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7手机参数表:德国是如何制止回扣现象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05:29:54
德国是如何制止回扣现象的(2009-03-12 20:53:55) 标签:药品管理 医疗改革 医院管理 回扣 杂谈  分类:医生哥谈医改

德国是如何制止回扣现象的

     运用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医生用药的“阳光用药”的讨论已经两天了,人民网一厢似乎对这个话题没有多大兴趣,而新浪网这厢风起云涌,热闹非凡。尤其是“醉先生”(请原谅,因为你没有一个恰当的名字给我,我随大伙叫。)对“阳光用药”提出了他的见解,这很好,百家争鸣嘛。今天在从化互联网工作研讨会上,让我介绍了我的博客体会——一个官员博客的情怀,我对当今互联网给与极大的评价,其中提出我们的菠菜园是一个思想碰撞的港湾,鼓励大家提出真实的意见,而不是为谁“歌功颂德”。尤其是一个官员,开博客都应抱有“等”批评的态度,而且官员应该适应网友的好言相劝式的批评甚至怒骂式的批评,如果没有这样的态度,开博客又有何益?如果当着捞取政治资本必定会头破血流。所以,大家放心,我不会为谁“歌功颂德”,也不要猜测我用意。我既得“东方卫视”记者采访我的时候我问:“你用能一个形容词来形容一下你自己的性格或者什么吗。”我随口而出:“没门”。所以,我的性格是“没门”,我的胸膛永远是敞开的。我是一个很平常的人,永远关着通往昨天的门,忘记忧伤、忘记委屈、也忘记荣誉;打开通往明天的门,奔向思想的自由王国。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我可能做不了,但是我要做一些明明白白的事情,这就是我的性格。

    “阳光用药”无非就是集中在一个透明,通过“透明”,规范开药者的行为。其实这是双向的,既是规范医生一方,也是规范患者一方。这也不是中国首先发明。与国外不同的只是“监察”或者“约束”的执行者(第三方)是谁,我们是纪律部门,国外是保险公司-医院-患者三方共同监督。

    最近,我带着这个问题翻阅了一些资料,其中发现香港城市大学吴博士一篇介绍德国如何制止吃“医生药品回扣”的文章很值得我们思考。

    最高检与最高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当前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依据。那么,在国外医生吃回扣吗?吃了回扣又如何处理呢?在德国,病人很少去医院。医院一般只是负责住院病人以及节日期间的急诊服务。而大多数的人患病后先联系家庭医生,在家庭医生处理不了的情况下转到专科诊所。这种诊所通常只有1~3名医生。但这种看似精耕细作的医疗领域,也有大量的医药回扣。根据德国的法律,在新药上市前要经过严格的药理试验,于是各种诊所就成为试验的场所。医生不断地收到各个公司的新药疗效调查要求。经过无数个诊所的疗效测验,药品的可靠性得到提高,缺陷相应降低。这本是件好事,但是许多药品公司往往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往往用疗效调查作为回扣的“遮羞布”。一些公司甚至不是请医生对新药做疗效调查,而是拿出已使用多年的药品来做疗效调查。目的很明确,一是医生给病人多开这种药,促使患者医药费上升,最终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费用。另一就是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一般来说,医生填写调查报告后会获得5~10欧元。但是医生如果成功劝说病人用医药公司推荐的药品,医生另外可获得数百欧元的报酬。这其实与我国的医疗回扣基本一样,只不过所用的名目不太一样。为了遏止这种医药腐败,德国制药工业制订了“自愿自我监督准则”,准则规定,制药厂家不得以疗效调查的名义对医生开方用药施加影响。但是就像我国的医药协会一样,行业自律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因此,德国政府为医疗改革开出的处方:

    一是提高医疗保险费用。取消原来一切都是免费的医疗,改为对于基本医疗收取部分费用。原来的免费就诊改为每季度收费10欧元,住院治疗时,病人要交纳10%的住院费用,但是设定了一个300欧元的限额;成立联邦药品质量与经济性检验中心,从疗效和价格的角度对药品进行检验,向医生提供有效药物清单。也就是医生在这个建议下开药。

    二是改革医疗体制结构,引人市场竞争机制,增强透明度,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医生开药的透明度就是一个“竞争”的结果,让市民知道谁是为我服务的?大家一定会提出,人家医生的待遇与我们的待遇又如何比呢?对了!对阳光用药持怀疑态度的人,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从其他方面去考虑医生的价值呢?难道医生还是愿意继续作药奴吗?当然,我也没有这个能力提高医生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是否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考虑问题呢?不可置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医生的执业行为与经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难道国外就不是吗?竞争,不是开药的竞争,而是技术与公平合理的竞争!据德国RWI经济机构预测,到2010年私立医院的数量与公立医院持平。如德国不来梅地区,1999年当地的公立医院私有化程度是18%,今天私有化的程度是29%。

     第一类方法是力图从两个角度对医生开药进行监督。一是从患者角度,如果自己的住院费要交10%,自然比什么都不用交来得谨慎些。在高度自由的欧洲人来看,如果医生经常开大处方,也许他们会考虑换一个地方治疗。而成立联邦药品质量与经济性检验中心来划定药品清单,这种方法有别于英国传统的用“标尺竞争”的方法来进行价格管制。但基本理论差不多。医生之所以能够开大处方就在于其具有专业上的信息优势。上述方法就是用国家的优势来收集各种信息,让医生的信息优势矮化,开大处方的信心就少一些。

    但是,让病人负担10%的住院费及每季度10欧元的门诊费,同时上有封顶,这种力度在德国人高收入的现状面前,只会发挥极其微弱的作用。而联邦提供药品清单并不能堵住医生的各种借口,因此也不是上策。反而是美国的方法值得借鉴,就是引人私立保险公司来监督医生。德国359个法定医疗保险公司大多数也是公共事业,与我国的医保中心一样,因此,监督力度自然较弱。从此经验来看,我国的改革如果能集德国和美国之长,那可能效果比较好。

    第二类方法是引人竞争,改革医疗体制结构,这是德国的共识。估计这种办法在中国使用也是有效的。很多网友在提到这个“私有化”或者制止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时候,也引起大家的一番争论。德国的改革也同样经过我们现在的这种潜在的势力抵抗,因为这种改革往往意味着要动许多人的奶酪和位置,因此阻力还是比较大的。值得注意的是,德国近年来医疗改革不断出现反复,就在于医生和公立保险公司的活动能力还是比较大。但是,方向上应该由公共财政承担大部分的医疗支出,而实际运营中让保险公司、医生进行充分竞争,这就是我们说的创建一种“内部市场”,在不改变公有制的前提下,打破医疗服务提供者等级化官僚体系式的组织模式引入竞争——这就是西方公共管理学家们提出的“新公共管理运动” 。 
  • 公民之声

    2009-03-12 22:44:40

    其实,我们今天的社会种种现象,有很多国家都已经经历过了,并且有相应的法律,公约性的,行业性的规定的了,如果我们的当权者能放下身段,放下要做大救星的心态,把外国人的法律,公约引进来,交由社会公众进行讨论,民意检测,加深社会的共识,达至立法,立公约的人人遵守------。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来自圈子:[公民之声]

    博主回复:

  • 醉卧商场

    2009-03-12 22:55:59 回扣与红包问题,大多数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生不吃回扣,不收红包,民营请的院长大多不贪污。患者到民营医疗机构就诊,也不考虑要给医生红包与回扣。
    大多数公立医院的医生,有条件收回扣与红包的都收,院长没有不捞钱的。
    我认为这是涉及到医院的产权问题。
    公立医院产权不明,是公家的,谁捞到就是谁的,公立医院大家都公开捞钱,谁也不说谁,谁清廉谁是异类,不得安生。

    要解决公立医院医生吃回扣、拿红包问题,有两个办法:
    1、公立医院全部私有化,能解决,但不可行。
    2、引进香港的廉正公署制度,还有新加坡的廉正体制,存在矛盾是,有权力话事的人不想自己革自己的命,也在想继续捞。
    我认为,在现时的监督体制下,要治理公立医院医生吃回扣、红包问题,与防止官员腐败一样,还没有好的方法。
  • lixije

    2009-03-12 23:27:23

    让公立医院低下“傲慢头颅”
        (信息时报)
        据调查显示,广东人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整体低于民营医院。在广东省内,患者就诊一次的费用,在民营医院为883.7元,而公立医院却高达3417.6元。患者对民营医院的满意率为72.7%,对公立医院的满意率为54.4%。群众对公立医院最大的不满是收费太贵、态度不好、程序繁琐、看病不方便、要额外给医务人员费用等。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延续物”的公立医院,带“公”字所导致的服务弊端至今皆为社会所诟病。这并非广东省公立医院仅有,其它地区绝对也同然,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实,像广东这类经济相对发达、政策相对宽松的地区,民营医院的比例也就相对较大。患者可以有多一个选择。
        尽管,广东省的民营医院目前已占3%的市场份额。但这个小小的“3%”,对于解决众多患者的需求而言,也等于杯水车薪。尤其因为民营医院都属纯粹的“民间投资”,并且起步也相当晚,因而无论是其整体规模,还是设备技术,抑或治疗水平,都还不能跟公立医院相匹敌。

    博主回复:

  • lixije

    2009-03-12 23:28:05

        公立医院至今敢于昂起“傲慢头颅”,就在于它具备了民营医院目前所不能企及的“资本”———规模规格领先,设备先进精良,医疗质量较高。而这傲慢,是因为它们与民营医院永远都处在不对等的“竞争”局势上———政府投资建院、政府置备设施、政府培训人才等。同时,公费医疗、医保定点将患者“指定”到公立医院就诊,更使其肥上加膘。
        我想,要是将原来国家的巨额投资“连本带利抽回”,要是现在完全以“民营化模式”来运作,全凭自身资本经营,这种“同一层面”的竞争,则必使公立医院的“傲慢头颅”迅速垂下来———你硬要抖傲慢威风吗?你企图赚取暴利吗?你的员工非收取回扣索收“红包”而不做手术吗?患者不来就是了,让你喝西北风去!
        所以,政府在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督的同时,要把关注的重心转向对民营医院的扶持上来。对民营医院要从政策环境、运作投资、医疗技术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以扶持性倾斜;同时可鼓励公立医院的医疗专家到民营医院去兼职。通过这些有效手段,逐步使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医疗条件实现相对平衡,以此构成“公立”与“民营”之间平等而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最终使广大患者从中得益。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3-12 23:28:54

    补充一句,我一个月2000工资还不足这里的半平米房子

    博主回复:

  • lixije

    2009-03-12 23:41:46

         一句话,公立医院当前根本不需要改革,把有限的精力和财力去培育规范的、上规模的、质优价廉的民营医院去和公立医院同条件竞争(注意,要完全同条件喔),不出一年,公立医院自己就会乖乖的改革了,完全无须国家如此费神。
    这也应对了博主欣赏的一句话:出水才看两腿泥!
    加上一句: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