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电动汽车厂家电话:关于会计年底做哪些工作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4:34:27
1.会计年底的忙主要体现在集中报销、清账、结算上

对于有预算的单位,为了完成预算任务,一般到了年底会突击花钱,那么这时候会计就会很忙。还有就是到了年底要出各种各样的报表以及进行本年决算,做报表是很麻烦的事情,所以会占用大量的时间。第三就是年底一般是审计的时候,会计人员在工作的同时要抽时间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第四就是编制第二年的预算。第五就是应酬。对于机 关性质的单位,下级会请上级吃饭,为了来年多要钱,上级要应付下级的邀请  .

2.除了每月会计要做的工作,年终需要做的工作
1、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核对往来帐项。
2、做好各项资产物资清查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实相符。
3、编制现金流量表(年度报表),做好年终财务报表上报、分析工作,
4、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5、做好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工作。
6、对会计凭证、各种明细帐、总账、日记帐按要求装订、整理,做好会计归档保管工作。
此外,会计还需在年前进行一次自查,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调整事项进行关注,并做好纳税事项调整。另外,还要根据公司内部的需要,进行数据的统计,如全年收入、成本、费用支出、销售数量、金额等等。

第一项: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对企业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务进行适当调整。这是因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务情况。
  第二项:检查企业当年的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对很多会计事项进行了调整,比如存货的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认定、生物资产的处理、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等等,企业会计同行针对会计准则的规定重点检查一下自身的会计处理情况,是否有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事项。
  第三项:核准一下会计估计
  对企业在年中做的会计估计,再根据年末的情况,重新估计一下,看一下当时的估计是否合理。
  第四项: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
  没有发票,税局检查时难免大眼瞪小眼,谁让税法上写着没有发票费用不能列支呢,但是多数情况下发票有不能及时到位,时间长了就忘了,所以发票的问题虽老生常谈,但年底的时候大家还是要检查一下,有没有当期应发生的费用还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
  第五项:检查摊销和计提情况
  检查一下有无会计事项应于当年摊销未摊销的情况,有无折旧应计未计的情况,因为如果当年不摊销或不计提折旧,以后年度补记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3.会计年终结账应注意的几个帐务处理

会计年终结账即所谓的财务年终决算,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有许多工作要做: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一直到最后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这一系列工作中,有一些应注意的问题,尤其是涉税事项的调整应值得我们关注。以下是从企业财务、鉴证机构和税务机关角度对企业涉及所得税事项调整处理的分析,笔者认为这种多角度的分析,有利于正确把握和理解相关政策的规定,避免涉税风险。

  一、国家政策对企业财务年终结账的规定: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通过前款规定的清查、核实,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三)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四)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五)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不同角度的应纳税额的理解

  1、企业财务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财务决算后的利润总额×规定的所得税税率=会计本期所得税费用

  2、鉴证机构审计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审定后(审计调整后)的利润总额×规定的所得税税率=本期审定的所得税费用

  3、税法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的所得税税率=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我们可以从上面三个计算公式可以清晰看出三者计算的口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计算的税额有显著差别。三者存在差异的原因就是它们之间有着不同口径的调整,审计机构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程度的审计调整,而汇算清缴机构和纳税检查机关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作相应的纳税调整,从而得出了不同的应税所得,计算出不同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