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针雾化仪厂家:中国旅行社业分工体系发展趋势探讨 - 营销策划 - 旅游规划 - 湖南智成旅游文化咨询有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5:58:54

 

 

[摘要]:旅行社的分工体系对旅行社行业的整体效益有一定的影响。本文从分析中国旅行社业结构的现状入手,阐述中国旅行社行业分工体系形成的过程,根据中国旅行社业分工体系所反映的问题,提出了其分工体系今后的发展趋势,并探讨中国旅行社业分工体系的构建方式。 
    欧美一些国家的旅行社业采用垂直分工体系。当前,中国旅行社业以经营业务分工为主的体系结构迅速变化,进入了大发展的阶段,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随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其他相关因素的变化,这一体系结构将持续发生变化,并将自发地形成合理的分工体系。]5[目前,旅行社企业的分工体系主要有两种: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中国旅行社业采用水平分工体系,走过了一条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道路。

一、中国旅行社业分工体系的现状

        水平分工体系是按照旅行商的经营内容和业务范围进行分工,大多数亚洲国家将旅行商划分为国际旅行商和国内旅行商,或者是一类、二类、三类旅行商。此外,欧美一些国家也直接根据经营的内容划分为观光旅行商、度假旅行商、商务旅行商,会议旅行商等。旅行社业合理的分工体系有利于节约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旅行商的经济效益。研究旅行社业的分工体系问题的目的就在于:在中国这种社会环境约束下,探索一条有效益的旅行社业分工体系道路。]2[。日本及大多数欧美国家,将旅行商划分为旅游经营商、旅游代理商两个层次,即按经营商、零售商的上、下游关系分工。也有少数欧美国家把旅行商划分为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和旅游代理商三个层次,从而形成一种金字塔型的垂直分工体系]7[旅行社的分工体系是指类别不同的旅行商在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流通环节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其彼此之间的关系。

        在这一阶段,中国旅行社业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分工是基本明确规定的,为数较少的外联社是旅游批发商,数量较多、地区分布较广的接待社是零售商,但此时的旅行社业还不是经济产业。]3[中国旅行社业市场化进程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变迁的过程,为进一步的变迁奠定了基础。从建国后开始考察,旅行社业以经营业务为主划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是由外联旅行社和接待放行构成。当时旅行社是中国接待海外人士来华旅游的事业部门,主要业务是入境旅游。具体的外联业务就是将招徕、组织的旅游者引到中国来观光旅游;接待业务是为来华旅游的海外人士提供翻译、导游、食宿、交通、购物等服务。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和进一步发展和兴起,一类、二类社也逐步开展国内旅游区业务,其中有一部分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外联和接待社逐渐开始变化,从而出现了以《旅行社管理条例》为依据的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类别划分。由于整个旅游行业发展状况和其他因素的发展变化使原来的外联社和接待社的分协作工进一步被打破,其体系结构处于迅速调整和变化过程。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在入境旅游迅速发展的基础上,中国国内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旅游行程由近及远,范围越来越广、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随着旅行社业务规模的扩展和种类的增加,打破了原来单一的入境旅游业务的分工,形成了“三分法”,即以《放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类、二类社仍以招徕和接待入境旅游为主,三类社专门经营承包国内旅游业务,此时处于过渡的时期,主要特点就是结构变化快、增长不稳定和分工协作不明确]3[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旅行社业分工处于大调整的第二阶段,主要表现为典型的“两分法”水平分工体系,即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二、中国旅行社业的分工体系所反映的问题
        当前中国旅行社业正处于趋于成熟的分工体系的调整阶段,其分工体系呈现出不断分化的局面,既有少数规模较大、实力强的主要经营联团、组团等批发业务的旅行社,也有一部分小社、新社专门经营地接或代理其他旅行社收客等旅游零售业务,但大多数旅行社没有明确的定位和分工,更没有自己的特色和品牌。而目前中国旅行社局限在较小的范围,还没有任何一家旅行社能够将经营范围扩展到广义的旅游活动上,究其原因,国内旅行社仍旧徘徊在本地旅游市场做旅游零售商,没有能在全国形成一个经营网络,由于经营规模小而导致没有足够的资源应对不同的细分市场。]8[。其主要原因,中国没有大型的旅游批发商,无法形成规模效应,许多外出,包括公商务、探亲、休闲等游客的出行没有通过旅行社。广义上,旅游的概念包含所有人们的外出活动,以公商务出行的是商务旅游,以探亲休假出行的是假日旅游、以会议会晤出行的是会议旅游等]01[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约有20亿人次出行,而旅行社接待的总量不到2000万,占整个旅游市场不到1%。

       在当前阶段,各类旅行社没有对批发业务、中间业务和零售业务上分工的限制,大部分旅行社企业都要研发、销售产品,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旅行社的品牌也受到区域性的严格限制。在组团、发团、外联团、代理收客及中转连接等业务经营环节方面的分工日益强化,随着国际出境游的兴起,现在批发、代理、零售的分工体系已经有一定的市场基础,旅游批发商和零售商正逐渐成为整个旅游产业结构优化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向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角色转变也将导致旅游市场更加细分化,这样旅行社就要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配备足够的人、财、物予以保障,旅行社在此过程中渐渐形成规模效益。在中国旅游实践中,一个旅行社通常同时从事旅游经营、旅游批发和旅游代理业务,具体说,当它的业务内容包含旅游产品生产和旅游接待时,它扮演的是旅游经营商的角色,当它的业务内容包含购买其他旅游经营商的产品,向旅游代理商销售时,它扮演的是旅游批发商的角色,当它的业务包含代理零售其他旅游经营商产品时,它扮演的是旅游代理商的角色。

三、中国旅行社业合理分工体系的发展趋势
        实现旅行社业体系结构的优化发展,不仅是旅行社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必需,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当前,中国旅行社业原有的体系格局被打破,进入了大调整的竞争阶段,旅行社业将从企业的角度进一步深化发展,其发展趋势是专业化分工。]6[中国旅行社业既面临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冲击,又必须迎接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外旅行社大企业的挑战,以分工体系调整为突破口。2003年下半年,8家厦门的旅行社组成一个联合体,涉足旅游批发业务。这些旅游的行为就是在分工方面对旅游批发商的尝试。随着旅行社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旅行社将逐渐摆脱同质化竞争,通过专业化分工,寻找自己的生存空间。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出现更多的旅游批发商和旅游经营商,旅行社业将进入良性循环轨道。]01[专业化分工,即规模不等的旅行社分别发展成为旅游批发商、经营商和零售代理商。目前,厦门市已出现了以老人旅游产品为主的春辉国际旅行社,以及常年包机的春秋、康泰等旅行社。

(一)旅游经营批发商
       中国旅游市场上缺少有竞争实力的大型旅游经营批发商和旅游集团,因而很少有能力去开发设计特色产品和开拓新市场,使中国旅游市场上产品单一,并且在度假旅游、商务旅游、会议旅游等市场空间拓展不足。目前的形式是大部分旅行社同时竞争包价观光旅游市场导致了市场行为不规范的混乱经营局面,这也是中国旅行社微利运行的根本原因所在。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几个旅游方面的专家提出必须培育出几家大型的旅游经营批发商和旅游集团,来增强市场上的开发新产品和开拓新市场的能力,尽管目前中国存在着国中青三大旅行社,但与国外一些旅行商相比,其规模和实力还相差很远。
       

        这些方式都有利于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影响力的增加,加快企业的成长。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世界上各行各业的并购已成为一种强劲的发展趋势,中国旅行社业应抓紧时间,利用这个机会,加快旅行社企业集团化进程。借鉴国际旅游市场跨国经营的大型项目旅游集团的成功经验,积极运用资本运作和资本管理手段,特别是并购的方式。]6[引导大型旅游经营批发商和旅游集团发展是中国旅行社的发展趋势之一,其实现的途径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中,企业间的并购、合作是当前和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对于旅行社业来说,让国内外不同所有制的其他行业的大企业和投资主体进入到行业中来,或者并购大中型旅行社,或者通过大中型旅行社之间的市场行为构建行业的领导者,同时鼓励大型旅行社进行联合的多元化发展,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进入交通、景点、景区、饭店、娱乐企业中去。

        经过并购形成的大旅游集团,其目的是谋求业务上的扩展,从而拥有很强的竞争实力,凭借集团的力量来实现企业和政府的战略目标是极具优势的,在技术、资金、市场营销能力上受限制的小旅行社的是难以实现这一点的。大旅游集团有能力改变原来的一般性竞争形式,有效地与国外一些大企业进行抗衡。大旅游集团的规模经济使企业自身具备降低生产成本上升的优势,即节省时间了许多工作促销、推销、宣传、尤其是交易费用。企业的产品容易成为市场上品牌产品,吸引潜在的顾客。此外,大型旅游集团有实力开拓国际市场,向国外市场进行渗透,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激烈、变化迅速,很多机会都稍纵即逝,而大旅游集团中各个地区旅行社充分考虑发挥自身利益优势,抓住单个旅行社看不到的或抓不到的机会。在支付新产品开发设计费用、支持先进技术,尤其是降低风险方面,大型旅游集团同样具备条件不可比拟的优势
直接面对旅游者并向旅游者销售旅游产品的是为数众多的旅游零售商,他们可以代其顾客直接向饭店和航空公司等供应商预订零散服务项目,也可以代理旅游批发商或旅游经营商的包价旅游产品,旅游零售商的收入都是来自销售佣金。

(二)旅游零售代理商
        当少数几家大型旅游区经营批发商成长起来以后,为了不起扩大他们的销售量和增加销售渠道。随着国民旅游的数量的增加及旅游活动规模的扩大,只经营代理收客的独立经营组织会出现并增加数量。自然会出现相应数量的旅游零售代理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无论是是大旅游经营批发商、航空公司还是旅游饭店,都力图扩大自己的市场分额,旅游产品不可贮存性与无形性的特点是又使得他们不得不考虑以最快的可能方式扩展自己的市场触角,以便在尽可能大的客源市场地域中加强自己的销售。然而受企业自身信息和区位方面的限制,单靠自己的力量在众多的市场区域性中发展自直销渠道显然是不大可能性,这就促成了对零售代理商的需要。一方面旅游批发商会培育和构建自己的销售网点,另一方面,许多小旅行社还可以拓展以交通工具为主的票务代理业务领域,不仅局限在大型旅行社的销售代理方面。这说明旅行社开始认识到转变自身角色的必要性,如果是采用欧美的分工体系,不同的旅行商经营不同的业务与产品,中小旅行社抵抗险的能力可能会大很多。一旦有风险,损失就会降小,自救的机会也大一些。]9[2003年SARS对旅游业的打击,让旅行社行业反思原来的水平式分工体系和体制是否合理,许多中小旅行社已所发觉:“原来做代理的角色要赚得多”。

(三)培养旅游经纪人
        经纪人一般为分两种基本类型:一般行业经纪人和特殊行业经纪人,而旅游经纪人属于一般经纪人的范畴。旅游经纪人是指从事旅游经纪与代理业务活动的经纪人。在欧美经济发达的国家,经纪人行业极为发达,居间机构组织到处可见,遍及文化娱乐各行各业。旅游经纪人职业在中国已经出现,但是时间不是很长,而且也没有形成职业规模和职业规范。与欧美一些旅游发达的国家旅行社相比较来说,中国旅行社业的整体和个体的规模都相对较小,目前,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中国市场面临着国际旅行社进入的威胁。此外,国内旅游产品的销售通路已不能满足当前销售结构的需要,这些构成了旅游经纪人出现的条件。经纪人管理条例规定,经纪人是指为促成他人交易提供信息或充当媒介并收取佣金的个体工商户、法人或其它组织。

       旅游经纪人的活动基本涵盖了一切旅游中介的业务。旅游经纪人的中介活动降低了旅游经济的成本。其经纪活动本身成本低、收费廉,对于委托人来讲,交易成功才付出佣金,且比例微小旅游经纪人是旅游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旅游活动中的交易是促使旅游经纪人出现和存在的条件。旅游经纪人将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旅游经纪人的规模将不断地扩大,并且将逐渐地向职业轨道运行,发挥旅游经纪人的积极作用,是推动旅游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旅游经纪人将为旅游的发展起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旅行社业的分工格局的完善。旅游经纪人在发展旅游市场、加快招商引资、拓宽旅游客源等方面都将发挥巨大作用;比如某地一个旅游产品包装,或者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旅游经纪人的参与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旅游经纪人主要有以下的特征:

1.经纪活动的广泛性。旅游经纪人的活动涉及旅游行业的各个环节,如旅游业的招商引资,旅游客源的拓宽等各个方面。

2.经纪活动的中介性。旅游经纪人同一般经纪人一样都具有中介服务的性质。旅游经纪人接受委托,按照委托人意志、条件和约定促成交易,从而完成委托事项。

3.经纪活动的有偿性。旅游经纪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向委托人索取劳务报酬,这种劳务报酬通常称之为佣金。

4.服务特征。旅游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从事中介、代理、咨询等活动,向旅游者或委托人提供的是一种服务,所以具有服务的特征。

 

 

 

 

 

[摘要]:旅行社的分工体系对旅行社行业的整体效益有一定的影响。本文从分析中国旅行社业结构的现状入手,阐述中国旅行社行业分工体系形成的过程,根据中国旅行社业分工体系所反映的问题,提出了其分工体系今后的发展趋势,并探讨中国旅行社业分工体系的构建方式。 
    欧美一些国家的旅行社业采用垂直分工体系。当前,中国旅行社业以经营业务分工为主的体系结构迅速变化,进入了大发展的阶段,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随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其他相关因素的变化,这一体系结构将持续发生变化,并将自发地形成合理的分工体系。]5[目前,旅行社企业的分工体系主要有两种: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中国旅行社业采用水平分工体系,走过了一条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道路。

一、中国旅行社业分工体系的现状

        水平分工体系是按照旅行商的经营内容和业务范围进行分工,大多数亚洲国家将旅行商划分为国际旅行商和国内旅行商,或者是一类、二类、三类旅行商。此外,欧美一些国家也直接根据经营的内容划分为观光旅行商、度假旅行商、商务旅行商,会议旅行商等。旅行社业合理的分工体系有利于节约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旅行商的经济效益。研究旅行社业的分工体系问题的目的就在于:在中国这种社会环境约束下,探索一条有效益的旅行社业分工体系道路。]2[。日本及大多数欧美国家,将旅行商划分为旅游经营商、旅游代理商两个层次,即按经营商、零售商的上、下游关系分工。也有少数欧美国家把旅行商划分为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和旅游代理商三个层次,从而形成一种金字塔型的垂直分工体系]7[旅行社的分工体系是指类别不同的旅行商在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流通环节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其彼此之间的关系。

        在这一阶段,中国旅行社业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分工是基本明确规定的,为数较少的外联社是旅游批发商,数量较多、地区分布较广的接待社是零售商,但此时的旅行社业还不是经济产业。]3[中国旅行社业市场化进程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变迁的过程,为进一步的变迁奠定了基础。从建国后开始考察,旅行社业以经营业务为主划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是由外联旅行社和接待放行构成。当时旅行社是中国接待海外人士来华旅游的事业部门,主要业务是入境旅游。具体的外联业务就是将招徕、组织的旅游者引到中国来观光旅游;接待业务是为来华旅游的海外人士提供翻译、导游、食宿、交通、购物等服务。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和进一步发展和兴起,一类、二类社也逐步开展国内旅游区业务,其中有一部分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外联和接待社逐渐开始变化,从而出现了以《旅行社管理条例》为依据的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类别划分。由于整个旅游行业发展状况和其他因素的发展变化使原来的外联社和接待社的分协作工进一步被打破,其体系结构处于迅速调整和变化过程。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在入境旅游迅速发展的基础上,中国国内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旅游行程由近及远,范围越来越广、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随着旅行社业务规模的扩展和种类的增加,打破了原来单一的入境旅游业务的分工,形成了“三分法”,即以《放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类、二类社仍以招徕和接待入境旅游为主,三类社专门经营承包国内旅游业务,此时处于过渡的时期,主要特点就是结构变化快、增长不稳定和分工协作不明确]3[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旅行社业分工处于大调整的第二阶段,主要表现为典型的“两分法”水平分工体系,即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二、中国旅行社业的分工体系所反映的问题
        当前中国旅行社业正处于趋于成熟的分工体系的调整阶段,其分工体系呈现出不断分化的局面,既有少数规模较大、实力强的主要经营联团、组团等批发业务的旅行社,也有一部分小社、新社专门经营地接或代理其他旅行社收客等旅游零售业务,但大多数旅行社没有明确的定位和分工,更没有自己的特色和品牌。而目前中国旅行社局限在较小的范围,还没有任何一家旅行社能够将经营范围扩展到广义的旅游活动上,究其原因,国内旅行社仍旧徘徊在本地旅游市场做旅游零售商,没有能在全国形成一个经营网络,由于经营规模小而导致没有足够的资源应对不同的细分市场。]8[。其主要原因,中国没有大型的旅游批发商,无法形成规模效应,许多外出,包括公商务、探亲、休闲等游客的出行没有通过旅行社。广义上,旅游的概念包含所有人们的外出活动,以公商务出行的是商务旅游,以探亲休假出行的是假日旅游、以会议会晤出行的是会议旅游等]01[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约有20亿人次出行,而旅行社接待的总量不到2000万,占整个旅游市场不到1%。

       在当前阶段,各类旅行社没有对批发业务、中间业务和零售业务上分工的限制,大部分旅行社企业都要研发、销售产品,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旅行社的品牌也受到区域性的严格限制。在组团、发团、外联团、代理收客及中转连接等业务经营环节方面的分工日益强化,随着国际出境游的兴起,现在批发、代理、零售的分工体系已经有一定的市场基础,旅游批发商和零售商正逐渐成为整个旅游产业结构优化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向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角色转变也将导致旅游市场更加细分化,这样旅行社就要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配备足够的人、财、物予以保障,旅行社在此过程中渐渐形成规模效益。在中国旅游实践中,一个旅行社通常同时从事旅游经营、旅游批发和旅游代理业务,具体说,当它的业务内容包含旅游产品生产和旅游接待时,它扮演的是旅游经营商的角色,当它的业务内容包含购买其他旅游经营商的产品,向旅游代理商销售时,它扮演的是旅游批发商的角色,当它的业务包含代理零售其他旅游经营商产品时,它扮演的是旅游代理商的角色。

三、中国旅行社业合理分工体系的发展趋势
        实现旅行社业体系结构的优化发展,不仅是旅行社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必需,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当前,中国旅行社业原有的体系格局被打破,进入了大调整的竞争阶段,旅行社业将从企业的角度进一步深化发展,其发展趋势是专业化分工。]6[中国旅行社业既面临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冲击,又必须迎接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外旅行社大企业的挑战,以分工体系调整为突破口。2003年下半年,8家厦门的旅行社组成一个联合体,涉足旅游批发业务。这些旅游的行为就是在分工方面对旅游批发商的尝试。随着旅行社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旅行社将逐渐摆脱同质化竞争,通过专业化分工,寻找自己的生存空间。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出现更多的旅游批发商和旅游经营商,旅行社业将进入良性循环轨道。]01[专业化分工,即规模不等的旅行社分别发展成为旅游批发商、经营商和零售代理商。目前,厦门市已出现了以老人旅游产品为主的春辉国际旅行社,以及常年包机的春秋、康泰等旅行社。

(一)旅游经营批发商
       中国旅游市场上缺少有竞争实力的大型旅游经营批发商和旅游集团,因而很少有能力去开发设计特色产品和开拓新市场,使中国旅游市场上产品单一,并且在度假旅游、商务旅游、会议旅游等市场空间拓展不足。目前的形式是大部分旅行社同时竞争包价观光旅游市场导致了市场行为不规范的混乱经营局面,这也是中国旅行社微利运行的根本原因所在。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几个旅游方面的专家提出必须培育出几家大型的旅游经营批发商和旅游集团,来增强市场上的开发新产品和开拓新市场的能力,尽管目前中国存在着国中青三大旅行社,但与国外一些旅行商相比,其规模和实力还相差很远。
       

        这些方式都有利于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影响力的增加,加快企业的成长。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世界上各行各业的并购已成为一种强劲的发展趋势,中国旅行社业应抓紧时间,利用这个机会,加快旅行社企业集团化进程。借鉴国际旅游市场跨国经营的大型项目旅游集团的成功经验,积极运用资本运作和资本管理手段,特别是并购的方式。]6[引导大型旅游经营批发商和旅游集团发展是中国旅行社的发展趋势之一,其实现的途径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中,企业间的并购、合作是当前和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对于旅行社业来说,让国内外不同所有制的其他行业的大企业和投资主体进入到行业中来,或者并购大中型旅行社,或者通过大中型旅行社之间的市场行为构建行业的领导者,同时鼓励大型旅行社进行联合的多元化发展,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进入交通、景点、景区、饭店、娱乐企业中去。

        经过并购形成的大旅游集团,其目的是谋求业务上的扩展,从而拥有很强的竞争实力,凭借集团的力量来实现企业和政府的战略目标是极具优势的,在技术、资金、市场营销能力上受限制的小旅行社的是难以实现这一点的。大旅游集团有能力改变原来的一般性竞争形式,有效地与国外一些大企业进行抗衡。大旅游集团的规模经济使企业自身具备降低生产成本上升的优势,即节省时间了许多工作促销、推销、宣传、尤其是交易费用。企业的产品容易成为市场上品牌产品,吸引潜在的顾客。此外,大型旅游集团有实力开拓国际市场,向国外市场进行渗透,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激烈、变化迅速,很多机会都稍纵即逝,而大旅游集团中各个地区旅行社充分考虑发挥自身利益优势,抓住单个旅行社看不到的或抓不到的机会。在支付新产品开发设计费用、支持先进技术,尤其是降低风险方面,大型旅游集团同样具备条件不可比拟的优势
直接面对旅游者并向旅游者销售旅游产品的是为数众多的旅游零售商,他们可以代其顾客直接向饭店和航空公司等供应商预订零散服务项目,也可以代理旅游批发商或旅游经营商的包价旅游产品,旅游零售商的收入都是来自销售佣金。

(二)旅游零售代理商
        当少数几家大型旅游区经营批发商成长起来以后,为了不起扩大他们的销售量和增加销售渠道。随着国民旅游的数量的增加及旅游活动规模的扩大,只经营代理收客的独立经营组织会出现并增加数量。自然会出现相应数量的旅游零售代理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无论是是大旅游经营批发商、航空公司还是旅游饭店,都力图扩大自己的市场分额,旅游产品不可贮存性与无形性的特点是又使得他们不得不考虑以最快的可能方式扩展自己的市场触角,以便在尽可能大的客源市场地域中加强自己的销售。然而受企业自身信息和区位方面的限制,单靠自己的力量在众多的市场区域性中发展自直销渠道显然是不大可能性,这就促成了对零售代理商的需要。一方面旅游批发商会培育和构建自己的销售网点,另一方面,许多小旅行社还可以拓展以交通工具为主的票务代理业务领域,不仅局限在大型旅行社的销售代理方面。这说明旅行社开始认识到转变自身角色的必要性,如果是采用欧美的分工体系,不同的旅行商经营不同的业务与产品,中小旅行社抵抗险的能力可能会大很多。一旦有风险,损失就会降小,自救的机会也大一些。]9[2003年SARS对旅游业的打击,让旅行社行业反思原来的水平式分工体系和体制是否合理,许多中小旅行社已所发觉:“原来做代理的角色要赚得多”。

(三)培养旅游经纪人
        经纪人一般为分两种基本类型:一般行业经纪人和特殊行业经纪人,而旅游经纪人属于一般经纪人的范畴。旅游经纪人是指从事旅游经纪与代理业务活动的经纪人。在欧美经济发达的国家,经纪人行业极为发达,居间机构组织到处可见,遍及文化娱乐各行各业。旅游经纪人职业在中国已经出现,但是时间不是很长,而且也没有形成职业规模和职业规范。与欧美一些旅游发达的国家旅行社相比较来说,中国旅行社业的整体和个体的规模都相对较小,目前,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中国市场面临着国际旅行社进入的威胁。此外,国内旅游产品的销售通路已不能满足当前销售结构的需要,这些构成了旅游经纪人出现的条件。经纪人管理条例规定,经纪人是指为促成他人交易提供信息或充当媒介并收取佣金的个体工商户、法人或其它组织。

       旅游经纪人的活动基本涵盖了一切旅游中介的业务。旅游经纪人的中介活动降低了旅游经济的成本。其经纪活动本身成本低、收费廉,对于委托人来讲,交易成功才付出佣金,且比例微小旅游经纪人是旅游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旅游活动中的交易是促使旅游经纪人出现和存在的条件。旅游经纪人将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旅游经纪人的规模将不断地扩大,并且将逐渐地向职业轨道运行,发挥旅游经纪人的积极作用,是推动旅游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旅游经纪人将为旅游的发展起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旅行社业的分工格局的完善。旅游经纪人在发展旅游市场、加快招商引资、拓宽旅游客源等方面都将发挥巨大作用;比如某地一个旅游产品包装,或者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旅游经纪人的参与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旅游经纪人主要有以下的特征:

1.经纪活动的广泛性。旅游经纪人的活动涉及旅游行业的各个环节,如旅游业的招商引资,旅游客源的拓宽等各个方面。

2.经纪活动的中介性。旅游经纪人同一般经纪人一样都具有中介服务的性质。旅游经纪人接受委托,按照委托人意志、条件和约定促成交易,从而完成委托事项。

3.经纪活动的有偿性。旅游经纪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向委托人索取劳务报酬,这种劳务报酬通常称之为佣金。

4.服务特征。旅游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从事中介、代理、咨询等活动,向旅游者或委托人提供的是一种服务,所以具有服务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