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摆设:中国加拿大官员配车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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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拿大官员配车有何不同?

2011年12月19日08:24 转载文章 我要参与(91)

作者:蔡慎坤

据媒体报道,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在其官方微博晒出了该国驻华大使马大维(David Mulroney)的公务用车,同时提供相关链接,介绍了加拿大的公车配备标准。出人意料的是,马大维的车只是一辆丰田凯美瑞,并且加拿大官员用车标准均不高,只有部级官员才能配有专车。

微博引用马大维的话说,“在加拿大,公车很不常见,通常只有部长和副部长级别才有专车,而且用车都有一定的要求,如须为混合动力,或配以低排放4缸发动机。此外,副部长的车价格不得超过27000加元(约17万元人民币),而部长不得超过32400加元(约20万元人民币)”。

根据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在微博上给出的链接,在加拿大政府网站上,一份于2011年7月5日生效的文件称,根据Directive on F leetMan-agem ent(车辆管理指令),加拿大公务车只配给部长、国务部长、国务秘书、副部长和其他有资格的高级官员。

部级官员配享专车,看来不单是中国的政策规定和标准,连经济发达的加拿大也让部级官员享受如此待遇。中国的规定最早见诸于中央办公厅于[1994]14号文件,文件中就明确规定:只有部长级和省长级以上干部才能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干部都不允许配备专车。

至于公车的价格,前不久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还专门发布了一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

《细则》明确,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公务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多功能乘用车。

《细则》明确,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看来,中加两国在官员配车标准和政策方面差别并不大。所不同的是在执行层面,尽管加拿大的国力、外汇储备都远不如中国,加拿大的人均国民所得却远远超过中国。实际上,在中国不仅副部级官员配有专车,许多省市连科级官员都已配有专车或享有专车。这在加拿大是不可思议的现象。

(责任编辑:张雅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