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萨俱乐部有什么好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11:35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今年,我市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增支因素较多,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把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抓住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依法理财,科学管理,严格操作,努力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争取把更多的资金用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上来,用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来,用到改善人民生活上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新跨越,率先全面达小康”作出新贡献!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市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在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我市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财政收入管理1.规范税收收入管理。坚持依法理财治税,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根据省统一布置,积极做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横向联网工作,坚持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为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构建良好的工作平台。2.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明确征管主体,合理界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统一非税收入口径、项目、种类和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征收及擅自减免缓征。公开非税收入收缴政策和收缴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收缴方式,实行非税收入收(罚)缴分离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完善征管系统,推行大厅直征、网上支付等收缴方式,方便缴款人。严格票据源头控管,实行“归口管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建立票据购领的年审换证制度,真正做到以票管费,以票控费。3.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和财政部第35、36号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马鞍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的管理,逐步打造完整的管理链条,建立起有效的、系统的管理运行机制。二是深化资产管理改革。逐步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管理,把分散沉淀的国有资产转化成高效流动的国有资本。建立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营体系,实现国有资本裂变扩张、最大程度地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和调控经济的实力,带动社会资本对政府急需发展的产业和重大基础性项目加大投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探索建立资产绩效评价体系。积极试点实施部门绩效预算管理,探索建立资金预算、资产预算和绩效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确定与单位职责相匹配的实物资产定额、标准费用定额、财政预算定额等各项定额标准。二、规范财政分配管理4.依法编制预算。健全预算制度,逐步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财政预算体系。建立科学的预算决策机制,强化各编制主体的责任,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充分考虑各项政策性增减收因素,使财政预算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根据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据实编制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根据部门的性质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合理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编制方法,不断加强项目库建设,逐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一次性落实到位比例,科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5.规范预算追加。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事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对确需办理的追加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对重大项目实行评审制度,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有效性,提高财政分配的科学性。6.规范转移支付。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清理整合转移支付项目,逐步采用因素法测算,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三、规范预算执行管理7.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遵循公共服务、效率优先、公开公正的原则,合理分配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分配方法、审批程序、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联系协调机制、分工负责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科学性。8.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规范用款计划管理,实行限时审批超时默认制度,基本支出由国库支付中心按月下达月度用款计划,均衡支出,项目支出按项目进度及时办理支付。规范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加强国库资金运行管理。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9.规范政府采购。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部门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待批准后执行。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采购。市财政局对无预算采购项目不予受理。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统一资金核算。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资金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统一管理,其资金不得拨入使用单位,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拨付供应商。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政府采购资金在财政部门内部实行归口管理,对违规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审批用款计划和拨付资金。四是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采购运行管理,实行限时办结制,提高采购执行效率。10.强化支出进度管理。按照预算执行有关规定,限时办理预算指标、资金拨付、政府采购。对应急性、突发性的支出,实行随到随办、特事特办。强化各部门的支出责任,建立支出进度责任制、月度分析制和年终通报考核制,加大工作推进和督促力度,把加快支出进度作为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11.规范惠民资金发放管理。根据省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对发放给个人的资金,积极推行 “一卡通”集中发放。加快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加强宣传,强化协作配合,核实补贴对象,及时准确发放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补贴农民资金服务监督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惠民直达工程建设。12.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统一、责任明确、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借、用、还”机制。规范外国政府贷款管理,遵循公共财政原则,优化外国政府贷款重点投向,严格项目评审,规范贷款申报,完善担保手续。加强对市属国有投资公司项目贷款的管理,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由市财政局统筹报市政府批准。对已获批准的贷款项目,要跟踪管理,加快贷款资金到账进度。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债务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督促贷款单位严格遵守转贷协议,科学制定贷款偿还计划,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四、规范财政监督管理13.规范财政行政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要求,财政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实施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所有财政审批项目均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14.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等平台,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15.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定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重点选择财政投入比较大、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项目开展绩效考评。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开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部门专项工作考核今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16.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财政监督检查实行统一管理,年初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严格财政监督检查程序,财政对外监督检查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财政收入、专项资金、民生工程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社会保障资金及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内部审计,每年对三个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促进财政规范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加大对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17.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监督审查条例》要求,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针对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着力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整改落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主题词:财政 资金 管理 通知抄送: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及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军分区,安工大。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4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