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律在线咨询:劳动仲裁申请书(陈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1:35:00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陈权,男,1991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邵东县流泽镇阳合村5组1号。

被申请人:邵东县杨家冲煤矿。

地址:邵东县界岭乡竹村村。

法定代表人:黄效钦。

由:工伤赔偿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3600*25月=9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1天*20=620元、护理费31天*50=1550元、误工费3600*6月=21600元、交通费300元等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11407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职工,申请人于2011年5月26日下午3时许,在井下十三巷大修作业时,不幸被顶部落石砸伤腰背部,导致其腰1椎压缩性骨折、胸背部等多处挫裂伤。2011年6月15日,经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构成工伤。2011年11月11日,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认定申请人构成玖级伤残。被申请人支付了医药费后,拒绝承担其它责任,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

此致

邵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具状人:陈权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