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宝上不上征信: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1:22:41
[发布日期]2009-07-27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的复函》(穗价函【2009】145号)文件精神,自2009年7月1日起调整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污水类别
收费标准
(元/m3)
居民生活类污水
0.9
行政事业类污水
1.2
工业类污水
1.4
经营服务类污水
1.4
特殊行业类污水
2.0
备注:
一、根据穗价函【2009】145号文规定,在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之前,对居民生活类污水按0.9元/吨收费。
二、以下用户可享受减免优惠:
(一)持有效《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
(二)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的生活用水),公立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
(三)城市公共绿化用水(属独立水表计量用户)按用水量的25%计征城市污水处理费;
(四)自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水质符合减免优惠要求的排水户;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减免污水处理费的情况。
如用户需办理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可登录广州市水务局网站(http://www.gzwater.gov.cn)查询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办理指引。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