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自动挡怎么磨合:撤点并校的后果早可料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0:51:08

撤点并校的后果早可料到

熊丙奇          
令人痛心的校车事件频发,“撤点并校”这个原来公众并不熟悉的教育词汇迅速引起大家关注,一些舆论分析,不恰当的“撤点并校”制造了当前的校车困境。而前不久开始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提到解决校车问题的一条措施是,“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很显然,也间接承认“撤点并校”增加了学生的交通风险。

其实,在全国数十万小学被撤并已成定局之后——仅自1993年到2008年的15年间,我国小学学校已由69.67万所锐减到去年的30.09万所,锐减了56.8%——再来谈“撤点并校”的问题,以及纠正“撤点并校”的做法,用“亡羊补牢”来解释,都解释不太通。

乡村学校的“撤点并校”,早在这一政策推出时,就遭遇质疑。虽然政府部门解释这是农村生源减少的必然选择,一些自然村上学的孩子锐减,当地的学校招生严重萎缩,而且有着诸多好处,比如整合乡村教育资源,(让村上的孩子到城镇求学)提高教育质量。但是,很多乡村居民并不买账。具体原因包括:孩子上学路程遥远,上下学花在路上的时间太长,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上学成本增加,与此同时,合并之后的学校教育质量并没有提高,本来的“小班化”教育被“大班化”,甚至“超大班化”替代。一些地区的村民甚至以自办学校的方式来抵制撤点并校,但是,众多乡村学校,还是被“强制“撤并。其间,几乎每年都有相关的新闻报道。

“撤点并校”的负面作用随着这一政策的推进持续发酵。比较显著的问题有四:其一,一些乡村地区出现辍学率回潮,上学路远,一些家庭干脆不让孩子上学了;其二,校车问题日益突出,由于政府没有在撤点并校时考虑配备校车,不少孩子只能坐不合格校车、黑校车上下学;其三,低龄寄宿在乡村变得越来越普遍,但由于寄宿硬件条件较差、与寄宿相配套的心理辅导、生活服务没跟上,乡村寄宿生存在较严重的心理问题;其四,朗朗书生在很多农村消失,农村越显缺乏生气。

上述这些问题一直被关注教育问题的学者,和乡村居民提出,但是,这些问题并没有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直到2008年,广东才暂缓强制撤点并校——这意味着此前是“强制”撤并,直到2009年,国务院才对农村“撤点并校”提出要求,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防止“一刀切”或“一哄而起”。要求各地要制定三年总体规划,根据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变化的趋势,促进学校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涉及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如果在“撤点并校”时,就能有这种考虑,该有多好。但恐怕很难。首先,就教育利益来说,在笔者看来,各地政府之所以十分积极地“撤点并校”,在于想由此减少办学点、进而减少教育投入,更方便地管理学校,根本不是什么提高教育质量,为乡村学生着想。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的思路,未来一个县可能只办一所小学、一所初中和一所高中,只要既好管理,又突出“大规模”办学政绩,还攻克了义务教育均衡难题——只有一所学校,何来校际差异?但这不是办学,而是办工厂。

其次,我国的教育决策机制,虽说要听老百姓意见,但听不听以及听了之后采不采纳,主导权在行政部门,也就是说,“撤点并校”这种事,只要政府决定要干,就没有干不了的。福州市台江区内一所投资1500多万元,刚刚全部完工的现代化小学即面临拆迁,就充分说明了这种决策机制的运作模式。

舆论把“撤点并校”和校车问题,归为因果关系,但我觉得,这不是因果关系,而是由同样的教育利益格局和教育决策机制造成。由政府主导的教育决策,如果只顾政府的“利益”,而不尊重教育规律和受教育者权益,就会出现各种形式的漠视受教育者权益事件。只有改变教育决策机制,给受教育者(家长)参与教育管理、决策、监督、评价的权力,才能让受教育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这是撤点并校的教训,值得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吸取。