取其辱。若是中国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是惩罚太重,那当然应当动手法律手段。但这件弊案于情于理错都不在学校一方,杜克师生大都认为判得太轻,最后的法庭裁决很可能维持原判。笔者在这里奉劝作弊的杜克中国同学认清道理,承认错误,放弃申诉,甚至可以写封公开信,向学校道歉并警示后来者。成功的关键并不是不犯错误,而是具有改正错误的智慧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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