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的英语专业术语:广东茂名“巨贪副市长”杨光亮一审判19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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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6日 14:52:32   来源: 羊城晚报
巨贪杨光亮的多面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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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0万元。法院认定茂名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1048多万元、港币200万元

杨光亮受审 资料图片 黄巍俊 罗伟雄 摄
今天上午,因涉嫌受贿“落马”的广东茂名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杨光亮犯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法院查明,1992年至2009年,杨光亮在担任电白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茂名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48.5658万元、港币200万元。
此外,办案机关在查处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杨光亮拥有的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4998.362327万元、港币27.2万元、欧元2.4万元,扣除合法收入人民币432.809081万元和受贿所得人民币1048.5658万元、港币200万元外,有折合人民币3364.752374万元、欧元2.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杨光亮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0万元;同时,查获杨光亮的受贿赃款人民币1048.5658万元(其中借据500万元已由行贿人黄某上缴)、港币200万元以及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折合人民币3364.752374万元、欧元2.4万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判决后,杨光亮当庭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但将在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利用影响力50万低价买别墅
法院查明,2008年年底,杨光亮以每栋50万元的低价购买了2栋别墅。而这与他此前为他人承接工程提供帮助不无关系。
判决书显示,1993年至1995年,杨光亮在担任电白县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冯某华承接电白县国道325线改造工程等方面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2008年年底,杨光亮欲购买天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电白县聚龙湾小区的两栋别墅。于是,他向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冯某华提出以每栋人民币50万元的低价成交。
为感谢杨光亮此前对其承接工程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冯某华将上述两栋别墅以每栋人民币50万元的低价卖给了杨光亮。后经查实,两栋别墅的市场单价为人民币67.8829万元,因此,杨光亮利用影响力,在购进别墅过程中,两别墅的实际售价与市场价差额达人民币35.7658万元。
500万借据未兑现属犯罪未遂
法院查明,2008年年底至2009年年初,杨光亮接受茂名博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的请托,为解决受让的土地使用的权属等问题提供支持和帮助。为此,黄某向杨光亮承诺待该项目完工后给予人民币500万元,并出具了500万元的借据一张。而这500万的借据究竟是否构成受贿,曾是此前庭辩的焦点之一。
杨光亮的辩护人曾提出,500万元的借据杨至案发仍未收到,属于犯罪未遂。一审判决显示,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该辩护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杨光亮与行贿人黄某之间有着共同的意思表示,已形成共谋,双方共同约定了支付贿款的时间,即2010年12月1日,杨光亮有受贿的主观故意,受贿的客观行为已基本完成,只是贿款还未实际支付。
杨光亮在约定支付前被审查逮捕,最后并未实际获得贿款,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致犯罪实际结果没有发生,应认定为未遂。而500万借据的债权能否兑现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受贿行为应认定为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可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受贿档案
●判决书显示,2007年至2008年,黄某以出资帮助杨光亮装修房屋、拜年等名义,分三次送给杨人民币50万元。
●2007年年初,茂名伟恒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柯某某和茂名市远航化工有限公司经理黄某某以支持杨光亮竞争茂名市市长的名义,分别送给杨港币100万元。
●2008年年底至2009年年初,杨光亮为解决柯某某和黄某某出资开发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等问题提供支持和帮助,2009年间先后分别收受黄某某、柯某某送给的人民币50万元、100万元。
●2006年至2009年,杨光亮接受茂名市东园大酒店总经理谭某某的请托,批示减免该酒店应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谭某某分四次送给杨人民币共40万元。
●2008年至2009年,为得到杨光亮在生意上的关照以及为获得杨光亮批示减免价格调节基金,茂名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负责人林某分三次送给杨人民币共20万元。
●2008年年底,杨光亮以每栋人民币50万元的低价向实际控制人冯某华低价成交了两栋别墅。
●2007年,在杨以人民币50万元出资入股茂名幸福楼餐饮名店应占10%股份的情况下,该店负责人朱某飞另送给杨10%的干股(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杨2009年批示减免了该店应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
●1992年至1993年,杨光亮接受电白建设发展总公司经理岑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获取土地使用权提供支持和帮助。岑某某分十七次以送节日红包的名义送给杨人民币共22万元。
●2003年至2009年,茂名市一些单位为得到杨光亮在财政经费方面的关照,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分多次送给杨人民币共175.8万元。
●1994年至1998年,电白财政局为得到杨在工作方面的关照,该局负责人分五次送给杨人民币共5万元。(董柳 罗坪 穗法宣)
广东茂名原副市长3000万家产说不清 一审判19年
2011年12月17日 06:18 来源:广州日报

茂名原常务副市长受贿千余万元昨一审判决
“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在茂名政坛摸爬滚打35年,从大队书记一路升迁到常务副市长的杨光亮,最终却经不起财物的诱惑,年过半百深陷囹圄。
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对茂名市原副市长杨光亮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杨光亮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800万元。宣判后,杨光亮当庭表示“考虑是否要上诉”。
文/图 记者刘晓星、章程 通讯员穗法宣
双面光亮 几多骂名
调查显示,杨光亮是一个阳奉阴违的典型腐败官员,而在亲朋眼里,他能够做到每天按时回家过夜,是个“好丈夫、好父亲”。
1974年,时年20岁的杨光亮参加完社会主义路线教育活动,随后被任命为大队党支书,后来成为公社干部,之后仕途一路高歌,官至茂名常务副市长。
而杨光亮的贪腐生涯也从其仕途高歌时开始。早在上世纪80年代,杨在任电白副县长时,就开始收受红包、礼金,“多的三五万,少的一两万几千块”。
杨光亮坦言,“开始怕得要命,后来就见多不怪了”。电白地处粤西欠发达地区,但作为一县之长、“见多不怪”的他,每年收到的红包多达数百万元。
出于对年轻干部的爱护,电白县原副县长郑富荣曾提醒:“我说这样怎么行,你没有警惕性,容易上当的哦。”尽管如此,所有劝告均被置若罔闻,随着职务的提升,其收受钱财更为疯狂。
另一方面,杨光亮曾公开批评权钱交易并反腐倡廉。一次会上,他批评一些机关“收钱走后门”:“现在有些项目、手续,我签的字都不管用了,还不如塞几百块钱给下面的办事员来得快。”省纪委的一则材料显示,杨光亮2000年在北京学习期间,曾先后把两名情妇叫到北京鬼混。
2009年6月2日,即被“双规”前不久,杨光亮在茂名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面对省委监督检查组表示,“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生活朴实。”
巨贪副市长
家财5000万
办案机关在查处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杨光亮拥有的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4998.362327万元、港币27.2万元、欧元2.4万元。扣除杨光亮的合法收入人民币432.809081万元和受贿所得人民币1048.5658万元、港币200万元外,剩余折合人民币3364.752374万元、欧元2.4万元的财产,杨光亮无法说明具体来源。
从政35年,杨光亮的头衔可谓多如牛毛,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而至2011年12月16日,他又有了新身份——贪官。据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2009年,杨光亮在担任茂名市电白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茂名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1048.5658万元人民币、200万港元。判决书显示,杨光亮的受贿犯罪事实多达19宗,收受不少企业负责人,及茂名各市、县、区多个部门负责人的贿款。
利用土地大肆敛财
利用土地捞钱,是杨光亮“致富”的一个重要手段,从1992年用到2009年。当时,杨光亮尚在茂名电白县任职。1992年~1993年,其在担任电白县副县长、县长期间,接受电白县建设发展总公司经理岑某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获取土地使用权提供支持和帮助。为此,岑某某分17次以送节日红包的名义送给杨光亮共计22万元。2007年初,茂名市伟恒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柯某某和茂名市远航化工有限公司经理黄某某以支持杨光亮竞争茂名市市长的名义,分别送给杨光亮100万港元。
安排公务接待成“赚钱”筹码
杨光亮敛财有方,连安排公务接待,也成为其赚钱“筹码”。2006年~2009年,杨光亮接受茂名市东园大酒店总经理谭某某请托,利用担任常务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批示减免了该酒店应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并将部分公务接待安排到该酒店。为此,谭某某分4次送给杨光亮共计40万元。
利用影响力低价买别墅
1993年~1995年,杨光亮担任茂名市电白县县长期间,在冯某华承接电白县国道325线改造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2008年底,杨光亮欲购买天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电白县聚龙湾小区的两栋别墅,遂向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某华提出以每栋50万元的低价成交,冯某华照办。经查,上述两栋别墅的实际售价与市场价的差额为35.7658万元。
接受下级单位“进贡”
除了跟生意人“勾结”,杨光亮也乐于接受下级单位的“孝敬”。2003年~2009年,茂名市一些单位为得到杨光亮在财政经费方面的关照,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多次送给杨光亮合共175.8万元。
辩解
百万现金系岳父赠送
杨光亮辩护律师曾提交了一份言词证据,证明侦查机关难以查明来源的3000余万元中,有100万元是杨光亮结婚时,“已逝岳父亲手给的钱”,请求法院认定这笔收入是合法来源。法院经分析认定其岳父曾给予100万元。
量刑
不构成自首但检举立功获轻判
杨光亮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存在自首情节。法院经查,杨光亮主动交代的收受贿赂部分事实,与侦查机关已掌握的罪行隶属同种罪行,不符合法律关于自首的有关规定,依法不构成自首,但可酌情从轻处罚。 杨光亮归案后,检举揭发他人涉嫌重大职务犯罪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
宣判
现场冷清平静 出席亲属寥寥无几
昨日的庭审现场异常冷清,偌大的旁听席上不足10人 ,这位昔日手握重权、前呼后拥的常务副市长,前来旁听其罪行宣判的亲友却仅有两三人,据悉,直系亲属无一人到场。昨日上午9时许,曾喜好全身“大款”装扮的杨光亮,一身绿色囚服、戴着手铐和脚镣,被法警押入广州中院第二法庭。整个宣判过程中,杨光亮情绪平静,一言未发。当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杨光亮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但将在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