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老式理发刮脸椅子:黄艾禾:当民意汹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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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艾禾:当民意汹涌

发布时间:2011-12-19 09:19 作者:黄艾禾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72次

   “公众同情,特别是当它被自发地表达出来时,经常能成功地唤起对社会政治秩序的有力批评。然而同时,他们也容易被操纵,并以一种可能导致灾难的方式爆发出来。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民意汹涌的时代。特别是当微博兴起,一个火星,一起突发,一把“人肉”, 几乎是没什么预兆,已在瞬间内卷起滔天大浪。   舆情或民意这东西,应该是在一个国家进入现代社会,城市化大踏步发展,大众媒体蓬勃发育下的必然果实,首先有人口的大规模集中,又有了满足公众渴求的媒体信息爆炸,而互联网时代把这种公众的热情推到一种极致。   实际上,早在七八十年前,那时地球上还没有互联网这个东东,但在中国的都市中已经上演了一次次媒体与社会间民意波涛的鲜活戏剧,当时负责传达信息的媒体主角是都市报纸,以及当时在中国社会还方兴未艾的传播工具:电报。   美藉学者林郁沁潜心研究了发生在1935年中国的一次著名的凶杀案: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件。她详析了案件的前前后后,媒体、公众、精英知识分子及政府的各种表现,写下了一本书《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读来饶有兴味。发生在七八十年前的事,竟然与今天的中国仍然隐隐映照。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时,年30岁,是一位两个孩子的母亲。而孙传芳,系北洋大军阀之一,时已下野。十年前,施剑翘的父亲施从滨,是奉系军阀队伍中的一名军长,在战争中被孙传芳俘获并被斩首。施剑翘隐忍十年,终于追踪到孙的确切行踪,在一座佛堂里向孙连开三枪,随后,她从容自首。   可以想见,这样一种“侠女复仇记”在市民社会中会激起怎样的强烈轰动。即使到了今天,我们还可在大众媒体的历史钩沉版面上读到这个传奇故事。施剑翘立即成为各都市报纸的主打人物,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广大市民的谈资,而且市民们普遍对这位孝女表达出强烈同情,称赞她的孝义侠情。很快,施剑翘的故事被搬上舞台,有话剧,有京剧,女刺客为父报仇手刃大军阀的故事让戏园子场场爆满。   以我们今天的法律意识,施剑翘以私刑复仇杀人,那是触犯了法律,要得到应有的司法惩罚的。上世纪30年代的中国,已经建立起了现代的司法系统,警察、律师、法官各司其职。施剑翘当场被捕,后被天津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是一个相当“宽大”的判决。   当年知识分子精英们对此事其实有过很清醒理性的声音。当年并非没有高人。在当时报刊上曾有过不少与大众情绪唱反调的言论。有人批评施剑翘的报私仇实际是“中国政治版图上星罗棋布的许多小型家族恩怨中的一起”,有人指出施从滨自己就是一个小军阀,他的死不过是自私自利的军阀斗争中的一起伤亡事件而已。你不能说当时的中国人法律意识非常淡漠,在当时的法律专业刊物上,专业法律人士们普遍的意见是,不可用人情来取代法治,法律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凌驾在情感之上,如不贯彻法律就会导致复仇主义,这是只有中古时代或半开化社会才有的特征。   但是我们再来看看当时的民情。普通的百姓们,似乎对精英们发出的声音不屑一顾。要求释放施剑翘的声音响彻遐迩。人们不仅在报刊上这样呼吁,后来发展为发电报。当然发电报的,多半都是以团体的名义。比如妇女组织,同乡会等等,这些电报都是发给南京国民政府,又被报纸给登出来。   案子的结局是什么呢?10年徒刑,本来已经是一个从轻的判决。在案子的原告被告双方都不服判决,上诉到河北高级法院后,又被改判为7年。最终,南京的最高法院维持了河北法院的7年判决,而南京国民政府却又“顺从民意”, 在案子发生近一年后,在1936年10月14日将施剑翘特赦。   看起来,这是一个以精英知识分子失败而告终的结局。   林郁沁在书的结尾,对于这一事件的相关各群体:公众;精英知识分子;政府,有过一个很精辟的分析。她指出,当施剑翘一案在媒体上曝光,公众,特别是传统上没有发言权的人们突然有了一个参与讨论社会事务的机会,他们热情踊跃,“即便是作为感情冲动的消费者”发表意见;而精英知识分子们,他们试图影响社会的意识形态,保持自己的权威,但在掌管着官方文化的中央政府和和一个消费着商业媒体和流行娱乐的市民公众面前,他们是无力的;而国民党政府,则利用特赦来收编公众的同情,以便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   在书的结尾,林郁沁写道:“公众同情,特别是当它被自发地表达出来时,经常能成功地唤起对社会政治秩序的有力批评。然而同时,他们也容易被操纵,并以一种可能导致灾难的方式爆发出来。”   今天我们再重新回顾施剑翘复仇案,固然可以说,这是人情战胜法理的一个案例。但是在当年的中国,或许这案子也只能如此结尾,它是当时中国社会的一种最真实的映照。   当年案件的原告被告双方都聘请的是当时的著名律师。特别是为施剑翘辩护的律师之一余棨昌,1911年毕业于日本帝国大学法学院,回国担任过大理院院长这样的职务,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根底不可谓不深厚。然而他为施辩护的主要根据,却是道德层面上的,他不仅引用民国法律,还引用了《周礼》,他这样做的策略,是看准了用道德情感这个武器,在当时的情境下更为有效。这一招也真的奏效了。所以说,仔细看施剑翘案的方方面面,其实了解和领悟的是那个时候的中国。   林郁沁写施剑翘案,史料挖掘之详尽,视角之开阔,认证之慎密,我想后人是再没法写这个案子了。那么,有什么人能把我们当下的一个个轰动大案详实而冷静地写下来吗?比如药家鑫案,比如钱云会案,比如杨佳案……那可是认识当今中国的最好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