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保养费用价格表:世界宪政潮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9:03:46

——各国宪法比较

 

博客连载之1:引语

 

潮流启示录

——献给读者的肺腑之言

 

 

一、从十八个问题看世界宪政潮流所向

 

中国向何处去?这是我和读者朋友共同关心的问题。

被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共同尊崇的孙中山先生有一句名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中国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能不顺应世界宪政潮流;而要明确世界宪政潮流之所向,不能不对中外各国宪法进行比较研究。

笔者有幸根据中国青岛出版社1997年版《世界宪法全书》所载中国和其他110个国家的宪法进行比较研究,颇有收获。愿选择部分成果,与海内外有兴趣的朋友分享。

究竟什么是宪政潮流?这虽然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却是可以推算出来的一种发展趋势。我选取了十八个问题进行考察,以110个国家为基数,计算相关国家所占的比重(%),主流便一目了然——

1.56%的国家宪法规定有公民投票;

2.66%的国家宪法规定了法官的独立性;

3.67%的国家设有宪法监督机构;

4.69%的国家承认或不禁止双重国籍;

5.69%的国家元首为总统;

6.71%的国家元首兼任军队统帅;

7.74%的国家宪法无序言;

8.75%的国家实行地方自治;

9.76%的国家议会(或代表机构)实行直接选举;

10.  81%的国家宪法对新闻出版自由有保障条款;

11.  85%的国家不把个人名字写进宪法;

12.  87%的国家不把任何主义名称写进宪法;

13.  91%的国家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自由;

14.  94%的国家实行三权分立;

15.  95%的国家实行公开化;

16.  95%的国家不承认任何政党有政治特权;

17.  98%的国家宪法保障人权;

18.  99%的国家宪法无专政条款。

如果说,大多数国家在前述十八个问题上的宪法取向(详情见书后所附统计表),反映了世界宪政潮流的话,我们可以说:2004年3月中国人代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初步顺应了世界宪政潮流;而其他问题上,则显示了中国宪法与世界宪政潮流之间的差距以及中国宪政改革前进的大方向。

 

二、以宪政潮流为镜,评估优劣

 

世界宪政潮流发端于十七世纪英国,成熟于十八世纪的美国与欧洲,流行已数百年。宪政潮流的四大基本原则——三权分立、多党竞争、直接选举、新闻自由,在国际社会逐渐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判断政治体制优劣进退的一面镜子。

不是吗?上个世纪莫斯科两度易帜——1917年升起了红旗,1991年8月22日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发布命令,用历史上的俄罗斯旗帜(白、兰、红三色旗)取代了镰刀斧头红旗,重新作为俄罗斯的国旗。对此评价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得出截然相反的评判。而用世界宪政潮流的四大基本原则来对照,就一清二楚了。

1、布尔什维克先后消灭了孟什维克、立宪民主党、社会革命党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从1921年开始,俄罗斯由多党制变为党外无党的一党制国家,显然是历史的倒退。

2、1917年以后的俄罗斯政权同分权制衡的宪政原则背道而驰,经历了由“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一切权力归布尔什维克”到“一切权力归党的总书记”的发展,形成了高度集权专制,红色恐怖笼罩全境。仅1935—1941年这六年多就有2000万人遭受政治迫害,其中700万人被枪决,平均每年杀100多万人。

3、虽然前苏联宪法载有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制,但实际上候选人均由执政党指定,然后交给选民去按等额投票,未列入候选人名单的人根本无法当选。选举成了年复一年、几十年如一日的愚民闹剧。

4、前苏联无新闻自由是举世皆知的,以致于前苏联最高领导人赫鲁晓夫下台之后,只能靠收听美国之音来了解新闻,这就是对否定宪政原则的绝妙讽刺。

苏俄反宪政潮流七十余年,终于陷入了天怒人怨的汪洋大海。最后时刻,苏共中央通过前苏联副总统亚纳耶夫等高官在1991年8月19日发动政变,试图挽救危局。然而,广大人民群众害怕重新回到那种一党一派垄断政权、草菅人命、控制选举、扼杀新闻自由的恐怖生活中去,因而都不支持“8?19”政变,政变三天就失败了。广大公民和他们的代表唾弃了反宪政潮流的政治体制,以致于共产党员占最大比例的苏联最高苏维埃1991年8月29日紧急会议以283票赞成、29票反对和52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停止苏联共产党在苏联全境的活动。历史终于宣告,1991年三色旗在俄罗斯重新升起,是顺应世界宪政潮流的进步之举。

循此思想方法,我们也就不难评估那个时代的东欧剧变,新世纪以来的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事变,以及未来还可能发生的此类事变。所以说,以宪政潮流为镜,可以帮助我们识别历史变迁。

 

三、以宪政潮流为标,规划进取

 

无论在中国还是前苏联、东欧各国,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的认识,都提到了相当的高度——“不改革,就会亡党亡国”。但是究竟如何改,以什么为参照系,对未来新的政治体制应当怎样设计和建设,则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大问题。

具体而言,中国要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据2004年9月16日人民日报载,一位大人物说,关键在于它要“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沃土是什么?谁都知道,就是封建帝制嘛!中国是全球历史上帝制最发达的国家,谁要以“皇帝”为题材做博士论文,非到中国考察不可。然而,封建专制主义沃土,并非中华民族的荣耀,恰恰是中国长期落后的政治原因。谁对称孤道寡感兴趣,就让他去沾沾自喜吧。这也许是某些人强调“特殊国情”的潜台词。但是绝大多数中国人决不喜欢帝制的阴影。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永远只能植根于过去几千年的落后惯性,那怎么能实现后来居上?那还谈什么国民革命、社会变革和“与时俱进”?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岂不是也有点道理么?

显然,后进国家的政治现代化,只能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智慧结晶,像90%以上的国家那样,走分权制衡而不是集权专制之路。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认识世界宪政潮流,对我们启示多多。再譬如说,当今世界七成以上的大国实行联邦制,而非联邦制国家七成以上实行地方自治,这对于中国国家结构的设计也颇有借鉴作用。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中国千百年来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目前,许多人除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治概念,并不知还有一般的地方自治,借鉴绝大多数国家在这方面的丰富经验,认真探索和解决好地方自治,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处理好民族问题。

因此,只有以世界宪政潮流为航标,我们才能拨开迷雾,看清前途,明白当代政治体制改革的真正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去逐步争取胜利。

 

拿什么奉献给您,我的读者朋友?我这里做的不过是删繁就简、条分缕析的工作。将400多万字的各国宪法取其精髓,熔于一炉,浓缩成您手上这本不到7万字的小册子。如果您由此而感到选读各国宪法、了解宪政潮流还挺方便的,愿意跟我进一步交朋友,那我就太高兴了!

 

 

                                曹思源

                                            2005.5.4

 

 

 

 

世界宪政潮流

——各国宪法比较

 

博客连载目录

 

一、引语及目录

1.引语及目录

二、公民权利篇

2.公民权利高于一切

3.人权界定

4.人权保障

5.国籍选择权,宗教自由,与新闻出版自由

三、总纲篇

6.专政问题与主权在民,三权分立

7.公开化与知情权,保证宪法权威

8.直选与财产权的保护

9.规范政党行为,以及必要的与多余的条款,附各国宪法若干问题统计表

四、公仆职责篇

10.立法机关与独立司法

11.国家元首、行政首脑和军队统帅

12.地方自治

五、宪法序言篇

13.宪法序言篇

附录1:各国宪法有关问题统计表

附录2:本书所引各国宪法条文索引

14.后记1让宪政常识走入大众

后记2前苏联东欧各国剧变之后的宪法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